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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方案

2025/09/25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物业管理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物业管理方案 篇1

(一)小区安全措施

1、门卫进出管理要严格,来访车辆要登记,搬迁货物需由业主开具证明条。

2、充分发挥小区24小时电视监控系统、tv分割镜头监控系统、入户梯口电控防盗锁,搞好社区智能化管理。

3、做好消防工作,建立防火、防盗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器械。

4、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5、配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能随时启用。

6、小区内出入口设有明显标志,各组、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订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

7、加强与市保安和临近派出所联系,建立联防,共同维护楼区安全,以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8、车辆收发卡并由保安员指挥进入车库和停车场,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区,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车派专人管理。

(二)为了保障小区内公共秩序和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公司处罚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各业主(住户)应将全部常住人员情况如实填写在《业主入住登记表》中,并留下紧急联系办法;

2、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公共秩序维护由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屋内安全由业主或使用人自己负责;

3、本小区实施准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管理公司保安人员全天候24小时值班,业主(住户)应主动配合管理公司工作,防止各业治安事件的发生;

4、各业主(住户)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口,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5、为了保障业主利益,凡个人携手箱、包装箱及大件物品离开小区,需事先填写《物品搬迁登记表》经管理公司核实同意(房屋使用者需经业主签名同意)方可离开;

6、凡住户搬离小区应提前通知管理公司,并填写《物品搬迁登记表》,经业主签名同意、经管理公司核实后方可离开小区;

(三)环卫绿化工作

1、公共部位卫生区,派专职卫生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楼道每3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3天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2、生活区按幢设立垃圾箱,垃圾实行袋装,定点堆放、定期清运。

3、二次装修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对乱贴、乱画,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定期清理。

4、做好二次供水卫生检查,定期清洗,并做好水质检验报告书;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要清理一次。

5、聘请专职园艺工对小区内的绿化进行细心保养和修整,按照绿化的不同品种、不同习俗、不同季节、不同生长期,适时确定不同的养护重点,制定不同的养护计划,为小区提供一个优雅的环境。

(四)环境和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小区的干净整洁,为全体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文明、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住宅区内实垃圾袋化管理,各业主(住户)倾倒垃圾时应系好垃圾袋口,投放到楼前垃圾箱内。

二、本住宅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三、切勿将垃圾、菜叶、布屑、胶袋、废纸和硬壳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内,如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或损坏时,业主(住户)应及时通知管理公司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住宅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违者应负责粉刷、更新费用,如属儿童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物业管理方案 篇2

一、物业管理法律体系

1.国务院各相关行政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颁布的物业服务的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务院的行政部门中以建设部的规章居多。例如1990年《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990年《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20xx年《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等。地方性物业法规如《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物业服务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物业管理实务中主要涉及的法规及问题

(一)物业管理招投标

通过物业管理招投标是物业管理市场发展、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需要。20xx年建设部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虽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招标方式等做出了规定,但并未对哪些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哪些可以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哪些不宜进行招投标进行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只提到国家提倡通过招投标的方法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目前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法规还未制定,给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留下了可钻的空子,使竞争者参与者无法可依,也无法对有关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物业管理服务

建设部发布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但对于物业管理模式的问题,最高层次的专门立法《物业管理条例》只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企业委托管理模式,与其上位法律《物权法》的规定存在冲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从大体上规定了招投标的方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在期限上的衔接、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移交的总体规定,缺乏对承接验收更为严密的规定,对前期物业的开始时间界定不清,容易造成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企业不规范,前期物业合同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现象。由于物业管理服务十分复杂、牵涉主体广泛,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物业服务合同。为规范委托管理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更全面、准确地反映物业管理全过程的内容,更充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7年发布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仅对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但其内容过于原则,不利于操作,并且对物业服务合同性质没有明确界定。我国《合同法》分则规定了15种典型合同,而今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存在不同认识,导致实践中对物业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各行其是。

(三)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装饰装修是指为了使建筑物、建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建筑物外表和内部精心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我国对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法律文件中:《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六条和五十三条的规定。建设部20xx年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四)业主自治

