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行政部门保密度,职能技术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化常年强制免疫与综合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全面落实畜禽集中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病普查、防疫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等措施,确保畜禽应免尽免和防疫质量,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家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仔猪副伤寒等常规疫苗免疫率达到95%以上。
(二)免疫牲畜标识佩戴率、免疫畜禽建档率达到100%。
(三)开展畜禽疫病普查,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
三、时间安排
20xx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时间安排为:
3月1日—10日为宣传发动及防疫物资准备阶段;
3月11日—3月15日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疫苗的免疫接种;
3月16日—4月5日完成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
4月6日—4月20日完成狂犬病、猪链球菌、猪副伤寒、猪丹肺、禽出败、布病、炭疽病和鸭瘟等常规疫苗的接种任务;
4月21日—4月30日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化免疫(二次免疫);同时完成自查补免迎接市局检查。
四、工作内容
以强制免疫为重点,加强综合防控,全面落实以下方面工作措施:
(一)狠抓季节性强制免疫,规范免疫操作,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的所有应免畜禽实施拉网式集中免疫,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确保辖区各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二)狠抓免疫标识和防疫档案的`管理:要求各行政村防疫员必须认真做好免疫登记,并配挂牲畜二维码耳标,经宣传解释仍拒绝免疫和坚持自行免疫的场户,一律签订责任卡,实行风险责任自负,并请村组干部现场签字鉴证。加强防疫档案管理,确保标识,档案管理信息对应,对散养户和规模场防疫档案分类指导,分别统一制定使用规模场和散养户防疫档案,做到散养户一村一档,由动物防疫站统一保存管理。规模场一场一档,由扶术负责人指导规模场规范填写,妥善保管。镇动物防疫站统一进行信息统计和备案管理。
(三)狠抓消毒灭源和疫情普查。要求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进行统一有效消毒,防疫人员进出养殖场(户)免疫操作各环节相关器械,要严格彻底消毒,防止带菌(毒)操作,定期消毒减少面源污染。
各单位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在实行预防为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控制和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将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尽早安排,精心部署,确保实效。
(二)落实责任。对各行政村防疫员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将春季综合防控和常年免疫等防疫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到岗,将防疫人员待遇与防疫密度、防疫质量挂钩。
(三)强化督查。镇动物防疫站要进一步完善养殖环节防疫监督机制,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并建立健全监管记录。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村、社区、农户、养殖规模场督查综合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和免疫质量,及时查漏补缺。春防结束后镇动物防疫站将组织全镇防疫员对本次防疫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进行工作评比,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查找原因,及时纠正,确保免疫质量。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印发20xx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农(粮油)〔20xx〕1号)精神,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理念,扎实推进具体工作落实,有力提升我区创建水平,实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创建、高质量推进,达到助力种植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四进四控”行动为抓手,遴选一批优势突出、生产基础好、产业带动能力强的旗县,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粮油作物和园艺作物(水果和蔬菜)整建制创建,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树牢绿色旗、叫响生态牌、走好特色路、打好品牌战,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创建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
二、创建原则
(一)突出粮食主产旗县的原则。创建任务重点向粮食主产旗县倾斜,优先考虑自治区37个产粮大县、承担自治区“三级联创”示范点建设的旗县等生产基础好、产业化程度高、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旗县。
(二)优先创建主要粮油作物的原则。各项目盟市在确定创建作物时应优先选择当地主要和优势粮油作物开展创建,推动粮油作物生产转型升级,提升主产旗县粮油产能和产业竞争力。
(三)扶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原则。在优先开展主要粮油作物创建的基础上,可因地制宜向特色优势产业倾斜,优先考虑马铃薯、向日葵和园艺作物等特色作物优势区整建制推进。
(四)统筹在建同类项目的原则。统筹考虑所辖旗县正在实施的耕地轮作、黑土地保护等项目的建设情况,兼顾实施能力和整体发展,避免项目过度集中而影响创建效果。
三、任务资金
20xx年农业部安排我区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任务旗县14个,总投资5600万元;创建作物包括粮油作物和园艺作物(水果和蔬菜)。
(一)实施范围及资金分配。自治区按照创建原则,结合上一年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任务实施情况,本着保持项目相对稳定的要求,决定在9个盟市实施20xx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即:呼伦贝尔市1个,资金400万元;兴安盟1个,资金5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部、区、盟、旗四级联合攻关技术的研发与示范);通辽市3个,资金1200万元;赤峰市2个,资金800万元;乌兰察布市2个,资金800万元;巴彦淖尔市2个,资金800万元;呼和浩特市1个,资金400万元;鄂尔多斯市1个,资金400万元;乌海市1个,资金300万元。
