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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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方案 篇1
高处坠落事故是多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是全区乃至全国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中比例最大、人员伤亡最多的事故类型。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的通知》,配合公司进一步推动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本项目部决定在施工现场开展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
一、工程概况
崇左市江州区廉租房(I标段)工程位于崇左市城南新区,框剪结构,地上21~23 层,本工程共包括4栋建筑物,Ⅰ标段为12#、13#、15#、16#楼工程,建筑面积为36512平方米。其中12#楼为21层,1层架空停车,2-21层住宅,建筑高度为65.4米;13#楼为23层,1层架空停车,2-23层住宅,建筑高度为69.9米;15#楼为23层,1层架空停车、公共厕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3层住宅,建筑高度为69.9米;16#楼为21层,1层架空停车、居委会、物业管理,2~23层住宅,建筑高度为65.4米。公司将本工程列为20xx年公司安全文明和质量管理的样板工程,全力争创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项目成员落实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解决建筑施工中存在的专项方案不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行为不规范 等突出问题,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1、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
2、杜绝死亡事故,避免重伤安全事故,高处坠落事故为零;
3、公司季度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达标,安全文明 综合评定优良,其中安全管理95分、脚手架85分、三宝四口90分、模板85分、 塔吊90分、物料提升机85分。
4、争创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1、本项目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活动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按照安全保障体系要求来运作。活动小组组织机构人员如下。
组 长:xxxx项目经理
副组长:xxx技术负责人
成 员:xxxx
“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 活动小组由副组长马志力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
2、“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纪海波全面负责本活动的现场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每月的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的检查工作;
技术负责人马志力负责确定各成员的职责、权限和每月对各成员职责考核。协助组长完成各项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本活动的技术准备工作,编制活动方案;施工过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和监控;负责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全面跟踪本活动的过程控制和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
施工员 xxx 负责主管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标准化的过程控制。
施工员 xxx 负责主管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标准化的过程控制。
安全员xxx 负责本活动全过程的安全防护的检查、验收和实施监督。
xxx负责本活动所需材料的采购、进场计划,以及材料进场验材料员 主体金辉成员 收、搬运和储存等方面的管理。
xxx负责12#13#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标准化的实施。
xxx负责15#16#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标准化的实施。
xxx负责脚手架、卸料平台、四口五临边等防护的实施。
四、创建标准
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严格按照《建筑施工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和原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 干规定》(建质〔20xx〕82 号)的规定执行。“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要做到 “五到位”:
(一)方案到位
1、施工项目部结合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 落事故的专项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2、基坑开挖、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起重吊装、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 台、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 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xx〕87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二)教育到位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 育必须包含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2、高处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 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 关安全技术培训。
4、施工班组应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对前一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小结, 布置当天工作任务,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5、本项目建筑面积达到3.6512万平方米,设置农民工夜校,开展经常性安 全生产教育。
(三)检查到位
1、项目专职安全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 违章立即制止,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及时报修,并做好巡查记录。
2、项目经理每个星期组织项目管理班子对施工现场开展至少1次安全检查。
3、台风、暴雨、重大节庆前后,项目部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四)行为管理到位
1、项目部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
3、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项目部按规定免费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 劳动保护用品。
5、项目部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 部位。
6、在进行高处作业前,项目部应对物料提升机、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 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以及临边洞口等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现场悬挂、粘贴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搭设、拆除等施工过程,项目部要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履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7、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本活动副组长审批签字,并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签字,悬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8、项目部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作业,施工现场无违章操作现象。
9、遇到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五)实体防护到位
