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排水排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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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临时排水排污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范围和时间节点
(一)工作范围
全市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和近岸海域。鼓励有条件的区将工作范围延伸至其他地表水体。
(二)时间节点
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制定并实施排污口整治方案;基本完成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排污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排污口整治并建立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排查溯源。各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区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住房建设、规划资源、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点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的动态更新工作。要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明确排放类型和来源,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确定责任主体,建立“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明确的入河入海排污口名录。
工作要求:本方案印发后60日内,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实施方案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并开展排查溯源工作。
(二)分类整治。各区人民政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根本目的,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点要求,“一口一策”制定实施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对于问题简单、可立行立改的排污口,可在排查或溯源阶段直接按照相关技术要点开展整治;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排污口,应做好统筹整治工作,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企事业单位排污口,可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对取缔、合并的入河入海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入河入海沟渠及其他排口,可以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劣V类水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流域(海湾)环境综合治理等统筹开展整治。
工作要求:2023年底前,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并实施分类整治。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基本完成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三)长效监管。建立属地政府负总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协作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在规划引领、规范审批、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建立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要求:2025年底前,建立入河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一)各区人民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市级有关部门
1、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本市排污口管理信息平台,指导开展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以及验收合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水质的监督管理。
2、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城市建成区雨洪排口、农村雨洪排口和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的排查、溯源、整治、运行、维护工作,指导验收合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配合提供市管排水设施、河流水系等有关基础资料。配合开展市管河流、湖库、排水设施相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整治、监管。配合实施取缔、合并可能影响防洪排涝、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审批工作。
3、市农业农村委负责配合开展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的排查和排口上游污染源的溯源工作,配合指导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和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的.整治工作。指导农业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的生态环境保护,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合提供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有关基础资料。
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水务局负责中心城区新建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并组织实施。
5、市交通运输委负责指导交通设施排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
6、市规划资源局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中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将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等相关工作考核。对在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区、部门和人员责任。各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严格落实相关基础资料的保密责任制。
(二)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技研发,开展各类遥感监测、水面航测、水下探测、管线排查等实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集成,为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提供保障。深入开展排污口管理基础性研究,分析排污口空间分布及排放规律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识别输入输出响应关系,推动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
(三)加强公众监督。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和建设,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排污口责任主体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
施工临时排水排污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整治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衔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切实解决污水直排、偷排漏排、混接混排、肆意排污等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监管短板、堵塞排污漏洞,落实入海排污口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入海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改善入海排污口排放状况,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在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梳理出来的庄河市入海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中列出的纳入各类及各年度整治计划的入海排污口。
(三)整治原则。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期整治相结合,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不等不靠,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整治;对涉及管网建设、河港治理、生态修复等需要整治时间的入海排污口,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明确阶段性整治目标,由易入难,分步实施,坚决杜绝整改“一刀切”,避免一关了之,持之以恒整治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法设置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要进行规范化整治或依法进行取缔。
