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2025/11/1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四个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四个能力"。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的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校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建立以董事长、校长及主要负责人、班主任为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彦培

副组长:岳江龙刘宁

成员:申婧刘宁范小丽张兰英

宋翠霞关秀梅赵春丽张伟

三、工作任务:

1、落实各处室、各班级及学生教室、寝室、食堂等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在各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班级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学校每学月组织两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

3、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补充配置相关消防器材并加强维护制度,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学校要针对冬春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

1、举办法制报告会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2、各教学班组织召开法制教育报告会暨消防安全主题班会;

3、各处室自查责任区消防隐患。学生寝室由政教处、舍务自查。

4、举行消防安全演练。

5、坚持月查、周查制度到各责任区。

五、工作要求:

1、校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办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部位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各处办、班级,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各处办、班级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各责任区责任人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情况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要将各责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和整改。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篇2

为了贯彻执行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联合部署开展的《关于部署开展全县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暨“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以及城关镇中心校的相关通知要求,我校结合自身情况特拟定暑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一、开展夏季校园消防安全检查。

1、学校放暑假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内是否设置易燃建筑、是否采用大量易可燃装修材料,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线是否有老化现象等。

2、暑假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全天坚守岗位,每两个小时要对全校进行巡查一次,一旦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并与学校领导汇报。如果发现有消防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初期的要及时消除,严重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校领导。

二、开展校园消防“三有”和“四个一”活动

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确保学生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协助县公安消防部门办好“夏季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要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

三、积极配合上级,扎实开展暑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1.假期中要认真组织学生登录“河南消防网”或微信“河南消防”公众号,开展网上消防知识答题竞赛。

2.要求学生在假期中每人要完成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作文或绘画。由班主任布置相关要求,家长或老师指导学生高质量完成,学校验收后上交并参加比赛。

3.假期中,每个学生都要在家长指导下,认真完成《20xx年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开学时,由班主任检查,并送交教务处。

四、大力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1、放假前,利用班会课、集会、教师会议等进行宣传布置。

2、利用校讯通、班级微信群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

3、成立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组长:周先斌

副组长:林晓平

组员:季汝昆、廖胜前、夏秀云、蒋海涛、沈良科

三、检查内容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工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四、检查方案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五、具体要求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全镇火灾防控形势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弱、致灾因素多、火灾风险高、群众意识弱等问题,按照“防、消、宣”一体化思维,进一步完善健全城中村消防工作治理体系,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风险,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高标准实现“文明典范”和“两高两化”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重点

集中治理城中村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问题隐患。

(一)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用于租住的建筑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二)“三合一”场所。用于生产、经营的场所,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影响疏散逃生;

(四)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违规设置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存在用气安全隐患或在不符合用气条件的房屋储存、使用燃气。未按照《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自建出租房灭火器材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集安办〔20xx〕19号)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

(五)火源。烛台焚香烧纸、蚊香、烟头、灶具等风险;

(六)电气。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空气开关、电器线路私搭乱接、过负荷使用等电器隐患;

(七)消防车通道。私家车违规停放、道路施工、占道经营、线路低垂、架空电线等问题占用、堵塞城中村主要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

(八)水源。消火栓建设数量不足或损坏、缺水。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镇街主责、部门配合”要求,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部署、督导检查、隐患整改、责任追究等工作。

(一)属地治理责任。镇消安委办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村(居)、有关部门统筹联动,明确各方职责任务。要依托镇消防站和综合执法办公室,整合各类执法和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制定整治工作措施,项目化推进落实。各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村民防火公约,广泛张贴宣传,加强日常入户,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检查、安全提示等工作,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并向消防部门报告。

(二)部门治理责任。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1.专职消防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消防车夜巡”专项行动。

2.派出所负责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

3.村建办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工作。结合自建房屋安全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安全管理。

4.燃气管理站指导督促开展城中村出租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城中村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新建、改建、扩建违法建(构)筑物。

