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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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1
一、学业水平(30 分)
学生考试成绩平均分及优秀率(15 分)。
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的获奖情况(10 分)。
学生学业进步幅度(5 分)。
二、教学过程与方法(25 分)
教学设计的合理性与创新性(8 分)。
教学方法的多样化与适应性(7 分)。
课堂互动与学生参与度(5 分)。
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5 分)。
三、教师素养(20 分)
专业知识与教学技能(8 分)。
教育教学研究与成果(6 分)。
师德表现与敬业精神(6 分)。
四、学生发展(15 分)
学生的品德与行为规范(5 分)。
学生的兴趣爱好培养与特长发展(5 分)。
学生的'自我管理与合作能力(5 分)。
五、学校管理与支持(10 分)
教学管理的规范化与精细化(4 分)。
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力度(3 分)。
校园文化建设与育人氛围(3 分)。
六、评价实施流程
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
收集相关数据与资料,包括教学档案、学生作品等。
进行实地观察、听课、访谈等。
综合各项数据与信息进行分析评价。
七、评价结果运用
为学校改进教学提供依据和方向。
作为教师考核与奖惩的重要参考。
向家长和社会公布,增强教育透明度。
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文件要求,适应我省高中教育发展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依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6〕30号)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学校规范课程开设,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满足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注重过程,促进发展。坚持正确的教育改革方向,着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发掘学生潜能,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校改革管理模式和育人方式。
2.客观记录,真实反映。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3.突出重点,简化操作。突出重点评价内容,简化评价过程,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减轻学校和学生负担,便于不同层面获得学生的评价信息。
4.规范程序,公开公正。严格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内容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认知与表现。重点是学生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参加党团活动、校内劳动、担任班级或学校职务及履行职责情况,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生每学期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修习情况及表现(此处不包括音体美、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科特长及获奖等情况,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修习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学生的体育运动特长项目、体育运动的效果、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及获奖等情况,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科学生活方式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学生在音乐、美术及相关艺术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爱好以及代表作品,学生的艺术特长与参加演出、展览、比赛等艺术活动的经历和获奖情况。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劳动技能、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修习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情况与代表成果,修习通用技术课程的情况与代表作品,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经历和荣誉、创造发明和专利等代表性成果,参加社团活动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
6.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主要考察学生加强自我认知、树立专业志向、学会选择课程、实现主动发展等情况。重点是学生修习发展指导课程的情况,主动发展的意识,对自我的客观认识与评价,对未来的.生涯规划等,并突出其他五个方面评价内容无法涵盖的个性特长等方面。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以学生自我陈述的方式呈现。
四、评价程序和方法
1.真实记录
学校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的发展情况,根据评价内容的性质,客观记载学生在综合素质发展方面每学期、每学年及高三毕业前的表现。
2.整理遴选
学期或学年结束时,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遴选时注意表现要典型,理由要充分,材料要全面,形式要多样。遴选出来的材料,由学生本人确认,经学校审核后才能录入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
3.公示审核
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等个人隐私信息由系统自动导入外,其他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主要信息必须公示。公示一般在班级范围内进行,校级以上的奖励可以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确认。
4.形成档案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的核实、录入与报送工作。报送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必须提出申请,逐级报批。
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时,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表现不突出,可以空缺。由外省中途转学进入的学生,原有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原来学校认定并随档案转入,入新校后的表现按照我省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继续进行记录。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自权限可以实时查看有关内容。
5.材料使用
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成长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相关高校。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经学─生本人同意,其他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取得相关学生不具有隐私性质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内容。
五、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全面规划、领导和协调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统一设计、开发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并负责电子数据的管理、维护,确定高校或社会机构使用电子数据的权限与方式。接受并处理学生、学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的咨询、投诉。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根据本方案,进一步指导学校做好方案实施工作。要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并处理各方面的咨询、投诉。
各高中学校要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落实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建立审核、公示、申诉与复议、诚信责任等相关制度,全面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六方面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质量。
2.坚持常态化实施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完善本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实施办法,提前公布评价内容、标准、程序、方法、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受理来自学生、班级的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保障评价工─作民主─公平、评价结果真实可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毕业前突击记载。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社团在综合素质评价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高中学校以学期、学年或三年为单位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并在制度建立、职责明确、渠道畅通等方面进行及时的总结、改进。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普查的方式对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抽查的方式对地方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
