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开学防疫措施方案

2025/11/17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开学防疫措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开学防疫措施方案 篇1

以通风换气为主,同时对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

一、环境空气消毒

开窗自然通风为主,有条件的采用机械通风。自然通风时,注意室内温度不能过低,避免学生受凉感冒。冬天寒冷季节,上课时门窗保留缝隙,课间活动时间保持打开门窗通风;天气暖和后,建议一直保持通风状态。无人情况下,对于密闭不易通风的房间,可使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器(按照1、5W/m3,即每20立方米空间使用一只30W紫外线灯)消毒60分钟。

二、地面、墙壁消毒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使用浓度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三、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消毒

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四、餐(饮)具消毒

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毛巾、衣物被褥等织物消毒

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贵重衣物使用环氧乙烷方法。

六、终末消毒

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戴医用防护口罩(N95以上)、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橡胶手套)、防护眼罩、穿防护服、防水胶靴,对空气、污染物、地面和墙壁、物体表面、衣服等纺织品、餐(饮)具和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生活垃圾进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需要对空气采取化学消毒剂超低容量气溶胶喷雾消毒时,使用0、2%—0、3%的过氧乙酸或1、5%—3%过氧化氢消毒液,按照20ml/m3超低容量气溶胶喷雾消毒,60分钟后开窗通风。

七、注意事项

(一)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同时要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

(二)含氯消毒剂有腐蚀性和皮肤黏膜刺激性,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专人指导,避免儿童触碰。

(三)消毒要在无人的环境下进行,化学消毒剂消毒后,用清水擦拭或冲洗,去除消毒剂残留,降低腐蚀性。消毒后开窗通风60分钟。

(四)应使用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的消毒产品。

开学防疫措施方案 篇2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中层主任、各班主任、校医

政教主任(对接联系社区、对接联系区教育局)

德育主任、校医(对接联系定点医院、疾控中心)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心理干预方案等。

2、制定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等制度。

3、健全家校协作、物资集中采购、学校内部协调联络及与医院、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

4、建立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组。

6、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7、多种方式加强师生卫生健康教育,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师生防控疫情意识和能力。

8、做好疫情每日防控工作(卫生保洁、学校安保、师生入学、放学、

晨午检、如厕、课间、体育锻炼、日常消毒、学生配餐等),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9、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10、加强疫情期间教学应对,实施错时上下课制度。

(二)督促市医院及疾控中心履行职责

1、市医院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指导结对学校完善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培训;报告疫情信息,开展隐患排查,疫情发生时驻点协助开展疫情处置,配合疾控中心做好疫情处置效果评估。

2、疾控中心负责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供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支持,指导结对单位落实好相关制度措施,实施相关医务人员培训,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学校和卫生监督机构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预警提示,提出防控建议,提早干预学校重点散发疫情,及时处置学校聚集性疫情,评估疫情处置效果。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学校与卫生单位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医教”联合体,实行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共同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制度。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结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发生疫情时驻点指导。学校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做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制度,通报内容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存在的问题为主。结对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评估结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排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应在开学前、学期中和学期末开展传染病疫情隐患自查自评自改,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学校应每学期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结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传染病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学校可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对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告知其配合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常规措施的落实力度。

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筛查组织工作。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应按照有关标准保障学生的饮食、饮用水安全,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应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应按照相关规范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

(四)进一步抓好学校疫情监测排查。

班主任应每日对学生进行晨午检,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等信息。晨午检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学校出现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向区教育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尽快向区教体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学校发现学生儿童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及时通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有责任严格落实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审核制度,发现学生传染病病例应第一时间启动干预措施。)

(五)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

一旦出现学校传染病疫情,学校和卫生部门要共同做好处置工作。配合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疫情处置指导工作,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明确学校防控职责,对于重大疫情,必要时要协助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学校应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响应,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传播途径阻断、预防性干预为主的处置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蔓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病例休学复课管理措施,教职工复岗、学生复课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报告卫生计生监督所及时介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是落实师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完善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学校牵头建立结对工作制度,请求区教育局协调卫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联系结对医院、疾控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证结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

配合卫生、公安定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疾控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及相关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迎检中,学校要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不力,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造成学校聚集性疫情发生的相关个人,按有关法律和纪律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开学防疫措施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尤其是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学生造成的心理压力,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疫情心理疏导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职责

组长:

统筹管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副组长:

协调心理健康负责人(刘倩倩)及各科室、班主任、科任教师对于防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相关工作。

组员:

1、预防和监控学校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

2、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初步干预;

班主任及学生会干部:

1、收集并上报学校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2、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寻求帮助并向刘倩倩老师和学校领导通报情况。

