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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2025/09/13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篇1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栾城区决定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调动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不断提升城区文明程度,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区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活动内容和时间

1、活动内容

创评“十星级文明户”所指“十星”是: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勤俭节约星、环境卫生星、诚实守信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文明礼貌星、移风易俗星。

2、活动时间

评选上报时间截止4月30日。

三、评比原则和方法

1、文明户分两档,分别为“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户”。其中,“星级文明户”由社居中心授牌,“十星级文明户”由区文明办授牌。

2、评比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授牌单位审批”的方法进行。①4月11日至4月30日通过居民自评,居民户代表互评,居委会党支部评选,同时对现有“星级文明户”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保留“星级文明户”称号,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摘牌,确定拟上报“星级文明户”名单,向阳社区评选出的星级文明户将在社区张榜公布。

栾城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传统风俗习惯。

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符合以上评选标准的都可报名参选!

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篇3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努力提高农牧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农村牧区文明程度。结合我镇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继续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文明村镇创建“10+5+2”项目建设为抓手,在全镇范围内,以农牧户为基本单位,推选一批群众口碑好、认可度高的“十星级文明户”,以点带面,大力宣传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勤劳致富、邻里互助、讲究卫生的新农村典型家庭代表,激发广大农牧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道德力量,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广大农牧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此项活动,有利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和提高广大农牧民的综合素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为: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伟大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热爱美丽的家乡。

2、遵纪守法星:遵守村规民约和社会公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爱护集体财产和公共设施,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3、勤俭持家星:合理安排生产生活支出消费,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4、遵德守礼星:讲社会公德、知礼、懂礼、守礼,践行文明。

5、勤劳致富星: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懂经营、善管理,积极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6、孝老爱亲星:家庭中父子、母女、婆媳、妯娌之间团结和睦。

7、诚实守信星:遵守诺言,做人公道,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8、优教优育星:重视教育、教子有方,塑造家庭文化,传承好家风。

9、邻里互助星:邻里关系和谐融洽,能互帮互助,互谅互让。

10、讲究卫生星:庭院环境卫生干净,生产用具摆放有序,柴草粪垛堆放整齐;室内窗明几净,饮食饮水卫生;坚持垃圾分类堆放,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各镇、嘎查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农户自报(11月9日—11月15日)。以农牧户为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20xx年“十星级文明户”推荐审报表》(见附件1)。

第二步:村级评定(11月15日—11月26日)。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对申报户进行重点审议,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的真实性,给予客观公正的初评,评议结果在本村张榜公布5天,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形成“十星级文明户”初步推荐名单,其中三星20%,四星10%,五星10%,六星10%,七星10%,八星10%,九星5%,十星5%,即各嘎查村80%的挂牌率。

第三步:镇级审核(11月26日—12月5日)。各嘎查村“十星级文明户”根据群众审议的结果逐户归档,认真审核各村上报名单,征求综治、信访、计生、环保、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意见,出具证明并上报认定报告,对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不予通过,最终确定各嘎查村十星级文明户的10%报送至镇党群部。

第四步:旗级审核(12月5日—12月10日)。针对各嘎查村的十星级文明户,每村选一户报送旗级十星级文明户。其中,千人以上大村(壕赖柴达木、毛盖图村、高勒庙村、乌兰陶勒盖村、黄盖什里村),每村报送两户,上报镇党群部,再由党群部统一汇总上报旗乡风文明办,联系人:、陈鑫,联系电话:,邮箱:。

第四步:旗级验收(12月10日—12月20日)。旗文明办组织各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结合旗综治、信访、法院等部门意见,实地走访,确定“十星级文明户”最终名单进行公示并授牌表彰。

四、复查认定

按照评选标准,通过实地查看、调查走访、整体观察等方式,进行复查认定,对复查认定合格的十星级文明户在镇区进行张榜公示,对复查认定不合格的十星级文明户说明原因,领导签字盖章之后,将名单和牌匾于12月10日上报乡风文明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各嘎查村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建立《“十星级文明户”档案》。各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开展创建评选活动,推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旗、镇两级把关,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通报问责。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牌,建档立案,记载每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两年进行一次复查认定和评选。

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以培育文明乡风为目标,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为重点,以“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为抓手,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为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培育文明新风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标准

(一)文明新风示范村标准

文明新风示范村的基本标准为“十有十无五落实”。具体内容为:

“十有”即有创建工作机构和计划、有文体活动广场及系列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有文艺骨干队伍、有农家书屋、有“图说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牌(栏、墙)、有道德理事会、有村规民约、有保洁队伍及垃圾收集处理制度、有“三榜”(好人榜、善行义举榜、乡贤榜)、有“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队及服务活动。

“十无”即无乱搭乱建、无柴草乱放、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泼、无畜禽乱跑、无秸秆乱烧、无赌博吸毒、无封建迷信、无大操大办。

