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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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我读书是习惯先读开头和结尾的,这本书也是一样。它第一章写爷爷躺在病床上,双目紧闭,面色惨白,动也不动,房间里的亲友个个都泪流满面。最后一章是告诉我们爷爷真的死了。这本书写的就是生命的告别与离开,以悲剧开头,以正剧结尾。 可阅读全文之后,我怎么也想不到,在这本以生死离别为主体的小说中,写的却是奄奄一息的爷爷带七岁的小孙子马提去散步! 如果我是马提,我也会觉得不可思议。大人们不是说爷爷已经死了吗?可爷爷说大人们是在开玩笑。
他们一起去散步、登上钟楼、用口袋抓鱼、从手心的纹路中去寻宝、用折光镜崩爆米花······直到爷爷的身体缩小到洋娃娃那么大。种种的情景给我的感觉都是那么惬意、柔和,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爷爷变得几乎看不见,在马提的手心里,让马提把自己吸进去,一下子吸进了马提的心里。
爷爷是在最后的嬉戏中变小、渐渐消失的,而马提却在这最后的'玩耍和珍惜中逐渐的长大。马提和爷爷的天空是明亮的,我的天空此时也顿觉晴朗。 虽然如此,我还是想起了外婆,那个我深爱着的,并把我从小看大的慈祥老人。在她生于现实世界的最后几天,我因为参加期末考试,而没有陪在她身边,这一直以来是我最大的遗憾。而我并没有用普密尼诗歌一般的思想,外婆也许并不知道自己要离开,她兴许只是去散步了,和哥哥?和姐姐?只是没和我也起罢了。她只是渐渐地变小,从而融入了某个亲人的心里。我们所爱的人并不会真正死去,他们永远活在我们心里。 可是,当时的我只有八岁,并不懂得“死”的意义,谁会强求我去想生命最终的归宿呢?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寒假里,妈妈为我买了一本书,叫《房子》。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作品写男孩桑桑刻苦铭心 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悲伤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雅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而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清楚又朦脓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 启蒙教育的六年。
主人公桑桑是我映像最深的。只会调皮、捣乱,不爱干净,整天脏兮兮的。虽然他很调皮,但是他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回忆起他许多有趣的事:学打渔人用妈妈的蚊帐打鱼,本以为妈妈会夸他厉害,谁知却打了他一顿。
把家里的大铁锅卖了买了一群鸽子,把柜子改装成鸽子的“高级卧室”。把“秃鹤”的白帽子挂在了国旗杆上。这一件件有趣的事都深深地映在人们的心上。生病的他感受到了爸爸从来没有展现出来的父爱一次性地释放了出来,那时的爸爸不是桑乔校长,只是一个渴望儿子健康的父亲。桑桑生病时,家人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同学、老师对他一句句的安慰,都使他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当我看到这里,不禁想起这样一句话:“生活的勇气就是朋友、家人。”对啊,朋友、家人就是活下去的支撑,如果有了他们生活会变得很美好。
在经历那么多的磨难之后,他长大了,懂事了。也在朋友的鼓励下,父母的坚持下,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重点中学。 《房子》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坚强、执着和不放弃。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在一个秋风习习。花果飘香的秋天里的一个早晨,我读了一篇让人热泪盈眶。百感交集的感人故事。
这是八岁女童佘艳的墓志铭:我来过,我很乖。她是一个捡来的孩子,她在世界上只生活了八年,因为小时营养不良,从小体弱多病,她从5岁起就知道自己和别家的孩子不一样,他们有爸爸有妈妈,但她自己没有,只有她自己和爸爸,她也知道这个家得靠她和爸爸一起支撑,自己要很乖很乖,不让爸爸多一点点忧心和生一点点气。有一年,她因而营养不良得了个“急性白血病”!有一个记者写了一篇报道,感动了世界人民,在10天时间,已经有超过56万元捐款。虽然手术费够了但是最终她还是死亡了。她临死前把那些钱分成了7份分给了7个跟她一样得了“白血病”的孩子,让他们好起来。
当我看到这句话:看着怀中小猫一样的嘤嘤哭泣的婴儿,佘仕友几次放下又抱起转过身又回头,小生命已经浑身冰冷,哭声微弱,看她被抛弃再也没人管只怕随时没命了!这句话让我想起了我们现在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有爸爸妈妈的关爱,还有好的环境,可以到好的学校上学,但她没有啊!有一段话让我可怜不已,就是:佘艳接受难以忍受的化疗。玻璃门内,佘艳躺在病床上输液,床头旁边放着一把椅子,上面放着一个塑料盆,她不时要侧身呕吐。小女孩的坚强令所有人吃惊,她的主治医生徐鸣介绍,化疗阶段胃肠道反应强烈。刚入院时做骨髓穿刺检查,针头从胸骨刺入,她“没哭,没叫,眼泪都没留,动都不动一下”。她求生欲望多强啊!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了我们要珍爱生命,热爱生活。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他,青年时遭人陷害,贯入监狱十四年之久;
他,失去了最爱他的父亲,还被仇敌抢走了未婚妻;
他,因祸得福,受高人指点获得知识,还得到了财富;
他就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基督山伯爵》中的主人公——埃德蒙·唐代斯!
十九世纪,一名叫做埃德蒙·唐代斯的大副在即将当上船长,即将结婚的时候被会计丹格拉尔和他的未婚妻梅色苔丝的哥哥菲尔南嫉妒和陷害,再由假仁假义的法官维尔福审判,被关进了监狱。
但幸运的是,他遇见了法里亚神甫,他让唐代斯收获了知识,揭开了他遭陷害的内幕,还把自己发现在基督岛上的宝藏告诉了他。最终,唐代斯逃了出来,他报答了对他有恩的人,他报复了那些陷害他的人,让他们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他对于他们来说是上帝,是一位复仇的天使,他恨恨他的人,他也爱爱他的人。他冷静,镇定,有想法,有能力,别人如何对待他,他就如何对待别人,他真正做到了这一点。
他想杀了阿尔贝,但却人性未泯,禁不住他从前的未婚妻的苦苦哀求,放过了他,尽管他可能在决斗中死去。
他是完美的,也是有缺陷的,正是因为从前的痛苦才造就出一个与众不同的复仇天使——埃德蒙·唐代斯。
“在上帝肯向人类揭示未来之日到来之前,这两个词语就涵括了人类的全部智慧:等待和希望!”我相信我可以用这两个词语来实现我的目标,度过任何艰辛困苦的岁月,向基督山伯爵学习他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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