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评选方案 篇1
一、评选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山天中学学生须知》,品德测评等第为优。
3.积极组织、参加集体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代表时代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
5.积极参加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按时完成课时量。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7.体育成绩达到优良(免修除外)。
二、先进个人评选成绩单构成
1、个人素养30%主要是对候选先进个人者在时政知识、生活常识、艺术素养等方面的书面考察,满分50分,折合30%算入总成绩。
2、教师评议20%请候选人的'相关所有任课老师对候选人的课堂、日常表现进行打分,从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行为规范与班级工作四个方面分别打分。
3、体育测试30%候选者必须通过以下体育测试:50米跑、立定跳远、投实心球、800米耐力跑。应试者在前三项中选择两项,800米耐力跑为必考。
4、个人材料展示20%每位先进个人候选者需为自己制作一份个人材料作为全校展示,并接受评审组老师的打分。
三、评委组成
本次评委会由行政老师、任课老师、年级组长、体育老师
四、工作流程
1月下旬校级初评
2月22日~2月29日班级评审、年级评审
3月3日候选人申报截止
3月3日中午12:00候选人培训
3月10日~3月14日候选人个人材料展示
3月3日~3月7日任课老师打分
3月11日个人体育、综合素质测试
3月12日团委汇总分数
3月12日校级评审,报校长室
3月14日行政会通过并张榜
3月17日张榜三日无疑议后报送团区委
备注:
1出现以下情况即被取消资格
1.体育测试不合格2.基本政治观点错误3.社会实践学分未满4.作弊5.不友好竞争
2个人材料展示内容
1)参与艺术节筹备工作,高三年级学生参与年级常规管理工作。
2)个人材料展示:自我介绍、特长介绍、所获奖励介绍。
评选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使我校良好校风的形成,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懂礼仪、善学习、会运动、乐合作、惹人爱的“东二小陶子”。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东二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评价制度改革,树立学生正确的荣辱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
二、组织领导:德育处、大队部
三、评审小组
组长:王海燕副组长:包捷组员:冯红蕾、詹卫政、戚静雯、胡卫青、何蓓
四、评选条件
凡属我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比。
五、评选步骤
1、推荐申评阶段:
各班级根据学校各类“每月之星”申报条件,评比出本班级“班级之星”。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1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参加学校“每月之星”的评选,并填写学校“每月之星”申评表,写明参评项目,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三前,交教导处。各班级组织初评的过程必须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法。
2、评审公布阶段:
学校将根据各班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评选出各种类别的学校“每月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校园网,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
六、评选要求
(一)基本条件:
凡申报“每月之星”的学生都必须热爱校园、尊敬师长、能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东二一日常规》,思想品德好、人格魅力强,恪守社会公德、个人综合素质好。热爱学习,锐意进取,学习态度端正,并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的带头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同学的`学习楷模。
(二)各项具体条件
思想道德方面:
1、文明之星:
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校规,言行举止大方得体,经常用“请、谢谢”等礼貌用语,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无任何违纪现象,有较多的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并能深受师长、同学好评,人际关系好,具有小学学生的良好形象。
2、守纪之星:
思想品德好,有强烈的进取心,集体荣誉感强;遵守纪律好,当月内无任何违纪行为,在做好自律的同时,能配合班主任开展纪律工作,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积极监督。
3、孝友之星:
思想品德好,做事讲诚信,不弄虚作假;不说谎话、假话,不搞两面派;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
4、奉献之星:
讲奉献、有爱心、能够主动帮助弱小或有困难的同学,积极为班级服务,成绩突出。
5、诚信之星:
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遇事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平日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6、爱校之星:
思想品德好,模范的遵纪守法,集体荣誉感强;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为学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爱护公共财物,自觉做到节水节电,是学生中爱校模范。
7、劳动之星:
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环保意识和卫生习惯,积极参加讲卫生活动,并起表率作用,关心学校和本班卫生情况,发现问题能采取措施解决。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劳动锻炼,劳动中能吃苦肯干,不怕脏、不怕累。
8、俭朴之星:
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科学文化方面:
1、科技之星:
独立思考和探究、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方法解决问题,具有创新意识,积极探究,勤于动手,在学校的科技活动中有出色的表现。
