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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2025/11/16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评选方案 篇1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升华实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主题,学校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一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的提高,更好地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黎明、李奉根

成员:黄克峰、张丽佳、郑宝基、肖景新、杨富菊、黄继娟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从宏伟实验学校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严格执教,积极进取,勤奋好学,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3、为人师表,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贯彻实施德育的十项制度,品行高尚,廉洁从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4、坚持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因材施教,主动关心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尊重、爱护学生,师生关系和谐。

5、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恪尽职守,热爱集体,团结协作,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2、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者;

3、凡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或被学生、家长投诉,经学校核实后,违反教育原则情况属实者。

四、评选及表彰流程

1、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年度参评人员资格。

2、将参选人员基本情况、所获得荣誉、主要事迹在学校网站上向全体师生、家长公示一周。

3、组织全校学生、家长及全校教师投票。

4、按投票结果,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0—12名宏伟实验学校首届师德标兵,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5、召开学校师德标兵命名表彰大会,当选师德标兵做教育教学经验和师德事迹报告。

6、学校将按评选排序结果向教育局上报相应教师做为局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育教学能手的候选人。

6、新学年起,当选师德标兵一年内挂牌上岗,学校在当选教师所在年组或班级设立“师德标兵示范岗”,与“共产党员先锋岗”一起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评选方案 篇2

为了鼓励班主任积极工作,创造性的开展班级管理,提升我校德育工作水平,学校决定,每两年举行一次“十佳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请各年级根据要求,按规定时间做好推荐,初评工作。初二(含高一)推荐8人,初一推荐12人。

一、参选条件:

1、优秀班主任,(包括年度或期中初评)。

2、所带班必须是文明标兵班(同上)。

3、所带班未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

4、所带班学生没有违法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事件。

5、本人所带期中,期末总评成绩初一排名十七名以前、初二排名十二名以前,以及本人所教学科成绩(本班)年级排名初一排年级前二十名内,初二排年级前十五名以内。

6、本学期“班主任综合素质比赛”一、二等奖获奖者作为特别申报者。不受条件1、2限制。

二、评选办法:

1、本人申报,交一份申报材料。含工作总结—两年内历次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及其它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及上述1—6所列条件相关材料。

2、年级初评,级委会审议决定本年级推选名单,及推选评语。

3、网上公示推荐人事迹,号召全校师生投票推选。

4、学校评审小组审定十佳班主任人选(主管校长、德育处、教导处、办公室、总务处、团委、主任及年级组长)。

5、网上公布“十佳班主任”优秀事迹,颁发证书。

评选方案 篇3

为激励学习热情,表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根据“激励为主”的评价原则,经学校研究,特评选“学习之星”。

一、指导思想

表扬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为全体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大力加强学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评选标准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性高,无违犯校规校纪现象。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能帮助他人,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及时改正作业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学习性强。

4、学科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学习性活动,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1、班级初选,即各班级根据评选标准,参照平时学习情况和测试成绩,推选出10名候选人。2、学校评选,即学校根据各班级推选的学生,确定校级“学习之星”人选。

3、公示通过,学校将“学习之星”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荣获“学习之星”人员名单。

四、奖励办法

1、学校将受奖学生通过校讯通平台以发喜报的形式通知给学生家长。

2、学校给每个荣获“学习之星”的学生拍照,在宣传栏光荣榜上进行张贴表扬。

3、荣获“学习之星”的学生,照片粘贴在学校网站上展示。

4、为每个获奖学生发放奖品。

评选方案 篇4

一、参评对象

教龄在3(含3年)年以下的本校教师。

二、评选条件(满分100分)

1、普通话水平达标并做到一贯使用普通话授课;粉笔字、钢笔字书写规范、美观;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熟练地制作并利用多媒体课件上课(25分)。

2、课堂教学中能体现“三段式”教学策略当前研究的重点,成效显著或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5分)。

3、模范执行教学常规。认真撰写教案,认真批改、讲评作业,在教务处和教学部常规检查中获得好评(25分)。

4、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统考中,教学成绩B(含B)级以上(25分)。

三、评选办法

1、开学第三周起,以年级为单位,举行教学基本功比赛,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应参加,比赛成绩作为评选教学新秀的依据。

2、开学第三周起,开展公开课评比活动,采用教研组-年级-学校逐级评比的办法,各教研组、年级、教务处应分别在一周内、六周内、期中考试后四周内完成公开课评比活动。

3、各年级、教务处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前一周进行教学常规检查,结果作为评选教学新秀的依据。

4、每学期末,教务处根据参评教师在上述各项活动中的成绩和期中、期末教学实绩,评出学校十佳教学新秀。(当符合条件的参评教师超过30人时,按30%比例选出)

四、奖励

1、学校对评出的十佳教学新秀授予“十佳教学新秀”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2、年终考核,该荣誉按地级荣誉计分。

3、市级以上教学新秀评选,候选人按名次从中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