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月考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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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月考奖励方案 篇1
为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强化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订本方案。
一、奖励标准
1、高考学科教学人员:按2800元/班发放,初中按3000元/班发放。
考试奖的35%用于班级集体奖,65%用于个人考试奖(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足)。
2、行政干部
不带课行政干部:按全校教师的平均数乘以相应系数(校级干部1.3,中层干部1.1)发放。
带课行政干部:奖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任课部分按实际计算所得数额发放,另一部分按全校教师的平均数额乘以相应系数(校级干部0.80,中层干部0.6)发放。
3、其他人员
非高考学科教学人员按人均350元发放。
处室人员按出勤情况发放考勤奖。全勤240元,缺勤4次以下(含4次)200元,超出4次少于8次180元,超出8次取消考勤奖。
二、奖励办法
(一)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1、入学或分班时各班学科成绩计算基数(J)
2、个人考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1)各班各学科考试成绩(M)=N1×20%+N2×80%+基数J×P%
说明:N1、N2分别指:高一各班总分前20名、55名学生(含所有统招生)的单科人平成绩;高二各班总分前15名、50名学生的单科人平成绩;高三各班总分前10名,理科
前50名、文科前45名学生的单科人平成绩。
J为基数:各班总分前N1名学生单科平均分×20%+总分前N2名学生单科平均分×80%与同类班级中各学科成绩第一名的`差值(第一名班级基数计为0)。
P按学期依次取值为100、80、60、40、20、0计算。
(2)带两班个人考试成绩=M1×60%+M2×40%
带n班(n2)个人考试成绩=M1×70%+M2×20%+Mn×10%
(二)考试奖的计算方法
1、等级、分差及金额略
2、带两个班的个人考试奖=Q1×60%+Q2×50%
带n班(n2)个人考试奖Q=Q1×70%+Q2×30%+Qn×30%
3、班级集体奖的计算办法:同类班级分块计算。
(1)班级集体奖=进入同类班级总分前X(X=同类班级数×10)名的人数×160元。
(2)班级奖按1.2:1.2:1.2:1:1:1:0.6分别奖给语、数、外、理(政)、化(史地)、班、生教师。
4、无同类比较的班级,除去该班学生,在年级中按总分相对应的取与该班人数相同的学生组成一个班,与之比较增长值,增长值为正值的为特等奖,[-1,0]为一等奖,[-2,-1)为二等奖,[-3,-2)为三等奖。实验班特等奖不少于3人。
高三月考奖励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激情,鼓励教师爱教乐教,爱岗敬业,积极投身于教学工作中,推行多渠道人才培养机制和教师教学激励机制对促进我校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现行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对我校中职招生仍具较强吸引力的情况下,推动教学质量奖励制度显得非常必要。依据《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二、奖励办法
(一)常规教学奖励办法
1、每学期期末由各教研组推荐一名“教学标兵”名单交教务处,教务处报学校研究同意后进行表彰,分别给予200元的奖励,并颁发学期“教学标兵”荣誉证书。
2、每年度教师节期间各教研组推荐一名“优秀教师”名单交教务处,教务处报学校研究同意后进行表彰,分别给予300元的奖励,并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二)活动教学奖励办法
凡在上级组织的涉及学生实习实训等教学活动过程中获得荣誉的,学校对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1、在县级组织的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学校对指导教师分别给予200、100、50元的奖励,并在学期考核中按《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加分。
2、凡组织学生在地区级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学校对指导教师分别给予300、200、100、50元的奖励,并在学期考核中按《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加分。
3、凡组织学生在省级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学校对指导教师分别给予500、300、200、100元的奖励,并在学期考核中按《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加分。
4、凡组织学生在国家级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学校对指导教师分别给予1000、500、300、200元的奖励,并在学期考核中按《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加分。
5、凡组织学生在全国技能大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学校对指导教师分别给予10000、8000、5000、1000元的奖励,并在学期考核中按《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加分。
(三)中职单报高职考生教学质量奖励办法以下奖项颁发给教师。
1、升学人头奖:考生升入高职院校本科按1000元/考生发放给毕业班涉考科目教师平均分配;考生升入高职院校专科按50元/考生发放给毕业班涉考科目教师平均分配。
2、学科成绩奖:高职班学科均分超过地区均分1分,奖励该学科任课教师50元。
3、考生个人总分居全地区第一、二、三名的,奖励毕业班涉考科目教师400、300、200元,由涉考科目教师平均分配。
4、参考毕业班非涉考科目教师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平均数的20%。
(四)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教学质量服务管理奖励办法此项按参加考试班级涉考科目教师的奖金平均数作为基数。学校校级领导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的50%;副校级领导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的40%;处室领导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的30%;毕业班班主任、教辅人员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的15%;曾任涉考学生一、二年级班主任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的15%;曾任涉考学生一、二年级教师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的10%;涉考考生一、二年级既任班主任又是学科教师的按就近就高原则处理。
此项经费由学校另行支付。
三、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原《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等自行废止。
四、此方案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高三月考奖励方案 篇3
一、奖励对象
1、年级第一名奖励现金50元,比第二名多18分以上的分数按1元1分累加计算
2、年级前2-4名可获二项奖励,年级前5-7名可获一项奖励
3、五科相对期末分班年级名次进步30%-50%(含30%,如30%后有小数先去零取整再进行计算)以上者可获一项奖励。
4、五科相对3月月考年级名次进步50%(含50%,如50%后有小数先去零取整再进行计算)以上者可获二项奖励。
二、奖励方法
1、发奖状,加盖学校鲜章
2、给家长写祝贺信或者贺卡
3、打电话报喜
4、价值人民币五元的'学习用品
5、等价值的(人民币五元)、不违背道义和校规校纪的、可行的承诺一个
6、全班成绩在年级前80名,奖励户外活动一次;全班成绩在年级前100名,可用任意一人的两项奖励换取户外活动一次(仅限一次)。
三、实施方法
1、先由学习委员和班长共同统计奖励名单,后交班主任核查;
2、核查属实后,由学习委员负责统计获奖人员选择的奖励方法;
3、由班主任、生活委员和宣传委员负责在两周之内实施奖励
备注:本方案适用于高一下期半期考试,获两项奖励者奖项不重复,最多可以获两项奖励;除第一名的奖金外,其余由班费开支。
高三月考奖励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营造爱学习、会学习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升对学习的重视程度,学校决定对在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中取得年级总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发放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二、领导小组
组长:陈聂图
副组长:杜建军李奕奕
成员:李博文李晶晶董徐宁胡家文许雪皎
三、具体方法
1.各班级按期中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统计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名,学校对年级排名第一至第二十名的学生统一发放物资奖励和奖状。
2.奖励标准:10元/生,奖状100元,合计1500元。
3.由教务处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成绩表进行人员统计并上报学校审批。
4.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后,公布奖励名单并发放奖励。
5.以班级为单位在早操时间统一发放奖励到相应学生。
6.根据学校教务处5月9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期中考试质量分析和班级成绩统计的通知》的`要求,截止5月17日仍未更改提交班级成绩表的班级不纳入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