(二)补助内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运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需要的种子、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购买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推进标准化管理和适度规模经营。三是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对农业、科研等部门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等给予适当补助。物化投入补助和社会化服务补助是项目资金使用的两个主要方面,充分利用物化补贴调动农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利用社会化服务补贴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创建整体水平。
四、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力争实现“四个一批”目标。
(一)集成一批绿色技术模式。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生产基础,每个项目旗县、每个创建作物集成示范一套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模式要以具体措施为支撑,以增效为目标,突出可复制、可推广,并最终形成技术规程或标准。
(二)打造一批绿色高效典型。通过项目带动,着力提高产量、改善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项目区节本增效5%以上、带动全县节本增效2%以上,树立一批典型,带动周边区域均衡发展。
(三)创建一批优质特色品牌。围绕市场需求,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发展订单生产,促进产销衔接,培育知名品牌,打造“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实现优质优价。
(四)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创建,每个创建旗县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50个以上,探索专业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
五、创建内容
结合各地生产实际和产业发展需要,选择玉米、大豆、马铃薯、水稻、小麦、杂粮杂豆、向日葵等粮油作物和水果、蔬菜等园艺作物,重点开展“五大行动”。
(一)绿色技术模式示范行动。以轻简化、机械化、集约化为重点,围绕种植结构调整,示范推广玉米和大豆、杂豆,马铃薯和小麦、大豆、杂粮杂豆轮作、间作、套种等高效种植模式。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精量播种、节水灌溉、无膜滴灌、秸秆还田、降解膜使用,残膜回收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围绕生产效能提升,示范推广全程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
(二)区域关键技术攻关行动。针对制约农作物生产的瓶颈,开展优良品种引进筛选、农机改进研发、高产高效技术试验和联合攻关。突破资源瓶颈,示范筛选优质、高产、高抗品种,如专用玉米品种、高蛋白食用大豆品种、抗旱节水小麦品种和优质杂粮杂豆品种等,减少水肥药投入,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突破技术瓶颈,着力攻克玉米籽粒机收、机械化育苗移栽,杂粮杂豆机械化播种、收获,秸秆还田,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突破效益瓶颈,推广节本降耗、轻简高效、全程机械化等技术,提升效益。
(三)粮油作物品质提升行动。聚焦我区主要粮油作物,推广专用品种,发展优质黄玉米,食用高蛋白大豆,中强筋小麦,专用马铃薯等,提升品质,增加优质专用品种供给,满足个性化、多元化需求。推进产销衔接,依托主要粮油作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搞好农企对接,探索合同式、订制式生产,促进优质优价,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全产业链发展水平。
(四)特色产品提质增效行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区域、品质、功效等特色鲜明的'杂粮杂豆、油料、水果、蔬菜等产品,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突出标准化生产,选择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从产品标准入手,完善一批标准体系、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健全一套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突出品牌创建,加强品牌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登记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实现品牌增效、特色增效。
(五)农业功能拓展增收行动。拓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外沿,赋予农业新功能、创造新价值。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创意农业、农耕体验、文化传承、乡村手艺等,把农场变工厂、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动变活动、产品变商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六、实施方式
创新管理方式,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的科学化水平。
(一)严格“三项制度”,遴选实施主体。以旗县(市)为实施单元,整建制推进,鼓励在上年基础上连续实施。一是主体备案制。自治区将项目指标和资金安排到盟市,盟市组织相关旗县进行项目申报,并根据创建原则和所辖旗县的基础条件,由盟市确定具体创建旗县和创建作物,并报自治区备案。二是考核验收制。当年项目实施结束后,自治区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旗县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竞争淘汰制。经自治区专家组验收不合格的旗县将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二)开展“三区建设”,落实整县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的重要核心是突出整县推进,打造绿色高产高效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域增产增效。各创建旗县要通过开展主要技术瓶颈核心攻关区、成熟技术示范展示区和区域增产增效辐射带动区建设实现整县推进。技术瓶颈攻关区主要围绕创建作物在当地不同生态类型区域中存在的制约生产发展的主要技术瓶颈问题开展试验示范,为绿色高产高效技术集成提供数据支撑。成熟技术示范区主要就当地集成的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进行示范展示,实现耕、种、管、收统一服务。通过在示范区内大力推广综合配套技术,达到农机农艺深度融合、良种良法高度配套,高产高效同步实现、生产生态协调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每个成熟技术示范区周围要建立区域增产增效辐射区,通过采用示范区主要的技术措施和主导品种,逐步引导农民转变常规种植方式,减少农药、化肥、水资源的使用,提高水、肥、药利用效率,提高种植效益;通过对辐射区技术人员和农牧民培训指导与服务,使先进技术得到广泛推广,绿色种植理念深入人心,稳步扩大主导品种种植面积和主推技术应用范围,提高辐射区内科学种田水平。
各项目旗县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攻关区、示范区和辐射区面积及数量,保障“三个全覆盖”,一是在核心区和示范区布点建设上,实现不同生态类型区域全覆盖;二是核心区试验示范内容安排上,实现各个生态区域技术瓶颈全覆盖;三是项目宣传、培训指导、现场观摩实现全覆盖。鼓励各地集思广益,拓宽思路,创新方式,挖掘典型,更好实现整县推进,总结推广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好点子,新办法。
