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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知识讲座方案

2025/10/20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麻风病知识讲座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麻风病知识讲座方案 篇1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20xx年遵义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余庆县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继续巩固我镇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强病例发现。我镇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人数不低于2名,可疑者筛查数不少于2名。

二、项目内容

1. 麻风病症状监测

卫生院门诊医师积极主动登记、上报、转诊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者,促进麻风病的早期发现。

工作要求:卫生院负责麻风病疑似症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卫生院门诊医师负责就诊人群中监测对象的发现、登记、报告、并转诊至公共卫生科。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对象的追踪和复核工作。

2.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

卫生院组织开展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对村卫生室上报的麻风病线索病例进行登记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医学检查,提高麻风病诊断的准确性。

工作要求:

(1)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门诊医师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要求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开展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至少更新2期以上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村卫生室长期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3)村卫生室对麻风病可疑线索实行“零报告制度”。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

3.报病奖励

本年度确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标准下发。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工作要求:要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为目的,改善麻风病人生存和就医环境,帮助麻风病人主动就医。

(1)卫生院应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活动,按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定期到学校、村(社区)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应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在中小学校开设麻风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的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

卫生院要对各门诊医师、村卫生室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学校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要求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卫生院在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时,要选择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医务人员参加县级培训。

6.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卫生院制定督导考核方案,每季度对村卫生室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工作要求:所有督导考核应采取查资料和线索报病情况进行。每次督导考核后要及时书写督导考核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村卫生室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卫生院负责麻风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资金安排

严格按照市县方案要求发放到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麻风病知识讲座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预防重大疫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按照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控制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的传染病在我市发生和流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是保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有麻痹思想,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时发现和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主动监测,做好传染病规范报告:各科室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认真做好门诊登记,坚持发热病人分诊制度,切实加强我院对流行性感冒、流脑、麻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不明原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加强院内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减少传染源;加强对重点领域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和监控,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针对不同疾病,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并切实做好应急疫苗、预防性药物、检测试剂、疫点消毒药械及防护用品的储备工作,严格控制疫情扩散。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医护人员要深入基层并结合诊疗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呼吸道疾病的防治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

五、督导检查。要按本方案要求,制订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和成立应急救援防治小分队,加大对科室的督导力度,对因失职、工作不力等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麻风病知识讲座方案 篇3

为做好全市20xx年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传染病的发现水平和网络直报质量,有效落实手足口病、布病、疟疾、病毒性肝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等常见传染病,以及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症、寨卡病毒病等新发传染病防控措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疫情报告管理。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加强网络直报的监督管理,继续保持传染病网络直报覆盖率达到100%,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横向和纵向对比有下降,努力实现无漏报,全面提升疫情报告综合评价指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时率达100%。

(二)加强重点、重大传染病防控。制定完善监测方案,抓好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努力控制暴发疫情;对国家、省级要求监测的传染病,监测完成率达100%,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暴发疫情调查率达100%。

(三)努力保持消除疟疾目标。加强宣传,做好“三热”病人血检工作,逐步完善消除疟疾后的疟疾监测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做好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1.做好疫情报告、审核和分析。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规范网络直报程序,提高网络直报质量,减少漏报、迟报现象发生。

市疾控中心及时审核疫情信息,并根据报告信息完成常规周分析、月分析和年分析,适时做好重点传染病疫情分析工作。

2.市疾控中心完成年度用户权限申请,做好本级所有管理员账户、本级用户和直报用户的实名制管理,核实订正和补充完善各类用户信息,完成全市各镇、办事处和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编码维护工作。

(二)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控制疫情蔓延。按照《省手足口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预检分诊、发热疱疹门诊建设和管理,做好手足口病疑似病例样本采集和送检,确诊病例的个案调查和随访管理等工作,提高重症病例的发现和救治能力。

(三)进一步做好布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加强与农牧部门沟通合作和疫情共享,联合开展疫情处置,规范做好病例管理,定期与豫北六市布病防治部门交流沟通,进一步完善布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四)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感冒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高度关注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流行趋势,提前做好疫情研判,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加强重点时期、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的预防控制工作,严格落实医学隔离消毒制度,防止医源性感染发生。

