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年终奖实施方案

2025/10/1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年终奖实施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年终奖实施方案 篇1

一、制定目的:

促进年终奖金分配科学化,更好的体现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的关系,达成业绩高者收入高的目标,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分配原则:

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力相结合原则

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奖金分配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三、适应人员:

公司全体部门

四、奖金总额提取说明

1、年度整体总奖金提取(拿销售提成人员不再享受年终奖金分配,只发放过节费)。

2、按公司年度利润提取年终奖金总额,即提取公司利润的多少百分点,建议

公司根据达到多少利润值可以提取2%-5%个利润点。计算公式:设年度利润为M,年终奖金提取总额为:Mx2%。 或者按: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完成的比例按不同档次比例计提。说明:由财务核算全年税后净利润,由公司决定提留股东权益、分红、公司提留资金比例后,按剩余比例乘以目标利润完成比例确定年终奖金总额。例如:

1、未完成目标,假设该年净利润是1000万,提留比例为98%,该年目标利润是20xx万,则:奖金总额=1000万x(1-98%)x(1000万/20xx万x100%),相当于总利润的1%。

2、超额完成目标,假设该年净利润是3000万,提留比例为98%,该年目标利润是20xx万,则:奖金总额=1000万x(1-98%)x(3000万/20xx万x100%),相当于总利润的.3%。

3、部门奖金总额提取:按部门贡献大小系数提取部门奖金总额,部门贡献系数暂设定范围为:0.8-1.5,每个部门之间的系数差为0.1,各部门系数如下表所示:

预算部: 1.5采购部: 1.2 仓库:0.9

生产部: 1.4行政人事部: 1.1质检部:0.8 技术部: 1.3财务部: 1.0

部门奖金总额=总奖金额x(部门系数/部门系数之和)x目标达成率

生产部的目标达成率与生产车间工资占比挂钩,年度目标值为:6-6.5%(因含了仓库,电工等)

采购部、仓库的目标达成率与材料占比挂钩,年度目标值为:60%

质检部的目标达成率与产品出厂合格率挂钩,目标值为99%

行政人事部目标达成率与人工成本占比挂钩,目标值是10-11%

目标达成率的计算方法:

4、个人奖金分配

部门主管对本部员工做出初评(参考本人年度出勤、奖罚及岗位及工作表现),并根据部门奖金总额分出部门员工所分配金额,交由行政人事部复评后送总经理审批。个人年度考核系数取数标准如下:

个人奖金计算公式: 个人奖金=部门奖金总额x(个人绩效系数/考核总系数之和)x其他

5、年度绩效说明

(1)、试用期的员工不参与考评,只发放过节费;

(2)、员工出勤与年终奖金挂钩(不含产假和工伤休假):在80小时以内(含80小时)不和奖金挂钩,超过80小时后则与奖金挂钩,体对应如下表:

(3)、员工产假休假的奖金计算:产假3个月以内,不扣年终奖,3个月以上,按超出时间比例进行扣奖;

(4)、工伤休假原则上按缺勤时间扣除年终奖金,但为了保护公司财产而做出的见义勇为的,可以在3个月以内不扣年终奖金,超出3个月的按超出时间比例来扣除;

(5)、员工旷工工时与年终奖金挂钩比例对应下表:

(6)、员工入职时间奖金比例:该项主要是针对当年新进人员奖金发放,入职时间系数=(12-入职月份)/12

(7)、员工入职年限:根据员工入职年限的长短,在年终奖金里每增中一年可加发100元;

(8)年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额外损失的员工不参与年度考评。

(9)当年年终奖金发放前,离职或解雇者,不参与年终奖金的分配。

年终奖实施方案 篇2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xx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金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13个月工资)

1.发放对象: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2.发放标准:20xx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临时性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目标考核奖)。

3.发放流程:由机关单位填报《20xx年度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核准表》(附件1),并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材料,调动人员还需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工资审批表》,报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

4.说明:调动人员、军转干部根据实际月份(实际月份以工资关系为准)按比例计发。

二、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工资报酬

1.发放对象: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 9 号)条件的人员。

2.机关单位发放标准:按“全年的(基本工资+临时性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目标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261天×200%×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确定。

