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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2025/11/13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整治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四大整治”任务,为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和打造国际精品旅游景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管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景区和汤口地区开展“百日秩序大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黄山风景区“百日秩序大整治”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加强与游客利益密切相关的旅游接待、客运交通、工商摊点、换乘点的管理和旅游干线、交通干线两旁、重点景区景点周围村庄的整治,树立景区良好对外形象,创造更加优美和谐的旅游环境,实现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秩序和让游客满意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是针对汤口地区旅游交通干线两旁车辆乱停乱放和拉客、追客、宰客及提篮兜售、流动叫卖现象开展秩序整顿。

二是针对景区内停车场管理和换乘点、工商摊点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尤其是慈光阁、云谷寺等游客集散中心存在的违章停车、建筑材料堆放无序、占用有效路面等开展环境整治。

三是针对景区内出租车违规运营、营运车辆超载、占道行驶,“黑头车(含军警车辆)营运游客等肆意扰乱正常客运秩序的行为,开展客运秩序整顿。

三、整治方法

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汤口地区开展“百日秩序大整治”活动。各有关单位结合具体整治活动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活动实施方案,采取针对性强、时效性好的措施。整治活动要敢于触及深层次矛盾与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交通秩序百日专项大整治

1、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对汤口地区、高速公路匝道两侧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黄山大门以上垃圾占道,营运车辆违规停放上下客,机动车追客,车辆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违法行驶,货运车辆抛洒遗漏物品等现象的整治,努力达到“车辆停放有序、交通违章减少、道路安全畅通、追客明显收敛、镇容镇貌整洁、领导群众满意”的目标。

2、整治措施

(1)黄山大门至寨西、汤口东岭路段为严管路,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乱掉头、随意上下客。

(2)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整顿通告,告之整治的内容和规定,营造声势;组织人员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教育群众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配合整治行动,自觉维护黄山旅游形象。

(3)把百日整顿活动与奥运攻坚战紧密结合,通过日常管理与集中整顿相结合、交通整顿与社会宣传齐头并进的方式,强化巡逻密度,重点打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遏制重大交通事故。

(4)加强早、中、晚三个交通高峰期的监控,安排专人在黄山大门、高速公路进出口等重要路口的指挥疏导。

(5)协助汤口镇政府召开道路两侧宾旅馆负责人和承包主会议,要求大家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住店车辆的停放。

(6)着装整齐,文明值勤,热情服务,严禁“乱罚款、乱扣车、乱扣证照”等违法违纪现象,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有情帮助。

3、责任单位 黄山风景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责任人:。

(二)客运秩序百日专项大整治

1、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百日交通秩序大整顿,进一步促进关于交通公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各运输企业及个体规范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营运,确保公路畅通,使景区及汤口地区有一个良好的旅游交通秩序。

2、整治措施

(1)加强公路管理,严禁公路两旁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尤其对景区内公路两旁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保障公路畅通。

(2)对景区内和汤口的客运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始终保持对“黑头车”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对一些军警牌照车辆拉客从严进行管理,规范景区内及汤口营运车辆的经营行为。

(3)加强集散中心等现场管理,所有的营运班线车都要“车进站、人归点”。加强源头监管,确保营运车辆遵章守规。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汤口地区营运秩序良好。

(4)参加大门卡点24小时值班,确保大门内营运秩序良好,维护好南门站点秩序。

(5)维护好汤口东岭秩序,负责督促运输公司及时将滞留旅客送至集散中心,并做好解释工作。

(6)会同交巡警部门对汤口部分社会车辆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严禁社会车辆从事非法营运。

3、责任单位 黄山风景区交通局,责任人:。

(三)工商秩序百日专项大整治

1、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对“摊外摊、店外店”、流动叫卖、尾随兜售等不文明现象的治理整顿,确保经营者各项自律制度落实到位,保障景区及汤口市场消费安全,维护游客权益,杜绝游客投诉。

2、整治措施

(1)加强对企业年检、登记事项的督查。

(2)加强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3)开展奥运特许标志等户外虚假广告市场专项检查。

(4)会同相关部门在汤口地区及景区内开展对尾随兜售、提篮小卖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销售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6)加强工商摊点环境整治,改变工商棚周边环境杂乱无章的状况;对工商棚及经营服务点的工号牌和服装进行统一,并督促各单位做好承包经营点的工号牌和着装问题。

3、责任单位 黄山风景区工商局,责任人:。

四、整治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管委会成立“百日秩序大整治工作领导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景区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和汤口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各成员单位对“百日秩序大整治”活动

要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责任。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通过严明的纪律来保证整治工作开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2