“五落实”即清洁乡村、人情风治理、散坟整治、“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措施落实,“孝心养老”和“扶贫公益众筹”行动等孝德教育措施落实。

(二)“十星”文明户标准

爱党爱国星:爱党爱国爱家乡,拥护村“两委”的集体决定,有感恩之心;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坚决抵制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增强国防观念,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积极参与民主选举和村民会议等各种集体活动。

勤劳致富星:勤俭持家,勤奋劳动;创办家庭农场或参与

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社区)平均水平;积极帮助邻里共同致富。

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借他人财物及时归还。

团结友善星:家庭团结,夫妻、婆媳、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家庭成员口碑较好;为人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处事通情达理;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清洁乡村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好媳妇”“好婆婆”等身边好人评选活动。

爱亲敬贤星:尊老爱幼,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为儿童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尊重并学习本村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乡贤。

遵规守法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主动履行公民义务,不违规违法,不参加邪教活动;不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财物;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非正常上访;不封建迷信,不涉黄赌毒;敢于伸张正义,家庭成员无刑事犯罪、违法经营等问题。

生态卫生星:积极改厨、改厕、改圈、改水;爱林造林护林,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不露天焚烧秸秆,文明祭祀;不滥垦滥砍乱伐,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动物。搞好庭院环境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无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和儿童疫苗接种,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

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

科教文体星:讲究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有稳定的增产增收项目;保证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与各类助教、助学活动;积极参加文体娱乐活动和读书学习活动。

移风易俗星:婚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不奢华攀比;厚养薄葬,丧事简办;不办升学、入伍、生日、乔迁等宴会。

三、评选程序

(一)文明新风示范村创评

1、宣传发动(5月下旬—6月上旬)。由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各村参与创建。

2、对标创建(6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按照文明新风示范村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3、申报考评(8月上旬——9月下旬)。各村自评申报,由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专班考评、部门审查、党委审核。

4、命名授牌(10月下旬)。县文明委命名20个文明新风示范村。

5、资料收集(11月中旬)。各文明新风示范村将创建的方案、总结、会议记录、经验材料、图片、视频等资料上交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归档备查。

(二)“十星”文明户创评

由村(社区)支部、村(社区)委会具体负责实施,村民小组组织农户进行评议,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1、宣传动员(5月下旬—6月上旬)。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召开“两委”班子会、党员及村民代表会、屋场院子会,通过广播、专栏、短信、微信、标语等形式,加大创建宣传,确保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户户参与。

2、创评申报(6月中旬—7月下旬)。村民对照“十星”创建标准积极参与创建,以户为单位开展自评,然后向所在村(社区)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8月)。按照“分片包组”的办法,认真组织群众以自然院落和小组为单位逐户评议,先由户代表陈述申报理由,然后对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评议,做好评议记录。

4、星级审定(9月)。村民小组对照标准逐户审定,村道德理事会对各组评议情况进行初审,再由村(社区)“两委”班子审核,将“十星”文明户和示范户名单分组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复评,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镇党委审核。镇党委按比例择优推荐“十星”文明示范户。

5、命名授牌(10月下旬)。全县共命名“十星”文明户5000户,“十星”文明示范户200户。全镇共命名“十星”文明户573户,“十星”文明示范户23户。

6、资料存档(11月中旬)。各村(社区)建好评星台账,收集整理创评方案、宣传资料、评议记录、公示、总结等资料上交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痕迹清晰、过程完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村(社区)书记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一名“两委”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由县直单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积极协助帮扶村抓好“十星”文明户创评选建活动。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村(社区)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农户积极创评。扎实抓好制定方案、宣传、评议、审定、公示、授牌等环节,严格执行否决条件,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群众知晓率达到100%,户参创率达90%。

(三)整合资源,激励先进。镇党委、政府制定激励措施,让“十星”文明户在入党入团、干部选拔、参军入伍、公岗招聘、社会保障、小额贷款、产业扶贫等方面优先得到实惠。县人社局在创业技能培训和小额担保贴息对“十星”文明示范户优先安排。县农商行为“十星”文明示范户办理信用等级证,“十星”文明户凭信用等级证可获得5万元授信额度并给予利息优惠。县卫计局统一制定方案,由各乡镇卫生院对“十星”文明示范户家庭成员免费体检一次。县教育局对“十星”文明示范户子女在县内读高(职)中的每生奖励500元,在县内高中就读考取大学本科的每生奖励1000元。县文明委对文明新风示范村各奖励5000元,对“十星”文明示范户走访慰问。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文化墙、宣传橱窗、广播、四务通、微信平台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十星”文明户创评的意义、内容、标准、程序。

(五)齐抓共管,强化督办。镇创评工作专班将对各村(社区)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文明新风示范村和“十星”文明户创建和评选工作将纳入文明村、文明社区考评确认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