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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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方案 篇1
方案使用说明:本方案为本次活动的整体方案,各责任部门在具体操作中可对实际活动计划项目进行细分或者指定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企业,突出“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作为指导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反违章管理,树立全员参与意识,把保障安全放到至高无上地位,通过多样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促进公司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月活动指挥办公室,由 任主任。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
五、主要活动计划:(计划详见附件一)
1、6月5日,安全活动月启动仪式举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公司行政中心负责制作,由各部门负责悬挂安全宣传横幅,营造现场氛围;
3、开展 “排除隐患大行动”活动,公司全员参与,要求排查身边的安全隐患,以文字整改方案为申报内容,并动手或组织整改。
4、组织全员开展安全基础知识考试,提高全员安全理论知识,规范安全管理;
5、组织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提高应急事故的组织和救援能力;
6、活动总结由活动办公室按照各部门上报“最佳隐患排除能手、安全基础知识考试前十名”及活动期间发现的事故隐患、岗位存在不足等,报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安全方案 篇2
为认真吸取宁县“20xx.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安全通行状况,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农机局决定自20xx年2月7日—20xx年3月15日,在全区集中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各类农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农机牌证业务,加强农机技术检验,提高农机的技术状况,全面提高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事宜。成立两个整治小组具体负责分管区域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督查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为成员,负责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第一整治小组由任组长,区农机监理站业务股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抓好18个乡镇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整治小组由杨志芳任组长,区农机监理站安全股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抓好22个乡镇的`隐患排查工作。
三、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非法载人、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脱检、报废机车上路行驶、违规发证上牌、伪造变造证照等行为。
2、重点整治的交通路段
武双公路、凉古公路、武民公路、武南一级公路、黄哈公路等农村道路和急弯、陡坡、临水等特殊地理条件的路段。
四、步骤及方法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7日—15日)。各整治小组在所管辖区内联合各乡镇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启动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多种信息平台、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内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集中组织农机所有人、驾驶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6日—3月10日)。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农机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农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以及疲劳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行驶、脱检、私自改装、安全技术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现场不能整改的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销号台帐,确保隐患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对在本区务工的外省农机及驾驶人实施备案登记,建立临时档案,发放备案登记凭证或车身喷涂特别标记等方法,加强安全监管。
3、总结阶段20xx年3月11日—15日)。各整治小组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行为、路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基础台帐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做好外省农机及驾驶人排查情况的汇总,并在3月10日前报区农机局监管股统计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整治小组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2、在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对各整治小组的工作展开情况进行督察。对重视不够、行动不快、效果较差的小组进行批评,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农机事故的要坚决实行责任倒查。
3、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联合辖区乡镇根据道路状况、隐患突出的重点情况,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一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巩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4、本次整治工作,各整治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根据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形势,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查找和克服薄弱环节,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农机、交警联合执法的合力,进一步提高农机道路行驶的安全监管水平。3月11日前区农机监理站将集中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区农机局。
安全方案 篇3
全力打造 景区良好交通秩序,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树立 良好形象,特制定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 畅通 建设为动力,以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 5A 级景区为载体,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包干,联合执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禁限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入城管理。1.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
项目施工车辆冒装、弃渣沿街散落、野蛮行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2.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为。解决无序运行、管理混乱问题。
提升国家级景区形象。优化区域内全面实施交通大循环,3.规范 景区交通管理。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查处力度,提高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 5A 景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任组长、副县长陈爱军任副组长,为确保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办、法制办、信访办、督查巡察办、公安局、市政局、交委、城乡建委、农委、商务局、发改委、旅游局、景区管委会、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 任办公室主任,交巡警大队长陈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优化区域及规范重点
(一)优化区域。优化区域为我县 景区范围路段。
(二)规范重点。对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实施禁限通行。
1.指定车型禁限通行。禁止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在7:00至21:00进入优化区域。
即:以 三角塔为入口至 岔路口路段直行和沿途各路口右转弯至城东大道通行;其他车辆单向循环通行线路与以往不变。2.单向循环通行。禁限车型在禁限时段内禁止进入禁限区域。禁限时段以外实行指定线路单向通行。
不受禁限约束。3.特殊车辆实行持证通行。居民日常生活品配送车、垃圾清运车、施工车辆等经审批后可持证通行。
进出口必须是从三角塔进入,4.蔬菜运送车辆设固定场所。将蔬菜运送车辆中转地转移至 货运停车场。卸货后从停车场经三角塔出城。
四、方法步骤
共分为三个阶段。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工作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9日)
落实工作人员,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召开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工作动员大会,县电视台播放、报》刊登《通告》成员单位召开物流及货运等企业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车辆巡回宣传。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工作由县政府组织。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
