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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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读后感 篇1
有句老话说,一千个读者的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中的我们,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理想的国度,于是就有了一千个不同的理想国。
走进柏拉图的《理想国》,透过它我恍惚看到了苏格拉底他那承受着所有善与恶的永恒不灭的灵魂,看着他追寻着智慧与正义,走向上的路,从未停下过脚步。也正是透过智者们的经久不息的讨论,借着苏格拉底同格劳孔等人的辩论,以正义为地基,构筑起柏拉图他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国——
这是一个智慧、勇敢、节制而且正义的国家,由立法统治者,国家护卫军,普通劳动民三个阶级组成:让勇敢节制、心胸宽广、温雅亲和、良好的记性以及智慧敏锐的哲学家来做国王,让他们积极参与政事;选择那些不忘原则的,不易受骗的人做护卫者,而舍弃其余的人;有节制美德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他们虽然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兄弟,但是老天铸造他们的时候,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宝贵的,是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的身上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个人与国家是共通的,人的灵魂具有理性、意志和欲望三个部分一样,最理想的国家也应由相应的三个等级组成,把分工看作国家的构成原则。在一个国家中,当护国者、战士和辅助者,这三种人都各司其职,互不干涉,那这个国家就是正义的。一个人的各种内部品质都在起着它应有的作用,做着该做的事情,那么这个人就是正义的。从大的城邦到城邦中的每种人乃至于他们的生活,工作,教育以及其他的一切,在智者们的对话中,给我们描述了一个理想化的国度,他心目中所渴望的一切。
哪怕这样的国度仅仅只是那些先哲们天马行空的思索,这样的国度只是立于云端的的乌托邦,但是它却真真正正地在人们心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大浪淘沙的历史洪流中存留下来,成为不朽的经典。
我同样有我的理想国,在我理想的国度里,我希望一切都是我付出无数汗水,亲手得到的,亲手创造的,纵然有付出的辛苦,但也有收获时候的美好。
我愿成为自己国度的哲学王,成熟睿智地应对我所面对的一切,勇敢地护卫我应当守护的而不忘初心,遵守本分做我应该做的事,用理性和正义构筑起属于我的理想之国。
《理想国》读后感 篇2
在理想国里一直有个叫色拉叙的人是对不正义推崇的。可能我为了简述结论,所以写的只有那么简要。关于色这个的想法,bella当时的说法是此人很像尼采。说色这个人有最早的尼采的思想,其实还挺有意思的。
色拉叙提出的是不正义的人总是会获得较多的利益。苏格拉底反驳,有了著名的牧羊人例子,牧羊人如果只想着吃羊肉而不好好牧羊,那么其实不会是真正的获得利益,同理统治者亦是。然后色拉叙提出,比如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遵守约定的正义之人所得到的利益并不如不遵守约定的利益正义者。
这段其实也是我很喜欢的,正义的人获得利益总是从不正义之人寻求,而不正义之人是去找任何人寻求利益。可以说,正义之人需胜过异类,而不正义之人需要胜过世界。因此,不正义之人需要的聪明和好,却比正义之人仍然要多很多。可是聪明又好得人,并不是总是渴求着超越他人,而是希望差不多即可,比如医生并不会要求自己在厨艺超过厨师,如果能和医生。而只有蠢人,才会想超越聪明人和蠢人,因为不自知。那么这样的结论就是,正义反而是有益的。
虽然不正义的城邦会一开始靠不正义来征服,但是最后却需要的是正义来维稳。同理盗贼团虽然会不正义的方式抢夺,但是他们在分配财务的时候却是最正义的,否则也无法维稳。因此不正义,与个人会使人结下仇怨,与团体,会彼此为敌。
苏格拉底是真心诚意的认为正义是比不正义本身要好的,然而一个格劳的人想反驳苏格拉底,色拉叙已经失败。他问苏格拉底是否承认,有一种善,只是要它本身,而不是要它的后果。比如快乐本身,我们要的就是快乐的欢愉。而第二种善,是为了本身和后果,比如明白事理。但是仍然存在第三种善,那就是赚钱之类。虽然赚钱中会获得痛苦,比如有劳作的痛苦等等,可是我们并不是为了赚钱本身,而是为了报酬带来的利益。
于是格认为,正义是没有人想要的,他们想要的是追求正义中获得的名和利,可是并不是想要获得正义本身,是尽量回避的。格对合同契约其实有其他的看法,他认为自古以来人们会遇到不正义之事后想要规避,遇到正义的甜头后想要继续,因此人们才想要签订合约,才需要守法。正义并不是最好,当然不是最坏,正义是折中的,。因为它本身不为善,而只是防止做恶,但其实这个条约本身是对不作恶的人的束缚,因为真正会作恶的人不会和任何人签订条约。做正义的事情的人只是因为被限制所以不去做罢了。如果没有条约,任何人都会做不正义之事,为了从正义之人拿取更多利益。
