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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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篇1
一、领导机构
成立春节慰问工作领导小组,由爱心社社长任组长,副社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县区、社区会员等骨干志愿者任副组长,秘书处、宣传部、后勤处、财务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慰问对象及程序慰问对象分类:
1、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10户,1000元。
2、已经调查落实的75岁以上特困家庭中的老人5人,500元。
3、看望资助过的学生(表现优秀的:学习优异或助人为乐的)5人,500元。
4、在看望过程中,号召社会爱心朋友给予生活用品的捐赠:食用油、大米、白面或群众捐衣,估约需捐款3000余元。
合计需要慰问金5000元。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将活动资料报于402爱心社团,由宣传部通过腾讯、新浪微博、长城网论坛和贴吧对外公布进展情况。
以上慰问对象由爱心社团统一制定慰问对象情况登记审批表,由各社区或注册志愿者调查摸底、审核后交爱心社统一汇总、综合平衡而定。
三、资金来源
(1)由爱心社团通过网络募捐筹集。
(2)带领社会志愿者走基层,深入山区或贫困家庭中直接送交。
各社区可发动当地单位、公司和爱心人士进行募捐,开展对口扶贫帮困,所募集善款和物资纳入当地的.送温暖活动当中。
四、慰问办法
由慰问工作小组根据爱心社团相关要求分类走访慰问,慰问到户到人。
1、由爱心社骨干志愿者组成慰问小组进行走访慰问,慰问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2、各社区、各县区负责慰问当地的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3、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有意捐赠钱物并确定慰问对象的,由各相关科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慰问结束后在慰问工作总结中单独造表报爱心社团。
五、时间安排
走访慰问工作在12月29日前全部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12月15日前完成对慰问对象调查的摸底工作,在12月17日前完成造表汇总工作,具体慰问明细表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做好相应的慰问金、慰问物品的分配工作。
2、12月19日-12月28日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确保所有的钱款物资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3、各县区于12月28日前做好工作总结交xxx爱心社团,慰问工作总结元月29日前交爱心社团宣传部。
4、春节后,xxx爱心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及宣传部、财务科将分别对各社区走访慰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六、纪律要求
各县区、各位骨干志愿者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精力,确保走访慰问工作做到“三个一”,即一个不漏(应慰问对象全部慰问到位);一分不留(慰问金全部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不截留,不挪用);第一时间完成慰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所有专款专物专用,入户到人,坚持受益对象本人签名,不能代签,所有慰问对象、救助标准在“狗年助学”版块中进行公示(留存备查)。此次慰问工作全程由xxx爱心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春节慰问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补助、慰问范围及对象
走访慰问对象:生活困难的老党员、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因各种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二、补助标准
(一)低保户补助标准:
1.低保家庭实行一次性取暖救助,标准为每户600元。
2.低保对象每人实行一次性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为400元),发放面粉、清油、大米(价值300元),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3.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残疾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
4.低保家庭中有2人以上享受低保的,只发放一次生活补助物资,其余的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低保边缘户补助标准:
1.低收入家庭中的贫困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100元,慰问面粉25公斤、清油5升、大米25公斤,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2.因病、因灾、因事故等致使家庭特别贫困的低收入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600元,慰问面粉、清油、大米(价值300元),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三)优抚对象慰问标准:
1.三属,每户慰问标准960元。
2.革命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每户慰问标准600元。
3.现役军人家属,每户慰问标准300元。
三、资金来源
以上慰问资金从师市下拨的资金中列支。
四、补助方式
(一)五家渠市三个街道办事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生活补助物资由爱心超市发放。
(二)各团场可采取发放慰问物品或现金两种方式进行慰问。
五、救助程序
由各团场、街道办事处审批慰问对象,发放《救助卡》。各街道办并将审批后的慰问对象名单报师市民政局备案。
六、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享受补助、慰问人员要按程序严格审核,张榜公示,采购的各类补助物资要按财务相关程序统采,确保各类补助物资物美价廉。
(二)各团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单位的慰问工作,慰问中当一户符合多种条件时,以最高标准进行慰问(现役军人家属慰问除外)。
(三)各街道办将审批的慰问对象名单(分社区报,一式两份需盖章、签字)于202月10日前报师市民政局。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篇2
一、活动目的
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上来,认真把送温暖活动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把党工委、办事处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二、活动安排
(一)资金的组织安排
本次活动共安排慰问经费29.32万元。市、区财政安排6.5万元,按每户200-600元标准,慰问155户;区民政局安排救灾救济资金6.28万元,按每户200-400元的标准,慰问156户;“雷锋慈善会”安排2.7万元,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慰问24户。区委组织部安排离退村干部及党员慰问资金2.76万元,按每户200-800的标准,慰问68户;区残联安排慰问资金1万元,按每户400-600的标准,慰问21户。街道另行安排慰问金10.08万元,按每户200-600元的标准,慰问327户。其中征拆慰问对象按每户400元的'物资进行慰问。慰问资金专款专用,慰问物资到人,由街道民政办、财政所、征拆办管理调度,负责统一配发资金、物资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应配套安排相应的慰问经费。
(二)慰问对象的确定
慰问对象包括一般慰问对象、特定慰问对象和重点慰问对象三大类。
一般慰问对象主要为全街道范围内困难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因灾倒房户、因病返贫户、单亲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和复退军人、空巢老人、困境儿童、计生困难对象。慰问标准原则上按200-600元/户执行。征拆慰问对象按400元/户的物资进行慰问。
特定慰问对象为城乡基层工作的老同志、老党员、老劳模、学雷锋先进代表、道德模范中的困难户,离任困难村干部。慰问标准原则上按400-800元/户执行。
重点慰问对象为上述对象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1.患重病住院治疗且自付比例超5万元的;
2.一户多残家庭且有一人需常年护理的;
3.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除涉及民事赔偿外)等因素导致家庭成员重病、死亡,或者家庭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4.各村(社区)和街道认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加大救助的对象。慰问标准原则上按600-1000元/户执行。
(三)慰问活动安排
集中慰问活动时间为2月9日至10日。村(社区)慰问活动由联系村(社区)的党政负责干部牵头,联系各村(社区)群众工作站的市、区单位、网格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共同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将走访慰问的活动总结和已签字名册于2月13日前交街道民政办(慰问名册要求手工填写,经慰问对象、经手人签字后加盖村(社区)行政公章)。慰问结束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根据慰问情况对慰问资金进行督察,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联点领导统领全局,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民政专干和联点干部为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核准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慰问资金到位。
