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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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为加强对全区乡镇卫生院管理,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枢纽作用,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农牧民群众带给便捷、高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综合职能,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考核、注重社会效益的原则。具体目标是:
(一)建立四个机制。逐步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补偿机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优劳优酬的分配机制和社会监督、民主评议的评价机制。
(二)实现四个转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由单纯医疗服务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
(三)到达一个目的。以维护农牧民健康权益为中心,到达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目的,为农牧民带给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考核资料
(一)财务管理。包括乡镇卫生院经费支出实行预算制,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财经纪律和会计核算制度等。
(二)人员结构与岗位设置。包括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总人数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卫生技术人员中中专以上各层次学历所占比例,卫生技术人员中理解在职培训所占比例,预防保健人员比例,带给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科室设置和岗位职责等。
(三)基础设施建设与医疗设备使用。包括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管理和使用,设备的建档管理率、使用率和维修记录,设备完好率,专人使用等管护制度。
(四)公共卫生服务与效率。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卫生监督与管理,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各种疫苗的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结核病新涂阳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居民户加碘盐覆盖率,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法定传染病报告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率,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等。
(五)基本医疗与规范用药。包括乡镇卫生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制定医疗质量改善措施;院内感染控制机构、药事管理机构及工作状况,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医疗安全性,出入院诊断贴合率,影像及检验报告阳性率,带给中医、民族医药服务的比例,护理工作相关制度规范操作,医用垃圾处理合格率。抗生素使用合理率,激素控制率,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百分比,门诊处方平均费用,住院平均费用等。
(六)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信息收集与报告。包括对参合就诊病人医疗费用初审和补偿费用垫付,做好在本院就诊参合农牧民的门诊和住院及在村级门诊就诊病人信息的收集、统计、整理和上报,资料、数据统计上报合格率等。
(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率,即:
1、机构统一设置: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室。
2、行政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行使行政管理职责,实行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和落实职责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村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并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和考核。
3、业务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布局,诊疗条件,医疗、预防、保健业务行为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并定期检查指导村卫生室的工作。
4、财务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财务实行“三管一统”(即:管账册、管药品、管药价,统一财务核算),乡镇卫生院设立兼职会计,对其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票据及财务收支进行定期审核。
5、药品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药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用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计划和审批。
(八)院内精神礼貌建设。乡镇卫生院冠名务必规范,标识明显,院容院貌干净整洁,无污水,无痰迹,无丢弃垃圾。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职责心强。
(九)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定期召开病员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员评价结果等。
四、考核指标及评估
全区乡镇卫生院具体考核指标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1)。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在乡镇卫生院内部考核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逐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理解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抽查验收。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年度考核结果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备案,自治区卫生厅实施不定期的督查。
(二)考核方法。
1、查阅文件资料。查阅乡镇卫生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处方、病历等相关文件和医疗文书。
2、现场检查。查看乡镇卫生院的内部设置、设备、服务流程和就医环境。
3、走访调查。走访10个农户,并进行问卷调查。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5-10名医务人员和5-10名患者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5、计算绩效值。对乡镇卫生院完成指标状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按照统一方法计算绩效值。
(三)考核时间。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每年考核1次,时间为次年1月份。
六、考核结果和复核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绩效分值90分以上的为优秀,89—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复核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复核结果和无异议初评结果最终确定所辖乡镇卫生院考核等次。
七、奖惩
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奖金按本县(市)所辖乡镇卫生院年业务收入(不含财政补助)的2-3%提取。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要拉开档次给予奖励,优秀的还要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乡镇卫生院院长职务。考核的奖惩办法由各县(市)自定。
八、组织领导
自治区、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农牧区卫生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各县(市)应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为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核目的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公益性质,强调公益目标和社会效益,防止出现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不良倾向;
(二)坚持以岗位职责为考核依据,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体现技术、风险因素;
(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分类管理,分级考核,充分发挥政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两个积极性和双重考核作用;
(四)坚持绩效考核与个人收入挂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逐步实现以网络信息化手段考核。
三、考核对象
卫生院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考核资料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公共考核项目和岗位考核项目两部分,其中公共考核项目35分,岗位考核项目65分。公共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绩效考核结合医、护、药、技、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主要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等状况。