(四)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完成161个入海排污口整治目标任务;2023年底前,完成剩余29个入海排污口整治目标任务,确保取得显著成效,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基本完成全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较完善的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管理体系,入海排污口水质水量排放状况有效改善。
二、建立整治责任制
(一)落实责任主体。庄河市政府承担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地区配合、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部门和地区分工。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区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负责不同类型的排污口整治工作,指导各治理单位,统一相关排污口整治标准,督导整治进度,进行整治验收。具体分工:
庄河生态环境分局统筹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其他排口的整治工作。
市财政局统筹负责资金保障工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为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切实保障排污口整治工作的经费需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负责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统筹负责指导港口码头排污口(渔港码头除外)的整治工作。
市水务局统筹负责指导沟渠、河港(涌)、排干类排口的整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统筹负责指导农业农村畜禽养殖排污口、种植业排口的整治工作。
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统筹负责指导农业农村水产养殖以及渔港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北黄海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统筹负责指导区内排污口整治工作。
各沿海乡镇(街道)配合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对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排污口,由各沿海乡镇(街道)做好相关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三、落实整治任务
(一)建立排口台账。结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前期对全市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和溯源结果,梳理问题清单,对每个入海排污口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列出整治对策,形成庄河市入海排污口整治的“一口一策”清单,建立入海排污口整治台账。重点落实各类排污口整治的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明确每个排污口的整治要求、具体措施、整治目标、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限。
(二)统筹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根据入海排污口类型,相关主管部门牵头,按照“一口一策”整治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要将排污口整治与产业结构调整、流域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入海排污口整治,系统提升沿海地区截污纳管能力、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和地表水体综合治理能力,有效管控陆源污染物排海。
其中刺参水产养殖排污口的整治要按照大连市《刺参养殖池塘水污染物预防与控制要求》(DB2102/T0048-2022)标准来执行,依据排放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刺参养殖池塘尾水水质排放控制标准分为两级:一是刺参养殖池塘尾水排放入GB3097-1997规定的第二类海域,尾水排放按一级标准执行;二是刺参养殖池塘尾水排放入GB3097-1997规定的第三、四类海域,尾水排放按二级标准执行。
(三)纳入备案监管。对确需设置且符合备案条件的入海排污口,经过科学论证后,提交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予以备案,同时纳入庄河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实施严格监管。
(四)建立整治进展调度制度。自2022年5月起,建立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月调度及分析制度。各整治责任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整治进展情况报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庄河生态环境分局更新汇总庄河市入海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台账,统一上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直至所有整治任务全部完成。
(五)总结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各整治责任单位对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尤其是对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具体整治措施予以校验,固化成熟经验做法,指导后续整治工作。同时,制定下一年度具体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整治工作。
四、明确整治要求
(一)全面清理“两类”排污口。按照生态环境部《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要求,对判定为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即“两类”排污口)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入海排污口,予以全面清理整治,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予以处理。
(二)依法取缔违法排污口。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以及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等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应取得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口。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清除禁排区内排污口。拆除、迁建或关闭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游泳区和《海水水质标准》中一类海域及二类海域中的珍稀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区内的排污口。
(四)依法取缔禁养区内排污口。依法取缔在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
(五)查处超标排放排污口。依据监督性监测、专项监测、自行监测、在线监测数据,依法查处存在超标排放问题的排污口。
(六)治理影响水体功能的排污口。对排污口附近海域现状海水水质达不到功能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的,排放的污水直接影响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的,采取深度治理、综合整治等措施,有效减少入海污染物排放。
五、实施分类整治
(一)工业排污口
核实辖区内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尚未办理的,尽快依法办理,非法工业废水排污口一律予以取缔,并依法进行查处。工业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多个企业共用一个排污口,各企业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必要的监测计量设施,以便分清各自责任。工业园区外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对于一个企业存在多个废水排污口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实现一企一口。
工业企业内部生活污水排污口,原则上应接入城市或园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因条件限制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厂区雨水排口,原则上要明沟明渠,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废水污染重点监管行业中列入重点排污口单位的,需设立初期雨水收集池。
对矿井、尾矿库类排污口加大矿井水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
用的要确保达标排放;对于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的尾矿库排污口,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二)农业农村排污口
