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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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1
近日,农业银行玉溪通海县支行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为有序推动活动开展,该行通过制定活动方案,注重“三个结合”,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注重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围绕“四讲四有”标准,切实做到“四个进一步”,着力解决“六个突出问题”,争做合格共产党员。二是注重与合规文化建设活动相结合。通过合规文化建设与抄罚则活动,营造依法合规、遵章守纪的工作氛围;通过多维度、多层次、多岗位展示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增强广大干部员工案防意识。三是注重与“平安农行”建设活动相结合。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普法活动、组织全行员工参加法制知识问卷测试等活动。为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日前,农行宾阳县支行根据《广西分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行开展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时间自5月初开始至8月末结束。
为搞好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该行成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拟定、日常组织协调、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安排督导检查等工作。该行采取座谈、研讨、演讲、宣讲等多种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严格禁止员工行为的若干规定》等8个重要案防制度文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的“三个必须移送”、“三个重点追究”以及责任追究到位“三条标准”;活动还集中学习讨论《区分行营业部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农总行领导相关重要讲话、《刑法》等警示教育内容,进一步坚定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信心和决心。
同时,该行剖析了近十年来农业银行发生的'贪污、挪用、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等案例,让全行员工学习了解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对这些罪名的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有了一定的掌握。通过警示教育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醒干部员工深刻吸取教训,从中引以为戒。
为扎实推进警示教育活动,该行组织员工观看上级行制作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图片展板,通过观看录像、现场讲解、集中授课“三位一体”的方式,建立法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实训平台,让员工接受警示教育。同时制定学习计划及时间表,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和自学。学习期间,该行要求每名员工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及学习情况,撰写不少于一篇心得体会。同时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宣传栏或经管网上刊载等多种形式,组织员工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说感想、谈体会,加强交流沟通,共同学习提高。
银行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2
20xx年5月3日晚,分行纪检监察部经理曹令革在支行17楼进行现场警示教育,从严管党治行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这次会议,告诉我们按章操作、合规经营,从自身做起要杜绝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
要杜绝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生,银行的制度控管的是一方面,更多的是靠自己。作为一名银行员工,要做一个有素质、有原则、有口碑的人,这是我们所负担的工作责任决定的。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要防腐拒变,自律是关键。说到底就是要我们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大千世界,诱惑种种,稍有不慎,就会思想错位,行为出轨。轻者蒙人生污迹之羞,重者受身败名裂之辱,害人害己,悔之莫及。要拒绝腐败,抵御腐败,唯有管住自己,这就是防范在前的自律,也是摒弃侥幸,实实在在的规范修身。管住管好自己,可一生无悔一世无忧,若没管好自己,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经商,利用权利,谋钱谋色,奢侈浪费,挥霍公款,那就会害了自己,害了家人。所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自觉做到公私界限分明,不义之财莫取。加重自律,管住自己,坚持不忘自己是建行光荣的一员,不要贪图小利,见钱眼开,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的作风。只有这样,才能抵制腐败保持一身正气,保持建行员工廉洁的.本质。
加强学习改造,自警自律。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一定要不断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部门法规的学习,更要加强自身的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努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始终牢记党员标准、岗位职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法分子便无机可乘。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银行警示教育心得要在保证自身廉洁的前提下,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员工教育管理,完善制度,杜绝管理漏洞,强化监督,保护好队伍稳定;加强自身抓廉政建设的能力提升,与时俱进地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把廉政建设的成果切实转化为企业经营效益。
我们每一个员工都要认真学习金融法律法规知识,熟练掌握相关规章制度和禁止性规定,明悉职业操守的红线,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违规将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要对制度有崇尚之感,敬畏之心、维护之责,学会把制度作为自己的保护伞,坚决对违规违章行为说不。平时,在银行检查之外,也要加强自查自纠,来防控柜面操作风险。为了自身以及家庭的幸福,我一定要坚持制度、合规操作,确保平安。希望明年,我能够骄傲的说我还是“一个都不能少”中的一员。
银行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3