(三)落实“四个配套”,加强项目管理。盟市农牧业部门要组织指导旗县开展创建工作,强化行政推动,确保项目落实。一是领导小组配套。项目盟市要成立由盟市农牧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盟市级项目领导小组,项目旗县要成立由旗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旗县级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二是技术小组配套。项目盟市和旗县要相应成立由农技推广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的技术小组,负责具体技术方案制定和指导服务。三是工作档案配套。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创建方案、考核、总结等文档和照片资料归档立案,装订成册,按时完成数据库管理和信息录入。四是示范标牌配套。及时更新并规范示范标牌,明确创建作物、创建目标、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便于宣传和监督检查。
(四)坚持“五个统一”,提升创建水平。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为承担主体,以社会化服务为主要方式,大力推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打造政府拿得出、部门打得响、农民信得过的精品工程。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自治区“三级联创”蹲点活动,以创建旗县为实施主体,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共同完成创建工作。项目盟市组织承担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任务的旗县制定工作方案,盟市和旗县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负责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二)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牧业部门要加强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结合自治区全产业链信息分析师团队建设,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开展市场信息、生产技术、产品销售等全过程服务,帮助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机制创新。扶持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的新模式。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格局。推进农企合作,促进产销衔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四)强化监督考核。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实施进展。自治区将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盟市、旗县间交叉督导。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旗县要就当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向盟市农牧业局提交自评报告。自治区农牧业厅将根据各地项目实施情况择期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考核评价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包括相关证明材料)以盟市为单位,于10月31日前报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和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五)强化宣传引导。在关键农时和重大活动时,邀请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充分挖掘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各盟市要争取在盟市级以上媒体刊发至少一篇(或一版)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宣传材料,营造良好氛围。各盟市要认真总结梳理“五大行动”创建标兵县,并于11月20日前将创建标兵旗县的典型材料报送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处,自治区将择优上报农业部,并予以通报表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请各盟市根据本工作方案精神和任务分解情况,尽快落实创建旗县和创建作物,并将创建旗县20xx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方案经盟市审核后,由盟市农牧业局于8月1日前备文上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农牧业厅种植业管理处 侯xx,电话:xx,邮箱:xx;内蒙古农业技术推广站 包xx,电话:xx,邮箱:xx
工作方案 篇3
根据《关于印发净月区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净防安字〔20xx〕008号),为全力维护我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我校和谐发展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消防部门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净月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坚决实现冬季期间“四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为我校各项建设与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20xx年“两会”的胜利召开奠定坚实的消防安全基础。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新
副组长:周春涛 王洪斌
成 员:由学校各单位主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防火科。
三、时间步骤
我校冬季防火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
1、校内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成立“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并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校内各单位“冬防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冬季防火工作动员会,制定本单位冬防工作方案、火灾应急预案,对单位内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本单位组织消防逃生演练,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消防常识。在人员密集场所及主要部位,利用微信、海报、条幅、网络载体等形式广泛的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对门卫、更夫和特殊工种人员要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及培训,深入推进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学校将于11月16日组织开展全校消防安全员培训工作,包括知识讲座和现场消防器材操作指导等。