事业单位发放标准:按“全年的(基本工资+临时性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目标考核奖)÷261天×200%×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确定。

3.发放流程:由单位自行造册发放。

三、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一次性春节慰问金

1.发放对象:20xx年2月享受离退休(职)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

2.发放标准:退休(职)人员3000元,离休人员3500元。

根据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按离休标准发放;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按退休标准发放。

3.发放渠道:已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职)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其他离退休(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四、其他事项:

1.考绩奖:另行通知。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人均12000元奖金以及其他绩效奖,按原先各单位自行制定的分配方案进行发放。

3、退休办理:在职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各单位应及时予以办理退休手续。

一般情况下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

特殊情况,如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其50周岁时仍聘用在上述岗位且聘用已满5年的,按本人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处级女干部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休年龄可到60周岁。在职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各单位务及时予以办理退休手续,逾期办理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年终奖实施方案 篇3

第一条分配原则:

按照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进行奖金分配。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销售部所有销售人员

第三条实施办法

(具体内容)

1、奖金总额管理

销售部根据部门年度经营业绩,在年末对企业经济效益做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经总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

2、分配方法

(1)发放时间

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于报告年度末,年终奖金计算期间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2)年终奖金兑现的前提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第××条第××款规定,分配年终奖前提时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对于凡没有达到分解指标要求的各部门一律不予发放,销售部门依据此规定执行。

(3)年终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与销售人员按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各人年终奖金数量应根据绩效完成情况以及销售部本年度业绩对年度奖金进行发放。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年终奖金。

个人绩效年终奖金=个人绩效考核系数×本年度个人年终奖标准

部门绩效年终奖金=部门绩效考核系数×本年度部门年终奖标准

个人年终奖总额=个人绩效年终奖金+部门绩效年终奖金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资额x加发月数x员工年度考核系数。

(4)年终奖金的发放,与一年第12月岗位绩效工资一同或单独发放,但最迟也得在春节前五天汇到员工工资账户上。

(5)年终奖金领取的资格

1)在年终奖金计算期间,对于已离职者或于领取当月申请离职者,则取消其年终奖金领取资格;

2)在年终奖金计算期间,实际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取消其年终奖金领取资格。

第四条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拟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如有变更亦同。

年终奖实施方案 篇4

企业以年终奖的形式对全体员工一年的业绩加以特殊酬劳,这种做法在国际上已经形成一种惯例,目前国内各类企业也大都有此“规矩”。过去,企业年终奖的发放比较简单,通常是以企业当年的经营状况为依据,根据不同的职务级别简单地划分出几个等级。一般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拿一种奖金,而一般员工则统一拿相同数量的奖金。应当说,以往年终奖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并不十分突出,原因之一在于当时企业在奖金分配方面的自主权并不是很大,除了职务的差异以外,并不存在其他导致奖金差异的因素,也就不存在攀比的问题。原因之二在于企业管理水平实际上还处于粗放阶段,尤其是对不同员工为企业创造的价值缺乏一个相对客观和科学的判断标准。因此,即使企业明明知道有些员工比其他员工一年的贡献更大,也往往很难用一个明确的标准来加以衡量。因此,企业往往宁愿装装糊涂,乐得省心省事。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以及相应的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许多企业为了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保留核心和关键员工,开始把年终奖的发放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报酬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们不仅大大提高了年终奖的发放力度,同时也对年终奖的分配效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年终奖的发放方案除了考虑企业和部门的绩效因素外,同时还将员工当年的工作绩效或对企业贡献的大小作为确定个人年终奖数量的一个重要变量。也就是说,当前年终奖的发放将会比过去更为个人化,同一级别员工之间的年终奖差距可能会很大。在这种情况下,考虑不周或设计不合理的年终奖分配方案往往会在企业中带来许多的负面影响。一旦某种带有缺陷的年终奖发放方案付诸实施,并且员工们清楚地知道彼此之间的奖金数量差距,那么一些自感得到对待的员工必然会作出一些对企业不利的反应,比如大吵大闹、在外界散布对企业不利的言论、情绪消沉、发牢骚、来年工作消极甚至辞职等等。我想,也正是出于这方面的顾虑,许多企业才在年终奖的个人发放金额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上显得犹豫不决。

