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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2025/08/26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1

为全力做好辖区企业、施工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园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施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复工时间

1、按市工信局通知,原则要求统一在2月15日后根据疫情发展确定开复工时间。

2、鼓励企业适当延迟复产复工时间,原计划复产复工时间早于该时间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妥善安排好复产复工前各项工作。

(二)“六个一律”

1、健康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企业复产复工前要详排查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造册上报园区管委会。对于来自湖北等新冠肺炎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时间,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返岗。对已从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严格落实 14 天的企业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并将相关情况同时报园区管委会。

2、安全培训。企业复产复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企业必须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3、履职尽责。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要至少提前 1 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4、消毒防疫。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消杀防疫,之后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并建立消杀台账。

5、安全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并将检查检修记录报园区安监站。

6、制定方案。复产复工企业要成立由主要法人或实际出资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产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细化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三、管控措施

(一)复工复产企业

1、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方案、复产复工生产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员工排查记录、培训记录、消杀记录和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报园区管委会,经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复产复工。

2、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对所须的防疫用品,如口罩、护目镜、手套、红外线式体温枪、消毒液、xx%酒精、清洁剂、消毒柜、消毒喷雾剂等相应防护用品等存量进行清点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确保物资充足,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3、各企业要督促职工在生产、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4、所有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 2 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 37.3℃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逐人进行核查,按要求科学处置。

5、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后,要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倡导职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清理办公室、宿舍卫生,努力营造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6、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值班台账,每天下午 2 点前将现场职工人员数量、发热人员、疫区来企人员等摸排情况书面或传真报园区管委会,不得漏报、瞒报。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严禁职工发布不实言论和信息,确保不信谣、不传谣。

7、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等。如需要,须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并取得同意。

8、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暂停集中就餐(桌餐),必须提供就餐的,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企业食堂不得向企业以外人员送餐,不得接待社会人员就餐。

(二)未停产企业

1、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落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园区管委会备案审查。

2、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3、储备充足的外科医用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4、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

5、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 2 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 37.3℃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

6、积极开展卫生环境整治活动,组织人员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卫生大扫除,及时清理生产生活垃圾,保持厂区卫生整洁。

7、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值班台账,每天下午 2 点前将现场职工人员数量、发热人员、疫区来企人员等摸排情况书面或传真报园区管委会,不得漏报、瞒报。

8、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等。如需要,须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并取得同意。

9、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暂停集中就餐(桌餐)。必须提供就餐的,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企业食堂不得向企业以外人员送餐,不得接待社会人员就餐。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每人包抓 3 户企业,其中,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包抓企业人员负责对所包抓企业“六个一律”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确保所有企业做到“防控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不进场、生产企业不开工”。

3、严肃问责处理。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对出现擅复产自复工、组织不力、敷衍塞责、阴奉阳违等影响防控工作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2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成立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三、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四、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五、分类实行报备报批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3

为全面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的总体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三区”内重点工业企业闭环生产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xx〕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科学防控,组织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工作底线,坚持分类、有序、受控原则,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有序平稳复工,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县“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三、严格实施工业企业复工核准管理

“三区”内任何企业须符合复工相关标准及要求并经核准后方可复工,未经核准的企业暂缓复工。

四、复工批次

按照“保重点、保特需”的原则,有序推进“三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批次有序推进。

第一批:国家和省、市需要保供畅链的企业,以及“三区”属地单位研判需要列入第一批的重点白名单企业;

第二批:经“三区”属地研判列入白名单的企业;

第三批:“三区”内其他符合复工条件的工业企业。

五、复工流程

(一)企业准备工作

1.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和闭环生产工作专班,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2.企业应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闭环生产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名单及生活保障措施、人员、场所、物流、物资的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流程等。

3.企业须设置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足额的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必要的防疫物资。

4.企业应为闭环生产区域内的员工提供相应的饮食、住宿保障。通过厂区外第三方保障的应遵循就近、“点对点”、闭环的原则。

5.企业应组织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培训,确保管理人员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员工掌握基本防疫知识和技能。

(二)审批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向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闭环生产工作方案。其中,园区外企业提交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园区内企业提交工业园区。

2.现场审核。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联合企业属地乡镇(街道)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应重点检查“六到位”:工作指挥体系是否到位、制度规范是否到位、防疫物资准备是否到位、人员食宿等生活保障措施是否到位、人员培训是否到位、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到位。

