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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工作计划

2025/10/24工作计划

微文呈现整理的销售工作计划(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销售工作计划 篇1

一、首先我觉得公司要确定好整体销售方式

1、网络、电话营销相结合;这种方式目前来看丢不得,这属于时尚型营销方式,特别是网络营销,许多企业也在不遗余力的采用和推广,不管对于厂家或者客户来说都是最快捷的沟通方式。

2、经销商;拥有很强势的地域性优势,渗透性很强,大部分经销商手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固定客户。发展一定数量的经销商对于我们来说是必要的特别是在我们弱势或空白地区。但对经销商我们必须采取一定的监管手段。首先一定要给他地域保护的承诺,同时提供尽可能多的他所在区域的新客户让他开发,以提高他的合作积极性,这中间要及时做好我们彼此的沟通,以便共同赢得新客户。其次给经销商施加一定的销售压力(可定任务),因为他们对产品的可选性太强,说白了他们也是哪家便宜买哪家的,和客户心里一样,有时候也可能会做贴牌的产品。所以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经销商的动态,以杜绝严重的后果发生。

3、办事处或分公司;办事处形式安全方便,容易取得客户信赖,更加有利于公司对大区域销售及客户管理。(具体操作暂不详谈)

二、对于老客户和固定客户,要保持联系。

经常电话或短信回访,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的使用情况。在适当条件下,可登门拜访客户,当面沟通以便稳定与客户关系。宴请不是目的,沟通才最重要!

三、要多增加几个大点的新客户,还要挖掘尽可能多的潜在客户。

现在市场上能够长期稳定发展的客户并不多,特别对于这个看似成熟完善而且竞争强烈的化工设备行业(包括泵、阀),一年发展个几家新客户就不错了。新客户主要来源于潜在客户,所以说潜在的客户我认为有时候应该要盯得更紧些为好。不断从各种渠道或和同行交流中获得更多客户信息或更近于自己市场的信息。

四、要有好业绩就得加强业务学习,开拓视野,丰富知识,采取多样化

形式,把熟悉业务与交流技能相结合。(与同事和同行之间以及和客户之间的交流)

销售工作计划 篇2

医院经营工作计划

1、对企划、网络、市场和咨询部进行统筹规划;

2、组织制定网络部、企划部推广和品牌战略,做好市场拓展、转诊工作计划,报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3、对咨询部及总导医台提供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做好医院月、季、半年、年度经营业绩进行总结,适时调整营销战略,并提出下一阶段的营销方案;

4、做好网络营销策略、网络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控制投入产出比;

5、根据医院年度预算,制定年度、季度经营计划和方案,并贯彻落实和执行;

6、对各部门人员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并考核,提升各部门服务职能,

7、制定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完善激励机制,确定人才引进和培养目标,制定医院的业务开发、新技术引进和经营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医疗(服务和质量的提高;

8、了解竞争对手的营销策略,对医院的经营发展和营销战略提出建议。

销售工作计划 篇3

作为一名刚踏入社会的我,在这段培训的日子里自己学到了很多也了解很多,但这些都不够,我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的充实自己,锻炼自己,补充自己的知识库。在这个激烈竞争的社会是优胜劣汰的机制,我们只有永往向前,不断超越自己,不断挑战自己去完成每个任务才不被踢出局。现在,我们没有经验;没有人脉;没有自己的客户,但这不是永远的事这是暂时的,对自己而言也不可怕,怕的是自己已经放弃了。在盲目的眼前下寻找自己的方向,定下了自己的工作目标。

我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完成公司安排好的每一个工作任务计划,用自己的方式来达到目标(在实习期内,第二月达到两个意向客户;第三月销售量达到1吨)。

自己现在没有去做,是自己对于周边环境不熟悉,业务流程不了解,产品不够了解。现在这些已经清楚明白了。而心中的疑惑是:“在销售中需要办理的事情不清楚以及大概流程不太了解;公司已经有的客户不知道,现在去跑业务怕发生冲突影响公司声誉。”这两个了解了自己就可以出击寻找自己的客户。

在寻找自己客户的准备前,是希望公司有人能够带领我们了解销售过程中需要准备什么?如何与客户沟通?成交了要准备什么?再说,每个销售人员有每个的销售模式与方法各不相同;

我为了达到公司对自己的安排任务,自己对以后的工作开展大致分为以下步骤:

上网查询符合公司要求的客户资料(寻找潜在客户)——上门拜访(约见客户)——商务洽谈——处理异议——提取样品——促成交易——售后服务

在销售过程中对自己的要求如下:

一、在寻找潜在客户时候,首先,了解客户相关资料与情况,做好自己的准备工作。不打不把握的战,以应对各种变化发生。其次,对于我们刚出社会的没有经验,只有用自己的吃苦耐劳德精神和行动来寻找自己的客户,如果公司安排自己每天是寻找两家公司,那么自己辛苦点就多寻找几家公司进行约见拜访留下好的印象。这次不成功那么有好印象下次就有了接触的机会了;

二、在约见客户与商务洽谈的过程中自己应该做到的是:

(1)尊重意见原则;

(2)长久合作意识原则;要有长远眼光,不能为了眼前利益。

(3)注意双向沟通原则;在沟通过程中建立好对在客户中的信任度,善于听取客户意见,询问客户需求,从而明确客户需求,并且自己做到友好、礼貌、关心客户利益,通过多种方式向客户证明自己有信赖度、坦率的,以便与客户确立好密切关系;

(4)换位思考;在与客户商务洽谈过程中自己有必要从客户角度考虑问题,让客户感受到购买行为中得到了真实利益。

(5)建立好自己的客户资料卡:

(6)尊重客户的意见,考虑到客户的方便;我们在进行约见的过程中可根据访问目的来选择约见时间,已达到访问目的,且事先准备好与客户洽谈的问题。

三、在处理客户异议的时候我们应该做到:

(1)尊重客户的异议:

a,我们欢迎客户提出异议,对客户的异议心存感激;

b,对客户的异议要认真倾听;

c,我们不能故意曲解客户的异议;

四、在售后服务在方面:

(1)帮助客户解决他们所遇到的问题;

(2)建立和保持与客户的关系,巩固并扩大客户群,便于获取客户对产品的评价信息;

(3)通过信函、电话、走访、面谈、电子邮件等形式来加深感情与对产品使用情况了解与服务情况好坏;

销售工作计划 篇4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XX年7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7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7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8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