1、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以黄黑(红白)相间的 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红)色标示。
2、物料提升机有一视频两联动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 楼层通道口脚手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和 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
3、塔式起重机各种保险、限位等装置应灵敏可靠。
4、脚手架的首层、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或密竹,并应可靠固定。施工作业层的下一步架体应满铺密竹,向下每2步设一道满铺密竹的固定防护层,并应 可靠固定。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脚手板与 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 15cm 时,应加铺密竹进行封闭。悬挑式脚手架悬挑层的 立面、平面缝隙必须全封闭。脚手架外侧每步架必须设置拦腰杆。
5、基坑周边、阳台边、卸料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脚手架与建筑物周 边、楼梯边、物料提升机楼层通道边等应设置安全门或防护栏杆。
6、板与墙的洞口、各类桩孔、通道口与坑槽等处,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 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以及警示设施。
7、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电梯井内应每层设一道纵横间距为 150mm 的Ф8 钢筋网作水平防护网。
8、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 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安装管道、大模板等悬空作业应有操作平台或其他可靠的立足处,并视 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10、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等悬空作业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 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 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五、检查考评
“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 创建活动是贯穿于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中的一项重 要活动。 (一)项目部应及时将创建目标、方案和具体措施报送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 门备案。
(二)项目部每周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时,要把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 地”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列入重点检查范围。检查结果作为对小组成员职责完成 情况的考核评价之一。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1、在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开展不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的;
2、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3、监督检查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但拒不整改的;
4.、被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5、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治理、 创建 “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 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各项目成员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 工现场安全管理、减少多发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项目经理要在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基础上,督 促项目成员切实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把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作为 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工程建设施工活动的全过程。二要广泛宣 传动员。“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创建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基础操作层。要广泛 开展宣传动员,逐步提高创建覆盖面。三要开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掌握项 目部“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指出问题和纠正。
(三)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创建积极性。项目部对“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 创建活动成效明显的管理人员和班组要予以公开表扬和奖励,个人每次奖励 100 元、班组每次奖励 500 元;对开展活动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特别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个人和班组,要予以通报批评,直至严肃处理。
(四)坚持“五个结合”。一是要与深入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相结合。二是要与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三是要与加大 技术改造、创新安全技术相结合。四是要与落实责任追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相 结合。五是要与强化安全教育、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相结合。
(五)定期总结,深化活动。项目部根据每周检查情况要把开展高处坠落专 项治理、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纠偏,做到持 续改进。
二Oxx年二月十六日
安全方案 篇2
一、明确保障粮食安全责任
(一)强化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具体责任:严守耕地红线,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落实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编办、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二)强化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确保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不削弱、工作力度不减弱。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区财政负责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编办、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二、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切实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做好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农牧局、各乡镇政府)
(二)提升种粮科技水平。将提高粮食单产作为主攻方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科技局、各乡镇政府)
