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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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武威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人知人晓工程” 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就我校实施“24字人知人晓工程”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历经岁月的积淀,是在千回百转的历史传承中,高度浓缩、提炼出的正能量,传递出朴素的温暖,她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是国人追求的精神支柱。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学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通过十八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人知人晓工程”实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容让广大师生入耳入脑、人知人晓,让全体师生牢记24字,在工作、学习、生活过程中将之融化在心灵里,体现在言行中。
二、重要意义
培育和践行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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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通过“24字人知人晓工程”,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具有世界眼光、改革精神、开放意识,能够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三、具体要求
1.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课堂为主要载体,强化学科渗透,寓核心价值观于各科课堂教学中。全体教师,人人是宣讲员、示范者,要在课堂中创设情境,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进课堂、扎实进头脑。
2.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结合教育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践行核心价值观规划,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思路,有措施,有评价,形成制度化、系列化、常规化,把“一阵风”变成“四季风”,常抓不懈。
3.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促进沟通,让社会、家长了解学校、认同学校、支持学校,形成教育合力,让学生“走出去”,形成学生带动家长,家庭辐射社区社会的良性循环,以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风气巩固学校践行24字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成果。
四、工作目标
“24字人知人晓工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点项目,是全面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工程。主要目的是通过广泛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宣传载体、宣传手段,高密度、广覆盖、大容量宣传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宣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使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知人晓、深入人心,大力营造培育和践行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场景和社会氛围。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学习,使全校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人知人晓。
五、具体安排
实施“24字人知人晓工程”坚持多形式、多载体,力求新鲜新颖、生动活泼;坚持“三贴近”,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通过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利用各种教育途径,把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广大师生的日常生活,体现到行为规范之中。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
有计划地从各个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贯穿和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入眼、入耳、入脑、入心,走进课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生动具体地融入到学生学习成长的全过程,营造有利学生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使学生牢固树立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通过思想政治课直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用这个多数人公认的“核心价值”来统领学生的多元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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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语文课进行中国传统文化、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的教育。在语文教学中充分利用传统经典范文、诗词,培养学生体会东方审美文化的独特内涵,热爱我们民族优美的传统文化,使学生确立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
3.通过历史课进行中国国情教育、国际形势和民族忧患意识教育,使学生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奉献的光荣使命感和责任感。
4.通过基础课程学习,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 5.通过书法、美术等课程加强对学生的美育,鼓励学生研究和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中小学生的民族精神
(二)积极营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在校园宣传橱窗、宿舍楼门厅及南教学楼西墙制作大幅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专板7块;在50间教室及近300间宿舍张贴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图片;在食堂、水房张贴悬挂反映节约用水、爱惜粮食等传统美德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公益广告。
2.利用校园广播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专栏,分时段播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语、模范人物(公众人物、学校领导、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倡导语。
3.利用升旗仪式学生国旗下演讲及领导讲话对学生进行“爱国”、“诚信”、“友善”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三)调动社会、家庭力量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1.利用“给家长的一封信”、“校讯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并与家长一起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请先进模范来校做优秀事迹报告。
(四)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各班召开一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举办一次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优秀黑板报评选;
2.举办一次“24字核心价值观”书法比赛;
3.举办一次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征文比赛; 4.举办一次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5.举办一次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配乐朗诵比赛;
6.举办以“弘扬革命传统”为主题的合唱比赛; 7.开展主题“道德讲堂”活动; 8.坚持开展心理健康辅导讲座;
9.举办一期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校刊; 10.编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本教材; 11.开展一次“十佳优秀班主任”评选及事迹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 篇2
各村委会:
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盛市两级领导关于加强全民健身的有关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开展一些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体育文化活动,切实把体育文化送到农民身边,不断活跃我镇农村体育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我镇农民的身体素质,全面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在我镇农村的兴起与发展,切实丰富“两节”期间我镇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确保镇党委、镇政府确定的各项活动内容按期顺利展开,用实际行动迎接全省第五届农民运动会的胜利召开。
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省农牧厅、省体育局和省农民体协甘农牧[XX]376号文件及市领导的指示精神为指针,以市体育局、市郊区办关于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迎接农运会建设新农村”的通知精神为依据,想方设法活跃农村体育文化生活,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在农村的兴起与发展,力争把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体育项目与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健康有益文化体育活动的自觉性,振奋农民精神,陶冶农民情操,不断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组织领导与任务分工 组织领导镇上统一成立以xx为组长,xx为副组长,xx各村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项活动的开展。
任务分工
黄志荣、马艳、弋敏具体负责庆元旦卡拉ok大奖赛的组织筹备工作;张国竣黄志荣具体负责第七届农民运动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马艳、弋敏具体负责迎新春书画展的组织筹备工作;张国竣李寿林、刘鸿武具体负责迎新春社火汇演的组织筹备工作。
活动内容及时间
拟于XX年12月25日举办庆元旦卡拉ok大奖赛,报名人数、歌曲不限; 拟于XX年2月7—9日举办第七届农民运动会; 拟于XX年2月8日举办一次大型书画展,参展作品、人数、年龄均不限; 拟于XX年2月26日举办迎新春社火大汇演。 奖励 各项活动均奖励前三名。奖品、证章统一有政府购置。 经费、场地、器材保障 活动经费由政府统一预算筹集,场地自建自备,器材保障采取自备与体育局捐赠相结合。
要求 要加强领导,周密计划,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各项活动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早着手拟订活动实施方案,下发通知,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提前准备场地、器材,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力争做到不误时不误事。 设置体育项目与开展的文化活动要尽量贴近农村实际,力求做到“三个结合”,即:体育活动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现代体育项目与传统体育项目相结合,观赏性、趣味性与实效性相结合。 各村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积极参与,严格把关,下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参赛热情,切实使开展的各项活动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当中。
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各村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下大力气改善体育文化活动场地与配套设施,不断满足农民健身的需求。 活动结束后,各村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XX年3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XX〕8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和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推进**电力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电力资源是我市重要的经济基础,电力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电力安全,有利于全面推进**水电、火电产业建设,有利于“云电外送”和“西电东送”,有利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战略的实现。电力设施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的必要条件,一旦遭受盗窃破坏,造成事故,将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障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保护电网的运行安全,也就是保卫国民经济的命脉。近几年来全市加强了警电协作,不断加大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电力系统治安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开展大规模电力建设的时期,由于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针对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且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建设大局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机构