《物权法》首次在法律上为建立业主自治机构提供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业主的法律范围。《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对业主和业主大会进行了规定。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设部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供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参考使用。国内现行法律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规定,业主自治机构的民事主体资格不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资格缺失,就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发生的某些诉讼,主体发生缺位,业主的权益就有可能受损。

(五)物业使用与维护

《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分为: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了物业使用和维护的内容。另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异产毗连房管理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都直接或间接为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前法规未对物业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做出明确的划分和界定,使得这方面的纠纷特别多。另外,《物业管理条例》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对其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未细化,使物业公司维修责任被强制扩大。

(六)物业服务收费

涉及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都是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法律。我国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指导价范围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管理过程中还存在收费标准的争议,对车位费、停车服务费、车辆保管费的界定不一,物业管理费收取及管理权的归属错位,物业管理收费监管责任不明等问题。

三、物业管理的立法完善

在国家立法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一部在行政法规以上的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专门的物业管理法律。最高效力的专门立法《物业管理条例》层次低,与《物权法》存在冲突。各地的物业管理发展水平不一,立法者对物业管理立法的理解不一致,制定出来的物业管理条例在内容上大相径庭,与国家的规定不相一致,破坏了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的统一性。只有从理论上科学认识和寻求物业管理内在的、必然的联系,通过立法途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一)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提高物业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我国物业管理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理论研究滞后于物业管理的实践。必须加强物业管理的理论研究,通过借鉴国外的理论研究成果并紧密结合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现状,深入研究我国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业管理发展模式。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不断完善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提高物业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物业管理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出台物业管理的专门法律《物业管理法》

出台《物业管理法》,充分考虑已出台的上位法律相关规定的配套和细化,以现有的立法内容为基础并吸收近年来物业管理立法的成功经验,从法律层面上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规定,使其具有操作性。明确规定住户(业主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业主大会的职责、召集和决议方式,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定义、性质,合同的内容或事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解释,对合同法的适用,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收费的原则,收费用途,收费标准的制定,对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等。这样一部专门法律,不仅提高了物业管理的立法层次,更重要的是使得物业管理各有关方面的工作都有法可依,消除之前的法律盲点。

(三)做好纵向和横向两方面的法律协调工作

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即上下位法之间)应当互相衔接、不互相抵触,同一层次的有关规范内容协调配套,不互相矛盾。在已制定的法规中,有与其上位法律明显冲突的地方应及时予以修订,如:《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的规定与《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不一致,要予以修改;为避免地方性法规之间不协调,较高层次的法规应对物业管理在体制、收费等原则性问题上进行规范,但不宜太具体,以保证各地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细则的自主性;各级部门应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物业基础保障型的法律规定,建立物业纠纷处理系统

完善物业管理的司法保障制度,明确业主个人、业主集团、业主委员会等诉讼主体地位,对诉讼程序进行规范,并对监管、物业验收和保修等方面做出细致规定,保障物业质量及配套机制的完善,为我国物业管理的长远和高效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建立专门处理系统,以解决物业管理纠纷为专职,不仅能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同时也有利于及时、高效地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物业管理方案 篇3

第一章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1、“小事铸就大业,细节成就完美”服务理念

项目的前期定位也就决定了后期的物业管理方式及内容的定位,我们认为业主从见到物业人员那天起就应该感受到的是两个字:诚信。让诚信注入亲情,让亲情融入我们物业服务的各个环节,让一个微笑、一棵树木、一个电话都融会在一种亲情式的服务当中。

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细节上将采用一流的服务方式,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贴身侍俸,充分体现业主的尊贵。

2、导入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

小区物业管理介入及实施过程中,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使企业在“说到、做到”的基础上为“做好”创造了可能,使服务产品的提供不致于偏离标准化轨道。

3、建立素质优良的员工队伍

在物业管理实施过程中,我们力求挑选一批“品德好、素质好、身体好”的有志之士充实到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员工的各项优势,同时对他们实施科学培训,规范管理,使其不断得到充电和提升,我们将为表现出色的员工不断提供培训的机会,来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