3.专班备案。企业闭环生产申请和审批情况报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属地乡镇(街道)备案。

4.复工监管。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属地乡镇(街道)须对复工企业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现场监管巡查,确保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管控要求

(一)人员管控

1.实施封闭管理。员工之间做到无接触换班,必须接触的应做好防护,返岗人员要安排安全的交通工具,“点对点”运输。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闭环管理区域,确需进入的,须核酸检测连续3次阴性,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并全程做好防护。

2.严格返岗要求。员工进入闭环生产区,须“健康码”和行程卡无异常,核酸检测连续3次阴性,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实行分类管控。门卫、装卸工、司机等与外界接触的员工为高风险人员,须与其他员工分开就餐、住宿,加强个人防护等级。保安、厨师等流动性强、内部接触人员多的岗位人员为中风险人员,应尽量减少人员接触频次、保持社交距离。不与外界接触的员工为低风险人员,应避免与高风险人员接触,员工需100%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参加核酸检测。

4.强化健康监测。企业应指定专人每日汇总记录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做好隔离,安排专车转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排除涉疫风险后方可返岗。

(二)场所管控

1.实施场所分类管控。门岗、物资运输装卸区域、进口物品暴露区域为高风险区域,应设置隔离或标识,严格加强个人防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同风险区域人员的日常生活作息(就餐、洗漱等),应做好隔离或错时安排避免交叉。

2.加强住宿区管理。按照同工作、同住宿的原则安排宿舍,减少人员接触。新返岗员工要进行健康观察,住宿、生活相对独立。

3.加强就餐区管理。合理布局食堂就餐区域桌椅,取餐时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鼓励错峰用餐、独立用餐。

4.加强场所清洁消杀。做好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消毒频次,同时做好场所通风。

5.加强会议组织管理。尽量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频次、时间、规模,并做好参会人员个人防护。

6.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企业应在县疫情防控部指导下,设置相应的临时隔离观察区,用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临时隔离,用后须进行彻底消杀。

(三)运输和物资管控

1.物资进入厂区。应设置专用路线和固定装卸场所,并与其他区域隔离,设置明显的高风险区域标识。

2.外来供应商车辆司乘人员须“健康码”和行程卡无异常,持有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企业内有关场所,司乘人员确保“即停即卸、即装即走”,全程不下车,不得在景过夜。

3.鼓励采取非接触式货物交接。安排固定人员进行货物接收、装卸、贮存、拆封、消毒等,交接中确需人员接触的,应加强员工个人防护。

4.涉及进口物品的`按照《浙江省工业企业进口物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试行)》要求,通过工业物防链应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5.规范垃圾处理和清运。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设置专用收集装置,原则上日产日清。

6.规范货车出入申请。严格按照《关于发放使用全国统一样式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知》执行,根据网上统一办理,实行闭环管理。

(四)应急处置

1.企业应当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应急流程和措施。加强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建立涉疫人员转运联络机制。

2.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县疫情指挥部报告,果断采取人员管控隔离等防疫措施,并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次密接转运隔离和相关场所消毒等工作。

七、四方责任

(一)强化属地责任。统筹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活物资保障、运输保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属地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对督查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无法整改的,果断采取停工停产措施。

(二)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要强化保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帮助协调解决困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局要加强企业货物运输协调保障工作,指导物流公司做好闭环运输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要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帮助落实核酸检测、清洁消杀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要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防疫,建立分工明确的工作体系,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健康。企业要加强对员工身心的关怀关爱,协助解决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保持员工良好状态。企业应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督促员工加强个人防护。

(四)强化员工个人责任。加强工作人员健康教育,戴口罩、勤洗手,按要求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出现疑似症状的,自觉做好自我隔离,并及时报告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管,如瞒报漏报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容缺受理。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政务服务。申请人的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启动容缺受理;次要申请材料可以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时限内报送。

(二)自愿承诺。以申请人自愿为原则,申请人不提出申请并做出承诺的,不得开展“承诺即投产”工作。

(三)自己负责。企业在践诺过程中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需要以对自己、对人民群众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物质供应保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和健康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确保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和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程序

疫情期间,申请人在办理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事项时,在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次要申请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时,申请人书面申请,提出启动“承诺即投产”程序:

