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三个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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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三个专项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包干负责、从严查办、依法惩处”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棠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x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钟向能兼任办公室主任,符赛刚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收集和汇报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任成员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队长的防火扑火应急分队,村联防队人员为队员,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三、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全区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二)区民政局:负责清理青田、文尖、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的杂草及易燃物,并在四处公墓放置水桶储存应急备用。
(三)区文体局:负责清理xx古墓群的杂草及易燃物。
(四)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四个公墓停车场车辆停放等工作。
(五)海棠区林区派出所:负责火情案件查处。
(六)海棠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疏导文尖、青田、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及xx古墓群出入口车辆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警力,维护和处置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中的治安与纠纷。
(七)海棠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应急待命工作,做好四个公益性公墓及xx古墓群发生火情及时处置。
(八)神泉集团:负责清理南田农场存在火险区域杂草等易燃物,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及挂横幅,加强清明节期间巡查力度。
(九)区农林局:负责清理全区散墓杂草等易燃物,做到隔离段带火源的发生,加强存在火险区域巡查,在重要路段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挂横幅。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把森林防火工作分解为七个责任区,安排护林大队清明节期间加强巡查,村委会配合协助。
第一片区:海丰加油站至英州镇交界路段(东溪村、升昌村)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蒲取探、蓝福德、林道能、蓝文仕、吉石养负责巡查,吴清文(东溪村委会书记)、苏忠宁(升昌村委会书记)、陈泰文(营头村委会书记)、符积辉(海丰村委会主任)、梁平(龙楼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龙楼散墓、龙楼公墓、东溪xx古墓周边以及公益林区。
第二片区:北山村路口至海丰村路口(北山村、椰林村、洪李村、龙海村、风塘村、)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符飞、苻方瑞负责巡查,苏玉花(北山村委会书记)、刘衍洪(椰林村委会书记)、陈家茂(龙海村委会书记)、陈帮文(风塘村委会书记)、董益洪(洪李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椰林村公庙周边散墓以及公益林区。
第三片区:大茅隧道至北山村路口路段(湾坡村、龙江村、新庄头、三灶村、林新村)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吴积超负责巡查,周其川(湾坡村委会书记)、杨昌宏(庄大村委会书记)、欧能友(三灶村委会书记)、徐翔(林新村委会书记)、黎家宝(龙江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公益林区、文尖公墓、林区墓地。
第四片区:林旺油库至竹陆岭(铁炉村、江林村、湾坡村)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高巧、蒲文彬负责巡查,高大荣(铁炉村委会主任)、林廷文(江林村委会书记)、周其川(湾坡村委会书记)。其中主要地点:青田安置区周边散墓。
第五片区:竹络岭至铁炉港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青田村),由护林防火员蒲俊杜、周明史负责巡查,蒲忠源(青田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公益林区、青田公墓。
第六片区:林旺出口至蜈支洲岛码头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藤海社区、江林村),由护林防火员谭至清、董政江负责巡查,黄义富(藤海社区书记)、林廷文(江林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海防林。
第七片区:南田农场全区域由神泉集团护林防火员陈运福、林情、董兴停、胡明道、兰庭庭、高雄负责巡查,符天德(南田居委会书记)协助。
野外火源管理巡逻队安排陈育华、柯海云、符飞飞、苏忠觉组成应急队伍,配置运兵车,驻点区政府待命。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为基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防火知识、常识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扫墓人员的教育,禁止扫墓人员在山上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鞭炮、烧墓草、吸烟乱丢烟蒂的行为,要爱护树木、幼苗,不要随意攀拆毁坏,乱砍林木。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真正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海棠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在认真实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的同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领导责任制,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火灾发生的要追究责任。
(三)做好扑救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充分考虑不利因素,完善处置火灾的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消防装备,要从扑火机具、队伍、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做好扑救火灾的应急准备。节日期间,防火队伍要做到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科学指挥,速战速决,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重大火情应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或区指挥中心(电话:xx)。要不断加强扑火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四)落实经费和消防设备,做好防火保障工作。
为确保消防安全,区农林局办公室统一购置风力灭火器6台,灭火扫把260把,砍刀20把(其中给各村(居)委会配备10把灭火把,南田居配备10把灭火把、风力灭火器4台、砍刀20把)。并安排各村(居)委会、南田居1.5万元、神泉集团1.5万元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加班及采购消防设备等经费。消防设备经费以及工作经费从区农林局护林防火经费中列支,设备由区农林局安排分发。
(五)加强值班
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情,值班人员立即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组织人员扑救,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26日森林防火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到区指挥中心和区农林局。联系人:陈育华。海棠区值班室电话:xx。
森林防火三个专项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明确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任务落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以村为单位森林火灾次数下降,过火面积下降,火灾损失下降,确保不出现森林火警、火灾频发局面,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死伤事故,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等重点区域不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各村要对“五个确保的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并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宣传中要采取一村一个防火巡视员,每个进山路口一个禁火牌,每个村口一个禁火牌,一村一个禁火宣传栏,一村一个防火公约。
三、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严格实行“五个禁止”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烧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各村社区要加强火情巡查,落实“五个禁止”重点部位和敏感时段,要加大巡查密度,实行全天候巡逻,要加强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和精神病人,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人,落实监护责任,严格管控,林业站工作人员要明确划分防火责任区,并每天深入到自己的责任区进行巡逻,及时处罚制止野外用火行为。
四、加强野外用火的查处力度
各村社区要从源头上遏制火灾的发生,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全面开展火患排查工作,对重点区域多发高发区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增派人员巡护山林,严查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决不能心慈手软,在防火重点期对街道干部实行查处野外用火责任制。
五、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置火情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火情调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街道办组建一支35人以上扑火应急队伍,扑火工具要备齐,随时要做好扑救山火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社区干部必须即赶赴火场,科学指挥,及时调足兵力,实施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六、严格奖惩制度
对野外用火多,森林火灾频繁,燃烧面积大的村,将进行重点查处。对引发山火的肇事者和相关责任领导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森林防火三个专项方案 篇3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如遇重大森林火灾,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科学分析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森林防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包村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
森林防火三个专项方案 篇4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