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共同体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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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共同体考核方案 篇1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xx〕39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榕教综〔20xx〕8号)要求,为推动我县义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上好学”的新期盼,现就加强我县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结合开展校际帮扶共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部署,全面落实《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工作部署,围绕教育强县目标要求,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加快推进县域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全覆盖。在“十三五”深化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学校标准化建设、集团化办学等管理机制改革基础上,“十四五”期间要强化县级统筹,着力推进城区学校与乡(镇)村学校建立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乡村学校质量提升,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到20xx年底前实现城乡学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覆盖,到20xx年共同体紧密型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任务
1、加快推进共同体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联动发展原则,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城区与乡镇学校结对紧密型教育共同体,采取“1+1”或“1+N”方式,全面开展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不断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水平差距,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2、探索多种建设模式。在深化原有的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优质校挂钩帮扶、对口帮扶、大学区制等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强县”任务,明确具体建设目标,积极推进融合型、共建型紧密教育共同体建设,通过“师资统一调配、课程统一安排、教学统一管理、教研统一要求、考核统一评价”等,开拓城乡学校共同成长新途径,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性学区集团和新优质特色学校,形成一套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共同体办学新模式。
3、加强统筹。加强统筹,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制定考核奖励机制,开展常态化、多样化、有实效的教育帮扶工作。共同体组建以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为主,鼓励优质教育资源比较丰富、自身乡村学校数量较少的地区参与跨县、跨市的教育共同体建设。
4、要把城乡一体化建设,与乡(镇)村“温馨学校”建设相结合,统一部署,共同推进。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将提升乡(镇)村学校办学水平作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
2、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利用义务教育学校相关经费,为乡(镇)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开展教研、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慰问等活动提供保障和支持。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典型案例学校加大经费奖补力度,促进巩固提升。
3、优化师资配置。要强化统筹,加快按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并实行动态调整。要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常态化交流轮岗制度,积极推进乡镇内走教等制度,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着力解决乡村学校老龄化、结构性缺编问题。要结合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做好各学校领导层的`配备和教师资源配置,特别要选优配强龙头学校的校长,保障共同体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大支教支持力度,在支教待遇上予以倾斜。可根据受援学校办学实际情况,给予派出学校轮岗教师农村校或薄弱校支教经历认定,并在晋级评聘和评优评先上予以优先考虑。支持名优骨干教师发挥作用,县级名优教师、校长走进乡村学校讲学交流人数占各级名优教师数达20%(市级要求)以上。
4、考核办学成效。制定教育共同体建设考核评价标准,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等学校持续发展情况。将帮扶成效和提高本校办学水平成效作为校长、书记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评价结果与奖励金挂钩,具体考核办法以福州市教育局出台的考核方案为准。
5、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将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列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宣传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先进典型,宣传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乡村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校际帮扶共建)建设目标
1、第一阶段(20xx年1月起):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与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福清文光学校与罗源三中;实验小学与中房中心小学;凤山小学与霍口中心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与鉴江中心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与碧里中心小学。
2、第二阶段(20xx年12月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全覆盖。
教学共同体考核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促进温溪一小和温溪四小的共同发展,根据《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青田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创新办学和管理体制为动力,通过深化共同体学校建设,科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校际教育水平差距,全面提升两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实施目标
1、让每一位孩子都享受优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共体建设,努力促进两所学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
2、探索基于地方实际的办学路径。根据两所学校发展现状,通过两校教共体办学,力求形成优质均衡、壮腰夯基的区域义务教育新局面。
3、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优质均衡发展目标,整体提升两校的教育水平,各项义务教育指标进入全县前列。
三、实施内容与措施
(一)管理联动,共同提升学校品牌
1、学校管理联动,更新管理理念
共同体内定期开展以学校管理为主题的沙龙研讨活动,共探管理方法,实现优势互补,管理理念的共享。如不定期举行学校班子队伍建设及教师团队建设的经验交流,班级管理论坛、减负提质措施、“两个优化”实施等交流活动。
