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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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以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防火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逐步实现森林防火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宣传工作制度化,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1、抓好森林防火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的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外来人员和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2、抓好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的宣传。积极组织宣传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落实好火灾报告制度,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向镇、村报告。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村上要有组织进入火场,不能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4、抓好防火知识和文明祭祀的宣传。要向群众宣传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预防和扑救火灾等知识,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开展植纪念树、送花等“文明祭祀”活动,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5、抓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及时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等,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6、抓好火灾案件的警示教育的宣传。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宣传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各村要进一步组织对《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播、信息平台、微信平台、会议培训等各种媒体和形式,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在全镇形成良好氛围。
2、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清明将至我镇将4月1日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采取播放防火宣传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印发火源管理规定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3、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与学区和各小学、中学联合组织开展“五个一”(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即通过学生写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或者倡议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4、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要以造成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为主题,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要在村组放映县防火办下发的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牒片,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5、做好重点人员宣传及五个“宣传周”活动。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五个重点时段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各村要按照要求,抓好值班巡逻,在森林高火险期,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林区、偏远村、散居户及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宣传;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要有专人监管,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员要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专人负责。
6、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林业站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并科学指导群众规范用火。在敏感时段、节日期间以及高森林火险期,林业站要加强对各村的检查督促并及时利用信息平台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林业部门新使命和生态空间治理新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中、省、市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要求,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为建设美丽生态南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内容
(一)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宣传。
重点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南郑区森林防火规定》、《南郑区森林防火戒严令》等法律法规以及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政策、方针和要求;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重要性、危害性,切实强化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
宣传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在林区内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三个严禁”(严禁老弱病残孕妇和未成年人扑火,严禁群众无组织无预案自发扑火,严禁无指挥经验人员指挥扑火)。
(三)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宣传。
宣传森林防火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公开曝光火灾典型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学习《森林防火条例》。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普及,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扩大宣传面,二是利用宣传车、标志牌、板报、标语、横幅等各种方式强化关键点,积极宣传《条例》,形成在全社会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刷新和新建森林防火宣传牌(碑)
每个镇(办)和有林单位要按照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至少新建10块宣传牌,进行警示宣传;同时要把领取的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张贴到村到户到重点地段,要达到全方位、全覆盖进行宣传。
(三)切实抓好重要时段及重点人员宣传。
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以及国家、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期间、农事生产高峰季节等森林防火的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针对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的监管人、未成年人、户外运动人员、祭扫人员、林区生产人员、林区生活群众等森林防火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握好宣传时机和方式,林区中小学要开设森林防火知识课,发出《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公开信》,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电信等通讯部门,利用互联网、手机发送信息等形式,发布森林防火宣传警示信息和大风高火险天气警报,提醒群众注意防范森林火灾,科学指导林区群众规范用火。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让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盲区。
(四)各镇班要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村组人员作用。
深入到镇村、街道、集市、人口聚集区、进山入林、路口、旅游景点、林地耕作点等进行巡回宣传。
(五)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开设森林防火专栏、刊发森林火灾危害、防火安全常识、火灾避险自救常识等科普知识和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先进事迹,对违规用火和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群众。
(六)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有五进”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即:电视上有影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帖子、墙上有专栏;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家庭。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高森林火险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要通过上街宣传、森林防火专题讲座、森林防火签名、森林防火文艺演出、森林防火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
(七)进一步加强“防火码”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
大力宣传推广使用“防火码”,做到“防火码"全覆盖,做好进山人员及车辆的数据采集工作,实现“入林入山必扫码”,快速掌握进山入林人员情况,为后期火案调查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四、实施步骤
汉中市南郑区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春季防火宣传(1月1日至4月31日)。春防期间是我区森林火灾的多发期和森林防火工作紧要期,要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等关键时段,重点围绕火源管理、可燃物清理、火灾隐患排查等火灾预防措施的落实,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三个严禁"等内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
秋冬季防火宣传(11月1日至12月31日)。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重点围绕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在林区内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等内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站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因地制宣制定本辖区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1月6日前报区林业局),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抓好落实;要积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争取宣传工作经费,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二)勇于创新实践,注重宣传实效。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勇于创新宣传思路、创新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多渠道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发挥宣传实效。
(三)突出宣传重点,营造舆论声势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把集中宣传、重点时段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为重点宣传内容,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和高森林火险期为重点时段,大造舆论声势,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督查检查,对宣传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宣传活动期间,区林业局将派出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防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及时掌握每个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效果,总结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将第一、第二阶段工作总结报区林业局。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项目部、施工队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2014年至2015年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全项目20xx年11月至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旗、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标牌、及标语,及时提醒施工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1在11月上旬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1)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按照区域布局,全项目防火办将抽调力量,固定人员、不间断地进行施工现场巡查,所有巡查事先不打招呼,巡查结果直接反馈全项目防火办和指挥部领导;
(2)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施工班长与队成员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施工班组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1)防火期内,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施工班组班长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明火扑灭后,做好清理火场的工作,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确保信息畅通。全项目防火办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班组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或电话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依据;
(3)全项目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施工班组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
4、森林、草原草原火灾的扑救
(1)各施工班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按本级《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扑救,同时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对于动用本级预案不能扑灭的火灾,要立即向旗、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全项目扑火队要立即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进行,严禁在扑救中出现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
(3)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或防火办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有权调动或调用有关单位的扑火队及扑火工具、车辆及其他扑火物资;
(4)加强信息反馈。在扑救期间,要明确专人每15分钟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扑救情况;
(5)明火扑灭后必须按要求清理火边,看守火场,起火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签订《火场看守责任书》,将看守火场责任落实到人;
(6)全项目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三)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项目防火办、林业中队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全项目防火办在督促各村落实防火责任的同时,重点是检查和管好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见一面一嘱咐,不论是旗、旗、县全项目的巡检,还是村组护林员管护,必须要有记录和检查签字,护林员外出必须向全项目防火办主管人员请假,并有人替岗,凡发现护林员一次不在岗的,扣发工资50元,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管护区内火情别人发现报告的或隐瞒不报发生火灾的.,都要区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
(1)严格实行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项目、村、学校、企业都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状,明确任务,分清责任,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包片责任制。全项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片、护林员包林区,责任人包人头、地块、坟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3)按照全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考核“下降一个档次”。
(4)在每个防火重点时期,全项目防火办要深入村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防火值班不到位、包保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隐患不排查而发生火警火灾的村,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督导检查结果列入村年终防火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强化监督监管职能
在进入防火期后,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防火办和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通过联查、互查、对查等方式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不留死角,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4、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值班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XXXX)。全项目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置。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一次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三次以上森林、草原火警的,或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事故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于X月X日前,将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和扑救预案及村防火组织名单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查。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如遇重大森林火灾,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科学分析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森林防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包村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