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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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
这几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我激烈的心情久久不能宁静,老鹿王的行为让我念念不忘,牵肠挂肚。
这篇文章讲的是在一片宁静安详的芳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鹿。可有一天,一只大灰狼不知怎么的冒了出来,每十天叼走一头老鹿或小鹿,搅得鹿群不得安宁。偏偏在这个时候,一头调皮鹿——杰米跑了出来,老鹿王为了集体意义故意逃走,遭到整个鹿群的排斥,连信任他的女朋友艾莉
也对他置之不理,最后他费尽最后一滴力气为了集体与老狼同归于尽……
这是一头多么为集体着想的老鹿王啊,不断接受着思想斗争,故意输给杰米后又独自承受着同伴的训斥,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为集体换来安宁!面对老狼时,又无比勇猛,克服了鹿的懦弱,把个人利益抛在脑后,不像遇到困难掉头就跑的杰米,这更是一只勇敢的老鹿王!
老鹿王为集体牺牲的事让我想起了团结的大雁,大雁也不正是与老鹿王相似的动物吗?健壮的头雁总是用自己的翅膀减少空气阻力,独自承担整个雁群的的生命安全,阻挡敌害,若老雁或病雁支持不住时,它们又会鼓励它们,让他们追上群众。头雁还会把老雁或病雁放在飞翔阻力最小的最后面,让它们舒坦地飞,完全是为群众着想啊!
谢谢你,书,你让我学会了团结,你让我学会了抛弃个人利益,你更让我学会了为集体着想!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2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斑羚飞渡》。里面有一个故事,《老鹿王哈克》。这本书让我有很深的感受。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在大草原上,有一只年轻的鹿王。他在鹿王的位置上呆了10年,一直都没有其他的鹿来夺取王位,因为他的挑眼,非常厉害。一不小心,双眼都会被戳瞎。虽然他的地位没有动摇过,但一直被草原上的老狼困扰,每十天都会叼走一只无辜的鹿。真在他苦思冥想怎样对付老狼时,突然有一只鹿向它发起挑战,但老鹿王哈克不想浪费力气和其他的鹿争斗,让那只羊获得了胜利,当上了鹿王。几天后,在一天晚上,哈克遇上了老狼,和他决一死战。可最后哈克用性命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哈克用性命保住了羊群,这种精神让我佩服他。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让我感受很深。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3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得不佩服哈克的勇气和胆量,他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哈克不仅不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虽然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斑羚飞渡》作品里的其中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
这篇文章,它让我懂得了一些我们课堂中,没有学到的知识——公鹿的鹿角具有哪些功能。
公鹿的鹿角主要具备两大功能;第一功能:是向异性炫耀、讨取母鹿的欢心:第二功能;是同性之JI间为争夺王位,或配偶进行角逐的武器。由于繁衍后代的强烈本能,在适者生存的遗传规侓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胜过第二功能;鹿角趋向于更高大、更壮观、更漂亮、更艺术化,而战斗性能却被削弱了。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多读书,读好书,掌握更多的知识,让知识武装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