第二阶段为自检自查和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3月20 日)。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在冬防期间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各单位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相关部门,对于暂时无力整改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强防范,指派专人死看死守,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事故。在此期间开展全校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各学院党支部书记参加。按照“六治理一提高”的检查内容,严格督促各单位落实“七个一”工作措施(相关检查内容、措施详见附件3),加强重点部位、要害部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抽查。
2、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消防安全员以及相关人员要深入本单位辖区开展“六熟悉”活动,切实掌握本单位消防水源,交通道路,重点部位的位置、使用性质及内部结构、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做好异常天气情况下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3、对于动火、用电部门,要落实“办理动火许可证”制度,临时动火、用电部门(含工地)要提出申请并报送保卫处防火科,经审查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操作;对于房屋兼并、隔断及改造,要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经保卫处防火科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4、各单位实验室要做好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保管工作,要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食堂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燃气使用的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各档口的排油烟系统要进行排查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及时进行清洗并做好记录。各单位不准封堵安全门,占用安全通道,要注意消防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灯等器材的维护。
5、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值宿制度,做到人员、责任制、监控措施三落实。禁止在办公室、学生公寓、商业网点等地使用电热棒及其它违章电器,禁止私接电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有消防控制设施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做好设施维护和各类信息的处理工作。
7、净月高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公安、安监、民政、建设等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将联合镇(街)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学校成立联合检查组,在冬防期间检查组将对校内各单位的冬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8、冬季火灾防控期间,凡因工作不力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净月管委会将进行责任倒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1 日至20xx年3月31日)。
组织开展全校大学生消防知识竞赛,验收学生的安全教育成果。校内各单位要对本年度的冬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迎接各级单位检查和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成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使冬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做好《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的宣贯及培训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冬季防火工作的动员和部署阶段,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要亲自带头,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
(三)各单位消防安全员要认真贯彻《吉林农业大学消防安全员职责》坚持日巡查,零汇报制度,及时登录国家消防安全系统网站反馈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时上报每日巡查结果,上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与总结等。对各单位在系统中上报的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保卫处防火科会及时到场核实、复检,同时提出整改方案并予以指导。对于长期不登录消防系统网站反馈消防安全情况的单位,将取消本单位年度综合治理评优资格。
(四)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方案要求,设立本单位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检查记录,对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对不履行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找出本单位消防突出问题和致灾因素,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将火灾风险高、火灾隐患突出和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区域逐一列入自我评估清单(附件1),并于11月20日前将清单报保卫处防火科汇总,学校安全防火工作委员会将对汇总结果进行复查。
(六)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建立工作台帐(附件2)存档备查,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将冬防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于3月2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保卫处防火科备案。
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工作质量,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市民政局统一安排,决定对全镇**年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审核,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年审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45号)、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20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省、市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法规,巩固湖南省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和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成果,按照“政策严肃、程序规范、对象准确”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年审对象
**年10月在册要求享受**年城乡低保待遇的对象。
三、年审时间
从**年11月上旬开始,12月20日前结束,**年元月起启用年审结果。
四、程序和方法
