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围城》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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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有感 篇1
读完《围城》,看出了钱钟书先生对赵辛楣的偏爱。
文中的每一个配角人物,出场时都少不了钱老先生耐人寻味的外貌描写。当然,除了方鸿渐心中的白月光唐晓芙,写出了让人喜爱的容貌,其他的人,就极尽刻薄了。
赵辛楣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会讲流利的美国英语,在华美报社任政治编辑,去三闾大学任教授,后到重庆国防委会员任职。这是游历四国,仍学无所长,学无所精,只买了个假博士文凭,在挂名岳父的小银行里任小职员的方鸿渐所无法比肩的。
赵辛楣性格洒脱,交游广阔,社会关系中他游刃有余,他认识的“诗人"——董斜川;“哲学家”——褚慎明;三闾大学的校长——高松年等等。虽然这些是“名流”而非“清流,但足见其入世但不媚俗。
赵辛楣出场时带着浓浓的醋意,他看方鸿渐时像阅幼稚园的大字报,与方鸿渐说话时,两眼望着头顶上的灯泡,与方鸿渐在言辞上针锋相对。可是他对于方鸿渐只是吃醋,并无仇恨。当时读到此处,只觉事事洞明豁达的赵辛楣,也是傻傻的可爱。
得知苏文纨嫁给曹元朗后,他与方鸿渐握手言和,并称方鸿渐是“同情者”。那个他爱了十几年的人,突然另嫁他人,他却说“祝她幸福!”。相比方鸿渐失去唐晓芙后的愁肠百结,郁郁寡欢。他则更显担当,更显真爱。
赵辛楣在参加了苏文纨的婚礼,看见了苏文纨所嫁之人曹元朗后,说:“想不到她嫁了这么个怪东西!”。觉得苏文纨那样的人都瞧得上,觉得她配不上自己。也许在外人看来,苏真的配不上赵,只是他身在情中不自知罢了。
他的一厢情愿终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某一天,他对方鸿渐说,想找一个简单的女子,为他做羮汤。他放下婚姻里精神契合的执念,只求一份普通的人间温暖。
至此,我们以为赵辛楣真的情尽缘灭,洒脱的他真的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直到他在三闾大学,遇见汪太太,只因为她与苏文纨有几分相似,便让种子从伤疤里长出,明知这份情意伤人伤己,可是克制太久,便会汹涌如洪水猛兽。便惹得汪处长醋意大发,自己狼狈辞职。
看到这里,我们才醒悟,赵辛楣并没有他看上去的那么肆意洒脱,他己是情根深种,去三闾大学任教,带伤远行,那份十几年的单相思,他并没有轻易放下。
赵辛楣对于苏文纨,只是一个备胎,甚至连备胎也算不上。她送他相片;她把他当作方鸿渐爱情的助攻;她让他去当她婚礼的伴郎;婚后她还对他撩拔挑逗。
是什么让苏文纨对赵辛楣这样肆意妄为伤害?是赵辛楣的爱,爱得卑微,没有原则,甘心做一颗棋子。
方鸿渐与赵辛楣在香港重逢,在方鸿渐的追问下探矿似地从线包中找出一个目光炯炯的女孩子的照片,介绍她的时候,语言中全是宠溺,将照片放回钱包时,是看了又看。
看到这里,觉得方鸿渐对好朋友有些虚应地快乐,赵辛楣则是冷静自持了许多,读者也感到十分的心酸和辛慰。从火热的爱情走到平淡的婚姻,被苏文纨虐过无数次的人,终于觅得良人,虐过他的`人终归不配得到他的爱。
赵辛楣在职场纵横驰骋,与各色人等过招,却独独对方鸿渐情深义重,他看人透彻,深知方鸿渐虽然“全无无用”,但他善良,讨厌学术界的沆瀣一气,有那么一点悲天悯人。于是,赵辛楣把方鸿渐当作真正的朋友,事无巨细地替方鸿渐作结婚细节的打算,替他回上海后安排职业,送方鸿渐的结婚贺礼时也是情真意切,让方十分感动。
赵辛楣是《围城》里最完美的人物,他的身上有对爱情的执着,有着身处乱世的清澈明朗,他是那个鄙陋世界里最后的希望。
读《围城》有感 篇2
人生是座被围困的城堡,许多人想要超脱其外,获得真正的自由,不过这很难。理想、事业、婚姻,在一定程度上都被许多无形的力量围困起来,让你无法从中脱身。我觉得这便是小说想要传达给我们的思想。
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个海归,一个单纯的年轻人,他起初在那名义上的岳父的银行里任职,因为想要摆脱丧妻的痛苦和来自岳父的压力,他从上海辗转来到三闾大学任教,不过大学教授与校长之间潜在的利益关系,又迫使他离开了三闾大学,心甘情愿地走进了与孙柔嘉的婚姻围城之中,最后也落了个不欢而散的结果。他不断地从一个“围城”进入另一个“围城”,或者说他从未走出过围城,最终也在围城中迷失了自己,陷入了难醒的梦。
