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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方案

2025/09/13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奖励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奖励方案 篇1

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趋势,为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机制,规范营销人员薪酬标准,提高营销人员工作活力、发挥团队协作精神,进而有效提升营销部门销售业绩,为公司整体营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特拟本方案。

一、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销售提成+激励奖金

二、基本工资:

1、营销人员按其销售本事及业绩分为一星、二星、三星营销员。

单月个人达成3万人以上合同或者连续3个月(含)以上达成有效业绩(5000人以上合同)为三星

单月个人达成2万人以上合同或者连续2个月(含)以上达成有效业绩(5000人以上合同)为二星

单月个人达成有效业绩(10000人以上合同)为一星

全月无业绩为不享受星级待遇

2、营销按其星级不一样设定不一样基本工资:

三星营销员基本工资:5000元

二星营销员基本工资:4000元

一星营销员基本工资:3000元

无星级营销员基本工资:2500元

连续2个月(含)无业绩,按其基本工资80%发放。

三、销售提成:

三星营销员提成标准:3.0%

二星营销员提成标准:2.5%

一星营销员提成标准:2.0%

四、业务应酬费用:

公司正式编制营销员可于业务开拓过程中申报相关业务应酬费用;非正式编制不享受此待遇。

所申报业务应酬费从本人销售提成中按所实际报销金额扣除

申报业务应酬费未达成实际销售业绩,次月不得再申报业务应酬费

五、团队业绩:

由2人协同开发业务视为团队业绩

主要开发者享受80%业绩(如:10000人合同计为8000人合同);协助开发者享受20%

主要开发者按其星级所对应标准80%享受提成(如:三星为3%*80%=2.4%);协助开发者享受20%

六、业绩认定与提成发放:

每月1日为计算上月业绩截止日

以业主方签定书面合同为业绩最终达成标准

财务部门于发薪日计算并发放销售提成

七、激励奖金:

每季度末个人业绩排行首位者按该季度个人业绩总额0.5%发放

年终个人业绩排行首者按该年度个人业绩总额0.1发放

奖励方案 篇2

1、为促进公司电子商务这一新路的发展,确保整体业务的战略转型,完成公司关于电子商务年度销售收入经营利润的预算;

2、为项目奖励,预算达成奖励的发放提供依据;

3、为了对目标共建和达成的团队协作能力进行考察,同时体现按劳取酬的公平分配原则;

4、对各岗位人员的`胜任度进行考察,对不胜任的进行调整。

二、考核对象

电子商务部经理、(天猫旗舰店、京东商城、C店)运营、客服、美工

三、考核原则

1、以任务达成给予提成或奖励为原则;

2、以盈利水平为标准评判提成及奖励的原则。

四、考核周期

1、月度考核截止日期:自然月

2、年度考核截止上期: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五、考核内容

1、数码类目专营店,专营店开发存活目标

2、自营旗舰店、C店月度、年度任务达成目标

3、自营旗舰店、C店利润指标

六、考核办法

1、电子商务部经理

指标 计算出成 权重 备注

线上分销专营店/专营店任务完成率 实际销售收入/目标 30%

自营旗舰店、C店任 务达成率 实际销售收入/目标 50%

盈利水平 毛利额/费用额 20%

2、旗舰店运营

指标 计算出成 权重 备注

自营旗舰店、C店任 务达成率 实际销售收入/目标 60%

盈利水平 毛利额/费用额 40%

3、旗舰店客服

指标 计算出成 权重 备注

任务达成率 实际销售收入/目标 60%

毛利水平 ≧40% 40%

七、月度提成

1、电子商务部经理:销售收入×1%×月度考核系数

2、旗舰店、C店运营:销售收入×1.5%×月度考核系数

3、旗舰店、C店客服:销售收入×5%×月度考核系数

八、年度奖励计算

1、电子商务部经理:销售收入×0.5%×年度考核系数

2、旗舰店、C店运营:销售收入×1%×年度考核系数

3、旗舰店、C店客服:销售收入×2%×年度考核系数

九、考核部门

1、财务部 2、营销中心

十、考核实施流程

1、月度考核流程:月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电子商务部根据自我数据进行汇总,交财务部核算并按考核办法计算考评,15日前交电子商务部经理及营销中心总监确认,如有异议,可向营销中心总监提交相关证据,交财务部重新核算修正后于次月工资中兑现发放。

2、年度考核流程:20xx年4月30日前,财务部依据考核办法核算出各岗位应得提成奖励交由电子商务部各岗位人员确认,如有疑议可向财务部提交相关证据进行核准修正后,于次月工资中兑现发放。