由镇民政办具体实施,采取“户主申请、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的工作程序,对本辖区内已享受低保待遇和新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核查。
(一)受理申请。由户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村(社区)向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签署授权申明及诚信承诺书,提供家庭成员户籍、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信息核对。对继续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对象和新申请对象,全部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信息作为入户调查重点内容进行核实,并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核对报告逐一打印存入个人档案。
(三)入户调查。镇民政办要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申请对象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准申请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状况;市社会救助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四)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镇民政办逐一组织各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议。
(五)张榜公示。镇民政办要组织村(社区)对本级提出的申请低保家庭拟保障意见和经市社会救助局审批的意见在申请人户籍(居住)所在地的.村(社区)和乡镇进行公示。主要公示申请低保家庭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保障人数、民主评议、拟保障金额等。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社会救助局、镇民政办重新组织调查核实。
(六)审核审批。镇民政办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公示结果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享受低保待遇等提出意见,报市社会救助局审批。对已受理的低保对象与低保经办人员或村(社区)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进行单独备案登记,同时报市社会救助局备案。由市社会救助局全面审查镇民政办上报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单独登记的或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低保申请家庭全部入户调查。
五、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11月3日至11月6日)
1、制定年审工作方案,印制年审表册,做好年审相关准备工作(**年11月3日前);
2、召开全镇城乡低保年审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参加人员为各村(社区)民政专干(**年11月6日);
(二)户主申请、镇村调查、评议阶段(**年11月7日至**年11月24日)
1、户主向镇民政办提出申请,镇民政办对申请名单进行信息比对;
2、镇民政办在村(社区)协助下对所有申请对象统一进行入户调查;
3、镇民政办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分村主持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对申请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初步确定**年城乡低保对象名单。
(三)乡镇审核、公示阶段(**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
1、镇民政办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并整理各类年审资料;
2、镇民政办将审核后符合低保政策的名单在救助公示栏、村(居)务公开栏和居住人口相对集中处第一榜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
(四)市社会救助局审批阶段(**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1、市社会救助局组织工作人员到乡镇抽查、核实、审批、发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镇民政办在救助公示栏和村(居)务公开栏中二榜公示审批结果。
(五)数据核对、录入、汇总阶段(**年12月16日至**年12月20日)
镇民政办与市社会救助局对审批后的数据进行核对并完成所有信息数据录入(**年12月16日至20日),市社会救助局于12月24日前完成数据汇总,做好**年1月份低保金发放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六、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年审工作重点,强化年审工作措施,确保年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以年审为契机,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力,夯实基础,锻炼队伍。
(二)严格坚持工作制度。按要求坚持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等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低保经办人员或村(社区)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的登记备案。
(三)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村(社区)要利用年审时机,通过信息核查等方式对今年开展的“阳光行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凡未经过信息核查的新、老对象,均不予审批。
(四)完善基础工作资料。要根据《长沙市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长民发〔20xx〕56号)和信息核对工作的要求,做好城乡低保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对不完善、不规范的低保档案要进行补充、完善,做到城乡低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
(五)突出培训宣传。各村(社区)要召开城乡低保年审工作专题会议,布置工作,加强培训宣传。要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张贴低保年审工作公告,通过社会救助专用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和此次年审工作的主要措施。要统筹兼顾,把握好工作重点,做好有机衔接。
(六)严肃工作程序。在年审期间,每个申请对象必须接受年审,不主动提供资料或逾期不参加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如其确实符合低保条件,须暂停3个月后重新办理低保申请审批手续。对于无理取闹或干扰妨碍年审工作的申请对象,要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工作人员在年审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严肃处理。镇民政办和联村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村(社区)低保年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年审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此次低保年审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