五、考核方法
(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实行综合评价,在科学计算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岗位考核项目得分的基础上,综合思考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得分+岗位考核项目考核得分)×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
岗位系数要体现技术、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一般为0.8—1.2;满意度系数测评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确定测评对象,一般以日常考核测评结果为主。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原则上机构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按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含)--90分为合格,60(含)--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原则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本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2、严重违反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干扰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给单位造成必须负面影响的;
3、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状况确定。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
七、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是深化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精心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 篇3
切实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和服务效率,根据《xx市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不得将个人收入与开单提成相结合,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三)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四)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理解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二、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
(一)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资料由见附件1;
(二)医务人员的考核资料见附件2。
三、考核方法
1、县(区)卫生局设立两个中心,即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业务管理中心,分别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和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卫生院由院委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2、业务管理中心于每年年初分别确定各卫生院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卫生院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系数和工作项目标准服务量折合值。
3、会计核算中心于每年年初综合各卫生院的财政补助、上年业务收入、业务支出和收支结余等因素,确定卫生院当年岗位绩效工资总额。会计核算中心对财政补助的资金分月预拨到卫生院,年终考核统一进行结算。
乡镇卫生院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xx%的部分作为收入分配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为业务收入结余的可分配部分(为剔除以下6项之后的结余:预留事业基金、计提修购基金、社会保障支出、固定工资支出、专项补贴支出、公用经费用支出。提足以上六项之后的结余方可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如当月不能实现收支平衡,应从绩效工资开始从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但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总额的120%。个人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基本工资的xx%(兼职人员每另兼一职绩效工资最高限额可提高5-8个百分点)。
4、业务管理中心对卫生院考核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一次,确定考核等次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提交会计核算中心兑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院院委会对职工的绩效考核按月进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业务管理中心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一)对卫生院的考核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财务报表、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等;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方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理解服务的状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二)对医务人员的考核
1、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标准服务量折合值x工作数量=折算后工作数量)。
2、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3、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
1、实行千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xx分以上的优秀,xx分为良好,xx分以为合格xx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分别不得超过xx%,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减其当年xx%的财政补助经费,且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的'xx%,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应免去(解聘)院长职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的xx%;考核结果为良好和优秀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其中考核为优秀的,对院长予以适当的绩效工资奖励。
(二)对卫生院职工的考核
1、对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xx分为良好,xx分以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xx%,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系数,不合格的为0.8、合格的为1.0、良好的为1.2,优秀的为1.5。
3、结合岗位系数和考核系数对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即个人绩效工资=卫生院当月绩效工资总额x个人考核工作量/全院职工考核工作总量。
个人考核工作量=个人岗位系数x个人折算后工作量x个人考核系数六、监督管理
(一)每年年初要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报县(区)卫生局审核、备案。
(二)财务核算中心要加强对卫生院预算安排和费用支出的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乱挤乱摊费用,对计提的发展基金使用要计划、有监管。
业务管理中心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绩效考核方案、结果、大额费用支出等进行公示,理解职工的监督。
(四)卫生局将定期对各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一)基本原则
1.本着“有利于调动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思路,切断医务人员个人经济利益与业务收入之间的联系,建立起以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取酬的激励性分配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2.遵循“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计酬”的原则。
4.遵循“绩效得分付酬为主、岗位补助付酬为辅”的原则。
(二)绩效工资核算
1.绩效工资额的确定。医务人员个人工资总额的40%被确定为绩效工资,需透过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双重考核后才能获得。临聘人员工资固定部分以聘用合同之劳动报酬(工资底薪)为准。
2.绩效考核办法。医务人员工作数量从0分开始累计加分,上不封顶;工作质量从满分100分累计减分,扣完为止;当月取二者平均分为绩效考核得分。逐月考核,计分到个人。
3.绩效分值的确定。当月全院成本核算后,可分配绩效工资总额/医务人员总得分=绩效分值,本单位根据近3年收入测算,确定绩效分值为5元/分。
4.绩效工资的计算和工资总额控制。岗位绩效工资=绩效分值×该岗位得分。急诊、夜班、节假日值班人员以增加记分标准体现补助;由于各岗位工作数量考核计分上不封顶,难免会出现能者多劳工作数量差距过大的状况。为缩小工资总额差距,兼顾公平,实行工资总额适度控制,固定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当月到达其工资总额1.5倍以内的(含1.5倍),超出工资总额部分30%纳入单位待分配结余;到达1.5—2倍的(含2倍),40%纳入单位待分配结余;到达2倍以上的,50%纳入单位待分配结余,均分段累加计算。临聘人员工资总额基数参照同等技术职称全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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