2、品牌建设联动,丰富学校文化
通过共同体内学校互相参观、开展品牌建设论坛交流等活动,促进共同体学校文化碰撞、交流,吸纳新的内涵,构建丰富而有个性特色的学校文化品牌。
3、措施形成联动,落实“两个优化”
利用温溪一小“优化课堂教学优化作业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平台,与温溪四小资源共享,引领温溪四小共同落实“两个优化”,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师联动,提高教学质量
1、名师引领强素质
充分发挥温溪一小名优教师的引领作用,推行名师共同体内巡课活动,提高共同体教师的整体素质。名师们通过课堂教学指导、课堂教学示范和教科研引领等方面给予青年教师全方位的指导,充分发挥名优教师“传”、“帮”、“带”的作用,整体提高共同体学校的教学水平。如在共同体内聘请市县名优教师当指导师,在教学业务上,班级管理上,教学研究上做年轻老师的指导师,共同体领导小组为这些活动搭好平台,做好服务,让名师发挥应有的作用。
2、联动教研提效率
成立共同体学科研课组,聘请导师,招聘学员,深入开展教学研讨、教学观摩、课例展示等活动,促进两校教师专业成长,特别是年轻教师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利用期中、期末两次统一测试、绿色质量评价报告,分析研究两所学校存在的短板,提出相应的对策,提升两校的教学质量。
3、课题研究促成长
根据共同体内的教育教学或管理上的问题,积极申报有关共同体的科研课题研究,邀请专家引领教科研工作,为共同体更好的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根据。
4、校本课程促共享
分析两校的实际情况,提炼出两校的共同特点,以温溪镇第一小学为引领,结合共同体学校实际,开发校本课程,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一体打造提升成为共同体校本课程来开发实施。
(三)学生联动,共享共赢
在共同体学校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形成教育合力,打造优质艺体品牌项目,力求共同体内学校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化发展。两校在学生学习能力过关的内容共享外,将从“四节四礼”上合作,温溪一小不仅在学科教学上做好引领服务,还将在学生活动上做好指导,从而提高两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四、评价考核
1、为保障活动的'有效性,每次活动由专人组织,组织者将在活动前做好方案,活动中监管过程,活动后做好总结、做好美篇,领导小组将对每次活动做评价,考核的结果将纳入各自学校的年度考核内容。
2、对两校的特色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等进行前后对比考核,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学年改进和制定方案的依据。
3、对两校的教学成绩进行前后对比考核,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学年改进落实“两个优化”措施和力度的依据。
五、实施保障
1、为保障“温溪镇第一小学共同体”方案的落实,特成立以两校校长为组长、两校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及教研组长为组员的“温溪镇第一小学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
2、重视激励评价。每次活动中承担公开课、讲座、经验交流的老师发给荣誉证书,承认为跨校公开课、讲座。
3、经费保障。两所学校学校要从办公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保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4、提升知晓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教育网站微信公众进行宣传,使共教体得到社会、家长、教师和学生一致认同。
教学共同体考核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健全县域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打造一流教育目标,构筑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在已有党建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支教轮岗、县管校聘等管理改革措施基础上,围绕“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推动教育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统筹规划促进教育资源跨行政隶属关系纵向联合、横向联动,推动教育组织联建、师资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逐步缩小区域间、校际间质量差距,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城乡教育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搭建教育共同体,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乡村、薄弱地区常态化。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帮扶,缩小城乡、县域间教育质量差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实现一流教育目标。
三、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四、工作原则
(一)党建引领,主体清晰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统筹规划全市教共体建设工作,负责引导、调配市区优质学校参与教共体建设。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是教共体建设的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教共体的建设。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级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
(二)人才先行,科学评价
组建成立的教共体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轮岗、送教下乡、线上同步教学、集体备课研课、科研能力指导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教共体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合作方式、合作周期、目标任务、效果评价等内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和教共体合作协议对教共体工作内容和成效进行增值性评价。
(三)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教共体建设重点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各县区(新区)可结合需求,对教共体成员进行调剂安排。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调动等方式,优化教师资源在不同教共体之间或教共体内部的资源配置,促进教共体健康发展。教共体建设按照教学和管理并重;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推进。特别注意与集团校、学区联盟、县管校聘等相关政策的衔接融合。
五、教共体建设类型
教共体建设单位分为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1个教共体一般由1个牵头单位和1—2个联合单位组成。如有需要,经建设单位集体协商,可以适当增加牵头单位或联合单位,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
(一)组建市县高中教共体
由市属高中和县属高中组建而成,其中市属高中为牵头单位,县属高中为联合单位。第一批市县高中教共体建设由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柳州市第一中学、柳州市第二中学、柳州市铁二中学与县属示范性高中组建成,将城市优质高中学校党建经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人才培养经验向五县高中辐射。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其他市属高中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与县属高中协商后自行提出建设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单位担任校长或副校长;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
(二)组建区县教共体
