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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保供方案

2025/09/1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材料保供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材料保供方案 篇1

为了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缓解突发自然灾害、畜禽疫病流行等因素引起的“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切实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储备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7号)、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促进“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健康发展、价格平稳运行。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促进生产稳定。

2.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在市“菜篮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管理体系。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菜篮子”重要商品包括猪肉、鸡肉、鸡蛋、牛奶、蔬菜等。中央和我省如增加新的品种,本方案相应增加。

二、部门职责

(一)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生产布局,稳定生猪、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的生产,加大本地供应,确保达到国家和我省对“菜篮子”重要商品要求的自给率;做好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业受灾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二)市商务局

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负责冻猪肉与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保障市场供应;协助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五进”(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集体食堂、进社区、进餐饮企业)工作。

(三)市财政局

负责将“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相关资金纳入相关市级部门年度预算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四)市发改委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五)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全市“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菜篮子”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交通局

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工作,确保市属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畅通,并积极协调收费公路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七)市公安局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处置因“菜篮子”重要商品短缺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八)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统计调查与分析,及时将各方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后报市政府。

(九)市委宣传部

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发布,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市政府就“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十)市委网信办

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网上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十一)各区县(开发区)

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库存、价格、市场动态及监测等的日常管理工作;“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监测预警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菜篮子”重要商品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当监测发现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提请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会商措施,为调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四、响应机制

(一)猪肉

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紧缺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抢购囤积现象,价格快速上涨,或者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情况时,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紧缺品种投放前的准备;若情况没有缓解,经市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投放,根据事态发展可加大调运、投放数量,或施行其他调控措施。

(三)“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卖难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滞销积压、价贱伤农问题时,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组织调运、临时收购、费用补贴、网络销售等多种形式解决。

五、收储与投放

(一)收储原则

1.按照“市级组织落实、企业短期代储、费用适当补贴”的思路进行。

2.分工负责。要做到市、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动实施,除中央和省级规定的猪肉和冬春蔬菜由市商务局牵头收储外,其他品种临时收储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3.优先向脱贫项目倾斜。在“菜篮子”重要商品收储范围内,优先收储涉及脱贫项目的小型种养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肉鸡、生猪和蔬菜等。

(二)收储类型

1.冻猪肉收储。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冬春蔬菜储备。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开展。

3.生猪保供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生猪活储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生猪活储工作。

4.临时性收储。鸡肉、鸡蛋、牛奶等商品临时性收储由“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收储工作。

六、资金兑付

(一)猪肉收储

冻猪肉储备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补贴资金;生猪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签订的收储合同约定内容,从农业农村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冬春蔬菜收储

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收储

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兑付工作。

材料保供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应急保供工作的系列要求和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20XX年1月13日召开的20XX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生活物资、疫情防控物资、能源等物资运输保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全市冬季应急保供工作,切实避免煤、电、油、气、水、运、讯等生产生活要素及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物资供应紧张造成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影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20XX—20XX年冬季要素及生活物资保供工作专班,负责全市煤、电、油、气、水、运、讯及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物资的应急保供和运行调度,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工作专班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常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办公厅有关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督查督办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贵阳供电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贵州分公司贵阳代表处、贵州燃气集团、清镇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息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贵州开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阳石达天然气有限公司、贵阳机场股份公司、成都铁路局贵阳南车站、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贵阳水务集团等煤、电、油、气、运、讯及生活物资生产、供应、销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从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贵阳水务集团、贵州燃气集团各抽调1—2名同志集中办公,直至20XX年3月31日。必要时从专班其他成员单位抽调充实集中办公人员。

二、应急保供时间

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如遇特殊天气,由专班及时调整。

三、工作架构及工作职责

专班分设综合组、能源要素组、生活物资组、交通物流组,负责各领域内具体工作。

(一)综合组。组长由市政府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专班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各区(市、县、开发区),帮助各区(市、县、开发区)做好冬季要素及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二)能源要素组。组长由市政府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贵阳水务集团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全市煤、电、油、气、水、讯的运行调度;负责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贵阳水务集团等能源及生产生活要素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帮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做好能源应急保障工作。

(三)生活物资组。组长由市政府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全市粮油、肉蛋奶、蔬菜等居民生活物资的`运行调度;负责协调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有关企业,帮助有关部门及企业做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四)交通物流组。组长由市政府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全市交通物流的运行调度;负责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及有关企业,帮助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做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市冬季要素及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联席会议,由专班主任担任召集人,专班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应急保供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