究其原因,我觉得与主人公的性格密切相关。方鸿渐性格单纯,不谙世事,渴望得到浪漫的爱情,是一个典型的傻小子,他遇事被动,不愿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受,空学了满脑子的知识,却是个百无一用的书生。
故事的结局是个悲剧,方鸿渐陷入了婚姻的痛苦中无法自拔,苏文纨从一个优雅秀气的女子变成了庸脂俗粉,孙柔嘉也悲伤离去。他们所追求的理想、事业、爱情都在这围城中慢慢沉淀,沉淀成最现实的、无法反抗的、无意识的流俗。这也是最令读者感到绝望的。
正如小说中的一个比喻,快乐犹如哄骗小孩子吃药的方糖,骗你喝下人生之苦水。作者认同的.似乎是人生本来就是座“围城”,快乐也只是在这绝望之都里唯一能抚慰心灵的一剂麻药而已。
诚然,人生匆匆几十载,我们被限制在这有限的生命和空间之中,那些世上纷繁复杂的关系也如负在我们背上的蜗牛壳,我们极力摆脱却又不得不依赖它,任它使你的脚步变得沉重,最后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软弱藏在其中,受它的保护。这也就是庄子所说的“犹有所待”吧。
剑客手中的剑限制了他的招式,心中的剑限制了他的境界。我们用以满足自己的手段也把自己困在人生的围城之中。随着年岁的增长,外界的物质也逐渐侵蚀着人们内心的灵魂,人们已经很难相信人类与生俱来的精神力量,也就失去了走出围城的指引。霍金曾说,他虽居于果壳之中,却自以为是无限宇宙之王。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主人公安迪在逃出监狱后说,希望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作为空间中的物质的我们虽然被更多的物质所制约着,但我们的思想却是无法被禁锢的,哪怕是一副皮囊或是一座监狱。
我无法准确定义钱老所说的“围城”到底是什么,不过我并不想知道。我只想在剩余的人生中,心中少些困扰,自在逍遥最好。
《围城》是一部名著,对它的寓意的解读早有定论,小作者读后有一些相同的感悟,但又不局限于此,无论是对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的性格和命运的认识,还是对小说的主题的分析,都有属于自己的个性化解读,本文语言也很有个性色彩,纯熟的文字传递着比较成熟的思想,让我们感受到了作者对作品的深入思考。
读《围城》有感 篇3
在幽冥的梦境中,在渺疏的朦胧中,悲哀地耸立着一座高高的城堡。泪与血交混成砖缝中的泥沙,衬托着土墙砖的单调,深阔的地基用虚假填补的结结实实,仿佛虚伪本应该叫真实。巍峨的城墙上竖起误会的旗杆,飘荡着无奈地旗帜。城里到处是一些蒙着面具的两足无毛动物。当然这些特征还表示着他们还曾是,也还是人类。要不,那只祖传的老钟怎会“当当”仔细又懒散地数着那曾经,也还要发生的悲哀……
远看那座雄伟如魔鬼的黑影,四周弥漫着神秘的诱惑,可庄严的外壳却包裹着许多肮脏的寄生虫,我们还是看一看生活在这里的代表吧……方鸿渐,一个挣扎在无奈、虚伪、自私、虚荣、真诚、淳朴旋涡中的小虾,却有代表了生活中百分之八十的比例。拿岳父的支助买来“博士”的学位,从本质上令人所不齿,然而从客观上讲,或拿《相对论》的观点来说“方先生”还有一点羞耻之心。他存在着人类的一个共性——虚荣。满足了“博士”的欲望,又怕“正牌”揭开这美好的伤疤。所谓“作贼心虚”也不过如此。爱情、婚姻的不幸,不能不引起有血肉人的同情,可悲剧往往由自身酿成。假如他能多一点果敢的魄力,少一点轻弱的骨头;多一点忍耐的涵养,少一点性格上的奴媚,结局将会怎么样呢?也许,这篇文章的主线将因他而改变。
人往往都犯同一种毛病,就是:只能看到别人的过失和自己的优越,却看不到自己的缺点,就如你的眼睛,如果不回头永远发现不了你走的`道路是否弯曲,当想转回头的时候,却已经走过了,悔之晚矣!只能修改、订正,却不能抹去那留在歧路上的脚印。
“能围困在城堡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就这样进进出出地循环个不停,包括了人生的全部特征,不知个中滋味的人,都想以身来尝试,然而真正用生活去品尝后,却又感到这是一种冲动的错。想退出,可惜城堡的门已经挂上了现实之锁。
也曾有人,想试图去砸破那座城堡或城堡的门,千千万万年里千千万万的人想尽了所有的办法,甚至用自己的生命来作为开启门的代价,结果只能在坚固的门面上涂上一层厚厚的血污……
终于,有一天门上结满铁锈的时候,人们发明了炸药,经过血腥风雨的冲击和震动倒塌了。人们欢呼、歌唱,封建社会的城堡消失了,然而他们高兴的过早。爱情、婚姻以及欲望的堡垒还紧紧地把你围困,外面到处是世俗的坟墓群。当今两足无毛的动物们,扯出你们被肉和骨头挤成细胞的灵魂,挤出你们被脑油吞食的思绪,思考一下怎样打破这些城堡吧。打破了就别再营造。可是“人”无知足的欲望,往往促成《围城》内外的因果!
