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在我心中的个人心得体会
微文呈现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的个人心得体会(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法制在我心中的个人心得体会 篇1
这次专题学习“强法治”目的不但是要求我们员工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还能增强员工的警惕意识,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险情能够作到触变不惊,临危不惧,能够机警的去应对所面临的险境,能够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果断勇敢的去化解各种危机,当厂里财产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去保护财产,与不法分子斗争,保护集体利益。
通过强法治教育的学习,我们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应该继续的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我们的工作也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的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强法治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员工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强法治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法制在我心中的个人心得体会 篇2
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我们应该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制在我心中的个人心得体会 篇3
在12月2日时,是我最刻苦铭心的日子。因为我们全校都在看法制教育,这些年轻的大哥哥们走上了这条犯罪的道路,不仅自己痛苦,父母痛苦,被害人的父母亲更痛苦。
在一个个叔叔们讲过话后,他们选了几名在监狱里表现最好的哥哥们。第一个来讲话的哥哥讲述了自己整个犯罪过程:20xx年11月2日,他的一个同学生日,他们一起去歌舞厅玩,不料有一个人无缘无故的跑过去打他们,可能是喝醉了吧,还破坏了他们的好心情,所以又跑过去打他,而他又打不过大哥哥们,便走了。还给大哥哥们留下了一句话:我跟你们没完。这天傍晚,大哥哥就带了几个人,买了刀,向那个人的住处跑去,进了门二话不说便捅了他。杀了人之后,他们几个人东躲西藏,日子过得不像日子。终于有一天,警察把他们几个捉拿归案。据我说知:大哥哥在犯罪前事一名三好学生,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现在大哥哥却走上了这条路。现在我终于知道:学好真的很难,学坏一瞬间就可以。
我一定要做一个尊重法律的小公民。爱我们的国家,尊重我们的国家。
法制在我心中的个人心得体会 篇4
根据我办实际情况,于11月29日在新兴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活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以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构建法制成华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对活动的落实进行了筹划和准备,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在宣传中,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五五”普法验收,努力建设“法治成华”这一主题,重点突出对构建法制社会目标任务的宣传,突出对宪法的宣传,突出对‘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宣传。
三、积极组织,广泛宣传
11月29日上午,我办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及各个科室成员行动起来,以多种形式,举行法制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大家纷纷表示,要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建设法制成华贡献力量。同时组织干部职工收看每晚的法治在线等相关节目。在会上组织学习《x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下午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进入新兴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法》宣传活动,发放传单400余份,宣传画4幅,《计划生育报刊》70余份。
法制在我心中的个人心得体会 篇5
最近,贵阳市正在搞“三创一办”活动,贵阳市交警队联合贵州电视台通过媒体曝光,纠正行人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3月24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一辆无牌中华牌红色轿车在贵阳市中华路逆行,被交警拦了下来,随后女记者对女司机进行采访。女记者问:“现在贵阳市正在搞‘三创一办’活动,你这样做是不是给贵阳市‘丢脸’。”女司机一听丢脸一词,顿时恼羞成怒,连续打了女记者数个耳光,民警连忙上前阻止。女司机罪加一等,被拘留了十天。这一刻我突然呆住了,她们这样做难道不可耻吗?
看到了这一幕,我觉得两人都有错,女司机不应该不遵守交通规则,在中华路逆行,即不知错,还动手打人。结果,被拘留十天。女记者也很不文明,记者说话应该礼貌,可她却说“丢脸”一词,这样不就是在侮辱别人的人格吗?如果她说话礼貌一些,态度好一些,温和一些。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女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又乱打人,女记者也不该这样对别人说话。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懂法、守法,做一个文明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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