按照《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何刚任组长的**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经委、公安、发改、建设、林业、国土、水利、工商、政府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和**供电局党政领导组成(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电力保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整合行政资源,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职责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协调相关行政机关,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审批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作业或开展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并认真督促业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二)公安机关,负责对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众护线组织。负责维护电力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秩序和电力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负责查处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以及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管理使用的审核、审批把关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地申请的范围不得超越有关重点电力工程规划范围和已经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四)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止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将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规划及其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域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将专项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因新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林区安全通道进行的砍伐,并协助有关建设单位执行砍伐。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旧收购站点,依法整顿和查处超范围收购行为,堵塞销赃渠道。负责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场所,坚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七)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组织培训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负责拟定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组织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检查和法制保障。
(八)电力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电力
设施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和落实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负责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经费。
(九)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保护电力设施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对盗窃电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报道,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检举揭发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严厉打击涉电犯罪。市、县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尽快破获;对已经抓获、定案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尽快处理。
(二)净化电网安全环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必要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电力施工和电网通道的安全。
(三)整顿废旧收购场所。市、县区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场所,坚决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供电企业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保障措施,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电力企业要强化电力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电力企业各电站、变电站、调度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要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生产保卫人员。要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规划和计划,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要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事故发生。
(二)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是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主力军和攻坚力量。要继续建立、完善和巩固警企结合的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依法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电力企业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的投入,把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电力建设和企业发展预算。要长期打算、统筹规划、确保重点、稳步推进,为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的落实提供可靠的财力、物力保障。
(四)建立科技防范网络。各电力企业要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配备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特别是对重要发电厂房、重要输电线路、重要变电站所、电力调度中心,要安装监控和报警装置,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五)成立专业巡线队伍。各电力企业要成立专业巡线队伍,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要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域施工作业单位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突出的地方,实施看护管理和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现行作案分子,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六)组织实施群防群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群防群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各电力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村(社)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三级联防”、“四级联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分重要线路或易发案地段,要探索推行有偿护线承包责任制。要充分依靠群众,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七)全面设立保护标志。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对重要发电设备、输电线路、配电装置、变电站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全面设立电力设施警界、警示、标牌等保护性标志。
(八)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自然因素发生电网安全故障后,要指导和协调电力企业尽快修复损毁设施,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
(九)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进行一次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保护电力设施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年度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各项电力设施保护措施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保障、是否进行了突发性事故预防演练、各成员单位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协调配合等工作。
(十)召开年度协调会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召开一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年度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情况汇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加强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切实落实奖励制度。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奖励制度,对破获涉电重大案件或提供重要线索、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办案单位、公安民警、巡线人员、举报群众,要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实施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3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与我县水资源相适应的指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好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不同区域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根据市水务局分配给我县的指标,确定我县20xx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20xx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4.83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为1.46亿立方米(不含地热水资源)、地表水为3.3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3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1%。到20xx年,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明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现有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县的水资源监控系统,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落实考核制度。到20xx年,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一)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水资源,编制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水资源供求中长期规划,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形成完善的水资源规划体系。实施水工程建设、涉河涉水建设、乡村土地开发等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水资源综合管理规划,并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
(二)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事前管理,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在进行工业园区、行业专项规划时,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许可,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工。加强水资源论证事后监督,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
(三)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我县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行业和区域对用水指标进行分解,优先保障生活,统筹生产和生态用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用水总量统计,准确客观反映全县行政区内用水总量,为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根据当年来水情况和企业计划产量,定额下达用水计划。