由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作为牵头单位,其他县区(新区)作为联合单位组建而成,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互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对应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交流服务,担任副职领导(同时兼任教研室副主任),推动县区(新区)间教育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提升,助推区县教共体的建设,服务时间一般为1—2年。
牵头城区要选择辖区内优质学校与联合县区(新区)的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设区县学校教共体,每个学段要建成不少于1个区县学校教共体。牵头学校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学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牵头学校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学校人才培养。
(三)组建县域内教共体
由县域内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和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组建而成,原则上由同一学段学校或地理位置相近的学校组建而成,其中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为牵头单位,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为联合单位。由各县区(新区)根据学区制改革和集团化办学的'模式,以教共体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学区制、集团化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8月)
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并解读教共体建设内涵、目标和工作内容、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起)
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就组建教共体的合作模式、合作内容、保障措施、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进行充分协商,拟定教共体合作协议,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教共体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统一加挂“牵头单位名称+联合单位名称+教育共同体”构成的标牌。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教共体的合作协议内容,派出支教和交流服务团队,提供培养培训、技术支撑,提升联合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考核评价阶段(每年2—3月)
市教育局牵头制定教共体建设考核评价文件,主要考核教共体运行管理情况、教共体内分工协作情况、资源共享情况、发挥辐射作用情况、教共体可持续发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等。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文件另行制定下发。年度考核每年2—3月开展1次,重点考核各单位上一年度是否按协议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终期考核在协议到期前1个月开展,重点考核教共体实际取得成效,在党建引领、日常管理、师资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等方面通过增值性评价方式予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拨付、学校绩效考核等依据。考核落实情况应当作为各县区(新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党管人才原则和党建引领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共体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表彰,在绩效分配、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予以倾斜;对教共体建设工作落实不力、作风虚浮的单位和个人,分层次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
围绕“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做好“党建+”文章。发挥党建在教共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与师资培养、教学教研、学生德育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行清单工作法,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共体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共建清单,明确教共体资源共享需求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引导教共体建设单位党组织共抓支部标准化建设、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人才师资力量共建共享。同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改革融合互进,实现党建引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联建·共享”理念
强化教共体的机制性联系,围绕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一体化”发展的教育改革目标,推动教共体间组织联建、党员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延伸拓展集团化办学“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奋斗共同体”理念,要牢牢把握学校党建与教学业务相互贯通、同频共振、协调推进的工作理念,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共建共享。
(三)重视师资培养
牵头单位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联合单位应安排支教教师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职务,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要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还可以通过师徒结对、集体备课、接收联合单位派出的骨干教师跟班学习等方式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开展校本研修时,应当包含联合单位教师。牵头单位应当有针对性的对联合单位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进行系统培训。
(四)加强学校管理
牵头单位选派的领导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应当进入联合单位、学校党组织班子。联合单位可以选派中层以上领导到牵头单位跟班学习,学习时长由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协商决定。牵头单位应就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对联合学校进行分类培训指导,对联合单位教师科研课题评比、师生竞赛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牵头单位可以对联合单位学生进行同步测试评价、同步分析,加强对联合单位学生学情的分析研究,制定并实施精准的解决措施。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教共体建设是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间、区域间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涉及系列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市委组织部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指导推进;市教育局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具体实施,做好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系统内资源调配,支持教共体建设单位创新有效工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教共体成员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对教共体内部人员招聘、交流调动和收入分配等创新措施给予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教共体建设的财政保障工作,落实补助资金。