6.市场监管所依职责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7.经济服务办配合督促用作餐饮、商场、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等场所的整改。

8.卫计口负责指导督促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的整改。

9.安监站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配合各级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0.文化站负责指导督促用作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歌舞娱乐、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彩票销售等场所的整改。

11.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督促用作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整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整治范围内的场所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治理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按照部署要求,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稳步推进阶段(12月31日前)。各村(居)、各部门组织基层力量,有序开展集中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督促隐患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各村(居)在前一阶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队伍力量建设,进行实体化运行。各村(居)、各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单位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分级分类推进整改。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各部门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排查整治。各村(居)按照《全镇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xx〕2号),结合既有掌握情况,对城中村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掌握基础信息,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房屋租赁市场准入机制,将消防安全作为出租房屋入市的重要内容,综合施策,压实房东、二房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投入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完善治理体系。党的二十大召开前,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转,全镇19个村居依托现有人员和微型消防站全部成立“村居消防工作室”,负责统筹辖区内的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消防宣传工作。形成镇有消安委和消防工作站、村(居)有消防工作室的组织架构。按照基层网格划分,发动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辖区内显见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三)突出齐抓共管。各部门依据“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加强对城中村单位场所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隐患问题久整不改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按照首批“消防赋权委托执法清单”内容,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装备,完善执法程序。各有关部门针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三合一”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灭火器材损坏等行为进行处罚。派出所根据消防部门的委托,按照《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开展相应的行政处罚,规定与上位法存在冲突的,以上位法为准。

(四)创新智慧监管。在城中村单位场所普及安装独立烟感报警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测、喷淋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并将信号接入市、区两级智慧城市平台,如遇警情,可通过手机端将火警信息同步推送给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房东租客、村(居)消防工作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消防站、专职队、微型站),实现“火灾早预警、火情早处置”等功能,依托智慧科技手段,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效能。

(五)夯实防控基础。各村(居)针对城中村居住场所、“三合一”、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风险突出的问题,在前期开展城中村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集中行动基础上,常态化开展灭火器、逃生面罩、应急照明、消防水管、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更新工作。推广“消防保命墙”建设,实现居住场所与生产经营场所实体硬隔离分隔。合理规划布局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引导群众养成安全停放、充电的良好习惯。

(六)开展夜巡行动。专职消防队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并会同属地村居“两委”等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继续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夜巡行动”,党的二十大前完成全镇城中村消防车通行条件和消防水源专项巡查,实现全覆盖。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执法中队、电力、村(居)要加强对违规停车、占道经营、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的整治。专职消防队、市政园林部门和各村(居)加强对城中村消火栓破损、缺水问题的整改。

(七)深化消防宣传。深化“全生命周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宣传融入社会治理力量工作内容,上门入户开展宣传培训。推动在各类科普教育馆新增消防体验内容,通过实操,提升宣教效果。上线培训考试平台,逐人采集信息,检验宣传培训效果,逐步做到全民覆盖。各部门宣传阵地围绕城中村消防安全特点,强化电动自行车、“三合一”、群租房等领域火灾风险隐患辨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初期火灾扑救、应急疏散逃生、消防设施器材使用等内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公益性宣传。

(八)集中警示曝光。对典型火灾案例、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以及执法案例,各部门要组织媒体进行曝光。对火灾隐患曝光活动,要统一媒体曝光口径,把握舆论监督导向,发现负面舆情及时处置,避免引起社会不良反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做好消防安全排查登记工作,进行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做好隐患整改工作。要整体统筹规划,统筹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工作,结合房改、水改、电改、路改,同步推进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村(居)、各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统筹,党委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消防工作,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排查巡查;行业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降低火灾风险。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严格执法。对在自查、排查整改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联合惩戒,采取关停或查封等手段,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查原因、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方,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四)开展联勤联训。专职消防队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和实战拉动。将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纳入119指挥平台调度指挥,确保火情处置“接警短、出动快、到场快、救人出水快”,切实发挥“打早打小灭初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