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腿叔叔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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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1
她,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孩;她,是一个顽强不屈的女孩;她,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女孩。她,就是杰瑞莎·艾博特。
杰瑞莎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得到了一位理事的资助。 杰瑞莎只是偶然看到了这位理事瘦长的身影,就称呼他“长腿叔叔”。“长腿叔叔”的资助使她上了大学,并规定她每个月写信给他,汇报她的`学习,但“长腿叔叔”永远不会回信。虽然出身卑微,但杰瑞莎的信中,字里行间都流露出感恩。
再看看我,不管什么事,父母对我做的一切好像都是应该的。有一次我在学校,放学了。但爸爸在我放学后40分钟才来,我气得对爸爸叫了起来。现在一想,父母来接我很辛苦,我还冲他们叫了一顿。真是太惭愧了。
杰瑞莎对“长腿叔叔”却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每一次善意的提醒,说明她懂得感恩;每一次亲切地称呼,说明她懂得感恩;每一次细微的关心,说明她懂得感恩。同学们,哪怕是不奢求回报的付出,也希望听到“谢谢”二 字当别人为你付出时,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和别人说声“谢谢” !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
放暑假的时候,我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个十八岁的孤儿,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非常优秀,她很穷,但是她很幸运,“长腿叔叔”决定送她上大学。“长腿叔叔”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人,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长腿叔叔”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写一封信。一共写了八十多封长信。在乔若莎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喜欢杰维少爷,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但是最后杰维少爷就是长腿叔叔!乔若莎的生活多么神奇!
乔若莎有个朋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就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朋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自己上大学的理事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乔若莎最喜欢去锁柳农场,她的任务就是收鸡蛋。她认为那里处处都是美景,令人心旷神怡。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乐观的一个女孩子啊!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还有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3
“长腿叔叔‘’这本书是我最爱读的书,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她出生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她的父亲从事出版工作,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经常为报刊供稿,并且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积累了大量创作素材。她的代表作品有《亲爱的敌人》、《长腿叔叔》。先后入选法国《读书》周刊评选的”有史以来最佳读物“。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也许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很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陡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现今越来越多孩子的叛逆让我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是给孩子太少还是太多了;现今越来越多人的叛逆让我思考另一个问题:我们是多么需要重新学习和感悟生命中那些曾经被我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东西。
与其等到失去时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4
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虽然是写信得一本书,可是我十分喜欢。
《长腿叔叔》里面的主人公是乔若莎她是一名孤儿,他很想有一个家,结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男人帮乔若莎上了大学,还给他零用钱在大学里乔若莎每一天都很愉快!也用男人给她的零用钱买了一些她以前没有用过的东西,在大学里很无聊,就想写一本书,结果真的被录选了。
这一学期很快就过完了,那个男人就把乔若莎安排到了洛克威洛农庄,她在哪里体会到了在农庄里的欢乐,她在那里去郊外钓鱼……反正很欢乐。
暑假很快就过完了,乔若莎又回到了大学里,过了几天乔若莎的`同学茱莉亚的叔叔来了,茱莉亚就让乔若莎来带他参观她们的学校,在学校里乔若莎又写了一本书,可惜没录选。
很快这一学期又结束了,乔若莎的同学邀请他去阿迪郎得克露营,可是那个男人还是让乔若莎去洛克威洛农庄去,乔若莎十分难过。
最终主人公乔若莎去见那个男人,却让她大吃一惊的是那个男人竟然是茱莉亚的叔叔。
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十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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