(二)明确主体责任

专班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要素和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各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专班共同做好我市冬季要素和生活物资保供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

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运行调度及应急保供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目前实行日报制度,根据工作情况适时调整。

(四)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专班办公室要按照市政府部署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下达督办通知书、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材料保供方案 篇3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确保供气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盟关于能源保供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应急抢险能力,切实防止因事故导致减产、停产,确保今冬明春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保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压实天然气保供企业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所有保供企业都要制定安全保供工作方案,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应急、住建等相关责任部门对保供企业进行核查,推动企业加快问题隐患整改,确保天然气保供企业核查实现全覆盖,切实提升天然气保供安全保障能力。

(二)建立保供企业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机制。根据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需要,要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应急、住建等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组织专家指导服务组,对照《天然气保供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检查重点内容》(以下简称检查重点内容,见附件)对所有保供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保供任务重、问题隐患整改任务重的`保供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有效化解安全风险,闭环整改问题隐患,指导督促企业应急保障队伍和物资准备到位。

(三)建立保供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机制。市安委办将对所有保供企业的保供方案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和专家指导服务情况进行督导核查,提高针对性监管防控水平,保证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天然气保供安全。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保供方案。11月15日前所有保供企业都要制定安全保供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统一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督促企业按照方案执行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11月30日前保供企业要根据企业类型,认真组织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将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住建局。

(三)全覆盖检查。12月31日前,市安委办将成立专家指导服务组,对所有保供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照检查重点内容对企业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逐一核查,进行全覆盖指导服务,督促保供企业加快问题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统筹,按照安全保供重点内容,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细化措施要求,作出专门部署,加强组织督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保供企业是供气安全的责任主体,

必须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日常巡检维护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做好信息报送。所有保供企业于11月16日前将安全保供方案报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统一汇总后报市安委办,从11月18日起,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本周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开展情况、问题隐患整改及应急保障等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邮箱,11月28日前,将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总结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邮箱。

材料保供方案 篇4

为认真落实《遵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遵市发改〔20xx〕26号)精神,切实做好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有效应对当前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上涨,保持今冬明春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缓解当前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压力,全力做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二、职责分工

(一)大力发展本地蔬菜、猪肉生产,保障市场供给。

1.抓好元旦春节重要农产品保供工作,以发展商品蔬菜为重点,迅速落实冬季蔬菜种植任务;同时开展生猪、牛羊、家禽、水产等补栏,实现增种增养,切实保障重要农产品持续供给。(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

2.聚焦重点蔬菜生产企业和基地、重点生猪养殖企业,分解压实任务,动态建立蔬菜、生猪应急储备量,确保供应需求。(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

(二)加强市场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1.严格落实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价格监测人员每天上午10点前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地监测点采集粮油肉菜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12点以前形成“凤冈县生猪价格日监测表”“凤冈县重要生活物资价格监测日报表”报县发改局。当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进行分析,提出预警报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凤冈县统计局、县经贸局、各镇)

2.开展市场巡查询价,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要增加市场巡查、询价频次,安排人员到市场一线,随时掌握市场价格情况,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县综合执法部门查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三)加大市场流通,促进市场物资供应。

1.强化调运组织。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商户加大外地农产品和本地蔬菜基地采购力度,确保本地农贸市场蔬菜供应充足。发挥“遵惠民”平价肉菜专柜的价格调节作用,满足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消费需求。严格执行仔猪及冷鲜猪肉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市管局、各镇)

2.加大冻猪肉储备力度。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20吨的冻猪肉储备任务,应对保供风险,以备猪肉涨价的不时之需。(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各类农贸市场的巡查。严格落实进销差率不得超过35%的价格干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保障餐桌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五)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政策,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1.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当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正常生活。

2.审慎出台收费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得出台涨价的收费文件。严格执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价格调控政策。确保涉及民生领域的水、电、气等价格政策落实落地。

(六)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市场价格预期。

持续做好价格波动的正面宣传,及时发布舆情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广泛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防止因心理恐慌引发抢购、断供的现象。及时通过媒体告诫经营者遵守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价格违纪违法案例,震慑价格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的民生实事抓细抓实。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直接关系百姓生活,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要切实落实好“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我县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不出现断档和脱销,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调整充实保供稳价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保供稳价工作调度的日常工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开展保供稳价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信息反馈,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保供稳价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每月27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档报县发改局(联系人: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