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xx〕5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xx〕3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新教体明电〔20xx〕42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总体目标
1、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在正常教学日期间,每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
2、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
3、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服务实行“1+x”形式进行,“1”为在校完成家庭作业(回家不再布置书面作业)“x”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成立专项领导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四、组织原则
1、坚持家长自愿。严格以学生自愿、家庭申请为前提,绝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坚持学校公益。绝不直接或变相收取学生任何费用,绝不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坚持管理规范。学生在校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不将该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全体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十一国庆节”到次年“五一节”到18:00,“五一节”到“十一国庆节”节到18: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操场。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实行“1+x”形式进行,“1”为在校完成家庭作业(回家不再布置书面作业),“x”为其他服务项目,培优补差、个性化辅导、兴趣社团等,其他项目要兼顾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与安全管理。
六、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延时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延时服务教师要做好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辅导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篇2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回应群众关切,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教育实际,现就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四点半课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四点半课堂",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四点半课堂"要与我市推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和下午放学时间工作相结合,坚持自愿免费原则,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倡导在外务工父母返乡就业创业,陪伴孩子共同成长,保障孩子学业教育。
二、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
三、实施时间
周一至周五下午4:305:10,各校也可结合学校实际自行确定具体时间。
四、实施场所
主要依托校园"一室五站"平台,即龚全珍式教育工作室、学困生辅导站、留守儿童关爱站、志愿者服务站、健康教育辅导站、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站等开展"四点半课堂"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学校体育馆、运动场、图书馆、阅览室、科技馆、演艺厅等场馆和功能教室,给学生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
五、实施人员
以学校党员、教师志愿者为主体,学校党员干部为骨干,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各类专业特长人才、社会知名人士的作用,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四点半课堂"工作。
六、实施内容
1.对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免费课业或心理辅导帮扶;
2.开展"书香校园、海量阅读"活动;
3.组织进行体育、艺术、科技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辅导、训练、竞赛、展演活动;
4.开展"第二课堂"社团兴趣小组活动;
5.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社区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建立校外学生服务联系点(站),共建共享,创新"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
6.开展与学生综合素养拓展提升相关的其他课余活动。
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x号)、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xx〕13号)、xx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教初〔20xx〕35号)和《xx县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清教〔20xx〕5号)等文件精神,解决学生放学早、家长下班晚、时间不衔接、出现教育时段空白的学生看管难题,并为促进学生健康安全成长,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参加原则。我校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严格遵从学生家长意愿,充分征求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措施等,绝对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二)坚持公益惠民原则。我校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积极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成本”的运行办法。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服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成立放学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课后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
学校下午正常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要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2、服务内容
一般是托管服务,由学校负责安排教师组织、督促和指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组织学有余力的学生分科编班参加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的'素养提升活动。
3、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段一二年级从下午放学后开始至17:40,其他年级从下午放学后开始至18:00。
4、服务场所
学校教室、多功能教室、体育场馆等。
5、服务流程
学校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学生和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后家长签字确认)→学校审核资格并张榜公示→家长与学校签订协议书。
(1)服务公示。学校制定出台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实施办法,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公布。实施办法做到明确服务对象、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以及项目负责教师、注意事项等。
(2)报名申请。发放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核并公布名单,家长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
(3)组织实施。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在职教职工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按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在此基础上,如余数不足30名,但超过15名,也按1名教师配),每两个班增配1名教辅人员(或教师)协助。学校安全保障人员按1名配备,并安排1名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在职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按上级文件规定发给相应劳务报酬。
(4)总结经验。要通过主流媒体、单位门户网站等对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和形成关心、支持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每学期末向县教育局报送工作总结,从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经验、存在问题、建议意见等方面进行总结。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生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参加课后服务的对象、家长自愿报名办法及审批程序,以及课后服务时间、学生活动安排,并督促学校各处室、年段长,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做好日常工作。切实将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加强安全保障。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当班行政值日、安全员、值班教师和保安是直接责任人。学校确保学生学习、活动设施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安全预案。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建立校园伤害风险管理机制,尤其是损害赔偿多方共担机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3、加强人员配备。在全校教职工中择优选取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人员。把好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尤其是入口关、监管关、考核关,实行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准入查询、聘任公示、聘任报备、聘任考核等制度。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课后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学生安全管理能力和课后服务质量。
4、严格规范管理
放学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加强收费管理,小学生课后服务是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按政府补助支持、家长成本分担和合理支付酬劳的机制分担服务成本。托管服务一、二年级按每人每天2.5元,三——六年级按每人每天2元收取,每月按托管服务实际天数计算收取费用;
给予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安全保障人员和管理人员每人每天50元的劳务报酬(一、二年级按有关规定每星期有4个下午提早放学,给予参加课后服务的人员每人每天70元的劳务报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单独设账,专账核算,用于保障学生课后服务合理支出。每月上旬在学校公示栏主动公开上月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5)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服务情况记录,详细记录每天服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6)及时准确向教育局上报相关材料,如具体实施方案、《xx县小学学生课后服务情况一览表》、《xx县小学课后服务经费月收支情况公示表》等。
5、主动接受监督指导。为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学生安全和科学合规开展,学校主动按上级要求公示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杜绝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
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xx〕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课后托管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从20xx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三、托管服务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管理形式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托管经费来源、使用、管理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程序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