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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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1
xx集团xx煤业“10.20”事故发生后,作为煤矿工作人员的我心情感到十分悲痛。近期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给我们带来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
有生产的地方就会有安全隐患存在。既然,我们的生产躲不开安全隐患,那么我们就要让视线牢牢地锁定危险并解决掉它。想要促经济、谋发展,就必须搞好安全。珍惜生命,更要重视安全。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更是一种珍爱人生的态度。
抓安全就必须有一种向“看惯了、习惯了、做惯了”的不良工作习惯,拖沓的、懒惰的思想“亮剑”,敢于对工作没思考和所有触碰安全行为坚决说不。以下就结合后勤工作如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谈四点看法:
一、对安全有一个新的认识,安全是根本,安全是效益,安全更是责任
在煤矿企业,一提到安全工作,首先想到安全只在井下,其实安全工作处处都在。后勤安全工作涉及到的面也是很宽泛——锅炉运行、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水处理岗位操作安全及员工上下班途中安全等等。安全工作意识需要我们时时提高、处处警醒。
二、学习常态化。
安全教育不非得要集中培训,还可以安排每日班前会、岗间操作现场指导、班后会,只要能强化学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环境下都是学习空间。只有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才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
三、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办理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责任不能流于形式,在进行每项工作时都要做到计划到位、准备到位、检查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超前预防能力,做到对不安全因素“发现得快、控制得住、排查得早、解决得好”,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不定期地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把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前到事故发生前的隐患整改责任追究。
发生事故说明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没有做到位。这些事故的一个共性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太差,安全认识不到位,无视安全或者说存在教育别人而忽视自身安全的现象。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真抓实干,不能停留在形式上。
总之,安全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责任。在工作岗位上,每一位职工都应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才能有安全保障。血的事故教训必须深刻吸取,时时刻刻铭记。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2
11月10日,我通过参加集团公司党组召开的全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观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以及认真听取党组书记、总经理同志的重要讲话,对自身承担的责任更加明确,对违纪违法事件深恶痛绝,对今天后的党内生活、工作生活启迪深刻。
一、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情令人震惊,发人深省。案件的发生,究其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肆意妄为,走上贪腐的不归路,由领导干部变为阶下囚。从中我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牢固宗旨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对法纪、制度的敬畏之心,依纪依法行事,绝不能心存侥幸。在实际工作中,应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
二、做人先修身,修身重慎独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不忘初心,注重个人修养,严把金钱关、权力关,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时刻团结在党中央周围。
《中庸》说“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大意是说一个人独处,在无人看见的地方要警惕谨慎,在无人听到的时候要格外戒惧,所以党员干部更应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把不正当的欲望、意念在萌芽状态就克制了。要求人应戒慎自守,对不正当的`欲望加以节制,自觉地遵从道德准则为人行事。
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这是共产党人做人做事的根本,人犯错常常是一念之差,从本质上来说,这个“念”是受理想信念支配的,信念是基础,是保证。我们应该摒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在理想信念上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党员干部要慎用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的赞誉和尊重,以权谋私,很难避免身败名裂的下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管是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决策权、执行权、选拔任用权、行政审批权,还是财务管理权,都是一种公共权力,都是受人民委托来实行的,必须要权为民所用,自觉摆正个人和权力的关系。
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部分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有所淡薄,总认为纪律是“软约束”,只要不犯法,犯点“小纪律”,有点小毛病,算不了什么,无数事实说明,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因此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以党的纪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日常言行,做到防微杜渐,把好慎独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党员干部更重要的是常怀律己之心,长鸣警钟,筑牢防线,贵在坚持。并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无小事”的观念,增强法纪意识,自觉用党纪政纪法纪约束自己。以先进典型做榜样,务实进取,深入教学实际,做教育改革的先行者;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以物累,不为名惑,不为利迷,不为欲牵。同时,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念,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