读《围城》有感 篇4
钱钟书先生是我喜欢的一位文学大师,他用文字在《围城》里写出了你和我。《围城》里飘散出来的一句话,我想就是:我们的一生,都在追求着认同感和归属感。我想我们大多数人和方鸿渐差不多,我们都被世俗所禁锢,像方鸿渐一样,我们机械地拿到我们的毕业证书,拿到文凭。从我们第一次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对他人恶语相加开始,社会就慢慢地对我们揭露开它最原始的恶毒。
我们没有使他人艳羡的才华,我们也终究不是佼佼者,就如方鸿渐一样的生活,蚍蜉一样活着。也许我们有追求,有自己想过的生活,但我们离第一又有着不短的距离,始终算不上一个成功者。而我们还是要活,也许有些人还要计算着一日三餐,柴米油盐。我们以后也许会成为人间的'一粒尘埃,成为普罗大众的一员。但现在我们不是,因为我们还心存着幻想,就算你我面对这一整个世界,还是显得那么平庸,我们的水准和我们想要向命运索要的生活相比显得羸弱,我们还是执着地活着。喜欢《围城》,是因为我生活中所被囚禁的,不知如何用言语说尽的感情在书中一遍一遍又一遍地得到共鸣。
钱钟书先生并不直接,而是婉转地将生活的无奈传授于我。好让我在以后的生活中,有了冲出围城的勇气。
读《围城》有感 篇5
都市是四四方方一座城,围住了人心,欲望,情感,理想和太多的无可奈何。
最近读完了《围城》。没读之前,以为写的是关于婚姻。读罢两天后,细想书中的情节。其实不然,围城中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自己。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进了去,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包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看见有评论说,年少读不懂《围城》,读懂已是城中人。始读的时候,觉得方鸿渐这个人并不讨喜,甚至有点讨厌。倒也喜欢钱钟书的文笔,幽默,讽刺,有趣。这世界上太多的人像方鸿渐,包括自己。忙忙碌碌不甘于平庸,不付诸努力又踏不出原地。结果终是败给了现实和无奈。
不想把书中繁琐的细节,都罗列出来。想读过的人大抵上应该明白。一边感慨钱钟书的文笔之好,一边佩服他竟能把书中的人情世故描写的精彩,分析的透彻。倒是觉得该向老先生学一学,如何看懂人心。又如何老于世故。
读到书中的情感纠葛,想起张爱玲说:每个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中的一颗朱砂痣。
方鸿渐年轻时候喜欢唐晓芙,真真正正是爱情的样子。是想起她就会坐立不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种。见了面,又紧张的不知该说什么。我想,每个人心中的角落里,许是都有这样一个人。很多年后再想起,还是会说:嗯,她真的挺好。
没缘分也好,败给了现实也罢。
最终,还是娶了那个不讨厌,但合适自己的人。就像书中的方鸿渐,最后娶了孙小姐。走进了婚姻的围城,再也出不来。
但若他娶了唐晓芙,可能别的女人就变成了床前明月光吧。一样的围城,只是人不一样罢了。
“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真正想一个人,记挂着他,希望跟他接近,这少得很。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到,想到而已。”
想来,比起白月光和朱砂痣,在平淡生活中仅存的那一丝念想。即使是围城,我也宁肯在这城中活着。每日吵架,和好,茶米油盐和粗茶淡饭。一直烦你到老,也比天边的云要好。
读到小说最后,结局戛然而止。刚开始以为读了盗版书,后来看到杨绛写的书评才知道。故事戛然而止,然生活还在继续。不过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平淡。不过是被围在城中的人,总是想冲破牢笼走出去。反反复复折腾许久,恍然间才发觉半生已过。
庆幸自己年轻的时候,没有读这本书。现在读懂了,然也深知自己走不出这座城。
只愿,我们在城中深处,都能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