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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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篇1
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创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防止交通违章事故的发生,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宣传日方案如下: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俊 袁志能 学校交通安全全面工作。
成 员:陈硕 唐红艳 学校交通安全具体工作的实施。
陈洁 李 伟 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活动时间:20xx年4月23日至20xx年4月30日
工作目标
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工作为契机,普及我校师生交通安全知识,增强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
具体工作
1.学校4月23之前日召开组织工作会议,贯彻我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2. 4月18日前,召开班主任工作会,布置工作任务,利用红领巾广播站、板报、宣传栏和各班的交通安全宣传角等途径宣传交通安全。紧密结合小学生交通安全学习手册内容对学生进行系统教育。以“安全乘车、安全走路”的养成教育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达到在校园内形成讲安全、学安全的良好氛围。
3.4月27日各校召开“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联合中队活动,请交警二分局警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对他们进行安全走路和安全乘车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并结合讲座内容开展3~6年级学生知识竞赛。
4.学校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布置橱窗,各班教室每期墙报都要继续办好,达到内容充实,使班级“交通安全宣传角”的宣传水平不断提高。
5.落实好路队制。各班根据学生居住地点编制出合理的路队组织,每天放学由老师把他们排队送出校门,使学生迈上人行道,横穿 “斑马线”,安全进家门;加强对各班交通安全员的教育,使他们切实发挥作用;通过大队委检查加强对学生戴小黄帽的教育;
6.组织教职工、学生进行教育学习,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篇2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为切实落实今年12月2日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我县教育系统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磐公通字(20xx)43号《20xx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关注文明交通,自觉抵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通过“小手牵大手”行动、主题征文等活动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全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措施
1.各学校要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手抄报、校园网络平台等发布“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提示语和交通事故自救、互救常识等。
2.各学校要通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征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观看一次交通安全视频等活动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义务教育段学校要通过“小手牵大手”,与家长签订文明交通责任书、找一找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等活动;高中段学校通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交通意识,自觉抵制七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提前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广泛普及安全常识。各校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宣传活动,紧密围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全面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将文明交通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
(三)抓住节点,按时报送活动信息。各校要于11月20日前上交主题征文;12月10日前上交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活动图片和总结。
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高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学生的交通事故,经学校研究决定于9月26日—9月30日组织开展全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简称“宣传周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过铁路、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铁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工作为突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学生铁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和落实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学生的交通事故,维护我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㈠通过开展全校“宣传周活动”,主要实现“覆盖率达到100%”。 ㈡学生参与“宣传周活动”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
㈢学生铁路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㈣中学生铁路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
三、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安排。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步骤
㈠启动阶段(9月20日)主要利用早操的时间开展“宣传周活动”动员会。
㈡实施阶段(9月26——9月30日),主要组织开展6项活动:
1、向全校学生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学校活动情况,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2、邀请芜湖火车站派出所王照平警官到我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3、开展中学生交通安全主题签名活动。
4、利用展板进行主题宣传。
5、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网站宣传活动过程。
6、进行以交通安全为主题黑板报评比。
㈢总结表彰阶段(10月初)
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宣传周活动”认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和表彰,全校将评出活动优秀班级。
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一、活动主题
结合20xx年为民服务日活动,以“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为主题,开展一次“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图片等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珍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参加人员
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镇一中全体师生。
三、活动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四、活动形式
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切身联系的交通法规。
五、活动内容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二、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三、骑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靠边行驶,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四、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五、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六、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
七、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八、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九、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十、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十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十三、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十四、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 十五、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六、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十七、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八、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十九、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二十、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二十一、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二、其他方面交通法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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