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百星评选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校园百星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校园百星评选方案 篇1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6月2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
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要认真填写,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审批后入学生档案
2、系别按照(中文系、法政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管系、教育系)格式自行选择填写
3、籍贯按照家庭住址写到县市即可,如河北保定、天津等
4、外语水平未过四级为一般,或CET—4、CET—6、专四、专六等;计算机水平为一级、二级等
5、申报何种“星”项,纸质打印后用签字笔勾选即可,电子版选中□标注为□即可
6、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表格内内容请分条分点一一简介,另需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题目:黑体三号字;姓名、正文内容: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7、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纸质版必须签字笔手写,电子版空白即可
8、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意见部门,盖章必须该本系带系字单位的公章
校园百星评选方案 篇2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五、参评条件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六、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于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校园百星评选方案 篇3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展现新时期同学们的精神风貌,促进同学们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特举办“校园之星”网络评选活动,每个班级至少要举荐5名同学参加,可以是“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劳动之星、文艺之星、爱校之星、文明之星”等。
1主题:
“争当最璀璨的校园明星”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的面貌,积极进取的精神,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展示学生风采,弘扬正气,树立典范,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特举办此项活动。
口号:争当校园之星、共创和诣校园、活力校园、实力校园、魅力校园。
2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千元以上品牌手机一部。
二等奖:5名,奖励价值200元的精美奖品一份。
三等奖:10名,奖励100元精美奖品一份。
纪念奖:若干名,奖励精美奖品一份。
3时间:
1、报名时间:20xx年06月24日08:00——20xx年07月02日18:00
2、投票时间:
预赛:20xx年07月11日08:00——20xx年07月24日24:00
决赛:20xx年07月27日08:00——20xx年08月08日24:00
3、投票方式:07月11日08:00开始系统开放投票,开放投票后关注学校微信平台,点击界面左下角“校园之星”进入活动界面,选择你喜欢的选手并为选手投票。
4、颁奖时间:活动结束后相应时间进行颁奖
4报名规则:
1、报名方式:学生报名需填写真实姓名,班级及联系方式(特重要)等信息,以确保奖励的发放,具体格式:姓名+年级+专业+联系电话,以及自我介绍30字以内。(如张三报名格式为:张三+15会计升学一班+xxxxxxxxxxx+自我介绍)
2、报名程序:报名的同学到各班班主任处报名,班主任将报名名单交到网络中心刘志君(xxxxxxxxxxx)老师处,并与网络中心协调好时间给本班报名同学统一照相。
3、关于自我介绍:用简短、精练的语言,或者是座右铭、自己喜欢的一句话(30字以内)介绍自己,报名的学生在填写自我介绍时不可填写网络敏感词汇,否则将导致审核失败,班主任负责初审,然后提交报名名单及内容。
4、关于报名名额:本次活动报名名额无上限,但每班下限至少五名,审核人员会在20xx年07月01日18:00——07月01日24:00进行报名的审核与编辑工作,请同学们时刻注意报名时间以免错过时机。
5、投票规则:关注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后方可进行投票,投票期间每人只能在关注后选择心仪的一位选手投出你宝贵的一票,取消关注将会随之取消所对应的投票,投票采用不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发动身边的每一个人为自己投票,得票最高者将荣获桂冠。
6、投票结算:活动结束后投票结果会在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7、奖励的发放:活动结束后奖励将会在“校园之星”评选后进行最终颁奖。
8、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办所有。
校园百星评选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充分挖掘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系风、校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三届“校园知行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体注册的在校生。
二、活动要求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从思想道德、学习学术、自立自强、社会实践、文体才艺等多方面,挖掘身边的典型,树立身边的榜样。努力提高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的认可度,进一步增强“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道德、勤奋学习知识、勇于艰苦创业。
三、评选时间安排
整个评选活动包括宣传动员、推选考察、网络投票、评选审定、表彰奖励、典型推介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5日)
1、各系成立包括系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推选小组,
研究制定本系推荐和初评工作方案。
2、各系进行广泛动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挖掘本系的先进学生,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二)推选考察(20xx年1月6日-1月15日)
1、推荐方式可分为他荐和自荐。除了各系组织各班级、宿舍推荐以外,学生也可以直接向系推选小组自荐,在校园网自行下载并填写“知行之星推荐(自荐)表”,上交系推选小组。
2、在此基础上,各系向学校推荐若干名“知行之星”候选人。各系推荐名额为:500人以下推选2人,500—1000人推选3人,1000人以上推选4人。候选人名单须在本系张榜公示。
3、各系确定候选人后,负责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制作宣传栏或宣传展板,为参加学校评选做准备。
4、各系将推荐的“知行之星”候选人评选材料,于1月15日以前上交党委宣传部。
(三)网络投票(2月20日-3月31日)
1、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2、制作专题网页,运用微信、微博平台,公布全校“校园知行之星”评选相关信息及候选人主要事迹。
3、各系宣传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网络评选投票,其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审定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审定(4月中上旬)
分别组织辅导员和专家小组评审会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包括学生网络评选、辅导员评选和专家小组评选三种形式,其参评权重依次为:20%、30%、50%。根据排名,最终评定出10名“校园知行之星”。
(五)表彰奖励(4月下旬)
学校召开“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最终评选出的“校园知行之星”颁奖。
(五)典型推介(5-6月)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挖掘“校园知行之星”的先进事迹,撰写系列通讯,编辑印刷成册;同时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橱窗、校园新闻网微信和微博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举办“校园知行之星”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开展向“校园知行之星”学习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学术科技、自强自立、专业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
五、报送材料
每个候选学生报送的具体材料应包括:
(一)XX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推(自)荐表一份,电子档文件名“xxx(学生姓名)校园知行之星推荐表”。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要求:A4纸打印,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电子档文件名“xxx事迹材料”。
(三)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电子档文件名“xxx荣誉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证件照”。
(四)近期生活照一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生活照”。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知行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系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激励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系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学生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好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