4、创建绿色花园式社区

在项目的管理中,将根据园区现状投入技术力量,维护植物生长。根据园区绿化现状,公司将适时组织环境与生态的宣传活动,增强人与自然的亲和力。在适宜的时间,物业公司将根据情况安排业主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增近彼此了解。

5、创造艺术社区、丰富社区文化生活

在接管项目后,我公司将在xx小区组织多种多样的文体活动,创造小区和谐氛围。每年跟业主一起举办一至两次文体比赛和联谊活动,增进感情沟通,广交朋友,丰富生活情趣。

6、通过网络方式增加与业主的沟通

我公司已经建立起自己的网站,公司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为方便客户,所有的疑问及要求和投诉均可在网上进行,24小时解决客户问题及时完成信息反馈予以存档,并对客户进行回访调查客户满意度。客户可以足不出户,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我公司在项目的全部管理内容将推行数字化的管理模式。我们将对项目经理、客服人员、工程维修人员、保洁员、保安员的工作职能、仪容仪表、语言、态度、工作技能、工作效率实行百分制的量化考核标准,确保各项管理、服务按照一级服务标准执行。同时我们对客户的投诉,处理投诉的时间、过程、每项投诉的回访、客户的意见及满意率也通过数字和量化的形式每月向全体客户公开,以透明我们的管理服务质量,加强业主的监督机制。

7、有效的沟通渠道

我公司在进入项目后,应起到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桥梁做用,配合开发商及时解决社区业主提出的各类问题,应站在业主角度以专业眼光进行分析,对确属质量遗留问题,必须代表业主在反应问题的同时,向开发单位提交问题解决建议。

项目工作人员对业主提出的问题,按照业主投诉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完整的记录。

记录应对全体业主公开,并在规定时限内,向业主做出回复。

另我公司设立了投诉热线,客户如对我们的服务有意见可以直接拨打投诉电话。客户也可以登陆我们公司的网站,在那里也可以通过留言形式进行投诉。

8、安全防范

物业公司24小时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安全保障,让业主有安全感。小区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保安服务;燃气管道、电气线路、消防及安防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使业主真正安居乐业,小区内安祥宁静,居民无忧无虑。

(1)隐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越来越多的与国际交往,尊重业主/使用人的隐私权成为物业公司全体人员必须要作到的工作。

(2)舒适

致力于社区文明建设,提供高品位的生活环境,人际环境,通过物业服务,让业主享受清洁优美的环境,社区内草绿花香,高尚文明,无污染,出行方便,处处顺心,使业主以入住本社区为自豪。

(3)周到

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维修服务、清洁服务、家政服务和特约服务,业主想到的我司要想到,业主没想到的,我司也要想到,维修服务随叫随到,家政服务细致周到,处处为业主提供方便,

(4)管理目标

业主满意,“三效”统一----这就是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目标。

我们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就是使物业的主人安居乐业,使主人的物业历久长新。所以让业主满意,理所当然成为企业管理目标的核心内容。

“三效统一”是指创造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创社会效益,为社会服务,使家庭、环境、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创环境效益,为用户服务,创造方便、清洁、安全、文明的时空环境;创经济效益,为企业服务,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与管理制度

一、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持并保证xx项目部正常运作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我们将依靠自身雄厚的优势资源,分别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

人力资源人才储备:所有人员都经过严格仔细筛选,具有与xx小区同类型物业项目管理经验两年以上的管理人才和操作层员工;所有人员由高级专业培训师对入场人员进行入场接管培训教育,用很短的时间熟悉项目实际情况,即可进入工作角色。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支持:公司将派驻多名具有丰富验收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主持并亲自进行接管验收,减少遗留问题发生,为项目部后期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安全保卫工作支持:公司将派驻强有力的安全保卫队伍接管项目部,保证在物业

接管期间、物业管理期不出现安全隐患,同时对项目部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大力支持。丰厚的财务资金支持:在项目部接管期间,财务资金来源是物业项目部的主要问题,我们有能力、有实力保证财务资金不出现不足问题。我们将预先准备好相关资金到位,在特殊情况下随时可以使用。