厂属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发【20xx】73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水泥厂火灾防控,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危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水泥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的同时,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力量,全面排查水泥厂管辖区域火灾隐患,大力提升全员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火灾事故处理能力,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为企业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环境。

二、活动领导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泥厂生产科,负责消防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送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排查重点

1、各车间、科室、部门、管辖区域、管辖范围、(单身楼、办公楼)及人员密集场所。

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

3、管辖区域防火重点部位及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和油库。

4、各车间使用的外协建筑、建设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5、避雷接地装置、及送配、电装置场所。

6、其他影响本辖区消防安全的区域需要整治的部位。

(二)整治重点: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特别是检查各车间自检记录和灭火预案、演练情况;二是单位用火、电源管理及开展的防火检查、巡检情况;三是避雷接地(网)测试完好情况;四是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五是消防设施、灭火器具保养备用情况;六是安全出口、疏散标示畅通完好情况;七是单身宿舍私拉乱接电线和应急照明疏散标志完好备用情况;八是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储存场所管理情况;九是对外协施工单位场所用电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十是外协施工人员休息场所、办公室及库房等场所有无“三合一、多合一”违章情况。

四、工作任务部署

1、各车间要利用早点评和班前会,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常识,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等知识。

负责人:调度室、各车间负责人完成期限:5月10日

2、各车间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员工,严格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的死角和盲区。

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完成期限:5月12日

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各车间、各岗位责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调度组织一次煤磨着火事故演练,重点演练灭火、应急疏散和义务消防员的应急处置情况,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扑灭。

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完成期限:5月13日

4、严格落实各车间、岗位消防器材备用和完好情况,重点落实煤磨、柴油罐、等易发生火灾隐患场所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完好和备用情况,并检查落实易燃易爆岗位及重点部位“六个熟悉”的掌握情况。

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完成期限:5月15日

5、生产科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并组织一次重点部位、柴油储存罐、单身楼、办公楼、操作室、更衣室、应急消防安全通道、消防应急灯、紧急疏散标志、外协人员休息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火等火灾隐患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责任。

负责人:生产科完成期限:5月20日

五、实施步骤

1、生产科负责制定上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监督各部门做好宣传和实施及检查上报等工作。

2、各车间要认真对照活动实施方案,利用早点评、班前会做好宣传和动员学习工作。

3、各车间要对照所管辖的区域,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治理活动,要求全员参与,按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及自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专项行动、要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组织机构,迅速动员部署、研究工作措施、坚决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生产科、各车间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对所属专业或职责范围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要落实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整治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范围、幅度内行使,且实施的处罚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排除不相关因素对行政处罚自由权的干扰,杜绝违法裁量、自由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住建局行政整治方案。

二、实施范围

局属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股室:规划股、城建股、施工管理站(招投标办)、房管局、质(安)监站、市政所、园林处。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行政处罚项目及处罚标准阶段(5月初—6月20日)

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要依照本股室的职责和权限,对本股室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的行政处罚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编制目录。同时,对照省厅制定的细化标准进行了认真核查对接,以确定本股室实施的行政处罚项目的新处罚标准。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实施的行政处罚项目及新处罚标准应在6月20日前报局综合股。

(二)组织学习、培训新处罚标准阶段(6月21日—8月20日)

行政处罚项目新的处罚标准确定并公布后,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要以熟知新的执法标准为重点,自行组织本部门的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新处罚标准的自学性和主动性。

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应自行处罚项目及新处罚标准确定并公布之日起,在行政处罚时,适用新行政处罚标准。

(三)完善机制阶段(8月21日—10月20日)

1、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应制定本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调查、检查、听证、审核、批准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确保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

2、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审核制定。除简易程序外,执法人员调查终结,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罚建议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建立说明理由和告知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书面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要求听证的权利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4、建立听证制度,规划方案《住建局行政整治方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要求听证的,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应当依法组织听证。没有告知听证权利或者没有依法组织听证以及违反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5、建立自由裁量公开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应当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以及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处罚种类、幅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结果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

6、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局综合股、监察室要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并逐步完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围绕每个阶段的执法工作重点,对突出的或带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7、建立行政执法反诉制度,及时处理投诉案件。

8、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制度。

9、建立自觉接受同级政府、上级部门和有权机关监督检查制度。

10、建立定期评估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效果制度。

11、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

(四)考核总结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点工作之一,纳入机关效能考核范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办法由局里另行制定,并负责组织考核、考核报局综合股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落实国务院制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是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公开、公正,打造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意义,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确定联络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将本《方案》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落实《方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范畴,对落实不力的,将及时予以通报。

(三)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放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认识和把握,与推进转变执法模式和管理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相结合,统筹安排,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有序进行。

整治方案 篇4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迅速组织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有效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和局安稳办。

2、县普查。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市教育局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