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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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实施方案 篇1
为促进20xx年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送技能、送岗位、送政策、送温暖等四送活动,推荐有一技之长的返乡农民工到对口企业上岗,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动的有效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新路子。
二、活动时间
20xx年元月4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情况。全市18个乡镇及3个涉农街道设立监控点,各县区、乡镇、村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统计,实施周报制度,每周五下班之前集中汇总市农民工办。春节前,乡镇(街道)、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一次返乡农民工调查摸底活动,深入村户,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分门别类建立基础台帐,掌握培训需求,拟就业情况和创业意向,为下一步实施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扶持提供依据。
(二)收集用工信息,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一是收集本地就业信息。20xx年元月份,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深入市各类用工单位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重点加强对工业园区新建项目跟踪服务,全面摸清全市用工需求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帐。二是收集外地信息。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跨省劳务协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泛长三角等地区劳务信息,与当地人社部门建立长期信息交流合作工作机制,摸清用工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等需求情况。三是及时互通信息。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就业服务机构,每周五将收集信息汇总上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淮北就业网、《淮北就业报》设立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专版。
(三)加强就业岗位对接,强化就业服务。从20xx年元月起,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要设立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为每位前来求职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开展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在信息户外发布栏统一张贴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和用工信息。春节前后,各县区要至少组织1场大型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乡镇至少组织1场劳务对接洽谈会。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一次送岗位下乡活动,组织招聘单位以移动招聘形式,深入各镇村将就业信息、政策送到农民工家门口。
(四)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转移就业能力。在新闻媒体公布全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培训工种和联系方式,引导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工种。县区、乡镇要建立农民工技能培训登记台帐,引导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定单、定向培训,做好培训与就业的衔接。
(五)强化创业服务,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创业培训工作,通过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广泛征集适合于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免费提供给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在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就业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各县区就业再就业创业园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要积极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开放,并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20xx年12底前将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编印成册或印制印发宣传单,利用火车站、汽车站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广泛发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20xx年1月10日起,各乡镇要统一悬挂我为家乡建设添光彩、返乡创业光荣等引导回乡创业口号标语。春节前后,县区、乡镇要组织召开返乡农民工工作会议,表彰农民工转移就业先进典型。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市人社局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明确各级责任。县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服务机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村委班子成员作为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
就业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一步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加快其脱贫致富步伐,确保《石泉县“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石泉县“三个五”扶贫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年度计划。20xx年度,根据全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布点情况和调查摸底实际,今年共计划实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646户2260人(具体安置布点情况见附表)。
(二)具体目标。通过实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项目,实现贫困群众住房有保障、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环境有改善的目标。一是搬迁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二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2人掌握实用技术,收入水平力争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民收入平均水平。三是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生活有保障。四是交通、电力、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达到或超过当地城镇水平。五是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
二、安置对象及安置方式
(一)安置对象。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必须是已录入国家“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的贫困农户。主要分为以下5类: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它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户;无发展潜力、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的户;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户;距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户;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且发展条件差,基础设施配套较困难的户。
具体的认定程序是: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分为七个步骤:农户申请:由户主自愿提交移民搬迁书面申请,报村委会评议;村组评议:村委会对提出申请的农户在村组内进行民主评议;一榜公示:由村委会对民主评议无异议的拟搬迁对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合理意见并对名单进行修改、调整后,报镇政府审查;镇级审查:镇政府根据村委会上报的拟搬迁对象名单按照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对象和范围规定严格审查,确定拟搬迁对象;二榜公示:镇政府对拟搬迁对象在镇、村同时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合理意见并对名单进行修改、调整后,以正式文件报县移民安置办;县级审批:县移民安置办按规定核实无误后,确定移民搬迁农户名单;三榜公示:经县移民安置办审批的拟搬迁对象名单再次在镇、村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年度移民搬迁对象。
(二)安置方式。移民搬迁安置主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有业安置与有土安置结合、以有业安置为主;统一安置与自主安置相结合、以统一安置为主的办法,由政府包建不超过60平面米的住房实行“交钥匙”工程予以安置。
三、配套政策
(一)资金补助。建房资金补助由财政资金全额负担,按实际工程造价予以结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按照“资源整合、资金捆绑、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将各类相关项目资金向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倾斜,进行集中捆绑使用,用于解决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规费减免。县公安、国土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在为搬迁群众办理户口转移、土地调整、建房、用木等手续时,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移民搬迁安置成本。
(三)权益保障。移民搬迁户子女就学,由安置地政府统一协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享受与迁入地居民子女同等就学待遇;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就读的,优先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在高中阶段就读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移民搬迁原有的集体资产享有权、土地承包权、林木收益权和自留山使用权不变,但已享受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补助政策的搬迁户除外。鼓励农民依法、有偿流转承包地,以防耕地摞荒。
(四)产业扶持。优先让搬迁群众及子女参加生产技能培训和文化知识培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积极组织动员搬迁群众子女参加中职培训,通过培训输出实现就业;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和条件培育后续产业,加大主导产业支持力度,确保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各镇政府是移民搬迁工作具体实施的主体,也要设立相应机构,由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全县移民搬迁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移民搬迁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国土局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提高工作效率。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有管理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保搬迁群众居住安全。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和争取中央及省市财政相关投资向安置点倾斜,完善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切实加强对建材质量、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建材安全合格,防止哄抬物价。县住建局要加强对移民搬迁建房工程的质量监督,确保移民搬迁房屋建设质量。县监察局、审计局加强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各镇按照移民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搬迁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搬迁户申请、迁入地户口、购房契约合同、搬迁农户花名册、验收意见等),做到“县镇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对档案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各镇统筹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并报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统规统建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移民搬迁工程验收制度,做到“谁审定、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集中安置各单项工程由镇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项目管理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镇做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公布安置工作建设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月移民搬迁工程进度,由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计分析后,通报全县,并进行评比。镇、村两级要及时调处化解重建过程中出现的宅基地、场地、道路等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移民搬迁安置顺利推进。
就业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国庆xx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三、工作目标
(一)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四、活动内容
(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二)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三)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二)社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时效。要重点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走访摸查和各项具体援助工作。
(三)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实施方案 篇4
为促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昨日武汉市发改委发布相关实施方案。武汉市发改委相关人士就此进行了解读,称该方案旨在切实解决大学生落户难、安居难、创业融资难、创业服务跟进难、将大学生引导到新城区就业难等“痛点”问题,创造更好的条件和更优的环境,让大学生扎根武汉、立业武汉。
明年实现“网上申请窗口发证”。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放宽大学生落户条件,制定办理大学毕业生落户工作规定,出台试行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做到应落尽落。20xx年实现“网上申请,窗口发证”或“网上预约,窗口受理”全覆盖。
针对安居难,方案要求,通过政府新建、商品房配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支持用人单位筹集等方式,指导各区建设和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人才公寓。落实大学生在汉读书期间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等专项政策。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提供租房补贴。
针对创业融资难,方案要求,扩大“青桐基金”等政府性创业基金规模,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或种子基金,引导其他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加大向大学生创业企业投资的倾斜力度。建立贷款创业风险分担机制,设立大学生创业信贷风险专项补偿基金。
方案要求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博士生资助、创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等优惠政策,每年资助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结对帮扶大学生创业项目100个。每年新增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5家,在大学生创业聚集地设立打造“创业之家”30个。
方案还要求深化“新青年下乡”计划,完善落实大学生到新城区就业生活补贴制度。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互联网+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农业创业培训等产业项目,每年支持大学生创办农产品电商、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5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