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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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1
根据10月13日贵州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州乞讨救助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县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天气较往年来得早,将给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各县(市、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县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贞丰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全面排查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加强与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
(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
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协警)、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突发疾病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谁送谁结算”的原则,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发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救助管理机构,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妥善进行安置,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和部署,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有效开展“寒冬送温暖”各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及时、迅速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各种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巡查巡检和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时间节点报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统计表和相关工作图片,直至专项行动结束。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汇报后由组长签批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辖区内不出意外。
2.强化值班值守,成员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救助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救助。
县民政局救助电话:XXX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一、进一步调查摸底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二、加大关爱帮扶力度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四、加强特殊群体的.照料服务
对不能自主取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智障独居人员、孤困儿童、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特困供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动员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的,妥善安置供养;切实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照料监护责任,儿童主任要定期对服务对象探访,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压实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责任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六、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七、认真做好救助值班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爱贫困家庭学生,妥善安排好贫困学生的校园生活,确保寒门学子顺利度过在校的学习生活。根据学院党委决定,结合我院开展“创建名校工程”活动部署,现就开展20XX年“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捐助活动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突出发挥全院各级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冬令期间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救助。
二、时间安排
捐助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初结束。具体安排为:11月中旬,为宣传发动阶段。11月下旬,为接收捐赠资金和物资阶段;12月初,为捐助资金物资分配、发放阶段。
三、活动形式
(一)捐助活动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工处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对各分院的贫困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工会。
(二)师范分院、应用分院、艺术分院工会具体负责本单位捐助款物的.收集、整理及公示发放工作。其他单位捐助款物的收集、整理及公示发放工作由学院工会负责;所接收的捐助款物由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加强保管。捐助款物的分配和发放,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按照领导审批、张榜公示、公开发放、手续齐备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工会、各分院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规范捐助款物的发放,确保不出问题。
(三)宣传部门负责捐助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党员干部、广大教职员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的感人事迹和全院整体活动开展情况,配合做好捐助款物接收和发放在媒体上的公示工作。工会也要确定专人负责捐助活动情况的收集和报道工作。
(四)各单位在捐助活动结束后,要将所接收的捐助款物情况于12月10日前以文字形式上报工会。
四、捐助范围及方式
(一)捐助范围。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二)学院科级干部每人要对一名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学院领导及中层干部每人对一名特困学生进行资助;各级领导不仅要对贫困学生进行物资的帮助,还要对被资助的学生进行品德、思想等全方位的跟踪帮教活动。
(三)学院其他教职员工采取自愿的方式,既可以捐助现金,也可以捐助越冬衣物或被服。
(四)此次活动所接受的捐助款物主要用于学院贫困学生伙食补助和冬季御寒使用,属于专款专物专用。
五、组织机构
活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厚
成员:各单位负责人
工会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把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认真组织教职员工积极、踊跃开展捐助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捐赠,作好表率。纪检监察处要加强对捐助工作的督查。
(二)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对本单位的捐助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营造良好氛围,迅速掀起捐助热潮。
(三)整个活动结束后,工会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汇报材料交学院办公室。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工作的通知》(赣救助联办【20XX】5号)精神,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 集中救助滞留在我县内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提高救助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 救助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救助区域及对象
(一)救助区域
全县范围内,各街道、车站、农贸市场、桥梁、 涵洞下、城郊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滞留的主要公共场所。
(二)救助对象
1、 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2、 露宿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
3、 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正在本县城区流浪乞讨度日或身陷困境,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
二、救助原则
“寒冬送温暖”此项救助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
1.自愿受助、 无偿救助原则;
2.主动救助,引导求助的原则;
3.政府、社会和 家庭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时间安排
从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各乡(镇、街道) 每天下午要组织一次集中巡查。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由1名干部、1名专业社工、多名社会志愿者组成),统一进行街面巡查,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并及时报告县救助管理站,立即给予主动救助,发放食品、衣物等救助物品;对精神病人、 危重病人要先联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四、救助工作要求和方法
1、完善平台。加强与城管、公安、志愿者协会等单位互助信息,釆取发现流浪人员进行宣讲救助政策,同时利用张贴、巡回车等形式宣传救助政策。
2、救助方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属于救助对象要及时开展施救,并发送食物、饮用水,帮助与其亲属联系。对本地户籍的,要主动联系其家人接回或帮助其回家。对被遗弃残 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且户籍不在本县的要及时送往县救助站集中救助。
3、开展社工介入。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尤其要发挥社区社工、志愿者作用,诚恳沟通,融洽互信,建立联系方式,开展主动施救。
4、强化救助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街面巡查主动救助工作。各村委(居)会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救助。此外,要设置并公开救助电话,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