对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审核发现后应将其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弄虚作假的单位或地方,将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追究相关单位直接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加强学习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习与研究,正确把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标准等,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六、其他
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施行。本方案由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3
一、评价维度
教学效果(30 分)
学生考试成绩提升情况(10 分)
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10 分)
各学科教学成果的均衡性(5 分)
中高考成绩表现(5 分)
教学过程(20 分)
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5 分)
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5 分)
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与应用(5 分)
作业布置与批改的质量(5 分)
师资队伍(20 分)
教师学历与专业素养(5 分)
教师教学经验与能力(5 分)
教师培训与发展情况(5 分)
教师团队的协作精神(5 分)
学生发展(20 分)
学生品德修养与行为规范(5 分)
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培养(5 分)
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能力(5 分)
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创新能力(5 分)
学校管理(10 分)
教学管理的规范化与精细化(3 分)
学校规章制度的完善与执行(3 分)
校园文化建设与氛围营造(2 分)
学校安全管理与保障(2 分)
二、评价方法
数据统计与分析:对学生成绩、教师教学成果等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
课堂观察:随机听课,观察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状态。
问卷调查:面向学生、家长、教师发放问卷,了解各方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
教师与学生访谈:深入了解教学和学习中的实际情况。
专家评估:邀请教育领域专家进行专业评估。
三、评价周期
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平时进行不定期的专项评价。
四、结果运用
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
作为学校评优评先、资源分配的重要参考。
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学校教育质量状况。
五、评价组织与实施
成立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 篇4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评估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走进课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与第一线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二、主要目标
1、改变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档案管理,建立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反映教师综合水平的业务档案。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4、加强对教师实施新课程、教师专业发展、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的力度,促进学科之间、教师之间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
三、基本原则
1、指导与评估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目的是促进教师的发展,实现学校的发展,以指导为主,评估为辅,重在过程。要把教学评估逐渐变为一种管理过程,做到培训后指导,指导后评估,评估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使学校评估工作成为一种规范。
2、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段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的评估机制,建立学校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发展并且易于操作的教学评估方法及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方法构建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行为,引导教师转变观念,改变教育行为,自觉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4、等级与定量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估的评价办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不搞一刀切。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的科学性和发展的水平。
四、标准内容
教学评估标准分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和学校教学管理评估。教学评估标准分别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评估。
1、教师教学评估标准,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和课堂教学等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
职业道德分为2个二级指标: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专业水平分为5个二级指标:学历资格、教学技能、教学能力、作业指导、教学质量。
专业发展分为6个二级指标:终身学习、转变观念、反思交流、研究行动、研究能力、创新成果。
课堂教学分为7个二级指标:教学设计、教学技术、教学反腐蚀、学习环境、课堂调控、过程评价、教学效果。
每个二级指标分为A、B、C三个等级标准。
2、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包括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和评价研究5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
教学管理分为5个二级指标:管理能力、课程目标、管理机制、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
课程管理分为3个二级指标:实施方案、课程实施、课程评价。
教学条件分为4个二级指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教学设施、教学资料。
校本研修分为5个二级指标:研修规划、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研究、主题研究。
评价研究分为5个二级指标:教学考察、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命题研究、质量评价。
每个二级指标都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五、组织实施
(一)教师教学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学期至少一次。
1、教师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2、学校根据课堂观察、年级组、家长、学生评价意见,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
3、教师教学评估等级存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教学评估由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自评
1、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对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评。
2、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将学校教学自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并进行讨论,最后确定学校教学评估等级。
3、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的结果和评估等级写出学校教学评估自查报告。
六、方法程序
1、学校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是任课教师。
2、教学评估主要通过查阅教师有关资料、课堂观察、访谈等形式进行。
3、对同一人评估,出现明显差异时,可以采取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再评,评价结果由相关人员参考再评结果确定。
4、教师教学评价结果由主管领导或校长向教师反馈。
七、结果认定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分~70分;一般——69分~40分;较差——39分以下。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评价结果,要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找出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并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下次教学评估的目标。
八、领导管理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构
河北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检查,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学校建设新课程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学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安排部署内查工作,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奠定新的发展基础。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要把教学评估纳入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有效的、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机制。
3、建立教师教学评估表彰、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