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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疫情防控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2025/11/1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农场疫情防控消毒消杀工作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农场疫情防控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篇1

一、做好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继续做好传染病信息审核、管理和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培训,提高全县传染病信息管理质量,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达100%,传染病网络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完整率力争达到100%。继续做好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控工作,及时做好重点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二、科学、规范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加强与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防控和应急水平。积极筹办好中心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人员实战能力。

三、开展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

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提高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水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日常检测工作,落实各项消毒措施,保障医疗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落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充实、更新中心应急物资,建立物资消耗、领取台帐。规范应急物资管理,落实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完善物资领用记录、报废记录等工作记录,为传染病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有力物资保障。

五、强化培训演练,推进队伍建设。

在建立和完善各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基础上,强化培训演练,提高疫情处置能力。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理论基础水平,丰富知识技能储备。强化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

六、加强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农场疫情防控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制定科学消杀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各类措施,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主要职责

校园卫生消杀是我校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针对疫情的严峻形势,在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班子领导下,小组组长总负责对消杀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成员分工把关,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强网格化管理。校园卫生消杀专项工作组坚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深查严防,采取系列措施开展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大清洁、大消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四、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面提高我校环境卫生质量,我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周密部署消杀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1.安排22名专职人员开展消杀工作。其中,2人负责留学生公寓,6人负责北家属区(包括超市),4人负责南家属区(包括博士公寓、青年公寓),1人负责行政楼,2人负责全校卫生间、垃圾桶,2人负责消毒液配置与发放,2人负责监督消杀过程,3人负责驾驶消杀设备车。所有工作人员于每天上午8点30分开始作业,每次消杀完毕后做好书面登记。

2.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办法,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现场管理,制定消杀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做好校园卫生消杀工作。

3.定期向校园各场所喷洒消毒液体,重点搞好学生公寓、餐厅、教学楼、实验楼、科技楼、图书馆、办公楼、家属区及校园卫生间、垃圾箱等场所消杀工作。

4.消杀药品专人负责配置和发放,严格按比例(参照药品使用说明书)配置消杀药品,建立台账,严格执行领、发、登记制度,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眼镜、口罩、手套等),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确保消杀药械质量,由指定的专业部门供应,并指导使用。

6.进行消杀活动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使用高效低毒消杀用品,用背式喷雾器按要求喷洒。喷洒时应做好预防措施,穿长衣裤,戴口罩、手套,完工后换衣裤,做好手卫生工作。

②对校园空旷环境进行喷洒时,尽量在顺风处喷洒,以减少对行人的.影响。

③根据形势可酌情增加喷洒次数。每次消杀后进行检查督察并记录在《消杀记录表》上,科室负责人每天做好书面工作小结,做到图文并茂,注意留档备查。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消杀工作的领导,细化分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消杀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提高思想站位,从加强联防联控的角度,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消杀工作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2.准确记录留档。对公共座椅、健身器材、餐饮等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毒;对使用率高的卫生间、主出入口、客梯厅,可滋生细菌病毒的垃圾房区域,进行全覆盖消杀,并及时拍照及记录存档,留存工作痕迹,责任到人。

3.强化督促检查。校园管理科要强化对消杀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措施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科学指导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农场疫情防控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篇3

为规范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xxxx〕25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全省餐饮业餐饮具消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整治。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和《食饮具消毒标准》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使用的设备、餐饮具、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终端关口,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三)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监管治理。《食依据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对购入使用的消毒餐饮具建立索证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在大中型餐饮单位积极推广使用蒸汽消毒柜、洗碗机或远红外消毒等热力消毒方法;小型餐饮单位以药物消毒为主的,应创造条件,逐步向热力消毒过渡,保证消毒效果;没有消毒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必须使用一次性集中式消毒餐饮具。采取药物消毒餐饮单位,应按照就餐场所面积和申报最大供餐人数,核算该单位每日使用的餐饮具数量,重点检查消毒流于形式或消毒液使用量不足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在7月25日至27日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农场疫情防控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篇4

一、消毒原则

1.消毒范围和对象。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包括政府大楼、政府服务大厅、派出所、干部职工宿舍楼道、街道集中场所、集贸市场、食用菌园区、各村居办公楼及村组集中场地、镇卫生院、重点居家隔离对象的生活区域、生态移民搬迁点、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畜禽养殖场所等公共区域)所有物体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不推荐场所内部环境空气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预防性消毒。

2.消毒方法的选择。针对消毒对象和消毒现场的不同,选择合适的化学消毒剂,建议选用含氯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物体表面在清洁的前提下,以喷洒和擦拭为主,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使用含氯消毒剂作用到规定时间后必须通风且清水清洗干净。

二、个人防护要求

预防性消毒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强化工作人员手部清洗等消毒意识。

三、消毒内容

1.镇村管所负责对政府大楼、政府服务大厅、镇派出所、干部职工宿舍、政府食堂、街道集中场所、集贸市场、生态移民搬迁点、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范围内的消毒工作,每日定时消毒。

2.各村负责所在村办公楼、交通卡点、集中村寨、公共区域范围内的消毒工作,每日定时消毒。

3.镇卫生院负责对各村重点居家隔离对象的生活区域及镇卫生院大楼范围内的消毒工作,每日定时消毒。

4.食用菌园区合作社负责对食用菌园区的消毒工作,每日定时消毒。

5.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所范围的消毒工作,每日定时消毒。

四、注意事项

1.针对不同消毒场所,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

2.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

3.所使用消毒剂应有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正规产品,应在有效期内。

4.其他人群密集场所及临时性大型室内活动场所消毒方法参考上述要求。

农场疫情防控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篇5

一、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设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职责。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职责。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建单位人员职责。一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三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四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一是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二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