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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2025/10/0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整治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我县餐饮业的监督管理,提高餐饮业的整体食品卫生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于20xx年8月1日至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宁河县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为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实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为目的,加大餐饮业市场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严肃查处餐饮企业、摊点的不规范执业行,改善餐饮业的安全、卫生、质量、环境状况,形成餐饮业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为树立餐饮业文明新形象,构建和谐宁河服务。

二、整治对象

芦台镇(包括桥北新区)城区内的餐饮企业、早点部、市场内熟食加工点,餐饮业流动摊点及烧烤摊点。

三、整治内容

1、执业资格: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卫生环境:餐饮企业及摊点选址必须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远离污染源,在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严格执行市容卫生“三包”标准,周边环境整洁;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及设施、设备均符合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范》。

3、原材料采购:要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要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要建立购物台帐,实行追溯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及假劣原材料。

4、操作过程: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清洁;食物热加工中心温度大于70℃;10℃~60℃存放的食物,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食物食用前经充分加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明显区分,存放场所分开、不混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专间操作符合要求。

5、清洁能源使用:要依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使用清洁能源,基本无燃煤区内的餐饮企业,特别是早点业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

四、部门职责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办法,县政府成立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付川、徐智、杨百成、孔明来同志担任,成员由李维忠、董文仲、韩金树、刘印华、吴云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陈军同志担任、于亚军、董志源同志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卫生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加强对餐饮企业、经营户的卫生许可审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要予以经济处罚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餐饮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接受岗前培训;加强食品经营活动的卫生监督。建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制度。

2、工商分局对无照经营单位、个人,要坚决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取缔。

3、畜牧水产局要按照《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查验动物防疫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企业和经营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行政,对不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企业尤其是早点业,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

5、综合执法局要坚决取缔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行为。

6、市容委要对经营企业、经营者的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的按《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要发挥食品安全牵头部门作用,构建信息交流平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建立监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8、县政府办公室要在整治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牵头组织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并将治理整顿情况汇总上报。

9、县广播电视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自身整改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5日)。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整治方案,组织发动,部署整治工作,各经营企业、经营者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25日)。各有关部门根据治理方案开展自查整治。

第三阶段:联查阶段(20xx年8月26日至8月31日)。县政府办公室、县食安委牵头组成多个检查组,对全部经营企业、经营者进行拉网式联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把此项专项行动作为落实县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从构建和谐宁河、保障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认真组织实施,全力抓好这次集中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细化方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建立集中整治责任制度,明确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结合集中整治的各项重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整治、边规范,积极开展长效机制建设。要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要积极引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完善自律制度,强化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增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构建起全方位的社会防范体系。

(四)认真做好总结。集中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对照整治方案的目标和任务,进行认真总结,对集中整治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继续进行整治。特别要结合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仔细查找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为下一步治理整顿全县餐饮业奠定基础。

整治方案 篇2

为确保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第四期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环湖项目工程任务

1.项目前期任务:拆除项目区有碍项目实施的房屋,完成沟渠及道路旁需要动土区的树木砍伐、零散坟墓的迁移等拆迁扫障任务。

2.项目施工任务: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

二、实施环湖项目工作安排

1.项目宣传发动工作安排

(1)会议宣传。乡政府召开全乡建制干部大会宣传发动,各村召开广播会、村组干部会、党员会、户主会广泛宣传。

(2)社会宣传。制作大型宣传标志牌、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制作项目区房屋拆迁、坟墓迁移等影响施工的林木砍伐公告及土地使用权属公告张贴于群众主要集中居住区。

(3)车辆宣传。安排巡回宣传车在全乡巡回宣传。

2.项目拆迁扫障工作安排

(1)摸底核对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林木砍伐等底子。

(2)签订好乡政府与村委会责任状、村委会与农户关于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林木砍伐等协议书。

(3)动员相关群众按期(9月10日前)完成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林木砍伐、青苗毁损等扫障工作。

(4)8月底召开全乡拆迁扫障工作现场会。

3.项目施工工作安排

(1)10月16日召开开工动员大会。

(2)施工期间,各村全力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和项目协调工作。

三、加强环湖项目工作领导

1.成立乡环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项目协调工作,下设五个工作班子:一是拆迁扫障工作班子,由牵头,全体乡村干部参加;二是矛盾化解工作班子,由牵头,全体包村干部、各村村干部参加;三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班子,由牵头,水利站工作人员和各村选派的工程质量监督员参加;四是项目到乡村的资金监督管理发放工作班子,由陈林牵头,财政所、经管站工作人员参加;五是项目区社会秩序维持工作班子,由邹云军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及各村村干部参加。

2.明确各村、相关单位、人员职责:

(1)村级:各村支部书记为本村项目区协调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村组干部参加,抓好拆迁扫障协调工作和施工中的矛盾化解工作;各村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即懂农田水利工程业务,又德高望重、群众信得过的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督。

(2)林管站:对项目区林木砍伐指标尽快办理,重点配合相关村完成四条主沟渠(云毕渠;甘家3组至保赋渠;和平高桥至出草坡机埠渠;合兴六合口至甲堤口机埠渠)的林木砍伐任务。

(3)水利站:及时对农田水利建设提供建议,协助乡环湖项目领导小组抓好协调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抓好四条主沟渠施工过程中监督工作。

