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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2025/09/09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篇1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山西省义务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xx]8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晋教基[20xx]34号)要求,受阳泉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局组织专门人员于20xx年11月30日—12月1日,对本市郊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估。期间,评估组听取了该区党政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教育、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档案资料,深入郊区的六个乡镇18所中小学进行了实地考察,基本掌握了该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情况。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阳泉市郊区地处太行山中段的娘子关内,面积616.89平方公里,现辖4镇4乡185个行政村,人口22.1万。20xx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14.4亿元,财政总收入17848万元,地方财政收入 616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16元。全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97所,其中小学82所,初级中学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教职工2474人,在校生34493人。

二、主要成绩

(一)义务教育水平不断提升。该区小学全部实现6周岁入学。6—11周岁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巩固率100%,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100%;全区12—15周岁学龄少年入学率达99.7%,初中巩固率99%,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为99.4%;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该区承担了山西省教育规划十五课题“学校管理校本化研究”,经过数年的实践,全区中小学基本建立了《学校管理章程》,形成了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机制,促进了依法治教、按章办学,推动了义务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大,成效显著。从XX年开始,该区启动了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经过5年的实施,全区共撤并中小学82所。根据该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到20xx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数将调整为48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含1所私立学校、2所厂矿子弟学校),初中9所,小学34所。中小学校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其中小学规模将全部达到在校生200人以上,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将达到600人以上。学校布局达到省定要求。

20xx年,郊区结合布局调整工作,开始了中小学拆火炉工程,准备用三年时间,让全区规划内学校都用上洁净安全的暖气。20xx年,区政府拿出120万元专项配套资金用于拆火炉工程,到年底,首批28所中小学实现了暖气供暖。

(三)教育经费做到了逐年增长。该区连续多年保持了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20xx年,年生均公用经费国拨部分小学达90元以上,初中近160元。转移支付拨付到位,使用合理。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符合省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

(四)教师和校长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该区实行了教师培训校本化,建立了校本培训的“四为主”机制,促进了教师素质的提高。全区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率70.7%;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率57.4%。教师师德状况良好,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此外该区还出台了教师健康工程,建立了为教师体检制度和教师爱心互助制度,将教师身体素质纳入教师队伍建设系统工程。郊区还开辟了校长论坛等阵地,引导中小学校长不断思考,不断研究,提高了校长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此外郊区还在校长管理机制上进行了改革,建立了校长竞争上岗制度、长效培训制度和三评一考核制度,使校长队伍的活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五)全面育人工作提升学校品位。20xx年底,郊区出台了《关于实施全面育人工程的意见》,提出了“关注人的发展、人的可持续发展、关注人的.终身发展”和“不求人人升学,但愿个个成人”的办学理念,开始实施全面育人工程。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把培养学生成“人”作为首要目标,坚持“育德为先,育德、育体、育智、育能并重”的原则,遵循“儿童成长规律、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厚积学校文化底蕴,整合学校、家庭、社区各类教育资源,集聚各方面力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0xx年9月,郊区又出台《创建特色学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育人工程,引导学校着力在文化内涵上做文章,在道德层面上创特色,在教育质量上创品牌,促进师生人生境界、人文素养和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六)教育信息化建设投入大、步子快。20xx年,郊区首批17所学校共投资近500万元建成校园网、计算机教室、电子备课室、多媒体教室等,率先实现了与市教育城域网的连接,占到了当年全市加入城域网学校的41%。到目前,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共建成计算机教室82个,购置计算机2257台,电脑和液晶投影仪进教室班数达131个,65所中小学开设了信息技术课,达到全区中小学总数的67%。

20xx年1月9日,阳泉市郊区教育信息网站正式开通,成为全市第一个教育信息交流与互动的平台,标志着郊区教育信息网络体系初步形成。20xx年底,郊区又将有14所学校正式加盟阳泉教育城域网。

(七)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该区中小学生道德行为合格率达98%以上,小学和初中阶段毕业率达100%,学校按国家规定开齐开全了课程,并组建了丰富多样的兴趣活动小组,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得到了较好的发展,60%的学生有一定特长。该区的教育质量近年来一直保持在全市领先位置。20xx年高考,该区有9名考生进入全省文理科前20名,8名考生考入清华和北大。20xx年高考,该区共有632人达本科分数线(比去年增加246人),达线人数占阳泉市达线总人数四分之一以上,文、理科达线率分别为42.74%和48.62%,有3名学生考入清华、北大,加上对口高考,全区本科达线人数突破800人大关。该区高中阶段就学率达79.85%。该区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达95%以上,并呈现出供不应求的趋势。

