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对口支援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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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口支援的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xx〕21号)和山东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促进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广大群众不用出县、出镇(街道)就能享受到安全、便捷、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纽带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大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使对口支援工作更加富有生命力和实际效果。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工作内容
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有利于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满足群众需求、有利于实现多方共赢的原则,确定帮扶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帮扶形式:
(一)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鼓励医疗机构按照政府指导、自愿平等、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县级医院与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建立紧密型的医疗联合体,通过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技术、管理等要素的有机联合,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再造医疗服务流程,引导医疗机构按功能发挥作用,构建起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格局,为患者提供连续的诊疗、康复、护理等服务。
(二)实行团队帮扶。提倡以“团队对团队”的导师制方式培养学科骨干和领军人才,突出加强特色科室建设,切实提高受援医院医疗水平。
(三)派驻优秀医师。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特点,选派相应专业的医师(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师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到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帮扶工作。
(四)派驻管理人员。支援单位派驻人员可以担任受援医院副院长、科室主任等,通过帮助受援医院制定发展规划,推动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重点专科建设等,全面提升受援医院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城乡医院对口帮扶,是公立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履行公益性质的具体体现,也是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支援单位要切实保障派驻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其奖金福利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当年同等资历人员平均水平,保留其岗位和职务不变,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签订帮扶协议。各受援单位要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结合区域内的医疗保障能力和临床专业科室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发展重点,与支援单位共同签订20xx—20xx年对口支援协议。内容包括中长期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建设特色或重点专科、重点科室的.数量,要具体到学科、专业、病种或技术,派驻人员的数量、专业、职称、连续工作时间,培养业务骨干或科室带头人的数量。协议内容作为考核支援落实情况的依据。各单位签订的协议于8月31日前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三)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所辖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的安排、督导和考核工作。支援单位每年3月底前完成人员派出任务,下派帮扶派驻人员需填审批意见书(见附件4),并上报派遣计划表(见附件3)。各级支、受援单位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医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派驻医师的管理。支援单位每年向每家受援医院派出人员不少于2人,派驻人员至少连续工作6个月(200天)方可轮换,支援单位不得随意调回;脱离派驻岗位2天以上者,需有派驻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派驻人员脱离派驻岗位5天以上或因卫生应急等情况确需调回的,须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未完成对口支援任务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对口支援工作,考核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未按照要求完成支援任务的符合派驻条件的医师,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强化督导考核。根据《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定了《支援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标准》、《受援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标准》和《派出人员工作情况考核标准》(见附件6、7、8),受援医院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口支援帮扶效果考核评估,支援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口支援工作考核评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每年12月底前,组织集中考核,并将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五)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的有关规定。支援单位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一票否决年度本单位对口支援工作,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受援单位考核成绩低于80分,取消其受援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派出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由单位评估说明后,重新申请进行安排帮扶。
(六)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的积极性,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对口帮扶工作。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帮扶成效和经验做法,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医院对口支援的实施方案 篇2
一、评估主体
县卫生健康局。
二、评估对象
(一)纳入《意见》管理,全省20xx年统一派驻贫困地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支援人员及与其签订“师带徒”协议的受援人员。
(二)纳入《通知》管理,20xx年以来参加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民营医院对口支援,依据备案时间,截至20xx年12月31日,时间满12个月或24个月的'支援人员及与其签订“师带徒”协议的受援人员。截至20xx年12月31日,时间未满12个月或24个月的支(受)援人员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三、评估程序、时间
20xx年11月26日—20xx年11月27日完成。
(一)工作准备(11月23日前)
评估对象:支援人员填写《支援人员评估表》,受援人员填写《受援人员评估表》。对照评估评分细则内容逐项自评工作情况。
受援机构:提供支援受援人员在岗签到及出勤情况、请销假手续、协助评估对象提供“传帮带”九大行动(学习)工作效果、考核评估表、受援人员名单等材料等。