(4)派出所:维持好项目区的社会秩序,严厉打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工程材料、寻衅滋事、打架捣乱等违法犯罪活动。

(5)司法所:协助乡村制定、签订好相关协议,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6)财政所:协助乡长抓好到村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发放工作。

(7)机关干部:协助所包村做好拆迁扫障、补偿资金发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良好施工环境。

3.实行联片包村责任制:我乡环湖项目协调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联片包村责任制,全乡15个村分为三个片:第一片,负责;第二片,负责;负责。所有包村干部全程参与,配合村级抓好项目协调工作。

四、强化环湖项目协调工作考核结账

为充分调动各村、相关单位和干部工作积极性,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乡政府将对各村、相关单位和个人工作情况严格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工作协调费补助。

1.对村级考核:原则上每个村安排10000元环湖项目工作协调费,各村完成协调工作情况与协调费挂钩,实行百分制考核,每扣1分在10000元工作协调费中扣500元,扣完为止。对于因工作不力,拆迁扫障不彻底,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施工的,该项目资金调整到其他村组,造成的一切后果村级自行承担。同时,将各村在环洞庭湖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工作情况纳入村级年终岗评考核。

2.对村级质量监督员考核:村级选派的工程质量监督员纳入项目工程指挥部统一管理,由乡政府、项目指挥部对其进行工作业绩考核,按月度绩效发放补助工资。

3.对机关干部考核:所有机关干部除做好自身分管工作、业务工作外,必须全程、全力参与环湖项目协调工作,乡政府给每名干部安排1000元作为该项工作协调费补助,对包村干部配合村级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村级协调工作每扣1分在1000元工作协调费中扣100元,扣完为止。

4.对相关站所考核:林管站、水利站、派出所,按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与工作协调费补助挂钩。

整治方案 篇3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储煤场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根据《市储煤场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细则》规定,“凡在规定时间内,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区(市),暂停审批省、市以上生态系列创建荣誉;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对责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取消由市农工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生态系列创建等活动的评选资格;在整改期限内,对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乡镇(街道)予以区域限批;对三个以上乡镇(街道)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对所在区(市)予以区域限批;对拒不整改、反弹严重(3家及以上)、秩序混乱的区(市)给予通报批评,乡镇(街道)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对未按规定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企业,相关部门可依法予以采取限制措施”。

二、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标准和完成时限

储煤场综合整治的重点是滕政办发[20xx]77号文件划定的煤炭禁储区内的煤炭经营业户(煤炭禁储区:国道、省道及旅游主干线两侧2公里内;名胜古迹、旅游景点、水源地周边和出境河流两侧2公里内;城市规划控制区及以外2公里范围内,镇区控制范围内)。

全市所有储煤场经过综合整治后,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储煤场建设手续完备,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2、储煤场的场坪、路面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清洁;周边配备高于设计堆高(或堆存煤炭)至少2米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并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等防风抑尘措施,边界大气颗粒物排放达到《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排放标准》(DB37/1996-20xx)要求。有条件的要采用棚式化或密闭贮存。储煤场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露天装卸煤炭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3、搬迁或取缔的原储煤场所要清除存煤,拆除相关设备、设施。用作他途的,要符合相关规定;否则,要平整场地,恢复地貌。

9月15日前全面清理完毕,9月20日前迎接市组织的验收。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完成煤场综合整治任务

我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行动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镇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拒不执行、干扰或抗拒综合整治工作的,要依法吊销有关证件,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要加大日常巡查工作机制,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出现反弹。对清理出的土地,要积极新上非煤项目,巩固整治成果。

整治方案 篇4

为深入开展人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现就我局今年确定的选题评议整治提升县人社系统能力建设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题评议整治目标和任务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在提升县人社系统能力建设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使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程序更加规范,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窗口单位便民设施还不够完善,便民设施不便民;由于工作中缺少耐心或自我情绪控制不当,导致服务态度不热情,语言生硬、冷漠,引起群众投诉等问题,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通过选题评议整治活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创先争优,进一步提高窗口单位文明服务。二是亮身份,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强化服务,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四是公开承诺、领导点评,践行窗口单位文明服务等。确保当年度县人社系统能力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选题评议整治的方法与步骤

今年选题评议整治工作从7月8日开始至12月底止,根据政纠办〔20xx〕2号《县政府纠风办关于20xx年“保民生促发展请群众评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和市人社局20xx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求,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1、统一组织,宣传发动

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确定选题评议整治内容,成立机构,调配人员,动员部署,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全县人社系统所有人员思想认识到位,行动一致,形成氛围。组长:罗有成,副组长:赖自强、陈晓文,成员由局干部组成。确保选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征求意见、自查自纠

主要任务是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对人社系统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争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邀请评议代表和监督员进行指导,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人社局要求各所属中心作为重点评议单位设置群众意见投诉或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号码,并由专人负责落实反馈,广开群众投诉和举报的渠道。

3、落实整改、全面提高

主要任务是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查自纠的问题、通过征求意见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一事一档,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和整改责任人,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改,对群众投诉或上级交办的案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按时反馈,并做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档案材料,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县人社局将随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各单位的整改成效,实行阶段性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评议检查考核总结

主要任务是配合市人社局认真调查基层群众对人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的满意度、评议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案件查处、明查暗访等情况,进行组织考核。

5、结果运用

县人社局对各所属单位政风行风工作进行量化评分,排出名次,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对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