(八)课程改革扎实高效。20xx年3月,郊区被确定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山西省省级实验区,区委、区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区长王湜洲亲自任课改实验领导组组长,并亲自做课改动员报告,区政府每年拿出30万元用于课改实验教师的培训,请了20多名专家,举行了20余场讲座,332人赴省城参加培训,2500人次参加通识培训,教师们牺牲了休息日参加学习,乡村投入了300多万元购置教学设备,该区的宣传机器全部开动,为课改鼓与呼。使课改成为大投入、大参与、大声势、大运动的大工程。

郊区课程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多次受到国家和省课改专家的肯定和好评,给我市全面开展课改实验提供了有益的借鉴。20xx-20xx年,全市各县区的1000多人次到郊区学习课改经验。20xx年11月24日,郊区又代表山西省接受了教育部的课改工作评估,评估组专家认为:“郊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课改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大,教育装备现代化程度高,抓住了课堂教学这个核心,课改工作扎实有效,走在了全国农村的前列”。

三、存在问题

郊区在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省定标准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教学仪器、图书资料、文体器材配备数量不充足、配备标准不高。二是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不合理,外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合格师资短缺数额较大,加上寄宿制学校的建立,生活教师等学校工作岗位的新增,使教师的缺额越来越大。但由于编制原因,近年来,郊区不能补充新师资,这些都成为制约郊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以上不足和问题,评估组已向郊区进行了反馈,区领导明确表示:今后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在3—5年之内,使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继续加大对区域内教师资源的培养和调配力度,下大力解决教师学科结构、年龄结构中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建议省政府能够结合农村教育的实际需求,在教师编制等方面对和郊区情况类似的农村县区提供一定的政策倾斜,使上述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四、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阳泉市郊区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各项指标基本符合省定标准。为此,评估组建议省教育厅对该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篇2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xx〕1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陕教高办〔20xx〕32号)要求,为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和积极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学过程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风学风,规范教学常规要求,探讨课堂教学艺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决定在全院开展“迎评估教学质量月”活动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为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目标

依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法》,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围绕“迎评促建、办好专业、规范教学、提升质量”主题,以“迎评估教学质量月”活动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为抓手,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强化教学中心地位,达到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学活动,更新教学观念、强化教学管理,全面加强本科教学保障条件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

二.时间安排

“迎评估教学质量月”活动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时间:20xx年11月7日—12月2日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任务

(一)学院教学检查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督导专家、各教学单位教学领导、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等行政领导组成的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主要工作任务:

1、分组抽查各教学单位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管理文件、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资料;

2、分组听课与评价,参加各院系(部)教学研讨会;

3、对各教学单位评估准备工作进行咨询、指导、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月工作领导小组

由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组成,按照学院要求,负责对所属各教研室(工作室)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各教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要求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2、做好本单位教师、学生的宣传、动员和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规范整理教学档案,包括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课程设计大纲、授课计划、课程考试质量分析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运行的管理资料,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形成本单位自查报告。

4、组织开展听课、评教、评学、教学观摩、教学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讲课能力和水平。

5、收集整理反应学生学风、学习效果、人才培养效果的相关资料。

(三)各教研室(工作室)主任按照学院和各教学单位要求,负责组织专人对本部门教学工作进行自查。

四、“迎评估教学质量月”活动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主要内容

(一)“迎评估教学质量月”活动

1、开展课堂教学观摩

加强教师间相互交流,提高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月期间至少安排4门次教学观摩课程,开设对象为:各教学单位教学骨干教师不少于2次、青年教师不少于2次。教务处将组织学院领导、教学督导、有关行政主管领导参加。

2、教学研讨活动

组织教学专题讲座和教学研讨会,学习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相关规定;围绕如何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加强课堂控制等展开研讨,提高教学质量。

3、学生满意度暨毕业班学生教学质量调研

学生满意度调查是我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教学监控的重要环节。通过调查20xx届毕业班学生对学院人才培养、教学师资、办学设施、学习环境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通过对毕业班学生在毕业资格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深入分析学院教学基本建设存在的问题,为学院深入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参考。

4、课程考试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促进课程考试质量的提升,决定对20xx-2016学年课程考试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各教学单位检查范围:专业必修课全部覆盖,每门课程至少抽查一个教学班的考试质量。专业选修课抽查不少于10%的教学班。

基础部检查范围:全校统一考试公共课程,每门课程至少抽查2-3个教学班的考试质量。

5、院领导听课和同行专家听课

在活动期间院级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并填写听课表,了解一线教学情况,并及时将教师授课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任课教师;认真了解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到学生中间征求学生对教学安排、管理、教师授课的意见和建议。