(四)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严格控制新增取水,从源头加强建设项目需水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或不满足清洁生产相关标准的,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建立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制度,规范相关文件、表格,理顺许可管理手续程序。
(五)严格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认真执行黑龙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对故意拖欠、拒缴水资源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
(六)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行地水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地下水禁采、限采、压采等地下水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区域和重要水源地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双指标监测体系。划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严禁取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限期关闭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
(七)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针对我县水资源、水工程条件,顺应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加快实施河流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工程,保障城镇生活、工业发展供水需要。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设立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县的节水工作。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公共机构节水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引水、调水、取水、供水工程优先考虑节水。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发挥价格杠杆对节水的促进作用。
(二)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取水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省用水定额,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取水量,对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推进计量设施安装工作,使节水考核工作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对各类取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促进取用水户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的提高。
(三)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实行节水器具准入制度,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大农业节水改造力度,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针对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节水减排力度,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与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一并报批。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成,着力降低管网漏失率。发展污水处理回用或雨洪资源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出台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政策,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一)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建立水功能区监测体系和监管制度,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落实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经费。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程序,加强监察力度,对违规排污入河的,依法惩处。将水功能区监测和达标建设纳入我县政府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安全达标建设工作。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水务局、环保局责令限期拆除。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立项建设备用水源。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建立和完善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水源地监测情况。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三)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河湖确权划界工作,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维持河流合理基流和湖泊、水库以及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我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依据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对相关责任部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领导,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监督管理,研究解决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发改局:负责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在审批和核准项目时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度论证程序,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出台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的政策文件,项目备案、核准、审批中,严格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禁止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进入我县;负责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结合全县用水状况,开展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水价改革,适时调整县城自来水水价、农业灌溉水价、再生水水价,逐步建立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
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用水指标的分解;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监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审批;水资源费的征收;地下水动态监测;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水资源管理机构和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计量设施的安装;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政策的制定;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节水宣传;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综合工作。
财政局:建立水资源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监测控制、管理执法的投入;参与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项目年度计划,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经费;提高水资源管理经费拨付效率,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的监管,依法开展水资源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负责落实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负责落实将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机制,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工信局: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强对工业节水的技术指导,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负责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对工业企业积极推广节水技术改造,积极争取国家节水改造资金;负责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活动。
住建局:负责进行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回收利用率;负责城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作,降低管网漏损率;负责备用水源建设;负责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负责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计量设施的安装;负责对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的用水量进行统计;开展城镇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环保局:负责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和企事业单位排污量,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并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清理;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对超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征收超标排污费;开展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促使达标排放,改善水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和销售环节产品节水强制性标准符合性的监督检查,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文广体局:组织新闻媒体拍摄相关宣传片,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及文艺节目开展水资源宣传,增强群众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配合水务、环保、住建、工信、国土等职能部门,对县内违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典型事件进行报道、曝光,营造舆论声势,震慑违法行为。
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口径工业增加值及经济指标等数据和考核指标数据的测算。
国土局:负责河湖确权划界工作。
法制办:负责审核关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及再生水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行政执法,搞好水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编办:负责设立专门节约用水的管理机构,并落实管理人员编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辖区内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节水宣传及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取水、非法排污、水体污染、水环境保护、新建高耗水、高污染水项目的巡查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处理。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三)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控与统计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取用水户监测网络、地下水监测网络、水功能区监测网络建设,监测数据作为考核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依据之一。逐步提高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20xx年实现全县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和监测常规化。规范水资源管理统计工作,用准确的监测数据和法定的统计数据作为我县政府考核的依据。
(四)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加强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理顺节约用水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特别是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制定落实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稳定长效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并将水资源费重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管理和保护工作中,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深入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将水资源和节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列入学校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作用,形成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