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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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篇1
区卫生监督所、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年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陕卫法发()240号)及“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职权划分的通知”(咸秦政卫发()17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防科,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
二、活动安排
整治活动时间: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查排底,清理整顿。
1、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所管辖区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医疗监督管理档案。
2、按照“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的通知”(咸秦政卫发()53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强化服务意识。
3、对本辖区内“无证行医”的黑诊所给予彻底取缔。
4、将本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情况于1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卫生局卫防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各一份(包括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办公室将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第一阶段整顿情况进行汇总,对各医疗单位取缔有困难的,由区监督所抽调人员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医疗单位必须抽调人员,全力以赴配合监督所进行整治。月7日至月15日对集中整治中出现的个别“钉子户”,由卫生局组织邀请新闻媒体,联合公安、区监督所、各医疗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彻底整治,以达到在我区彻底消灭黑诊所的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
此次活动结束后,区卫生局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整顿不力、标准不高、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区属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医疗市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职权及区域的划分,认真检查,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黑诊所、存在严重医疗隐患的医疗机构及一些非法行医行为等,要及时取缔并如实上报。对未发现或发现而未报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2、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
要求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对包庇纵容,充当无证行医保护伞的卫生监督及检查人员,我局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医疗机构整顿动员会,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舆论氛围。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市容环境品质,打造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出行便捷的城市环境,加快宜居城市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全市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安排会工作部署和《孝义市开展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重点整治、长效管理、保持常态”的思路,以城乡环境秩序、道路交通秩序、绿化美化、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公用设施整治为重点,开展城乡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城市干净卫生、交通畅通有序、经营秩序井然、市容市貌显著改善,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整洁卫生、健康安全、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从“脏、乱、差、堵”等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入手,从薄弱环节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目标导向原则。通过集中整治,提升环境秩序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为人民群众创造卫生整洁.畅通有序、健康舒适、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三)坚持任务导向原则。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整治,以局部治理带动综合整治,以重点整治优化长效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坚持责任导向原则。坚持双向联动、协同整治,各村、社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
三、整治重点及标准
(一)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涂乱贴、乱堆乱放、残垣断壁、路面破损等突出环境卫生问题。具体任务及标准(6项):
1、村庄内大街小巷路面平整干净,无果皮、纸屑、烟头等可视垃圾,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符合要求,无裸露垃圾,路面无清扫盲区、无卫生死角,排水道口无垃圾、杂物,确保全天候、全方位保持干净整洁。
2、继续实行垃圾不落地管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定时清运。生产性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以及大型废弃物由产生垃圾的主体自行清运至指定垃圾场,严禁偷倒垃圾,做到无乱抛乱扔乱倒,无暴露垃圾。
3、禁止违法占道堆放、占道作业、占道经营,取缔无证经营,街巷两侧无乱堆乱放现象;对村内和村周围柴堆、煤堆、垃圾堆、料堆“四堆”进行彻底清理。
4、村内村外、村前村后层次分明、美观协调,对建筑物外立面脏污、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清洗、修补、粉刷。对墙面、地面以及路灯杆等设施的小广告及乱涂乱画进行全面清理,对室外喷绘广告、乱悬挂遮阳网、破旧彩旗、破旧条幅等进行一次全面清除。对损坏街巷路面,要进行翻修,达到路面无裸露、无坑槽、无破损、无塌陷,路沿路基干净整洁,对残垣断壁(具有历史价值的除外)进行修缮拆除。
5、基础设施完善,排水系统良好,下水道畅通。排水渠有专人清理保洁,无淤泥杂物。
6、提升完善村庄绿化美化,对公共绿地、道路两侧等绿化缺株、断垄、断带现象进行彻底排查,进行修剪养护,清理枯株死树,做到无死株、无践踏。清理绿地花坛、树坑内等绿化带的垃圾杂物,清理树体上的各类悬挂物、张贴物。
