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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2025/09/03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加强领导、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的思路,推进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创建,倡导村居安全防范新举措,构建现代村居安全管理新机制,健全“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联动、城乡一体化的安全监管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面推进村(社区)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全县100%的村(社区)实现三级以上达标,其中实现一级达标的村(社区)不低于20%,实现二级达标的村(社区)不低于35%。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工作时间表,确定各级达标的村(社区),以表格式体现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中,要依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重点,即仿古家具主产区应以消防火灾防范为重点;国、省、高速路经过的区域以交通安全防范为重点;山区旅游乡镇以旅游安全和火灾防范为重点(钟山镇、菜溪乡等)。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机构。村(社区)委员会的主要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村(社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村(居)委会主任、相关负主任、安全生产协管员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村(社区)必须明确1名以上经过培训的专职安全生产协管员具体负责,并保障办公条件。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协管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分析、布置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无法当场纠正的应及时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安办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依法依规如实上报本辖区内发生的除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外各类亡人事故;建立举报制度,受理群众对事故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举报。

(三)加强基础台账。健全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台账,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分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档案,认真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名称、生产类型、经营收入、从业人员数量、法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台账,认真记录每月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研究解决会议等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内容;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台账,认真记录每次检查时间、参与人员、发现问题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健全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对排查出来难以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销案时间等内容。

(四)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宣传开展村(社区)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活动的意义,努力得到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12.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活动策划;在本辖区显要位置设置一处固定安全宣传阵地,内容一年至少更新4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在举办莆仙戏演出时,要求剧团加演安全小戏,在群众中传播安全意识。

(五)加强应急救援。根据本辖区内最容易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关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及时总结演练成果,修订和完善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六)加强典型引路。树立2个县(区、管委会)级典型示范村(社区),及时将好的做法加以提炼,宣传推广,以点带面,进一步激发各方参与村居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活动的热情,有力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七)、实施步骤及考评办法。按《关于印发县村居安全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

(八)、创建工作信息报送。为及时交流、总结、通报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开展村居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情况,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县村居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做好村居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报送工作,从今年7月份起,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村居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做法和建议等汇总以电子邮件和纸质原件(盖章)两种方式同时报给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逾期未报送按无开展工作处理。

(九)、兑现奖惩。村居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已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综治季度考评安全生产方面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报送情况和进展情况将在相关的考评中予以兑现。对未按时完成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居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计划的村(社区),将暂停发放县、乡镇(街道、管委会)对村级安全生产协管员的岗位补助,待完成计划任务后,再给予发放;对未按时完成县20xx年村(社区)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目标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将暂停发放安全生产特殊岗位津贴,待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后,再给予发放。

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充分就业示范社区评估标准,借鉴20xx年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的经验,不断提高创建要求,确保创建质量,确保完成20xx年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任务。

二、创建目标

在全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基础上,推选办事处社区和丰财办事处参加20xx年申报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创建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创建复查活动,做好参创社区的计划落实。做到巩固成果,继续提高。

(二)街道办事处采取集中培训、典型辅导、自查互查、自我评估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三)突出创建重点。结合申报社区的实际情况,着重在“13项一票否决”狠下功夫,必须做到在岗协理员本职工作“一口清”,硬件设施上确保到位,基础台帐完善、制度健全、信息录入、指标完成和就业服务等方面全面达标。

四、创建标准

依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的通知精神和评估标准,认真对照一票否决的前13项和其他13项,实现充分就业,完善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管理,落实扶持政策,健全服务设施。

五、时间安排

3月份至4月份为基础创建阶段。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开展自查评估活动,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完善相关台帐资料,及时正确录入各项数据信息。

5月份至6月份为自查整改阶段。区领导小组组织申报社区互查,交流经验,巩固提高,要求创建社区全面评估达标,并做台账会审准备工作。迎接市局组织的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评估检查。

7月份至8月份为巩固完善阶段。街道、社区针对市局检查指导情况,组织申报参创社区重点整改。

9月份至10月份为申报参创社区提高阶段。在确保证评估达标的基础上,保持各项台帐数据登记和微机录入信息的进度。同时做好办公环境整洁、人员面貌精神和创建气氛热烈等相关工作,迎接省、市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评估验收。

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篇3

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消除传销的生存空间,彻底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防止传销活动在我社区出现,保证我辖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综治办文件,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

不法分子通过传销和变相传销,用欺骗甚至暴力威胁等手段引诱不明真相的人误入其中,强制扣押证件和钱财并实行精神控制,具有典型的“经济xx”的性质,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危害。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着力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切断传销链条,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二、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支书为组长,派出所包居民警为副组长,其他居干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三、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工作目标和步骤。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社区要和老城办事处、派出所、工商局等单位统一思想,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各部门联系方式在社区醒目位置公布,使群众能及时反映。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通过掌握的传销资料,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黑名单,协助派出所建立出租屋、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做好保证。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工作领导成员要加强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出租屋主的形成教育工作。一是以授课讲座的方式;二是制作宣传展板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国家打击传销的决心和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让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4、签定责任书,明确责任,制定奖惩机制。社区与辖区内各单位签定责任书,拟订居民举报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举报涉嫌传销人员的居民进行奖励,对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想传销活动提供场所、货源、仓库的,进行严厉惩处。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与派出所积极配合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生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使传销在社区彻底绝迹。

6、加强信息报道。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开展情况,随时作好记录。

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篇4

一、目标任务

全区各部门、各街道、镇、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全面按照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中的测评项目、测评指标、测评标准要求,在今年4月15日完成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3月11日-4月15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区相关部门、街道(镇)、社区要按照《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及时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社区相关制度,完成创建资料组卷工作。

(二)迎检阶段

4月16日-4月30日,区相关部门、街道(镇)、社区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做好各项迎检的准备工作。

三、职责分工

区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按照附件一《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责任分工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工作指导小组、创建工作督导小组、创建工作宣传小组在创建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全面指导检查区相关部门、街道(镇)、社区的创建和宣传工作。

(二)实行区级领导定点联系街道(镇)、社区制度

定点联系的区级领导要对联系的单位加强领导和指导工作,对在创建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

(三)实行重点目标督办考核制

创建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督办考核,严格奖惩。凡是涉及到创建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范围和标准,抓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