二、心理疏导的对象:

我校因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全体师生及家长。

三、心理疏导的方式:

(一)平台互助。在开学前,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引导我校师生及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相关宣传工作,引导全体师生及家长及时关注情绪,做好情绪调控,普及心理健康维护常识,合理看待疫情。各班主任要及时关注学生及家长疫情及其心理状态,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开学后,学校心理健康老师、各班主任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等心理健康团体辅导课,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心态,珍爱生命,积极面对学习生活。

(二)技术支持。尝试开通网络心理支持服务,开通心理热线、微信群等沟通方式,积极为广大师生及家长做好服务。我校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班主任要认真研读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变化,对有需求的师生及家长开展线上个体辅导戒者进行电话,引导师生积极面对学习生活。开学后,要针对本次疫情认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及个体心理辅导,时刻关注师生心理状态。

四、心理疏导内容:

1、疑似感染师生: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己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放松行为,减少应激反应;

(5)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亲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鼓励;

(6)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戒在线心理干预等及时寻求社会帮助,调整心态。

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2、无感染但情绪波动明显,正常学习、生活遭受明显影响的师生及家长:

(1)引导适度浏览相关信息,正视疫情;

(2)引导接纳自身情绪,管理自身情绪和压力,提供心理支持;

(3)对交流、适应性行为进行指导,引导掌握一定的心理自助技巧(积极的自己对话、正念冥想、行为放松等),保持正常的生活作息,适度选择娱乐活动,提醒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如沉迷上网等);

(4)引导来访者正视身体发出的信号,做好自己症状识别与求助;

(5)对由此次疫情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五、心理疏导流程:

对于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心理辅导员、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心理辅导老师负责与个别学生的谈话和跟踪访问,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

2、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辅导为主。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建议到相关医院的心理门诊接受咨询、治疗(必要时接受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问题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疫情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5、后期跟踪

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6、危机处理

一旦发现在校期间,我校师生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隔离并送诊,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做好消毒工作。师生住院要有医院证明,同时做好跟踪记录。

开学防疫措施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高三、初三年级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精心谋划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科学、周密组织师生返校,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和《xx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校园管理和日常疫情防控,确保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

二、开学时间

全区高三、初三年级于20xx年4月7日正式开学。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及特教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其他学段、其他年级和高校,根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和错时开学错峰返校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稳妥有序开学复课。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各高校、区直中职学校及区直技工学校研究确定并按程序备案。

三、主要工作

(一)方案准备。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制定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经本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后,于3月23日前报上一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两案九制”,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康准备。各学校要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对所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参加聚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逐一进行风险研判。区外师生员工返桂要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列入高风险、中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区域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三)防疫准备。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自3月23日起至开学前,学校要至少进行2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水龙头、开关、电话机、坐便器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宿舍开窗通风。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在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对食堂、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小卖部(超市)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四)物资准备。各地要切实做好防控物资和设施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调配一批、市县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的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专物专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的相关要求,不宜大量存储酒精,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宜,且不能与“84”消毒液等混储,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设置完善洗手设施,确保所有师生员工流动水洗手需求。

(五)返校准备。各学校要制定本校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防疫工作安排有序组织教职员工返岗返校。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校医等参加校园防疫工作的人员要在3月23日前提前返岗。要制定开学当日学生返校方案,科学设置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学生在校门口聚集。开学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六)教学准备。各学校要有序开展开学前线上教学活动,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学校要把大班额划分成小班额上课,班级之间教室要相对隔离。做好学生住宿安排,适当拉开学生床位间隔。制定错时作息表,实行错峰上课、错时分餐、分散用餐。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面开学复课前暂不开展线下培训。

(七)应急准备。学校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明确1家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联动单位,负责接收、诊断有发热症状的师生。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1次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明确处置流程和各环节负责人,将应急处置流程图张贴在校园醒目位置。开学后,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确诊病例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四、责任分工

(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保障学校防控物资。各地要组成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组,逐校开展学校开学检查验收,确保开学工作万无一失。

(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围绕确保师生开学安全的目标,积极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落实学校定点医院,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和储备防控物资,加强进校防控物资质量监管;宣传部门要加强涉及教育领域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网信部门负责涉教育疫情的网上虚假、有害信息监测和处置;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制度,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加强家校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五)落实师生员工个人责任。全体师生员工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实向学校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轨迹。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体温检测、隔离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统筹指导各地做好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开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督导检查。各级教育、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成立开学工作督导组,对各地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自治区开学工作督导组要对每个设区市进行检查,各设区市要对每个县(市、区)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要对每所学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未达到开学条件的学校不得开学。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知识,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密切关注、积极应对社会舆情,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