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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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以“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为工作目标,通过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整治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中的顽瘴痼疾,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未来三个月内(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覆盖全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三、组织机构
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住建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协调推进。
四、整治内容
1. 施工现场管理: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死角和松懈环节。
加强对非主体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严格按规范执行。
2. 重点部位和环节:
加强对高空坠落、外墙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高风险部位的安全检查。
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安全教育培训:
组织建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确保新进场工人接受全面安全教育。
五、实施步骤
1. 自查自纠阶段:
各建筑工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主管部门。
2. 检查整治阶段:
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3. 复查验收阶段:
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有序开展。
2.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的工作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强有力手段和措施,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XX月XX日
范围:全省(或全市、某区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重点
1. 主体行为治理
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情况。
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包括抢赶工期、野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其他单位落实行业责任情况。
2. 风险隐患治理
危大工程管控,如基坑及支护、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等存在高坠及坍塌风险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预防高坠、坍塌等事故,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
其他隐患,如临时性建(构)筑物结构、钢(网)架结构安装及起重吊装作业等的安全措施。
3. 工程项目治理
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保障性住房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既有建(构)筑物的`项目。
四、工作措施
1.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将攻坚行动要求传达到所有企业、项目和有关单位。
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及时上传至相关监管平台。
2.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监督管理,配齐配强监管力量,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隐患、发生事故或较大影响险情的企业或单位,从严从重惩处。
3.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全面动员部署。
加强暗访督察和执法监督,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将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落实工作专班。
2. 有序统筹推进
将百日攻坚行动与其他重点工作相结合,共同推动、一同促进。
3. 确保行动实效
对隐患较多问题较大的工地要组织“回头看”“反复看”,盯紧整改效果。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区安委会《全区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集中行动成效,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增强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质量、安全隐患及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自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为确保会战成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突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二、重点整治范围
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和建筑企业。
三、重点整治环节
全面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突出:
一是整治临建设施。是否牢固、是否有垮塌和建筑物机械倒塌威胁,应急通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用电管理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要求等;
二是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是否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备案、验收、公示等流程,现场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是否落实应急预案并实战演练等;
三是整治脚手架。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在超过规范要求时是否编制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架体稳定、立杆基础、防护、脚手板、杆件通道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四是整治施工用电。是否落实外电防护,是否落实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
五是整治高空作业。是否落实临边防护,是否采取安全网、安全带、洞口和通道口以及攀登和悬空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隐患措施;
六是整治其它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法人、项目总监和安全员等重点人员履职尽责。
(二)严格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设置安全生产风险点公告栏和重点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重点岗位人员知晓岗位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岗前教育、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等;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严格应急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评估工作;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配备到位;岗位人员能熟练穿戴个人防护装备,能熟练使用和操作应急救援装备。
(五)严格责任追究。为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假重视、假落实、假检查、假执法”问题,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以及在百日会战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坚决依法顶格处罚,采取关停措施,并在全区曝光。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1. 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建筑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所有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2. 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3.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时间与范围
1. 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为期百日(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四、整治重点
1. 主体行为治理:
严格查处建设单位违规发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等行为。
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禁抢赶工期、野蛮施工等行为。
强化监理单位现场监督职责,确保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
2. 风险隐患治理:
加强对危大工程(如基坑及支护、高边坡、高支模等)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预防高坠、坍塌等事故发生,加强临边洞口、脚手架、塔机攀爬等部位的安全防护。
严格临时性建(构)筑物及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按图纸、规范和方案施工。
3. 工程项目治理:
重点治理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等高风险项目。
加强对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等项目的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五、工作措施
1. 全面排查隐患:
组织各建筑工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确保新进场工人接受全面安全教育。
3. 严格执法检查: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工地和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4. 完善应急机制:
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2. 强化责任落实: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 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4. 注重总结评估: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七、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和要求。
2. 排查整治阶段:各建筑工地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力度。
3. 总结评估阶段: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