通过本次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我从思想上对我党从严治党的决心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自身定位更加清晰,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勇于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3
根据《“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主题岗位练兵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我积极投身练兵活动中,遵循“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固强补弱,夯实基础,着力解决自身政策法规不熟悉、基本功不扎实、方法措施不得力等问题。通过学和练,我的政工素质得到很大提高,进一步推动了中队政治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目标。自开展练兵活动以来,我在充分认清形势的基础上,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此次政工岗位大练兵活动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契机,客观分析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思想和实际行动有机结合,自觉投入到练兵活动中来,真正沉下身子、静下心来强化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钻研,提高自身素质。活动中,我按照“主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坚决克服和杜绝消极思想,认真学习,务求实效,力争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努力实现中队全体官兵思想认识有提高、业务能力有提升、工作作风有改进、理论基础更扎实的目标。
二是注重方法,突出重点。在练兵中,我注重与实际相结合,科学安排练兵内容和时间,把练兵活动与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中的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政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与其他各项学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突出“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这一主题,对政治工作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学习,不断强化“法制政工”意识,争当政治工作明白人。同时,我还对照各类政工法规制度,开展对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清理,认真查找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
三是学以致用,力求实效。在练兵活动中,中队党支部把练兵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形成“支部重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全面提高”的'良好局面。我在认真学习新法规、研究新情况、坚持新标准,正确认识本岗位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深入思考制约部队建设、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发展趋势,分析制约部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和发展的瓶颈,总结前人经验教训,做到学以致用。并且以此次学习“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自身政策法规不熟悉、业务基本功不扎实、工作方法措施不得力等问题,大力提升整体能力素质,确保政治工作服务保证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
通过此次学习,我从思想认识、纪律作风、能力素质、上找寻不足,认识到自身的差距,有效地认清了自己的知识薄弱点。今后我将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主题岗位练兵活动中去,真正做到参与练兵、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努力争当政治工作明白人、业务能手和标兵。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4
我于2006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在我市联社组织学习扎实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来,我参加学习了一次联社中心学习组《关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和禄市信用社组织专项学习《关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主要学习了川信联委发[2006]91号《关于在全省农村信用社范围扎实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华信联发[2006]118《关于在全市信用社范围扎实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四个典型案例、相关文件以及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各种制度和规章等内容。通过案例学习,让我熟知了《南充市原城郊信用社会计支某侵占资金案件》、《遂宁市射洪县紫云信用社何家桥分社董某等三人侵占资金案件》、《宜宾市高县庆符信用社罗某侵占资金案件》、《成都市郫县高新信用社高某挪用、侵占资金案件》其四个案例案发过程,暴露出的问题,对农村信用社造成的巨大损失,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警示我们信合员工不能踏“红线”,不能侵占、挪用集体资金,震慑了国家的法律威严———违法必究。通过本次集体学习省联社出台的各项新规章制度,让我重温了《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内控约束制度》、《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尽职管理办法》等操作性识务知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让我熟练掌握了操作流程,使我们信合员工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每笔业务,按合法合规方法处理每件事宜,懂得了省联社对违者必重罚,违者严处理的鲜明态度。
一、案例启示教育。
———南充市原城郊信用社支某侵占资金案:支某为信用社会计,利用职务之便,以高息揽储或承诺不扣利息所得税为诱饵,侵占储户资金12笔、125.45万元。所暴露的问题是:一、会计、出纳基本制度执行不力。未坚持四双制度的“双人临柜”、未坚持会计制度中的印、押、证分管、未坚持帐表凭证换人复核、会计要素不齐全,这些原因都是导致该案的主要原因,也是最根本的原因。二、事后监督履职不到位。这告诉我们在各自职责上,必须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停于口中和手上。认真对待事后监督工作,要仔细地做好。从这方面说明一个问题,没有认真做好事后监督工作,客观上给犯罪人提供可乘之机。只有坚持制度,贯彻执行制度,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