二、管理服务机制

1、计划目标管理

东居物业公司将根据《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与最终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条款,制定各项详细服务标准和管理目标。依此标准和管理目标,公司与项目管理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奖罚目标管理。管理处将目标和服务标准进行分解,落实到各职能中心和个人进行量化考核。

2、行政监督管理

项目部在项目现场采用以下管理方式对各部门、各职能中心和班组实施管理,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1)经济手段: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薪金制。

(2)规范管理:由公司统一制定完整标准化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以此指导员工的言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日常行政管理:小区物业项目管理处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制定每周详细的工作计划,各部门每日召开15分钟晨会,布置当日工作,总结前一天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3、ISO9000质量管理

管理处根据公司通过认证ISO9000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和各项管理作业规程的规定,严格实施运行并持续改进,最大限度增强业主满意、争取超越业主期望。

三、管理服务流程图

第三章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为实现我公司提出的“安全、舒适、周到、温馨”的八字服务方针,管理机构的设置要体现精干、高效、反应快、行动快的特点;人员专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部门管理严而有序、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管理到位。项目物业管理机构设置:“一室三部”即:总经理办公室、客服部、安保部、工程部。

一、管理服务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办公室:(共3人)

项目经理1名、副经理1名、文员1人。

2、客服部:(共14人)

客户服务经理1人、客户服务副经理1人、客服人员4人、绿化保洁员8人。

3、安保部(共25人)

安防监控4人、外包保安21人。

4、工程部(6人)

工程技术经理1人、综合维修5人。

以上人员配备共计:48人。

二、重要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

[资格条件]

年龄限定:30~45岁之间。

性别:不限。

教育程度:大学学历。

身体状况: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

工作经验: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2年以上副总经理任职经历。

专业知识:具备独立运作物业管理能力,熟悉写字楼、酒店、公寓二种以上管理运作模式,持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及物业管理师资格证。

2、项目副经理

[资格条件]

年龄限定:25~40岁之间。

性别:不限。

教育程度:大学学历。

身体状况: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

工作经验:10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2年以上副总经理任职经历。

专业知识:具备独立运作物业管理能力,持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国家及地方有关经济政策及法规法令;全面了解北京市房地产、物业管理行业的最新法律、法规,发展趋势以及相关行业的关键信息。

3、客服部经理

[资格条件]

年龄限定:28~45岁之间。

性别:不限。

教育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身体状况: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

工作经验:5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专业知识:精通物业法规文件,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持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及物业助师资格证。

4、安保部经理

[资格条件]

年龄限定:28~45岁之间。

性别:男性。

教育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身体状况: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

工作经验:5年以上涉外饭店或大型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消防中控管理经验。

5、工程部经理

[资格条件]

年龄限定:30~40岁之间。

性别:男性。

教育程度:大专以上学历,机械专业或电器工程专业。

身体状况: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

工作经验:5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专业知识:精通水、电、空调、消防、电梯,能够审阅工程图纸。

第四章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应的管理设施的配备

四、物资装备计划

了保证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及满足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物业公司将根据接管进度安排物业服务物资装备,具体情况如下:

1、为保证xx项目顺利接管,我们在进场后将制定开办费费用列项及使用计划。并上报开发单位审核,并由开发商提供开办费资金。在开办费审核未果前,我司可先行垫付所需使用的资金。

2、物业管理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到位18万元,用于开办费的先行垫付;

3、接管验收前一周开始按计划购置办公、维修工具及其它物资;

4、人员入场开始办公之前一周,相关需求物资配置到位;

5、如根据预算资金不足,我们将申请进行追加。

第五章物业管理费用的收支预案

第六章物业管理分项标准与承诺

第一节“xx”物业项目投标文件承诺书

根据招标文件内容中有关“xx”项目的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如我公司的投标文件被贵方接受,我公司承诺:

一、严格按贵方招标文件及我方投标文件实施“xx”物业管理服务和履行我方应尽责任;

二、承担我方在“xx”项目投标文件中所述各项管理承诺不能履行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我公司将在“xx”项目的实际物业管理过程中,达到并能够超越“xx”项目

投标文件中列明的“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各项标准和要求;

物业管理方案 篇4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