各教共体建设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到人,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合作协议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促进改革成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保障对教共体建设单位的财政投入,并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教共体扶持配套政策,在人才引进、福利待遇、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要保障派出到联合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原工资待遇,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教共体牵头单位派出人员一定补助或奖励。每年定期对教共体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款依据。
(三)推进制度创新,服务教共体建设
经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探索建立教共体内灵活的用人机制,教共体可以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培养、统一考核奖惩。探索参照牵头单位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发放联合单位人员薪酬待遇,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单位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交流服务的或联合单位教师到牵头单位轮岗交流的,按照《柳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轮岗交流工作方案》享受相应标准的工作补助,并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到联合单位担任教研室副主任、校长或副校长的,也可按规定享受工作补助,并按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组建的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促进联合单位教学研建设,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经考核合格的,学科团队成员的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为支教工作经历,具体计算办法:累计送教达到200天的;或名师工作室帮扶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8次现场教研或培训活动,且工作室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或线上教学超过200课时的;可以认定为具有1年支教工作经历。
(四)强化考核监督,保障工作实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每年12月底前将教共体党建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报给主管部门,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汇总整体情况并将成效形成报告,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实地检查和材料核验等方式,按照教共体考核评价文件要求,结合各教共体合作协议、责任清单等内容,对各教共体进行评价考核,并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教学共同体考核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化县教育局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调整实施意见》,将协作型教共体升级为共建型教共体,形成紧密型合作办学模式,推进校际间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文化特色等多方面的合作交流,共同体本着“平等、互动、共赢”的合作原则,扩充优质资源总量,扩大优质资源的辐射面,提升教育优质化水平,全面推进池淮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结合我校及兄弟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校共同体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池淮镇教共体
核心校:开化县池淮镇明德小学
受援校:开化县池化镇中心小学、开化县池淮镇张湾小学、开化县池淮镇油溪口教学点
三、共同体建设目标
力争通过各校的共同努力,构建出一套符合各校校情的“管理一体、研训一体、资源一体”的.工作制度;研究、探索出一条具有各校特色的一体化共同发展之路,实现池淮镇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
(一)加强联动。进一步加强校际联动,营造资源配置,逐步实现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二)以强带弱。充分发挥各校间优势、特色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更新理念、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交流轮岗等方式,有效促进各校的办学水平全面提升。
(三)均衡发展。通过共同体建设,促进池淮镇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优质资源不稀缺,薄弱学校能提高,整体水平有提升。
四、建设措施
(一)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共同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九月底之前完成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需上传学校间同步课堂的图片及课堂信息汇总表)
(二)开展线上线下教研活动。共同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8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4次。(需上传学校或年级组或学科组间的教研活动文本佐证、网络研修图片)
(三)推进教育共同体教师交流。共同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需上传已交流教师的名单等基本信息,通过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等途径复核);核心校优质师资可在成员校建立优秀教师工作室,指导乡村学校中青年教师成长。
(四)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教共体内部中、高级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管理办法,优先考虑教共体内流动到乡村学校任教教师的职称评聘。各类评优评先比例向承担教共体任务的核心校教师适当倾斜。教共体核心校要结合岗位贡献、工作量等因素,优绩优酬,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五、各校具体工作
1、核心校和成员校共同商讨制定教共体实施方案。
2、核心校和成员校共同商定开设两门学科同步课堂。
3.核心校和成员校之间签订教共体合作协议。
6、核心校按开设的两门同步课堂安排相关教师进行同步教学,成员校听课教师填写同步课堂记录单,并上传到相应网站。(每门学科不少于10节)
7、每节同步课堂结束之后,核心校任教教师和成员校教师进行线上评课研修,并填写网络研修记录单,并上传到相应网站。(每门学科不少于8次)
8、核心校和成员校共同商议线下教研活动开展时间点,通过成员校到核心校上展示课以及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上展示课相结合,加深了解各校校情,深化教共体共同成长。(线下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
9、为加深各校间的合作交流,根据实际情况,三校共同进行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教科研工作。
10、每学期召开质量分析会2次,作业专题研讨会3次以上。
11、核心校与受援校间建立教共体内师徒结对,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师徒共研活动,师徒结对2对以上。
12、每学期按照青年教师、中年骨干教师,分学科与受援校开展教学比武1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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