———遂宁市射洪县紫云信用社何家桥分社董某等三人侵占资金案件:董某、龚某、章某三人身为信用社负责人,出纳员,会计员利用职务之便,在2000年2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间,采取自制凭证盗取客户存款15笔、803,848.15元,集体参与作案。所暴露的问题是:一、基本制度未贯彻执行,至使三人合伙作案未被发现。未坚持交叉复核制度、印章保管未按要求保管、经办员私章未妥善管理。这些问题所暴露出了,致使该得逞3年之久的直接案发原因。二、轮换班人员安排不当,固定一组人员长期一班,因而该案潜伏期较长。三、储蓄事后监督员、主办会计监督不力。没有坚持内外核对,大户和对公账户没有按月对账。四、信用社正、副主任执行基本制度检查监督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在检查中未发现和纠正,同时说明该社领导思想较差和业务不熟,放之任之。五、稽核工作不力。充分说明该市稽核工作落实责任不到位,没有认真做事。总而言之,该案说明管理者业务能力存在问题,履职不力,基本制度贯彻执行不力一句俗语说道: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只有抓好带头人,才能惩前毖后。
———宜宾市高县庆符信用社罗某侵占资金案件:罗某为信用社出纳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库款15.5万元。案件原因有三,其一是信用社领导未抓好职工思想教育,未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任其发展,所致罗某作案未发现的主要原因;其二是内控执行力较差,操作人员和信用社正、副主任都未履行工作职责,这是此案得逞的主要原因;其三是监督检查不到位,稽核人员责任心不强。从这些所暴露的问题不难看出,主要体现管理者水平较低和未坚持基本制度。不落实制度,不坚持制度,不执行制度,都是滋生案件的土壤。
———成都市郫县高新信用社高某挪用、侵占资金案件:高某身为综合柜员岗位,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23.7万元,侵占资金135万元,判刑6年。这起案件说明了一个问题,信用社不断在改革发展中,新业务、新操作是我们发展的产物,也是迫不及待将要走的道路,农村信用社到柜员制的发展,是最终奋斗的目标。因此,不坚持约束制度,不把基本制度执行好,将是机算机作案的`高发环节。所暴露问题也很简单,就是主任至一线员工执行制度严重不力。缺泛职业精神和道德观念,必然会酿成深刻教训,遗憾终生。
二、省联社依法经营是正确的经营之路。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都有章法,一个家庭必有家规,一个企业必有规章。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由此可见,我们省联社成立以来,坚持走依法合规经营之路,这不仅是正确之举,也是必走之路。一步一步推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是规范操作,规范行为的良方。每个案例都是制度的总结,都融合了里面的原因,不去执行它,都会是发生案件的主要原因,也是直接原因。由此,我们每个信合员工不但要及时掌握,而且也要一丝不苟地贯彻执行。这样一来,都是防范和化解案件的最好办法,为我们信合依法合规经营发展铺路奠基。
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职业观、人生观。
做金融职业,手中管理与经营的特殊商品------货币。案例事实表明,没有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职业观、权力观,不加强学习,不加强改造,都会断送我们自己的美好前程,毁掉幸富美满的和谐家庭。如宜宾高县庆符信用社罗某,贪图虚荣,花钱大手大脚,人生观、世界观不清,自己把自己并不好的家庭破坏掉。另如,遂宁市射洪县紫云信用社何家桥分社董某等三人集体作案,其董某身为负责人,不但未领导好单位职工开展工作,反而与职工一起作案,严重丧失了一个信用社负责人的应具备的素质,忽视了权力观、职业观的改造,同时也没有教育一起工作的同事,致使集体犯罪。只有坚持执行制度,才是回报信合的最好方式。只有加强同不法行为斗争,才能保障集体资金不受侵害。只有加强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等,不但能帮助自己,也能帮助身边的同事。
四、我今后工作打算。
1、坚持自觉遵纪守法,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的学习改造,让我们都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
2、坚持各项制度办法的贯彻执行,熟知业务操作,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面对信用社改革,把执行制度作为行为准则。
3、坚决同不法行为作斗争,让滋生案件的土壤从中消失,使制度化工作不能光说不干,不能流于形式,绷紧防范案件这根弦。
4、拥护领导,听组织的话,完成各项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5、防微杜渐。一切案例和发案都说明一个问题———未执行操作规程。因此,应该在工作中吸取教训,消除隐患。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5
5月13日,为了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组织我们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镜鉴》,我谈谈心得体会: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镜鉴》主要通过“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案”两个案件中涉事官员的忏悔、案件情景再现等形式深入剖析了破坏选举和贿选给党和政府带来的重大危害,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为政之道,以顺应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换届工作关系到我党的执政根基,关系到国家和谐稳定大局,关系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以铁的纪律护航换届风气,以好的风气选出好的干部,不仅是营造干事创业积极局面、凝聚改革发展万众合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扩大良好政治生态的'题中之义。
因此,要进一步落实好换届工作主体责任,督促提醒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守换届纪律,带头抓好换届纪律,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力促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及时将换届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将换届的各项细节置于人民群众、党员干部、社会舆论的监督体系之中,确保换届有序实施,使违法乱纪行为无处遁形。要坚定“零容忍”的态度和强硬有力措施,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问责处罚一起,坚决狠刹歪风邪气,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定以《镜鉴》为反面教材,警钟长鸣,努力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的思想认识,筑牢党纪国法、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