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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2025/11/06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评选方案 篇1

一、评选办法

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入选条件者,由系(部)推荐,学院教务处组织评委评出教学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报学院审核表彰。

二、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完成本学年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

2、学生评教平均分85分以上。(由系部组织测评,提供评分表及汇总表)

(二)量化评分

1、为人师表,积极进取,有一定示范作用(20分)。(由系部组织教师民主评议,量化评分并排列推荐顺序)。

2、教学资料完整、规范(20分)。(提供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教学日志、教案、作业批改、试卷、成绩登记表、评学记录等材料,由教务处组织评分)。

3、教学效果良好以上(10分)。(学生总评成绩优秀率10%以上,及格率85%以上,由教务处根据期末学生成绩统计结果评分)。

4、参加学院优质课评选,且课堂教学规范,效果良好(30分)(由教务处组织优质课评选,且得分在85分以上,按30%计入总分)。

5、完成规定听课任务,听课记录完整,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能互相交流教学经验(10分)(本学年8次以上,提供听课记录本)。

6、积极参与质量工程建设(10分)(提供书面总结一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本学年请假(含事假、婚假、产假、病假)累计超过十五天。

2、无故旷课、旷会。

3、发生教学事故。

4、上级文件规定不得参与评先评优的'其他情形。

四、名额分配

各系(部)按本部门专任教师总数10%的比例推荐,并于20xx年6月25日前将初步推荐名单报送学院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委量化评分,对总得分在85分以上的教师按得分高低分别评出教学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报学院审核表彰。

评选方案 篇2

一、活动目的:

为进步家庭教育水平和家长科学育儿的质量,积极构成家长关心下一代成长的良好教育氛围,根据研究决定自本年度开始,在全园展开优秀家长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这一活动的展开,引领广大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把握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让幼儿真正成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受益者。

二、评选时间:

5月下旬

三、评选对象:

无锡市xx实验幼儿园家长。

四、评选条件:

1.能够关心爱惜孩子,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情感联系,经常以同等的姿态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换。

2.重视修建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家庭环境民主***,家长以身作则,教育方法得当,举止文明,言行一致,积极进取,各方面为孩子做榜样。

3.积极宣传幼儿园的办园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成果;关心幼儿园发展,支持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社会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

4.积极配合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关心班级、支持教育活动的突失事例。热情为家长和班级服务,乐于付出自己的精力、时间。

5.积极参加“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学习把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有较丰富的育儿经验。

6.不说侵害幼儿园名誉的话,不做侵害幼儿园利益的事,如对幼儿园管理和老师故意见的,能以正常途径,有礼貌的向幼儿园反映。

五、评选办法:

1.由家长个人申报与教师推荐相结合,由班级教师与学校综合审定。

2.坚持“公然、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最优秀的家长推荐出来。

3.推荐的优秀家长要填写申报表,同时附家永生活照一张、育儿经验材料一份。(交电子稿,育儿经验800字左右)。

评选方案 篇3

根据波宁市教育局甬教人[20xx]326号《关于开展波宁市第十三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和专业素质,鼓励优秀青年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进行“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评选范围为教龄满3年(截止时间为20xx年9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在职在岗的教师。

凡已被评为波宁市“教坛新秀”一等奖或浙江省“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热心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能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活动,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在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所教学生反映好。

4、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能符合新课程理念和要求,教学法用语表述清晰有条理,板书工整美观,普通话达标,具有较强的教材分析和教案编写能力,能运用多媒体及网络进行教学。

三、评选步骤和办法

1、凡是在评选范围之类的教师必须参加,由教研组上报名单,截止时间12月8日下午。

2、报名的老师填报《波宁二中第十三届“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可在校园网公告栏下载),于12月15日前上交推荐表,相关材料于12月22日之前上交。

3、评选课程设置如下: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心理健康。

4、具体上报材料

1)《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电子稿,传到z;并请注明“教坛新秀申报表”及申报人姓名字样。

2)参评教师2年来撰写的教学论文一篇,可以电子邮件形式上传。

3)业务评奖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5、评选通过课堂教学、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水平和全面素质等考核,差额评出波宁二中“教坛新秀”一、二、三等奖。凡获奖者,享受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优秀者参加波宁市第十三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比。

6、评审时间定于12月底,具体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波宁市第二中学第十三届“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担任,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参加市“教坛新秀”等工作,并报校务会审核、-校园网上公示推荐参加波宁市第十三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比名单。

评选方案 篇4

一年来,我校广大教职员工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我是一中人,我为一中添光彩”的意识,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涌现出了大批师德高尚、作风优良、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不平凡的事迹感动了学生、家长、同事,树立了一中教育的良好形象。为树立身边的优秀人物和精神楷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意识,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首届“感动一中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爱国守法,模范从教;顾全大局,甘于奉献;明礼诚信、团结协作;育人为本,关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2.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勤奋学习、工作努力,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不平凡的事迹,为广大教师、学生、家长所认可;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特殊事迹,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感人。

3.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与同事、家长发生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损害学校形象的。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和集体推荐(6月28日)。以处室和级部为单位,对照标准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处室和级部推荐候选人名额不超过1人。教师个人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自荐。候选人要形成不超过20xx字的事迹材料,于6月30日下午放学前报学校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

2.投票(7月3日)。学校将把首届“感动一中人物”候选人事迹在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并将投票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3.审查。(7月4日—6日)学校成立审查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对照事迹材料认真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和信度。

4.公示(7月7日——9日)。评审委员会将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5.表彰。学校将于今年教师节期间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进行公开表彰。

四、待遇

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学校将给予3000元的奖励,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加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