结合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业农村排污口整治。
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整治可与农村改厕紧密结合,实施黑水资源化利用和灰水管控治理模式,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在条件适宜地区采取纳入城镇管网进行收集处理。对于不具备管网配套条件、人口稠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庄,可通过建设集中式、联户或独户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等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因地制宜采用联户或独户污水处理设施,或加强综合利用等技术合理处置生活污水。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化肥减量增效应用模式和配套技术,推广农药替代、精准高效施药、轮换用药等科学安全用药技术措施和现代植保机械。
依法依规取缔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核实辖区内畜禽养殖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对于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应建设污水处理站或纳入可有效处理其污水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做到“执证排污、按证排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实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畜禽养殖鼓励实现粪污全部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
依法依规取缔禁养区内水产养殖排污口。对集中分布、连片生产的池塘养殖散排口,化零为整,设置统一排污口,配套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将区域内养殖尾水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鼓励分散的池塘养殖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工厂化养殖企业应设置统一排污口,单独建设或就近联户建设尾水处理设施,实现尾水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鼓励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实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同时,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先进工厂化养殖模式,促进海水养殖升级改造,减少养殖尾水排放,统筹谋划工厂化海水养殖排口的综合整治。
(三)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核实辖区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限期补办,逾期未办理的,依法进行查处。结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改造计划,进一步规范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入海。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排污口,对于可以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进行清理合并。
(四)城镇雨洪排口
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和实际情况,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推进实施城镇雨污分流改造。以入海排污口为起点,进行关联下水管网排查,加快解决城市下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问题,严防通过雨水口、泄洪沟等混排污水,规避内涝时污水漫灌。对实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区域,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合理确定截流倍数,通过设置初期雨水贮存池、建设截流干管等方式,加强对初期雨水的排放调控和污染防治。不具备条件的,在保证防洪排涝、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等措施,确保非降雨期间无污水排放。
(五)沟渠河港(涌)排干类排口
明确辖区内沟渠、河港(涌)、排干等入海排口的管理要求,按照河流管理的,应明确水环境质量目标,通过实施小流域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按照排污口管理的,应根据纳污水体水环境功能要求达标排放。加强水质监测,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对于擅自挖掘的沟渠、河港(涌)等,应限期整改,对现状污染严重的,应制定合理措施予以整治。
(六)其他排口
参照上述排污口整治要求,做好其他排口整治工作。
六、强化监督管理
(一)严格监督执法。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坚决取缔违法违规排污口。加强巡查巡视,严厉打击“昼伏夜出”“借雨排污”“偷排超排”“一年排一次、一次顶一年”等违法行为。对未取得排污许可或未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设置排污的,依法予以查处。对环境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实施的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整治过程检查,对照整治方案中确定的具体整治措施、整治时间和阶段性整治目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治进度和质量。
(三)强化监测监控。将所有入海排污口纳入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各类型入海排污口分别设置适当比例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排污单位排污口需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鼓励未列入重点排污单位的入海排污口开展自行监测,不断提升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组织整治验收。整治任务完成后,市政府将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对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照整治方案中确定的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和整治目标要求,确保完成既定整治任务、达到整治效果、实现整治目标后,按规定程序予以销号。
七、完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作为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将建立政府牵头多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分工协作,切实扛起排污口整治的主体责任。全力做好人员、资金保障,带动社会治理投入。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各司其职,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完善制度体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科学谋划,积极探索制定适合我市各辖区的差别化政策措施,立足实际,切实解决排污口突出问题,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制度体系和日常监管体系。
(三)做好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财政部门要为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行业牵头部门及具体责任部门要做好排污口整治的项目经费预算,将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经费预算,切实保障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的经费需求。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对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进行公示,定期更新入海排污口监管信息,集中展示本行政区域各项工作情况,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监督。
施工临时排水排污方案 篇3
时下已进入初冬季节,剩余工程需在冬季施工,我们根据施工图纸上的要求及参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拟订工程冬季施工方案。
一、沟槽开挖
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及增大施工中的开挖难度,待大地表层冻深不超过50㎜时,进行开挖沟槽的表层割沟,表层将被分割成三部分,这样即使天气渐冷也不会影响开挖进度。
二、管线安装
球墨铸铁管安装时,胶圈的贮存运输应符合室内温度为-5—30℃,因此,材料库需增设取暖设施以确保胶圈的质量。球墨铸铁管的承插口工作面上用专用工具清理干净,如遇天气寒冷,可采用炭炉烘烤承插口工作面,防止有结冰及冻土等现象发生。
钢管焊接:冬季施工时,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外防腐层不宜采用环氧煤沥青涂料,当环境温度等于或低于沥青涂料脆化温度时,不得起吊、运输和铺设。如果气温低于-20℃时,焊接时,应根据环境温度进行预热处理,预热宽度为:焊口每侧不小于40㎜,预热温度达到100-150℃。焊接时,应使焊缝可自由伸缩,并应使焊口缓慢降温;为此要搭设保温棚,同时做好管口防腐的保护工作。
三、砼制品及井室砌筑工作
砖、石、砌块等砌筑材料不得用水湿润,应将冰雪或粘结的泥土等杂物清除干净,并应增大砂浆的流动性。
