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疫情物资发放实施方案

2025/09/2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疫情物资发放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疫情物资发放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二、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保障储备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电子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电子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一)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二)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gq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疫情物资发放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强全局的物资管理,保证财产、物资安全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范围是指除建筑物、机动车以外的所有物资。包括:由本局购买的物资、长期借用外单位的物资、与外单位交换使用的物资。

二、各种物资在购入、借入或调换使用后,应当立即办理物资入库手续,由主管科室登记物资明细物。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领用物资时,应当凭领料单领取。并按单位或个人登记物资领用明细帐。除了日常消耗的低值易耗品以外,领用物资时应当明确实物负责人。

四、各分局自己购买或从局机关领用物资的,计入该分局的包干经费。

五、实物负责人对物资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负责。如果物资出现丢失或非正常毁损,实物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六、区局定期或不定期统一安排全局范围内的实物盘点。在用物资一般每半年盘点一次,库存物资每月盘点一次。盘点后,有关单位应向区局主管科室报送盘点表。

七、本局的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调出本局或辞职时,应当在区局要求的期限内清交所保管的物资。逾期未清完毕的,以丢失论处。

八、故意隐匿公共财产,意图据为己有的,按照财产价值不同,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九、各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管理办公经费和物资,加强核算,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如因违犯管理规定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区局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疫情物资发放实施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日常办公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省委、省政府“十个坚决到位”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内防控组,局内防控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办公室,由陈晓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强化疫情监控

一要确保信息畅通。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单位与当地医疗机构和服务对象之间的信息联络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二要落实居家观察措施。全面排查本单位工作人员出行情况,自省内返回驻地的居家观察7天,从省外重点疫区返回驻地的居家观察14天,观察期自返回驻地当天起算。观察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积板采取防护措施,到定点医院接受诊治;观察期满未出现上述症状的,可解除观察,正常上班。

三要实行健康监测。各单位要在办公区、库区、校区和生产区等处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严格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及时采取措施。

(二)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要在开工、开学前,提前对本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二要加强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使用期间的持续性消毒。

三要减少集中开会,控制开会时间。会议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消毒并做好茶具用品等的消毒工作。

四要提倡电子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传递和面对面汇报。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应洗手,传阅文件和当面汇报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

五要做好办公室的消毒工作,多人办公时要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均应佩戴口罩。

六要做好班车、校车、公务用车等的每日消毒工作,使用后及时对车辆内部和门把手等部位进行清洁消毒。

七要加强用餐防控。提倡在家用餐,确需在单位用餐的,鼓励自带餐具,取餐后单独用餐,或分时段用餐,避免用餐人员聚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東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同志24小时带班值班值守等各项制度,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通过电子显示屏、条幅标语、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电话通知等方式,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疫情物资发放实施方案 篇4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供给,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保障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低保户、特困人员;

3、贫困残疾人;

4、空巣老人;

5、失独家庭;

6、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生活难以保障、申请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7、其他确需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二、保障标准

坚持“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问需于民,因需救助,落实落细保障措施。对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失独家庭等要主动服务,关心关爱,落实好“八个一”救助措施,为每户救助一箱菜、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一个体温计、一瓶84消毒液、一瓶75%酒精和三只口罩。对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的困难群众,按照相关程序给予每人200x300元的临时救助;对其他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一户一策,落实相应救助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必要的防护物资需求。

三、救助途径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陈平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周江峰、党工委副书记何云、纪委书记张鹏、副主任张卫朋、维稳办主任范琳、武装部长杜鹏、司法所所长、维稳办副主任曾恩杰担任,成员组办有民政办、财政所、党政办、党建办、食药所、创文办、纪委办、环卫所、治霾办、经发中心、应急办、农业组、兽医站、便民大厅、土地办、计生办等,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各村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要履职尽责,尽快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电话联络、了解困难,因需救助、代购服务等多种形势,真正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到户、包抓到人,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

四、责任分工

1、由民政办负责,做好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人员摸排工作,设立临时救助热线,汇总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需求;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排工作,同时,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汇总工作。做好全办贫困残疾人和其他确需救助的残疾人摸排工作。做好面向贫困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社会捐助衔接和物资分配工作。简化低保审批和临时救助流程,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2、由民政办牵头,便民大厅、农业组和各村委会配合,做好辖区流浪乞讨人员摸排救助工作;

3、由计生办负责,做好全办空巢老人、失独家庭摸排工作,同时协助民政办做好全办困难群众和各类残疾人相关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4、由经发中心、土地办、食药所负责,做好辖区企业、工地和门店中外省市滞留人员统计和服务工作;

5、由计生办负责,协调卫生院和区卫健局,确保有就医需求的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及时就医;

6、由便民大厅负责,各村配合,做好辖区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摸排统计工作,同时协调辖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7、由纪委办负责,党建办、民政办配合,做好参与包抓党员干部督查工作;

8、由财政所负责,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党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为了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保障救助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村和各组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着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局,正确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真真正正地把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保障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切切实实地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确保我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绝不能出现民生极端事件。

2、各组办要加强工作力量,全办干部参与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