在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上,笔者首先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判断:

第一,年终奖的发放不公开,其唯一好处在于减少因员工之间相互攀比所带来的种种麻烦和心理受到挫折的员工士气低落等问题。

第二,年终奖的发放不公开,同时又更容易导致员工产生猜疑心理,从而不利于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和忠诚,同时也与企业的管理民主化以及现代企业管理所倡导的员工参与、团队合作和强企业文化的理念背道而驰。

第三,即使年终奖的发放在操作过程中实行保密制度(即如有些企业所做的那样,既不公开公布个人的年终奖数额,也不允许员工之间相互打听),但在实际上却未必能够实现真正的保密,在中国特有的文化背景下,当企业对员工缺乏良好的正式沟通时,“小道消息”(尤其是涉及到钱这种敏感的问题时)不仅会无孔不入,而且有时侯其效果是相当“惊人”的。

基于上述判断,笔者有以下几方面的结论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高低,尤其是企业中是否存在科学的、完善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包括当年是否具有连续性的`绩效评价结果记录)。因为依据客观的绩效评价结果来判断员工对于企业的贡献和价值,并依据这种结果来拉开每一位员工之间的年终奖差距,这是可以为大家所接受的,年终奖的公开不会产生过多的负效应。因此,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较为健全,管理比较规范的较大企业中,至少应当公开年终奖的计算以及发放方案。但是对于具体的个人实得奖金额,则不一定公开宣布,但是应当允许员工私下沟通或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和比较。一句话,“程序”较合理的企业应该可以公开程序;程序公正且公开,是员工公平感的重要来源。

第二,企业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以红包的形式发放年终奖而不必公开奖金发放结果。这是因为,一方面,在较小的企业中,企业经理人员或老板对于每一位下属员工的业绩、工作表现和能力等等,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和较为全面的感性认识,所以仅仅依据其个人的经验判断来确定每个人的奖金数额也是相对比较客观公正的。另一方面,较小的企业因为受到资源的限制,毕竟不像较大的企业那样具有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或手段,甚至没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不大可能像大企业那样详细地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年终奖发放方案。另外,在小企业中,员工往往会倾向于把年终奖看成是老板或经理人员个人对自己的奖赏,而不大会把它看成是一种组织行为,因此,年终奖本身在员工眼里就带有主观的成分,他们也比较能够接受各种可能的结果。"

第三,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还取决于企业员工对于奖金差距的接受程度。在中国目前这种变革时期,不同企业中的员工对于年终奖拉开差距的接受程度是不同的。如果企业既缺乏良好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又不希望再延续吃大锅饭的做法,那么企业可以尝试性地以保密的形式确定并发放个人应得的奖金数额。

年终奖实施方案 篇5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管理,确定年终奖金发放的程序及额度,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年度奖金发放方案。

(二)本规定仅适用于长沙先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已转正员工。

(三)考勤、绩效考核时间为二年终奖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评由综合部依据《公司人员考勤表》、《先驰投资员工手册》得出考评结果上报董事会。

(二)奖金分配以转正后员工工作时限标准进行核算,奖励分配原则如下: 工作时限年终奖金

3个月≤ X<6个月 当月工资的30%

6个月≤ X<12个月 当月工资的`50%

12个月≤ X<24个月 当月工资的90%

24个月≤ X 当月工资的110%

三 发放方式

(一)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下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7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30%。

(二)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上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5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50%。

四 确定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范围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的员工有资格参加年终奖金分配。

(二)下列员工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

2、即将办理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

3、年度请假超过10天的员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产假除外。

4、次年五个月内离职的员工,年终奖金全部冲抵应发工资。

五 其他

经公司董事会商议,年度不能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可提前发放当月50%的基本工资。(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除外)

六 附则

(一)本规定的解释权、修改权归董事会所有。

(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