(二)解决实际问题。春节慰问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避免重复慰问。在核实对象上要了解困难群众“难”在何处,“忧”从何来,“盼”为何事;在救助帮扶上要着力解决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的吃饭、穿衣、住房、就医等现实问题,确保特困群体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三)强化责任意识。各村(社区)要准确掌握特困群众的第一手资料,切实做好春节慰问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民政办要统筹协调好春节慰问工作,严把重点困难对象审核关,确保慰问资金和物资及时、足额到位。经发办要及时调拨财政专项春节慰问资金。党政办要对慰问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综合报道。各相关办线要参与支持联系村(社区)的特困对象生活救助和走访慰问工作。纪检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贫帮困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贪污、挪用行为。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湘民电〔20xx〕16号),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冬季寒冷气候下救助管理工作,赫山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11月28日起到20xx年3月15日,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针对低温寒冷天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巡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繁华商业区域、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察力度和救助保护力度,随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态,积极劝说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并迅速与救助站联系,对流浪未成年人、年老体弱、智障和重残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
(二)拓宽救助渠道。通过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服务,实现群防群助。
(三)注重联动。救助站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教育、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深入广泛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送温暖”救助措施,帮助受困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受困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龚文
副组长:陈平辉
成员:民政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园区)民政办主任。
办公室设救助站,张志联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8日前)。区民政局根据省市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会议,传达部署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落实保障经费,补充保暖防冻药品,矿泉水,食品和冬季服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救助站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以车站街头、繁华路段、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并引导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在辖区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行动。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救助站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总结梳理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给予人民群众传递温暖关心的桥梁,全体干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人人参与“寒冬送温暖”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接到方案后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加大协作力度,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得到及时救治,将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救助信息迅速处置,杜绝任何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推诿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救助不及时,造成街头浪浪乞讨人员意外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经费保障。为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顺利开展,区民政局将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添置药品、食品及冬季服装等物品。各乡镇(街道、园区)也应筹集经费搞好行动保障。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篇4
为使我镇生活困难的家庭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海门慈善会决定在春节前举行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此次活动内容包含三个方面:第一、重点关爱、慰问特别贫困家庭150户; 第二、慰问困难家庭500户;第三、慰问海门敬老院孤寡老人。整个慰问活动计划资金约100万元。为把这次慰问活动做细做实,把社会热心人士的爱心和温暖精准送到实际贫困家庭中。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慰问特别贫困家庭对象
1.需资助的特别贫困家庭到所属村(居),领取《海门慈善会20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特别贫困家庭资助申请表》,内容认真如实填写,特别是家庭人口结构, 成员是否有重大疾病、残、瘫、精神病,且丧失主要劳力等实际情况。
2.请各村(居)抓紧调查填表,按时间安排及时送到海门慈善会。12月21日开始接收申报,至年1月15日前,逾期不接收申报。此次活动资助范围广,资金大。为了切实做到精准扶贫,需逐户上门调查。户数多,花费时间长,请各村(居)在申报时间内抓紧调查填表,随报随送,并配合调查。
3.请各学校义工队积极参与,慈善会从月25日起将安排工作人员和义工逐户上门调查核实,请各村(居)认真填写申报对象现家庭详实住址及状况。经调查审核不符条件的`.,予以删减。
4.每户慰问金额:3000元―6000元;慰问物资:米2袋、食用油1瓶。特别贫困家庭视实际情况决定慰问具体金额。特别贫困指家庭丧失主要劳力,且有重大疾病患者,甚至有2人以上重大疾病患者或精神病人。
二.慰问困难家庭对象
1.由各村(居)根据慈善会安排的名额统一调查,然后填写《海门慈善会20xx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困难家庭对象申报明细表》, 并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送,逾期不接收申报。
2.每户慰问金额:800元;慰问物资:米2袋、食用油1瓶。
三.慰问海门敬老院
慰问物资、资金、时间由慈善会自行安排,届时慈善会将派员配合义工前往慰问和清洁卫生。
四.特别贫困家庭对象和困难家庭对象,各村(居)请严格按《海门慈善会20xx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配表》分配名额填报。以往慈善会派员调查时,发现一些对象不知被列为申报对象,请各村(居)申请前对困难家庭先行调查,并与其沟通,做到知情、自愿。
五.此次受关爱慰问对象,特别贫困将逐户上门调查,并经慈善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资助对象和具体资助金额。慰问对象将在海门有线电视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遗漏的特困家庭或反映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家庭,使这次慰问活动能做到公平公正、扎扎实实,真正把爱心和温暖精准送到困难家庭。
六.此次春节慰问活动的资金和物资发放仪式,将在海门慈善会举行,请所有受助对象到现场进行领取(慈善会派员对部分特别贫困家庭进行慰问,并送上慰问金和慰问物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镇委、镇政府、各村(居)委主要领导参加。各村(居)干部带受助对象到慈善会参加,协助做好资金、物资的签领手续。同时请义工队参加,请镇政府派员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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