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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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篇1
为及时发现和整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学生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治理,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一次普查、对所有交通违法依法予以处罚、对所有安全隐患全部向党委、政府领导作一次专题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进一步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打牢校车安全管理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联合成立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建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尹剑锋任组长。交管大队教导员沈杨、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陈颍辉任副组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郑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三、工作时间
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细致排查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驾驶人,切实摸清底数。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协同深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切实摸清底数,查找安全隐患,联合下达隐患通知书。
1、对于每一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要逐车查验。对于已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实时查验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状态,对于违法未处理、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要及时督促校方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营运。
对于未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对符合标准的制式校车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校车使用单位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对学校使用普通客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并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
2、全面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核查,确保不漏一人。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是否有校车驾驶资格,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一律停止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逐一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准驾资格是否与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相对应,其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等情形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之规定,对于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受处理、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的校车驾驶人,坚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二)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及时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调配警力,切实完善"护学岗"建设,履行好"护学岗"职责,积极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加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部位(校园周边、校车运行路线、交通乱点及堵点、事故多发路段、城乡结合部以及国省道)的巡逻管控,开展针对性整治,及时发现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按上限处罚到位。各农村派出所要强化乡镇、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段的管控,一经发现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就地查处,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
(三)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等设施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时刻关心。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排查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共同配合。集中排查治理结束后,要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中发现的危害较大、两部门无法解决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及整改意见专题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氛围。集中排查治理期间,各地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习惯。要发动全社会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幼儿家长积极举报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幼儿交通安全、齐心协力打造保障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的良好环境。
(四)各中心校、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于10月24日前将校车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及工作总结上报县交管大队宣教股、教育局安全办。
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辖区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百姓安居乐业,为“两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区住建局市政处深入贯彻《xx市路南区xx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冬季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市政处《xx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坚决预防和遏制火害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分工明确。为切实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市政处成立冬季防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防火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和信息搜集上报等工作。督促市政处所属各工程所、房屋承租人根据各自冬季防火情况,建立相应消防组织结构、制定和落实本单位的防火工作方案。
二、大力宣传,提高意识。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充分利用板报、条幅、标语等形式 ,大力宣传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广大职工消防意识,定期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全力营造消防氛围。
三、加强排查,设备到位。市政处对所属两个工程所及出租房,每月进行至少四次消防隐患排查活动,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有效防范和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更换过期灭火设备,严禁擅自停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四、加强安保,强化值班。全年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保卫值班制度,并且每班都有带班领导,紧邻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时期的值班备勤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市政处《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工作方案 篇3
一、评审依据:
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的原则,依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评审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三)材料验核评分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材料员:xxx
三、推荐程序及时序进度安排:
1、9月5日:召开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全体老师会议。学习文件,公布指标,了解材料评分细则。
2、9月6日--9日:申报人员上交实绩展示材料,材料验核评分小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
3、9月12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4、9月13日:召开全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先民主评议,按1:1.5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领导小组对投票结果再次评议,确定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校内公示;申报人员准备具体材料。
5、9月19日: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6、9月22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工作方案 篇4
边界地区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化解边界矛盾纠纷,是时代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6月27日省司法厅联合省司法厅在省市召开了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第一届年会。为贯彻落实此次年会和两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努力创建平安和谐边界的意见》文件神,全面推进我市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边界地区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目标,明确相关任务。通过建立健全地方党政领导,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边界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积极预防、快速调处等各种行之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矛盾纠纷的发生,把边界地区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边界、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巩固完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边界联防联调组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分析。凡未建立或虽然已建立但工作不正常的,要主动与毗邻单位沟通,尽快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三级联防联调组织网络,尤其要抓好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联防联调组织建设。
1.接边县(市、区)建立联防联调工作委员会。重点研究、部署和推动联防联调工作的全面展开,协调和协助调处跨界纠纷。
2.接边乡镇(街道)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主任轮值制度,具体负责跨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和调委会的日常工作,并管理、指导村居(社区)联防联调组织开展工作。
3.村居(社区)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村(社区)调解小组。主要是及时化解纠纷和隐患,随时沟通双边情况,向上一级联防联调组织移交案件、汇报工作。
(二)建立健全联防联调工作机制。边界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健全综合配套、运转协调的联防联调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联防联调组织的作用和效能。
1.建立健全边界矛盾纠纷联合排查机制。定期研究、分析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区域的矛盾纠纷,加强联合排查,村居(社区)每半月排查一次,乡镇(街道)每月排查一次,县(市区)每季度排查一次,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双边做到同部署、同调度、同开展、同预警。
2.建立健全边界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通过搭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平台,建立对接机制,对联合调处边界矛盾纠纷实行相对统一的调度和管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联动调处活动,落实长效机制,在接边部位真正做到调处一批,防范一片。针对传统节日和民族节日、农忙时节等敏感时段共同进行重点防控,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3.建立健全边界联防联调工作联谊交流机制。边界地区双方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要签订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书,毗邻的基层乡镇、村要签订睦邻友好公约。边界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要通过建立年会、联谊会议制度等途径,定期召开会议或相互走访,加强沟通,交流感情,促进协作,增强团结。
4.建立健全双边信息资源联网共享机制。要通过建立QQ群、视频对接交流系统、互送信息简报等方式,实现接边地区矛盾纠纷信息联网共享,确保双边联防联调工作“联得紧,推得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把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大组织协调、经费保障和工作支持力度。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工作保障到位。
(二)全面推进。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与毗邻单位对接联络,建立相应对接联防联调组织,稳妥开展边界联防联调工作。无省界的`其他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边界联防联调的做法和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主动部署开展跨市、县(市、区)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各县(市、区)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三级联防联调组织机构网络,并于10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局基层科。各县(市、区)要每季度综合上报跨省、市、县边界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联合调处情况以及调解的各类纠纷案例,每半年上报工作小结,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三)督查考核。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边界联防联调工作的督查考核,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奖惩措施,把解决边界矛盾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工作情况和实际效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级和奖惩等紧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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