十一、考核结果运用

1、连续3个月或6个月考核结果在0.6以下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或降职。

2、在考核期内被辞退或离职的不计月度和年度提成奖励。

奖励方案 篇3

为加快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鼓励教师在教育科研上多下功夫,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教科研能力和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立健全调动教师积极性的奖励制度,引导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小松人民满意的学校,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奖励范围。

1、综合表彰:每年教师节按政府指定名额,由学校组织评选的优秀教师等。

2、在学年统考中语数成绩优秀的教师。

3、由学校组织或批准,在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教师。

4、由学校组织或批准,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生竞赛中获奖的指导教师。

5、论文在本专业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获奖收入汇编的教师。

6、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经检查验收合格的课题组。

7、学习成绩优秀和综合素质均衡发展的优秀学生(阳光少年)。

8、管理服务奖。

9、特困生帮扶金。

二、奖励方案及标准。

(一)优秀教师、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综合表彰。

按《小松镇中心小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评选,每人分别奖励200——1000元。

(二)教学质量奖。

在学年统考中语数成绩在年段成绩优秀的教师,分中心校和村小各评出若干名,每学科奖励200——1000元。

1、奖励名额产生及评选办法:分年级设奖,二个班的一等奖1名。三到五个班产生一、二等奖各1名,级差100元。六个班以上的产生一、二、三等奖各1名级差100元。

2、评选办法:以每年统考成绩中的人均分而定,在平均线以上的班级中评选。

(三)教师竞赛奖。

教师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

1、赛课:获片区学校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50元。获全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5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50元。

2、其它类竞赛,以赛课奖励标准的二分之一计奖。

(四)学生竞赛教师指导奖 体育竞技方面(田径运动)。

1、所训练学生参加市直属学校田径运动会单项竞赛取得前三名分别奖励:50元 、30元、20元。(每生只取一项最高奖,不重复计算)

2、所训练学生参加全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在团体总分取得前六名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600元、500元。

3、所训练学生参加片区学校球类比赛获团体前三名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50元。市级各等级加200元。

艺术科学方面:

1、所指导学生参加中心小学文艺汇演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2、所指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文艺演出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

3、所指导学生书画作品、科技制作等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经学校同意组团10以上参加上级各种比赛有获多项奖,每次均给一个鼓励奖50元。)

(五)发表论文奖。

1、全国统一刊号(CN)本专业期刊300元

2、省级获奖并收入汇编,一等奖 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汇编50元。

3、市级获奖并收入汇编 ,一等奖 15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100元,汇编50元。

(六)课题研究经费:市级以上1000元/年。

(七)各项、各种、各级获奖学生若干名奖励10—50元的奖品。

(八)管理服务奖(200——1000元)。

1、设优秀管理人员奖4名,依据业绩由村校长和管理人员民主评选产生。

2、设优秀村校长奖2名,依据学校考评情况,由管理人员和村校长民主评选产生。

3、设优秀班主任奖若干名,中心校以年段为单位3个班级以上(含3个班级)评1名,村校和中心园以学校为单位评1名(少于3个班级的村校两年一评)。依据班风、学风、学生的行为规范、班级各项竞赛成绩等,由学校班子成员、年段组长等评定。

4、设优秀生管教师1名,由学校管理人员评定。

5、设优秀技艺教师1名,由学校年段组长、所任课班级教师依据表现及业绩评定。

(九)特困生帮扶金:学生父母双亲无劳动能力,或孤儿为特困生。给予适当的经济扶持。

三、出现重大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者或师德师风不合格一票否决。

四、方案审核与执行

本方案经管理人员和村校长讨论通过后,送教育爱心基金会理事会审核决定,执行的起始时间由理事会决定。每个奖项具体额度由理事会根据当年利息收益决定。

奖励方案 篇4

为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调动全校师生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正面宣传报道我校教学科研成果、学校管理、改革发展、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等方面的报道文章或图片(不含广告、论文、内容不真实的报道),一经国家、省、市级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司法行政系统相关刊物等新闻媒体采用,均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被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附表),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被国家级综合媒体采用(电视台、网站、报纸),每篇奖励1000元;

(二)被省级主要新闻媒体采用(电视台、网站、报纸),每篇奖励700元;

(三)被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采用(电视台、网站、报纸),每篇奖励500元;

(四)被县级主要新闻媒体采用(电视台、网站、报纸),每篇奖励200元;

(五)对宣传效果好、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可或被其他主流媒体转载的'的稿件另外嘉奖,奖励标准在原基础上加1倍给予奖励。

三、成果认定

(一)稿件发布后,由撰稿部门或个人携带刊登有报道信息的报刊,或电台、电视台采用通知单,或网站截图和链接网址,及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新闻报道的规格、性质及宣传效果由办公室审核确定。

(三)学校按报道数量、级别、宣传效果在年底进行集中奖励。

(四)同一篇报道被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或转载,按最高级别新闻单位奖励。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