砂浆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
现浇砼及井室砌筑冬季施工应采用抗冻砂浆,抗冻砂浆的食盐掺量应符合:
砖及混凝土块在0~-5℃时,防冻剂占水重2%。
砖及混凝土块在-6℃~-10℃时,防冻剂占水重4%。
砖及混凝土块在-10℃以下时,防冻剂占水重5%。
四、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安全工作是搞好生产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于安全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严格安全监督,完善检查制度;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流程科学施工,严禁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发生,所有施工设备和机具在使用前均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杜绝违章作业。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佩带安全帽,过路路有交通路口要设置围栏、指示灯、安全牌。整个施工现场严禁无关人员围观,每个施工现场都必须设专职安全员1名及1名兼职安全员。
为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消灭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5%及以下,项目成立安全小组,对现场的安全,防火全面管理。并有明显的安全、文明、消防宣传标语,并设施工用电管理负责人一名。
对进场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不落一人。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法律、安全操作规程。
井室外围挂水平安全牌。安装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冬季要做好五防。
五、工程文明施工组织措施
本公司项目在施工中绝对不允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所以我们特制定如下文明施工措施,以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干净,能够顺利通行,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文明施工措施
在施工现场,设置交通标志牌,施工地域周围用围栏遮挡,夜间设置安全照明灯,并适当粘贴施工标语,使得施工现场美观,并随时保洁。
建立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进场材料堆放,做到整齐、有序,并且界限分明。各种材料及半成品按不同规格堆放,设置标识牌。
进场构件、半成品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按平面布置摆放整齐,保证设备外观清洁,内部良好。
施工时文明有序,不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了保证施工队伍能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本项目的工程施工中去,我们在施工现场配置了宣传报道机构,针对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的作用。
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作业,做到现场清洁整齐。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不剩。
现场不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残土和垃圾及流体物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遗撒。
建立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有权对违反文明施工人员进行经济处罚;现场各种标牌,标语整齐,施工现场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施工人员要佩带上岗证,工作要严肃认真,规范文明用语;各种材料、设备要分类保存,界线清楚,码放整齐,机械车辆要停放在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道路畅通,施工便民不扰民;施工中时刻注意企业形象,搞好与业主和当地军居民的关系。
六、环境保护措施
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区域,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到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等都有专人负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使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经常化、制度化。
加强施工区环境卫生管理,重视环保工作,编制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环保工作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勤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各类物资堆放整齐,道路通畅。
加强环保教育,组织职工学习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使大家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贯彻环保法规认真贯彻各级政府的有关水土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特点,及时提供有关环保设计,切实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
强化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主动联系环保单位,请示汇报环保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美化施工场地,消除施工污染。场地废料按设计要求按业主指定的地点处理,使工地干净卫生,施工中还应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建立健全环境保证体系,使环境保护制度化、正规化。
环境保护组织人员配置:环境保障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各施工队工长任小组成员。由工程管理部环保专职人员任环境保护工程师,负责日常的环保管理。各班组有兼职环境保护检查员。
保低噪音施工,保挖掘出的废弃物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施工临时排水排污方案 篇4
根据气象水文资料显示,本地区气温年平均气温16℃左右,极端最高气温37.30℃,极端最低气温-0.4℃,昼夜温差最大8℃,最冷月为十二月至一月,平均气温11℃~20℃,负温出现情况及少。 冬季是施工事故的多发期,因此,充分作好施工的技术准备,是高质量完成冬季施工任务的必要保证。
一、冬季施工的技术方案
(一)冬季施工技术准备的原则
1、施工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各工序之间衔接紧密,以均衡生产和充分利用冬期施工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2、采取的技术措施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3、在充分作好施工准备后再进行冬期施工。
4、管理工作应落实。
(二)根据现场的气温实际情况,冬季施工组织方案,此施工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冬季施工的工程性质、工程量、技术要求。
2、实现技术要求所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3、防止地面结冰方案及防滑措施,施工现场的排水条件;
4、保温材料材料供应计划。
5、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计划和劳动力安排。
6、技术安全和防火措施。
二、冬季施工的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一)成立冬期施工组织机构,统筹安排计划部署,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创造好冬期施工条件。
(二)根据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并做好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
(三)根据施工生产任务,及时提出保温材料、外加剂等材料计划,做好物资准备工作。其中保温材料和防冻剂严格符合贵州省有关规定。
(四)项目部指定专人每天收听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并每天测量现场各关键部位的温度(早、中、晚各一次),每天上报项目总工程师。尤其要会同各专业负责人作好保温工作,预防质量事故发生。
(五)对整个现场进行彻底检查,对易燃区及时进行整改,消灭火灾隐患,保证消防道路的畅通。做好冬季职工生活后勤工作,对临时临电照明(动力)线路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更换,且在冬施前准备完成。
(六)冬季施工时,除了施工正常的准备工作外,还应对保温材料的准备给予足够的注意。保温防寒材料,包括施工保温用料和临时设施的防寒用料。如有条件,也可利用废弃物资,如锯末、创花、碎的有机建筑垃圾等。对施工用的测试仪表、劳保用品也应准备齐全。
三、冬季施工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避免事故发生,对冬期施工的基本要求是:
(一)加强计划,早作安排,充分作好冬期施工的技术和物资准备,如技术方案的论证,专用材料设备及能源供应,暂设工程准备等。
(二)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细则,内容包括质量要求、质量检查等。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懂得冬期施工的有关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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