(五)加强消除疟疾后监测工作,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1.各医疗机构加强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年发热病人血检率达2‰;发现阳性样本,采用镜检、RDT或PCR及时进行诊断,病例确诊后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对所有检查出的疟疾病例同时制作滤纸血瞙(4个血滴)、5张血片和抗凝全血5ml,抗凝全血应冷冻保存后送省疾控中心寄防所。

2.对发现的疟疾病例,首先要进行核实和确认,确诊后3日内组织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对疫点周围群众开展主动病例筛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3.加强媒介控制,在输入病例较多1-2个自然村开展媒介按蚊种群、密度及生态习性等参数监测。

(六)做好其它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媒介,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传染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加强手足口病、布病、疟疾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儿童家长、养殖户、出国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防病意识。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市疾控中心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扎实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培训工作,培训范围覆盖院内医务人员、疾控人员、村医和社区医生,重点培训疫情报告与管理、流行病学调查与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隔离观察、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内容,突出实用技能,提高各类传染病早期发现、及时报告、规范处置水平。

(三)加强疫情监测,控制传染病疫情传播蔓延。市疾控中心及时对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为传染病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加强农村地区、流动人口聚集地、学校托幼机构、外出返乡人员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病例,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

(四)做好传染病漏报调查,提高网络直报质量。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信息报告自查。市疾控中心全年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传染病报告工作开展两次漏报调查,调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五)加强督导考核,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控水平。市卫计委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作督导和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质量差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麻风病知识讲座方案 篇4

根据中央、省、州、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及第十九届国际麻风会议关于“未竟事业—终止传播,预防残疾,促进融合”的主题要求和国家、省、州、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消除麻风病危害,结合我市健康扶贫工程、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由张邦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按年度组织召开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发改部门:负责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国家有关规划和要求支持有关业务用房建设。

教育部门:负责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麻风病患者子女的入学工作,保障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子女公平享有入学的权利。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侵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麻风病患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工作。

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助工作;为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和村外孤、残、老麻风康复者缴纳新农合参合费;将居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纳入城镇低保,散居在麻风村(院)外的麻风病畸残康复者和麻风病现症患者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将其纳入城镇或农村低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财政部门:要将麻风村(院)的运转经费、住麻风病村(院)康复者的生活和医疗等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人社部门:负责按规定将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让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病有所医。

宣传部门:每年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等公众媒体开展30次以上的麻风防治知识公益宣传。

卫计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麻风病防治规划、政策、策略和措施;层层签订市、乡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责任目标书,按年度进行考核;继续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防治经费。稳定防治队伍,保障县级防治专业机构人员数量,加强麻风病防治科人员配置,市皮防站按每人负责1个乡(镇)的标准配置麻风病防治科人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麻风病防治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麻风病治愈者随访,家属健康检查,在10年内麻风病疫村组织开展皮肤健康体检,做好麻风病人的治疗工作,提高麻风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和康复率。

残疾人联合会:为所有麻风病II级以上畸残者办理《残疾人证》,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安装假肢、矫形器,发放轮椅、拐杖,及时维护和更换。

红十字会:积极筹措款物,开展对麻风病患者慰问等人道救助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消除麻风运动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工作,将辖区内麻风病贫困人群纳入低保,解决因疾病、孤寡、残老等生活不能自理病人养老问题。组织乡、村广播站(室)开展麻风科普知识宣传,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歧视。

二、目标任务

根据《文山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要求,20xx年底全市麻风患病率控制在0.1/万以下,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20xx年6月向州级申报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20xx年10月前通过省级达标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纳入市、乡(镇)人民政府和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书,并按年度进行考核。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部门协调会,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沟通机制,齐抓共管,及时解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居住条件、医疗救助、生活救助、《残疾人证》办理、假肢安装、肢具维护、子女入学和畸残康复等社会民生问题,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生存、生活质量,消除社会歧视。各单位要安排本单位工作联络员,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

1.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形成书面报告向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达标验收及终期评估。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方案》(云卫疾控发〔20xx〕56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向州卫生计生委申请达标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及国家、省级安排开展终期评估要求,于20xx年6月前完成自查工作,10月接受上级组织的终期评估。

3.责任追究。对因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影响全市消除麻风危害进程的乡(镇、街道)、部门和个人,按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