之后格一直不断重复不正义的必要,最后苏格拉底觉得没有必要争执个人的正义,转而争执城邦的正义,想以大见小。我每次读的时候都觉得很有意思,就是从正义可以了解到最初的三权分治思想。
《理想国》读后感 篇3
在书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的对话引出:理想国是由卫国者、士兵、普通公民组成的;三类人各司其职,为了城邦的利益而努力。这句话还可以说得更加通俗:每个人的价值就是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国家、为整个人类的发展做贡献。
这真的是一种伟大的思想!但是,或许是这句话太过宏大,或许是我的思想境界不够,也或许是在这个社会分工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人们已经很难从自己的职业中找到满足,我总是感到自己无法像柏拉图说的那样,一直怀有这样高尚的信念,不动摇地度过自己的人生;也总是感到困惑,感到痛苦,总是在想什么才是一个人真正的意义。
柏拉图说,为城邦正义而活;霍布斯说,为金钱享乐而活;释迦牟尼说,为普度众生而活;曹雪芹说,为人间真情而活……城邦正义,普度众生让人望而生畏,难以操作坚持,我无法把我们每天的工作和城邦、和正义联系在一起,我也不知道什么可以让社会和人类变得更好;而金钱享乐只能给我们生存上的满足,在生存之后又是无尽的困惑;真情看似是一个切实的可操作的意义,实质上却是他人身上的对自我的投射,是一种转移了的顾影自怜。这些答案都无法让人满足。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了很多意义,长大后我们驳倒了这些意义,却也驳倒了自己,最后陷入无限的困惑之中。路漫漫兮,无处求索。
《理想国》读后感 篇4
读完柏拉图的《理想国》,我对“何为正义”陷入了深深额思考中,到底何为正义呢?
一位波某某君认为:正义的目标就是“物归原主”,使每个人得到其应有之物。而实现这一目标的行为就是正义,让好人得到应得的,从坏人处拿回他们非分之有——也即锄强扶弱,惩恶扬善。
但我想问:怎么判定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呢?怎么判定一件事物,到底是谁的应有之物呢?每个人站在自我的立场,当然会尽一切可能地谋求一切可谋求的利益。几乎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坏人”的,也几乎很少有人认为自己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努力是不义的。每个人所谋求的利益是有交叉的,那么当这种冲突产生的时候,当然双方都会认为自己是在取得应有之物,自己是有理的一方,是正义的一方,公婆皆有理,那么谁来仲裁呢?仲裁者以某种标准来维护了“正义”,那谁又规定了这种标准就意味着“正义”了呢?
另一位“辩手”塞某某君认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
他不否认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在某些方面存在利益的一致性,比如在涉及对外关系的问题上——像外敌入侵等,当权者或许会站到国民整体的利益代表的立场上,美其名曰代表民族或国家的利益。但这就像放羊的人跟羊群的关系一样,牧羊人保护羊群是为了更好地薅羊毛。
正义,是维护强者的利益,所以它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于是会出现“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庄子语)的差别对待。正义是一群人对另一群人的暴政,是统治者们实行暴政的道义工具。
苏格拉底的废话我们依然不谈。这个论述我其实是比较赞同的。波君谈的是社会层面,或者说是道德层面的“正义”,塞君谈的则是政治层面的“正义”。
我认为呢,这个问题可以分三个角度:
一,人类社会的和谐运行势必要求既定规则的存在。法律、伦理、道德,都是规范人际关系的制度工具,而它们都是对于是否对错的价值判断。这个对与错,也即“正义”与“不义”,或许并不是统治者为巩固政权而设定的,是先其而存在的,统治者要明确它、捍卫它,目的是维持社会秩序。否则老百姓都坑蒙拐骗、杀人放火,什么政权也不愿见到这种乱象。
二、鉴于以往的历史而言,阶级的对立确实存在,所有政权形式确实都是一个阶级对另外阶级的暴政。那么在一些根本的利益问题上,统治者所代表的阶级,当然会以政治权力和国家暴力为后盾,设立对他们有利的社会制度,将对他们有利的标榜为正义,将对其有害的斥为不义。
三、正义不是绝对的。成王败寇,笑到最后的才有话语权。历朝历代,哪一个造反的不说自己是替天行道,平叛的说自己是保境安民?
同样,不义也不是绝对的。世上彻头彻尾的不义之人是难以立足的,因为遏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和行为,终会众叛亲离——道上的话可能叫“不讲规矩”。盗亦有道,哪怕是杀人放火的集团,其内部仍然是存在一定的规矩的,否则他们将难以成事。就像梁山好汉,他们尽可以杀人如麻,残害无辜,彼此并不觉得这是“恶”。但如果不讲义气,坏了宋江这样的“好汉”,那就“十恶不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