2、环保之星:
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积极参加社区和学校组织的环保活动。能从自身做起,处处以身作则讲环保,做到垃圾分类,废旧电池扔进专用箱等。
3、学习之星: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乐于探究,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4、文学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征文活动,积极向红读组和红领巾广播站投稿。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积极参加演讲、诗歌朗诵、辩论等竞赛活动,曾在班级或校级(含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
5、进步之星:
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方法科学,综合表现优秀。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并能及时总结经验,经常受老师表扬。
6、勤奋之星:
学习刻苦,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各方面逐渐进步不断提高,追求进步,积极争取入团、入队。
身体素质方面:
1、体育之星:
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和活动课,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和比赛,身体素质达到标准,在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比赛有较好名次。。
2、健康之星:
身体素质良好,坚持上好两操一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注意饮食卫生,本月内没有病假。
3、卫生之星: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讲卫生活动,并起表率作用,关心学校和本班卫生情况,能主动捡起校园内的垃圾等或能认真为班级做好晨检工作等。
审美素质方面:
1、文艺之星:
了解一定的乐理知识;具有音乐、舞蹈等特长,有丰富的演出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帮助老师组织文艺表演。
2、书画之星:
喜爱书法、绘画,书法、绘画方面有特长,在校级以上书法、绘画比赛中获奖。
个性心理方面:
1、自信之星:
相信自己能学好,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能和同学和睦相处。
2、自强之星:
注重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远大理想,身处逆境,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3、才干之星:
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有服务同学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各班班干部。
七、几点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
2、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班级之星”、学校“每月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评选方案 篇3
一、活动目标
优质课教学能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注重人的发展,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能较好的体现新课程纲要的核心精神,紧紧围绕学生“自主、探究、合作”等学习方式的转变组织教学;能较充分的体现教师自身的教学特点;恰当地运用现代教育媒体。
二、参赛对象
各学科教师(不受年龄限制,省、市教坛新秀、县飞龙奖教学一等奖获得者除外)
三、评选程序
1.组内初评
以教研组为单位自行组织初评,推选出一至二名优胜者参加校级的复评,名单于本月20日之前上报教导处。
2.校级复赛
◇时间:10月下旬组织复评。
◇内容:上课内容自选。
◇赛程:分说课(稿子打印成文)、上课二部分,先说课后上课。
四、评奖设奖
分学科按参赛选手的人数比例设立一、二等奖若干名,对获奖选手予以表彰及适当的物质鼓励。
五、评委组成
评委人员主要由校务成员、骨干教师组成,适当聘请校外人员。同时,对每位参赛选手的说课、上课实行全程摄像。
评选方案 篇4
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在学院建设发展中,开拓创新、团结进取,为跨入全省高职院校先进行列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建党96周年“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确保表彰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评选范围
学院在职教职工正式党员(含临聘人员)。
二、表彰评选类别及名额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要求及各党总支党员情况,明确以下分配名额。
三、推荐评选条
1“‘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条按照学院党委“先进党总支(支部)”评选条结合“五好”要求执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条按照学院党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执行。
2根据州直党工〔20xx〕16号要求,各党总支重点推荐脱贫攻坚中驻村党员及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非驻村党员。
四、有关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原则,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2各党总支按照推荐条评选上报,上报的.“‘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院党委审定公示后确定表彰对象。上级党组织的表彰,从学院党委表彰的对象中择优推荐。
各党总支推荐评选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须填写相关表册和先进事迹纸质材料(100字左右)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档于6月14日前交组织人事部,电子档发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
五、奖励办法
根据州府办函〔20xx〕xx号,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