3天内将 停车场清理规范和平场,1.交通设施完善组。由县市政局负责。可确保80-100台货车停靠,负责停靠 山、 方向需进城卸货车辆,对县城道路标志标线及安全管理设施进行规范设计整治。由县公安局负责在城外( )完善提示性标识,为整治工作提供硬件保障。
抽调交巡警6人、运管执法10人、市政监察8人,3.城内整治组。由县交委牵头。分3个执法队,交巡警、运管、市政各明确1人负责,加强县城内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方案另行制定)
市政、交巡警、运管配合进行整治(方案另行制定)4.施工车辆规范组。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发改委、镇政府配合,5.信息掌控组。由商务局牵头。负责对县城物资供应、物价波动进行监控,保障县城居民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行为。
公安局、交委、市政局、镇政府配合。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解释疏导工作,6.疏导稳控组。由县信访办牵头。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违法上访的组织者和挑头者进行教育打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对阶段工作进行督查,8.督察巡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建章立制,总结经验。确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又要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法办事。既要处理违章人员,又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安全方案 篇4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全省农村整体存在危险的困难家庭(即d类危房)住房问题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县“十二五”期间农村d类危房数据,结全我县实际,**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目标
**年,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00户(其中20xx年400户,20xx年300户,20xx年节能示范户200户),工程建设于20xx年10底完成建设任务。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户的要求,科学制定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以下简称“解困”)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村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要求。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以防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方法程序
(一)解困对象
1、解困对象标准。解困对象,是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下列人员,并属于居住在上世纪50年代前建造,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房或房屋已经倒塌的无房户:
(1)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户;
(2)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的农村低保边缘住房困难户;
(3)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
(4)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而子女有经济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住房困难的,不在此解决范围。
2、解困对象认定。认定农村住房解困对象,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查认定。
(2)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设部门审查认定。
(3)农村低保边缘和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认定。
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农村住房困难户,不在此次解决的范围;已经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村搬迁时一并解决;已经在残疾人危房改造中解决住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不再重复解决。今后,解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扶贫搬迁和残疾人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时,可适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政策,但不能重复适用其他优惠政策。
(二)解困方式
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与住户自行修缮相结合。解困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村庄整治、土地整理、村庄绿化结合起来,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修缮、置换或其它方式,做好解困工作。
1、新建住房。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住房。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修缮住房。对原住房已经严重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4、置换住房。对于没有住房的,除采取新建住房外,还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的,安排没有住房的困难群众居住。
(三)解困要求
1、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可按困难群众户籍人口确定,一般控制在40—60平方米之间,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超标准建房的问题。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
2、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具体要求是:
(1)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2)修缮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3)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补助标准
在解困时,按《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4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500元,省级财政补助2600元,市政财补助1950元,县(市)财政补助1950元。对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中央财政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解困工作的摸底调查、建立档案工作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列支。省、市两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后,连同县的补助资金一并在银行专户储存管理,上年结余部分可滚动到下年继续使用,由县建设部门根据各乡(镇)、农村的工作进度,按照管理程序的规定拨付。
(五)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解困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长治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解困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进行评议,初定解困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建设局、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准上报。县级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惠政策,并按市里分配指标,分年、分批解决,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向市建设部门、民政部门申请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宣传
建立长效、动态的解困工作机制与监管机制,建设完善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透明资金拔付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解困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解困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业务培训,开展产权登记
要通过专家讲课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进一步适应农民建房由传统砖木结构向现代钢筋水泥结构转变的需要。开展农村住房产权登记培训,尽快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解困工作的逐步落实提供条件。
(三)搞好政策衔接,落实解困规划
理顺解困政策渠道,做好政策衔接工作,避免重复补助。积极组织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建立住房解困档案,扎实搞好前期工作,实事求是、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解困年度计划。
五、资金使用管理。
农户改造竣工后,乡镇根据改造建设情况各种档案资料、申请审批程序和完备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按规定财政部门拨付乡(镇),乡(镇)以一折通的方式拨付到改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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