(三)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按期完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灌溉水源稳定、田间设施完善、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粮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增加粮食产量。(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统计局、国土分局、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一是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优化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二是区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落实收购资金,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三是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提高财政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扶持力度,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牧局、发改局、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三、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
(一)完善储备粮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落实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资金,建立储备粮保管、轮换费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制度,大力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加强储备粮规范化管理,创新地方粮食储备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二)加快现代化粮食储备库建设。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与本级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的仓储物流体系。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进度,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四、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加强源头治理,防治耕地土壤污染,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检测机构建设,保障执法装备及检验监测业务经费。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检验检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做好库存粮油质量监管,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农牧局、发改局、国土分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五、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督体系
加强粮油供应网络建设,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促进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完善粮食应急预案,保障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实成品粮油储备。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加强粮情检测预警,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保障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育主食产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六、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考核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将情况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地区或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国土分局、农牧局、统计局、水务局、财政局、环保局)
安全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制度,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xx〕2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摸清情况,评定分类
(一)监管类别及评定方法
参照《危险度评价取值表》(附件2)确定企业危险度分值,并将企业分为A、B、C类:A类企业(低危险度,0≤危险度分值≤10);B类企业(中危险度,11≤危险度分值≤15);C类企业(高危险度,危险度分值≥16)。
监管类别评定方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度评价法为基础,从是否涉及生产、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规定的危险工艺,以及生产、使用物质的数量和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因素,对企业进行定量、定性和综合评定。
在开展全区企业安全情况普查基础上,安监分局组织各大总(集团)公司和中小企业办对辖区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类别评定。
(二)监管类别的动态管理
在根据危险分值对企业分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事故等情况,对企业的类别进行相应的动态调整。
1、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考评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B、C类企业,可相应升级为A、B类企业。
2、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等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或安全生产条件下降的A、B类企业,应相应降低为B、C类企业。
3、当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A、B类企业,降低为C类企业。
4、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未按规定配备安全主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等级评比。
二、分类指导,加强督查
(一)检查内容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督查表》(附件1)的内容,各大总(集团)公司、社区安全办和中小企业办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及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次数
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监管类别,实行相应频次的差异化监管:
1、A类企业:安监分局组织所属的集团公司安全办或中小企业办对企业开展督查,每半年应不少于1次(不含重复督查同一企业的次数)。
2、B类企业:安监分局组织所属的集团公司安全办或中小企业办对企业开展督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不含重复督查同一企业的次数),且重大节假日前应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核查不少于1次。
3、C类企业:安监分局组织所属的集团公司安全办或中小企业办对企业开展督查,每月应不少于1次(不含重复督查同一企业的次数),且重大节假日前应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核查不少于1次。
(三)规范安全档案管理
安监分局督查人员在开展督查前,应填写企业督查台帐。对企业进行督查时,督查人员应逐项对照督查内容详细记录督查结果,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问题。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管理档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价报告;
(2)危险度评价取值情况;
(3)安全标准化考核报告;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职工培训情况记录;
(5)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申报表;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半年报表(附件4);
(7)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安全检查督查情况记录材料(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督查记录表、现场安全核查表以及有关行政文书等内容);
(8)其他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对危险化学品实行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各大总(集团)公司安全办、中小企业办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配合安监分局有关工作部署,做好评级、分类、检查各项工作。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自觉开展安全情况自查,填写普查情况表格。