1.承诺。申请人书面承诺,应当提交《恩施州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承诺即投产”申请书》(见附件1),承诺补齐材料时限、知晓不补齐后果等事宜。该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窗口各存档一份。原则上补正时限不得超过申请人提交《恩施州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承诺即投产”承诺书》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

2.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审查该事项是否符合“承诺即投产”制度适用条件。如符合条件,当场出具《恩施州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承诺即投产”受理告知书》(见附件2),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时限、不补齐后果等事宜,该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窗口各存档一份。申请人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所缺材料,若未在承诺的时限内补齐,审批部门将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二)审查与决定程序

办件进入审查与决定程序,申请人边补齐补正次要申请材料,审批部门边进行审查:

1.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确认,主要申

请材料齐全且已出具书面承诺的,提交后台开展审查(必要时可以联合监管科室开展现场检查),并按承诺时限和规定方式予以办理。

2.决定。审查结束后交由分管领导或首席代表签批发证。

(三)退出程序

不符合条件的,由审批部门决定终止备案程序,收回《恩施州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承诺即投产”受理告知书》,承诺期间生产的产品经监管部门审查后决定整改或者封存,以下情况由审批部门决定终止备案程序:

1.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间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

2.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未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或未严格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3.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生产的产品不能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4.有来自内部或社会举报、投诉,或在监管部门检查中被认定不适宜开展“承诺即投产”工作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容缺受理机制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成本、提高审批效率的有力抓手,各相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组织实施保障机制,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内部协同。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服务机制,加强前、后台协同合作,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政务服务的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创建承诺失信人员名录,将未履行承诺书承诺义务的失信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纳入失信记录,三年内不再接受该申请人的医疗器械“承诺即投产”申请。

本方案仅在疫情期间生效,具体事宜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5

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全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区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原则

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安全生产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牵头落实到位。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三、重点措施

(一)落实网络在线培训制度。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网课、在线培训平台、QQ群、微信群等方式和途径,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在线培训,并如实记录培训对象学习内容、时间、进度等情况,确保学习培训效果。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每周下发1次专项学习材料(视频、课件等),并督促企业按时组织学习,及时上报学习情况。

(二)落实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分管行业领域“双控”机制建设推进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目标、具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要借鉴我市工贸行业“双控”机制建设“一表三卡”工作经验,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推动《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各项要求落地见效。要督促分管行业领域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双控”机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对照各有关部门印发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指引)》,逐车间、逐班组、逐岗位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台账、隐患排查清单和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彻查彻改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在加强对本单位“双控”工作推进小组(团队)专项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员工结合各自岗位,熟练掌握风险辨识方法、风险分级原则和管控措施制定要求,形成风险管控措施由岗位一线员工制定、车间审核、部门审定,并由一线员工来实施、评估、完善的往复工作流程。

(三)落实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制度。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复产复工情况,明确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提示企业做到“五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操作规程;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网络在线组织);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非必要原则上不得组织进行特殊作业;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认真履行验收程序,聘请专家对企业复产复工条件进行确认,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同时,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疫情排查,加强职工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四)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制度。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沧州市运河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集中整治工作“六查六看”和“一个台账、四个清单”要求。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保护好监管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段,通过信息化、远程化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保持奖励举报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畅通“12350”举报电话,对不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依法从快从重处罚。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包联。按照“区包乡、乡包村”的要求,各乡镇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逐一明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包联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全覆盖。

各包联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包联责任,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定期对分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对分包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其中,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包联责任人每天督导提醒1次,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包联责任人每周督导提醒1次;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分别与所联系乡镇(街道)政府分管领导进行1次电话提示。提示(提醒)内容要根据乡镇(街道)、企业每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严禁敷衍了事、寥寥数语。

(二)抓好工作推进。一是落实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制度。区安委办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制度》要求,对照本《通知》要求,以提示卡、告知单等形式对相关工作进行提示、告知,以督办函、整改令等形式对相关问题隐患进行督办整改;并视情况对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滞后、走过场的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督办提醒。二是落实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区安委办将组织暗查暗访组,对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安全生产包联、企业复工复产、网络在线培训、集中整治、“双控”机制建设、节前发现问题隐患整改等情况,助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区安委办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和年终考核,加大考核惩处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的,将建议区委区政府取消本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每周二、周四17:00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内容详见附件)报区安委办。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研判,强化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对接联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详细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行动预案,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科学安全高效处置,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