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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

2025/11/03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 篇1

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推进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发区的全面发展打好坚实的组织基础。党委决定,委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年青干部的培养与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相结合,统筹机关与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开发区工作特色与内在要求相结合,坚持“勤学、善谋、创新、实干”的用人导向,以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淘汰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努力选拔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发展上有潜力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开发区跨越式发展对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这次委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的正确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条例》选人用人,注重群众参与和群众的公认度,同时把用人的民主认同与党委集体的决策结合起来;

2、轮岗交流原则。进一步扩大干部横向交流、机关与基层交流的力度,努力增强干部统筹发展的意识、胸怀全局的意识、团结协作的意识。

3、量才录用,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以实绩评价干部,造就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注重实绩和实践来评价干部,努力减少领导干部以个人好恶用人的不良倾向。

4、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原则。要使年龄、文化、性别结构、现任与后备干部结构更趋合理,机关活力更强,效能进一步提高。

5、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专业化、知识化。

三、职位范围

(一)轮岗交流的职位范围:不小于职位的30%。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见附表)

正职4个,副职9个,各占30%和60%。

四、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

2、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和文化、科学、业务知识,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位职责,完成目标与任务;

4、连续三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5、具备竞争职位所需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二)职位条件

1、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职位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顾全大局,团结配合;工作思路清晰,善于把握工作重点,解决疑难问题;

(2)一般应任副科级行政领导职务两年以上;

(3)新任正科级者,年龄须在男4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原正科级(含行政非领导职务或中级职称以上)者竞争转任正科级职位的,年龄须在男53周岁(1951年1月1日后出生),女5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应在大专以上。个别工作表现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

2、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职位条件

(1)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所竞争职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组织完成室处局长(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新任副科级职位的,年龄男、女均须在40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原副科级(含行政非领导职务)或中级职称以上者竞争转任副科级职位的,年龄一般须在男5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女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应在大专以上。个别工作表现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凡申请科级职位竞争的,开发区委机关、乡、镇、街道国家公务员符合上述职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争;在管委会机关工作的企事业编制人员符合上述职位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竞争。

五、轮岗交流与竞争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

1、成立轮岗交流与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

2、确定轮岗交流的幅度,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

3、拟定工作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4、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公布职位。公布轮岗交流、竞争上岗的职位、报名条件。

2、公开报名。根据竞争上岗的职位和条件,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湖州开发区竞争科级职位申请(推荐)表》。

3、资格审查。由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工作班子依据职位条件,对自荐和被推荐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党委确定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4、演讲。凡参加职位竞争的同志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争演讲,介绍自己经历、德才情况及工作设想。

5、民主测评。对参加职位竞争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6、组织考察。根据竞争人员的德才表现、演讲成绩和民主测评等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7、决定任命。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8、办理聘任手续,公布聘任文件,聘任期限为两年。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这次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领导小组,董立新同志为组长,杨宇澄、邵玲珍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郭益扬、俞章辉、张晓春、周朝喜、王华兴同志组成,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统一思想。这次轮岗交流与竞争上岗,要注意把中层年度述职测评与本科室评价相结合,把部分老同志退下来与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结合起来,注重平稳过度,把委中层干部调整与明年基层换届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党委号召,支持这次活动,热心参与这次活动。

3、严明纪律。广大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每个同志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公道正派。

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 篇2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xx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xx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xx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xx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对在20xx年上学年,主动申请到偏远学校任教的,计算时间按20xx年8月执行)

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 篇3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优化我区学校教师合理配置,全面夯实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根据xx区教育局《xx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仑教〔20xx〕4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以实现我区学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教师校长交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促进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增进激励。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序流动。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纳入区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教学点)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

(四)统筹兼顾。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公开规范。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第三条、交流轮岗是指事业编制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包括其它他中层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师。

第四条、以下人员可以不纳入交流范围:

(一)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

(三)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四)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

(五)下一学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确需留任可暂缓安排,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以下人员为符合年度交流条件的对象:

(一)同一学校任职满九年的校长或书记;

(二)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6周年的副校级及中层干部;

(三)同一学校任教满12周年的教师;

(四)夫妻在同一学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条第一款的对象仍列入交流范围);

(五)符合第四条第2、3、4款可不纳入交流条件,但在同一学校已连续任职满15周年的有关人员;

(六)无3周年以上非城区学校或2所以上学校(幼儿园)工作经历的,获得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城区教师;

(七)新分配或从区外调入xx城区学校满3周年,未到xx农村(非城区)学校服务的教师。

(八)其它因工作需要、结构优化,需调整交流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对没有达到交流条件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校长,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经所在学校(幼儿园)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第七条、交流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交流后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周年。

第八条、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原则上均要进行交流,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总数的15%。义务段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每年流动率不少于教师总数5%—8%。

第九条、支教、借调人员及教育集团内校际交流情况计入其他学校工作经历;中心学校内校际流动计同一所学校工作经历。

第十条、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一般参照《xx区教育局关于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仑教人〔20xx〕19号)文件进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按《xx区学校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仑教人〔20xx〕12号)及岗位对等、人岗相适等原则进行,超龄人员视作一般教师进行交流轮岗;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推荐确定的顺序一般按个人志愿、同一学校工作年限、年龄及教学工作特殊需要的顺序排列。

第十一条、激励保障

(一)新任义务教育段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一般不得低于3周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周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省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园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参评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农村(非城区)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参评名优骨干教师,须具备三年及以上农村(非城区)任教服务经历。骨干教师农村学校服务经历纳入年度骨干教师考核指标。

(四)在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评选,以及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

(五)符合交流条件无其他特殊原因拒不交流的教师,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及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

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 篇4

为建立医院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有效约束机制,根据医院管理有关规定,对中层干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实行轮岗。

一、轮岗对象:

1、因工作需要轮岗交流的;

2、需要通过轮岗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

3、在重要岗位同一职务工作时间较长的;

4、按规定需要回避的;

5、因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

二、轮岗范围:

本办法中提到的重点岗位、重点部门是指在我院担任干部人事、党办、办公室行政管理、项目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器材采购、药剂、信息、财务管理和基建等方面行使相应权力的岗位。干部交流的'形式,可以在各部门、科室之间、同一科室的不同领导岗位之间、党群干部和行政管理干部之间进行。

三、轮岗管理

1、重点岗位、重要部门中层干部、职工的轮岗管理工作由人事科考核,提出具体方案,报党委研究批准并组织实施。

2、纪委、监察、审计部门是轮岗工作的监督部门,实施监督。

3、重点管理岗位、重点部门人员在工作2-3年,必须进行轮岗;对缺员的重点岗位和部门要及时调整补充。

四、轮岗办法

1、轮岗工作一般结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聘任期内进行轮岗调换。

2、可以结合干部、职工的测评考核,实行末位淘汰,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3、轮岗人员的薪酬管理按轮岗后的新岗位执行。

4、轮岗人员应服从轮岗的决定,对无正当理由坚持不服从者。经教育无效者,医院可直接办理任免手续或者作待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