为全面、切实提高我行人员的监管法规意识、法制观念及综合素质,根据省银监局要求和省分行《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我认真学习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我对监管政策执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完善金融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我国银行业一部全新的专门法律,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构成我国银行业法律体系的三部基本大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制定,适应了新形势下改革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银行业监督管理的需要,也为我行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它的颁布,是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决策层依法治国的决心,凝聚了中国银监会党委依法监管的心血,寄托了社会各界对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希望,是做好银行业监管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它标志着我国金融业监管体制向着法制化改革进程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今年以来,金融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和数量均“双升”,涉案手段更具有多样性、隐蔽性、分散性,银行从业人员牵涉民间借贷、企业骗贷、中小银行票据大案、外资银行员工违规买卖外汇、银行人员私下收取佣金、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等案件层出不穷。归根结底只有两点,那就是由于有章不循和监管不力而造成的。作为一名支行行长,我深知银行是经济案件的高发部位,制度是我们的生命线,每一项制度的出台,每一次流程的改进,都是对漏洞隐患的修复与加固。学法、懂法、守法,时刻绷紧风险这根弦,是走好人生每一步棋的最基本保证,否则在大是大非面前终究会迷失自我。按理说,我们的`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全面,很细致,不同岗位都有针对性的内控和案件防范知识、业务操作流程、规章制度,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在实际执行中就打了折扣,因此就出现一些员工违规经营、违章操作、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学习监管法规,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并监督日常的经营行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理念、原则、措施、手段和方法提出了许多新的内容,这对我们提出了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这不只是一般政策要求和努力方向,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必须掌握好、运用好,否则就是失职,没有尽到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我们学习贯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强化风险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率,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银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要把握国际风险监管的新趋势,结合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实际情况,按照银监会提出的现代监管理念、新的监管目标和良好监管标准的要求,进行教育培训,使银行员工真正理解审慎监管原则的实质和内在要求,更新监管理念,熟练掌握风险监管措施的新技术和新方法。我作为支行负责人要首先做好学习的表率,研究制定学习贯彻的具体实施意见,组织推动本支行学习宣传工作,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结合银行业监管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深刻理解各条款,提高学法、用法、守法和依法监管的意识和水平;指引支行员工积极学习监管法规,接受系统金融法律知识教育,从而更好地为监管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和服务。
加强管理,责任落实。从近几年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来看,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导致无数案件、事故、教训的发生,都反映出内控管理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我们应该吸取教训,将内控管理当作风险防范的前提条件,要认真扎实地贯彻执行案件防范责任制的规定,促进内部防范机制的强化与完善,努力做到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业务,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以保证各项业务的流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内进行。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对于内控存在的重大漏洞,因内控失效造成重大损失和包庇纵容内部违规的,都要严格问责,要让每一位员工始终应把防范风险作为发展金融业务的生命线,切实强化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客户、渠道以及风险管理和考核机制建设,显著提高业务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银行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4
在观看安全警示片之前,就已经从报纸、网络上得知近几年我国金融机构发生过不少大案,但从DVD播放出来的画面是如此的震撼人心,一幕幕是血的教训,是安全的警示。各案中涉案金额更大者有之,涉案人员更多者有之。公众对于这些金融大案的震惊成都也呈减弱趋势,但为什么邯郸“金库被盗案”却在全国引起强烈的震动呢?实际上,涉案金额并不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主要原因,吸引公众关注的恰恰是犯罪嫌疑人“原始”的'犯罪手段。
在人们对于通过电脑做假帐,黑客攻击网上银行等高智商、高科技犯罪方式习以为常的今天,两位银行金库看管员于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地用面包车把5100万元现钞从金库里搬了出去,这的确有点匪夷所思。
近年来,随着我国银行业经营的日益规范,在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下,各大商业银行在风险防控方面似乎做“足”了工作。无论是改革还是改制过程中,商业银行都会把风险防控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大张旗鼓地去“做”。在我们的印象中,国有商业银行似乎每天都在强调“加强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
但令人遗憾的是,一方面,防控口号震天响,另一方面确实大案要案频繁出。这样的现实不能不让我们对于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工作是否流于形式产生怀疑。甚至有人说:“国有商业银行大案要案频发,对于那些整天在台上大喊“口号”的改革者而言,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我们且不论这样的观点是否过于偏激和情绪化,像此类案件的频频出现,确实应该引起我们对于“风险防控”机制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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