评估组:县卫健局提取受援人员名单;通过信息平台(钉钉系统)查询支援人员考勤打卡、请销假报备、工作量表填报等内容,用以佐证支援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分专业及人员准备支援人员、受援人员《支援人员评估表》、《受援人员评估表》(贫困地区,附件3)。准备《支援人员评估评分汇总表》、《受援人员评估评分汇总表》(贫困地区,附件5)。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前完成)。
评估组结合实际,可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实、座谈了解等方式,对照《考核评分表》内容,逐项进行量化评分。
如因受援机构业务量不饱和等原因导致支援人员无法完成工作量,不予做相应扣分。
片区联络员、驻点负责人、联络组组长在对本人评估评分时回避。
(三)研究建议评估结果(12月2日前完成)。
评估结束后,各考核组集体研究支援受援人员评估结果。
采用“评分制”(百分制)与“评级制”(优秀、合格、不合格)相结合的方式评估,得分<70分为不合格,得分≥70分为合格。
贫困地区以受援县为单位,由受援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以得分从高到低按参评总人数的40%(四舍五入取整)分别推荐支(受)援人员优秀等次名单。
(四)评估结果公示
12月1日前,各受援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估结果公示。
四、其他后续工作
(一)完成后续支援工作。评估工作结束后,各受援单位要继续加强支(受)援人员管理,督促支(受)援人员圆满完成支(受)援工作,确保支援人员于12月31日前与新派支援人员做好工作对接。
(二)填报《支援人员评估表》。根据最终评估认定得分情况,贫困地区由受援地将《支援人员评估表》、《受援人员评估表》一式四份,层层上报受援市(州)卫生健康委(局)并按相关程序,存于受援机构和人员档案。
五、纪律要求
严格评估标准,严肃评估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评估资料,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对在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一经查实,年度考核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评估期间,省对口办组织专家,对各地评估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巡查。
六、咨询电话
评估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县对口办联系。
医院对口支援的实施方案 篇3
一、背景与目标
首先,明确对口支援的背景和目标。背景部分应包括对被支援医院的简要介绍,如地理位置、规模、设施状况和服务能力等。目标部分应明确通过对口支援,期望达到的医疗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改善以及患者满意度提高等具体目标。
二、选定支援医院与制定方案
根据被支援医院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定合适的支援医院,并制定具体的支援方案。方案应涵盖支援人员、技术培训、设备支持等多个方面,确保支援内容全面且符合实际需求。
三、签订合作协议
对口支援医院与被支援医院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支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协议内容应包括支援期限、支援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四、实施支援措施
人员支援:派遣高水平医疗专家、护士和医技人员到被支援医院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同时,被支援医院的医务人员也可到支援医院进修学习,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技术培训:支援医院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活动,针对被支援医院医务人员的实际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内容,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设备支持:支援医院应根据被支援医院的设备需求,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器材支持,确保被支援医院有足够的设备进行诊疗工作。
专家指导:支援医院的专家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到被支援医院进行临床指导,解答疑难问题,提高医院的'临床水平。
五、监督与评估
为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有效实施,应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支援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同时,收集被支援医院和患者的反馈意见,以便不断优化支援方案。
六、总结与反馈
在支援工作结束后,进行总结和反馈。分析支援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将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为今后的对口支援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医院对口支援的实施方案 篇4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河南省卫生厅加强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乡对口支援管理工作的要求,以及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提高县(乡)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救治,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训,深入推进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努力做到派出一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在1年内,组织我院医师对口支援县(乡)卫生院,着力提升受援卫生院综合技术力量。
二、实施原则
(一) 根据城乡医师对口支援管理工作要求,将对口支援工作与医务人员职称晋升相结合,凡需要晋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必须到农村卫生院服务一年。未完成下乡任务的医务人员不得聘任高一级职称。被选派的医师服务时间为一年。
(二) 支援医师承担农村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救治,帮助卫生院加强专科建设;帮助卫生院制定各项业务和行政管理规则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派驻人员定期对
受援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确实提高受援卫生院的业务水平。
(三)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准备,稳步推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让群众得到切实、优质的服务。
三、组织结构
根据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要求,成立我院城乡对口支援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四、工作范围与内容
(一)工作范围
根据省卫生厅、市卫生局要求,我院支援医院为
(二)工作内容
1、我院根据受援医院实际情况,派驻相关医务人员到受援医院开展工作,对口支援周期为1年,20xx年4月1日前,支援医师必须派驻到位。派驻医师支援周期累计不得少于1个月。
2、派驻医师条件: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受援医院医务人员提高诊疗工作水平。
3、主要工作内容: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水平;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培训医务人员,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对医院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提高受援医院服务水平。
五、保障与管理
(一)医务科负责工作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医务科、人事科、经管办、市场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派出医师不得收取受援医院的任何补贴和奖金。派出医师在受援单位服务周期内工作业绩突出的,在晋升职称时作为优先条件之一。
(三)严格执行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制度,支援工作结束时,医院根据受援医院对派驻医师的'工作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派驻期间违纪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四)对派驻期间,表现突出的人员,医院将予以表彰,树立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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