(二)社区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对居民区和住宅小区路面、排水、照明等公共基础设施及楼门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具体任务及标准(7项):
1、各居民区和住宅小区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收集清运密闭化,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果皮箱、垃圾箱设施完好无污损,无纸屑、无烟头、无可视垃圾,无违章建筑。
2、各居民区和住宅小区楼宇楼道内干净整洁,无电动车自行车等乱堆乱放、无小广告等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
3、及时清除各居民区和住宅小区公共绿地、车位等公共区域的枯枝杂草、渣土等杂物;对公共绿地、道路两侧等绿化缺株、断垄、断带现象进行彻底排查,进行修剪养护,清理枯株死树,做到无死株、无践踏,清理绿地花坛、树坑内等绿化带的垃圾杂物,清理树体上的各类悬挂物、张贴物。
4、各居民区和住宅小区内街巷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 照明灯完好、无缺失; 报栏、宣传栏、标语等公共设施完好,保持干净整洁; 对涉及廊亭、座椅、健身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粉刷、维护,公共场所指示牌设置规范,整洁美观,特色明显,标识标牌表面禁止添加广告覆盖物。
5、加强居民小区公厕环境卫生管理,公厕有专人保洁,无尿液粪便等残留污渍水渍,无杂物,无垃圾。
6、加强居民小区秩序管理,电动车、自行车、汽车分区域有序停放,无摊点乱摆现象。
7、排查所有社区楼宇各类管线不能入地埋设只能凌空架设,长期风吹日晒,线路断头掉落、乱拉乱接等现象,排查水、热、气、电入地管网设施,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对接规划局、执法局、住建局、供电公司、供水公司、热力公司、供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进行整改。各类管线全部维护、捆扎、进管归整,并进行贴墙或入地处理;对水、热、气、电入地管网设施进行维护,造成路面破坏的要及时修复。
整治方案 篇3
九年制学校关于开展“安全百日整治”活动的方案,本站还有更多关于总务处工作计划总结,总务处工作计划总结大全相关的资料。
为了积极配合县教育局的整治活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指示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鉴于我校位于三省交界之地,学生生源结构复杂。地理位置特殊且处于创办边区名校的初期阶段。安全生产无疑成为我校今后发展的重要指标。通过“整治”活动的开展,希望达到以下几个方面:1、积极推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提高责任意识,及时的消除事故隐患。3、确保本年度无一例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以桂塘学区校长张光文为组长,各完小、片小、村小负责人为副组长及中心学区的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百日整治”办公室,张宗福主抓、肖昌进主要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推广,深入和协调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整治的内容、重点及分工
政教处负责:交通安全、防洪、涉水三个方面的知识宣传并出台相关制度。并不定时的对学校公共场所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排查,并有相关的台帐记载。
教务处、教科室负责:督促教师和学生注意日常教学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负责搞好本次整治活动的宣传和造势。以及危险化学药品安全隐患的排查。
后勤、工会负责:消防及特种设备;食品、饮食、饮水;建筑工地安全施工;供电、供水防雷及地质灾害的安全隐患排查。
班主任、任课教师负责:及时的传达本次活动的有关注意事项,并及时反馈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在班级所产生的影响,并在学生中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和引导。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4月6日开始至7月15日止,具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工作;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严查细找,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治,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作好登记统计,不能整治的要及时上报;第三阶段巩固成果,严防整治工作不反弹形成书面总结,上交资料。
整治方案 篇4
为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为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17个行政村。
二、考核机构
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
三、考核内容
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村容村貌、农户卫生。
四、考核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1、各行政村根据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的季度行政村考核标准,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自评打分,计算出自评分,并将结果在每月的16日前报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备案。
2、每月16日至19日为当月复查考核时间,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组成考核组进行督查。
3、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勘查现场、以及随机抽查群众等方式进行。
六、奖惩办法
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每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栏公布,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
1、凡接受县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县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的,当月基本考核补助金额全部扣除,并扣除当月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的50%。
2、所辖公路沿线(含村道)可视范围内未坚持有人巡查捡拾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公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院坝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扣5元,农户房前屋后周围有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户扣5元。
4、所辖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时焚烧、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10元。
5、县道路沿线村至少创建5户农村“五乱”治理示范户,少一户扣5元。
6、村办公室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若发现周围环境不清洁,每次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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