各教学单位可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对本教学单位教师进行听课,填写同行专家听课表。

听课工作贯穿整个“教学质量月”活动期间。

6、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西安美术学院教师工作规范、西安美术学院调停课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

(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1、教学档案自查

各教学单位自查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管理文件、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资料。

2、开展教学秩序、课堂学习情况检查

教学秩序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调(停)课制度执行情况、教师遵守上下课时间情况,及课堂教学情况。

课堂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包括遵守课堂纪律、刻苦学习情况。重点检查学生的'到课率,积极探讨提高学生课堂到课率的方法,形成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加以实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院系(部)领导听课

主要检查各教学单位领导、教研室(工作室)负责人、系内教师之间听课情况,健全领导评教、同行评教等教学评价机制。

4、实验教学情况检查

主要检查实验课程实施情况,教学场所、教学仪器是否完备,教学管理到位等。

5、师生座谈会

通过师生座谈会,从教书育人、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条件、课程考核等方面,调查了解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听取师生对本科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要求各教学单位至少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各1次,确定时间后,报教务处邀请学院领导、教学督导成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制定检查实施方案,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各教学单位要建立教学检查工作的专门档案,及时将教学检查材料归入教学检查档案。

(三)各教学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

(四)各教学单位要对本次教学质量月暨期中教学检查进行总结。认真填写期中总结相关表格,表明哪些问题已解决,哪些待解决及处理办法,并将总结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学院,对“教学质量月”活动进行总结。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依据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期末课程质量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的教学活动,特制订zz中心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一、书面考试科目

(一)科目名称:语文、数学、英语。

本学期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期末书面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书面考试命题有中心学校组织完成。

二、考查科目

(一)科目名称:科学、思品、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

(二)除科学、思品书面检测以外,科学的实验技能和其他学科需要抽测完成,具体的抽测办法如下:

1、人数确定

由学校统一抽取,测试前公布名单。

2、内容确定

学校确定测试内容,体育为50米跑,立定跳远;其它现场公布。

3、各科具体要求和具体操作方法

(1)经典诵读

①从学期初各年级预定的15篇经典名篇中,选取3篇。

②每班抽取6名学生,以年级为单位默写以上选取的篇目。

③根据默写成绩确定各班经典诵读成绩。

(2)音乐

测试唱歌的基本要求:

①站姿唱歌,姿势端正。

②正确地呼吸,做到气息稳定,愉快地唱歌。

③发音通畅,咬字吐字清晰。

④能完整并正确运用感情唱歌,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在唱歌时加入贴切的动作,但不宜多。

(3)美术

①纸张要求:都是绘画纸,三、四、五年级都用八开纸,一、二年级用十六开纸。

②时间要求:各年级均为一个半小时。

③绘画要求:画面干净整洁;构图饱满、线条流畅、色彩搭配合理。

④绘画工具要求:学生参加测试时带美术课本、铅笔、油画棒或水彩笔。

(4)体育

学校教导处组织5人评委组完成体育测试工作。测试过程体育教师不准进入测试场地,如有什么问题也可及时反馈。

(5)微机

教导处根据各年级学生实际出一份测试题。

结论的总结归纳。

(6)综合实践活动

①根据各年级的综合实践活动计划中的活动内容,制定出各年级的问卷调查表,调查各任课教师的'课程实施情况。

②从任教班级中抽取一个班,再从此班中抽取6名学生参加问卷调查。根据调查表归纳总结出任课教师综合实践活动效果。

(8)地方课程

①抽查教材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地方课程实施情况。

②学校教导处根据各年级教材制定简单的问卷测试题,测试任课教师的上课效果。

③抽取学生的方法同综合实践活动课。

(9)英语口语

①根据各年级教材,各创设一组对话情景(多媒体出示)。

②从任教班级中抽取一个班,再从此班中抽取6名学生参加英语口语的测试。

三、结果的运用

测试结束,学校教导处将计算出各学科各班的成绩。此结果作为学校考核教师的主要依据。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引导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引导高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

(二)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坚持分类指导。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施分类评价、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高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四)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严把高校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提出改进发展意见,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推动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培育践行高校质量文化。

(五)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切实减轻高校负担,提高工作实效。

三、评估对象、周期及分类

(一)评估对象和周期。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原则上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xx—20xx年。

(二)评估分类。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本轮审核评估分为两大类。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自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

1.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2.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四、评估程序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

(一)评估申请。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高校。

(二)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三)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订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四)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五、组织管理

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教育部评估中心制订专家管理办法,建设全国统一、开放共享的专家库,建立专家组织推荐、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异地选派及淘汰退出机制。

审核评估经费由有关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六、纪律与监督

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