(二)全面实施,狠抓落实
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督查是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各大总(集团)公司安全办、中小企业办要按照本方案对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出的检查频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狠抓落实。同时,为加强和规范检查督查工作,可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督查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增加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安全检查督查频次,督促企业搞好隐患整改。
(三)及时跟踪,加强沟通
各大总(集团)公司安全办、中小企业办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的登记建档工作。同时,加强信息沟通,每个月末将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的情况联同《**区安全生产检查月报表》书面报安监分局。
安全方案 篇4
在基坑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基坑的安全管理工作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因此如何加强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减少基坑坍塌事故的发生,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一、基坑边坡支护措施
开挖边坡坡比为1:1.5,采用锚网喷支护。坡面护坡采用垂直坡面插入直径10mm长40cm的短钢筋,纵横间隔1m,上挂20号钢丝网,表面喷射厚50mmc20细石砼。施工期间,开挖边坡线外侧3~5m附近设置临时排水沟,沟宽30cm,沟深40cm,材料采用m7.5浆砌片石。
二、施工注意事项
1、喷射混凝土前应将坡面浮土、碎石清除,并用高压水冲洗。
2、机械喷射作业前应进行试喷,调节水灰比,使喷射表面光泽平整,骨料分布均匀,回弹量小。
3、喷射作业应自上而下分层喷射,灰体达到初凝后,立即进行洒水养护,持续7~10天。
4、严禁在雨中进行喷射作业。
三、安全措施
一、挖土方:
1、土方开挖过程中,确保边坡稳定,设一名专职人员在作业前作业中进行全方位监护,并做好记录。机械挖土和人工清边修角时起重臂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按合理的顺序挖土,边挖边清,但不准机械和人同时在一 2个地点作业。如夜间施工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挖掘机及车辆必须设专人指挥,照明有漏电保护装置,电线要挂起不准拖地并且保证两名以上电工配合作业施工。
2、作业前要严格检查坑内外,坑边有无危险因素,对施工做业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临边防护:
1、 挖出的土要随挖随时运走,不得在坑边存放。
2、 边坡上部不准堆放弃土和材料设备等,堆放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m,临时材料不得小于2m。
3、 距离坡上线1.5m外用钢管插入地下做立杆搭设0.6 m,1.2 m高两道水平栏杆。
4、 夜间挂红灯警示。(在防护栏杆上部)
5、栏杆刷一米长黑白相间颜色警示。
6、将坑边上散土和活动碎石清理干净。
三、上下通道:
用钢管和桥板搭设人行坡道,坡道必须满足多人同时上下行走,并保证其承载力,坡道底部支撑必须放置在300mm宽的承托板上,不得直接置于土中,坡道要有扶手护栏等齐全的安全设施。不准使用木梯上下,坡道要设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0mm。
四、基坑监护:
设一名专职监护人员,进行全天监测,并做好沉降记录,如发现有松动、变形、裂缝现象,立刻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五、排水措施:
1、 除开挖边坡线外水沟以外,在坡底周边距基坑边缘1m处开挖排水盲沟,宽500mm深300mm的连通坑道通积水坑1m×1m×1m,保证及时用水泵将积水排走,不致浸泡边坡和影响作业。
2、 备有2台水泵和配套的.配电箱,开关箱,电线等,使用水泵时,水泵电线不准拖地,仔细检查电缆是否有破损等现象。
3、 备有水靴,雨衣裤。
4、 边坡坡面上如有大量渗水时,应设置过滤层,用草包或沙包防止边坡滑入坑内,随时清理积水坑。
5、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角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干燥密实土不小于3m,松软土不小于5m。
6、为防止坑底扰动,基坑挖好后应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工序时,应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六、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持证作业,挂牌负责,定机定人操作。
2、所有进场机械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机械设备完好。
3、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照明,主要通道不留盲点。
4、加强基坑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能报各施工方,并会同维护单位做好应急处理。
七、基坑开挖安全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
3、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作业前要全面检查开挖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带"病"运行,基坑现场排水、降水、集水措施是否落实;
5、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防止坍塌;
6、基坑周围严禁超荷载堆土、堆放材料设备,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7、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泵机必须先拉闸切断电源;
8、汽车运土,挖掘机铲土时,应有人指挥,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9、基坑开挖过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防护工作;
10、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坑底应及时封闭,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防止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11、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应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包括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12、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
八、雨季、夜间施工措施
1、 防止基坑壁受雨水的浸泡。除作好排水工作外,对险要地段,用彩条防水雨布铺设2m宽防雨带,确保不再出现坍塌现象。
2、 施工用的机械设备要搭好防雨棚;配电箱、柜、板设置防雨罩,电线电缆按规范腾空架设、切实作好漏电短路保护工作。
3、 脚手架及关键部位要有防水浸、防滑措施。
4、 施工现场要搭设雨棚,必要时施工人员应穿防水雨衣,确保施工人员及作业面不受雨淋。
5、 加强雨季施工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后患。
6、土方机械除坡道口外,均不得进入基坑坡顶3.0m以内范围,以免加剧坑周围地表变形。
7、各车辆均应专人驾驶,加强备件备品管理和现场维修,以确保机械车辆正常运行。
8、为保证夜间施工安全,应有充分照明条件,挖掘机周围配备2~3个活动灯架,场内汽车出口、入口均应设置照明灯,出入口设醒目标志。
9、各车辆司机禁止酒后作业,疲劳驾驶,车辆出场后要保证不撒土,不带泥水。
10、土方车出场时应冲洗车轮,严禁将车轮上的泥土带至场外道路。
11、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周边环境,如防止扬尘污染,防止水源污染和降低施工噪音等。
12、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以负责现场道路的交通安全及场地车辆进出口的交通安全。
13、挖掘机臂下及其回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14、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进行指挥车辆,运输司机服从现场人员管理。
15、当场外道路发生拥堵现象时,在土方车辆出入口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及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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