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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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管理方案 篇1
为规范旅游行为,确保三百山景区安全,从20xx年9月20日起,凡进入景区的游客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外地游客凭门票进入景区、安远县户籍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免票进入景区。有以下行为的人员严禁进入景区:
(1)未出示本人有效证件且不购买门票的安远户籍居民;
(2)借用他人证件、冒充安远居民者;
(3)票少人多或无票想强行进入者;
二、进入景区的驾驶人和机动车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有以下行为的驾驶员和机动车辆严禁进入景区:
(1)无证、酒后、超员驾驶机动车的;
(2)货车、农用车及未年审、无牌、无保险的机动车辆;
(3)非法营运车辆;
三、进入景区的游客须遵守景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社会公德,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景区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乱扔垃圾,乱停乱放;
(二)摘花"惹"草,蓄意破坏;
(三)刻画涂污,任意张贴;
(四)生火吸烟,游泳烧烤;
(五)垂钓打猎,擅自采摘;
(六)私设摊点,乱搭乱建;
凡在景区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景区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处罚。
景区管理方案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有效保护、科学开发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旅游景区,是xx行政区域内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xx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空间或地域。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的保护、规划、开发、管理和经营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旅游景区管理坚持注重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促进与发展、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经营与服务、旅游者活动的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
乡、场、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旅游景区管理的有关工作。国土资源、水利、环保、规划、建设、林业、民族宗教、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
第六条、开发建设旅游景区,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规划应由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旅游资源的义务,有对破坏旅游资源行为进行制止、检举、控告的权利。
第七条、旅游区及旅游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符合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第八条、开发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旅游区,应当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旅游价值、环境质量等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
第九条、旅游区和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取得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十条、在旅游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应当充分论证,合理布局;项目完工后,应当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禁止在旅游区建设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生态的项目;禁止在旅游景区从事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生态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旅游景区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开发建设单位在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前,必须将旅游景区项目规划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旅游区管理制度,加强对旅游区的管理,维护正常旅游秩序,保持旅游设施完好和清洁卫生,完善服务设施。
第十四条、开发建设旅游景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旅游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以及景区风貌;
(二)在旅游景区内进行开山、开荒、采石、开矿、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
(三)盲目、重复建设,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旅游景区项目及配套设施;
(四)在核心旅游景区内建设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与旅游资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
第十五条、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开发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
第三章、管理与经营
第十六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旅游景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监督旅游景区经营者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三)监督旅游景区经营者制定景区管理制度;
(四)监督管理旅游景区经营者的旅游服务活动;
(五)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并接受其投诉;
(六)其他依法应履行的职责。
第十七条、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合法经营,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旅游景区的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国家规定应当具备岗位资格或职业资格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景区旅游管理制度或措施,并负责落实;
(二)设置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和受理投诉的游客服务中心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三)公开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保证服务质量,不得对旅游者进行欺诈、勒索、胁迫或误导;
(四)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与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
(五)对具有危险性的场所或项目设立明显的提示或者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负责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七)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条、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对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应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旅游、公安、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在旅游景区从事经营和服务,不得有下列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与旅游者的合同或者约定;
(二)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三)强迫旅游者接受服务;
(四)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作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宣传;
(五)提供质次价高的服务;
(六)出售假冒伪劣的商品;
(七)侵害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旅游景区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一条、旅游者在旅游景区内进行旅游活动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旅游资源、环境和设施;遵守旅游景区安全、卫生等规定。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拒绝、阻碍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构成违反治安处罚条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阻碍旅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由其所在的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县景区管理局年终工作计划旅游景区管理模式论文
景区管理方案 篇3
里运河文化长廊清江浦景区是市民及游客的休闲游憩空间和滨水公园。为进一步加强景区管理,为广大市民和游客营造优美舒适、安全和谐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淮安市人民政府授权市里运河文化长廊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景区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景区的统一管理工作。
二、景区范围西至大闸口若飞桥、东至越秀桥、北至圩北路(不含美食街)、南至轮埠路(含沿轮埠路商业和文化建筑)。
三、所有进入景区的人员均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景区的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遵守景区管理规定,文明游园,不得妨碍他人游憩。
四、景区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入园游人一律免收门票。景区内导游讲解、游船和其他经营性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单项收费。
五、除残疾人轮椅、儿童推车以及应急救援车辆、景区工程车、游览车等工作用车外,严禁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进入景区。因公务需进入景区的车辆,应到景区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
六、严禁携带犬类以及各类危险物品进入景区,严禁在景区内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音响器材。
七、严格保护景区水域,严禁在水域内游泳、下网设簖、垂钓、捕捉伤害鸟禽、洗涤衣物等,严禁阻塞河道、航道及其他妨碍通航安全行为。
八、景区内严禁乱扔乱倒各类垃圾、废弃物,严禁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破坏绿化植物、文物古迹或损坏公共设施。
九、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景区内建筑物墙体现状和建筑物立面,不得擅自设置广告和店招牌,不得擅自摆摊设点及其他经营活动。严禁非法兜售商品,严禁赌博及从事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
十、任何团体和个人在景区内举办文化、游艺及各种集会等群众性聚集活动,应经景区管理部门同意,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团体和个人,经劝阻不服从管理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景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景区管理方案 篇4
20xx年是 “中国生态旅游”主题年,也是xx景区管理中心设立的开局之年。xx年是“山乡巨变第一村”实现大突破、谋划大发展、观念大更新、体制大创新、和谐大构建的一年。xx景区管理中心在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动力,为实现xx景区“三个一”的建设目标,模范贯彻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成立益阳xx文化旅游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和xx景区管理中心筹备办公室的新机遇,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创新工作,大力发展旅游、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强化xx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经营管理秩序和加强景区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xx景区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全面构建和谐景区,在促进山乡巨变第一村提质升级的征程中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一、xx年 平台构建,成效显著
xx景区自08年9月开园以来,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山乡巨变第一村”引跑省内乡村旅游,为xx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其作为核心景区的拉动辐射作用明显。我们在坚持“完善基础设施,形成产业特色,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乡村”的基础上,按照年初工作会议的精神,以“着力景区提质,完善配套设施,扎实推进产业,促进平衡发展”为指导思想,工作成效显著:
(一)旅游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农业农村工作成绩喜人
一是土地流转效果显著。景区坚持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贯产业发展始终,积极引导农民围绕旅游活动和地方特色,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xx村土地流转效果显著,形成了百亩荷塘、百亩果园、百味果蔬园“三园特色”。xx年景区管理中心经营“百味果蔬园”种植果蔬30余种,增添景区生态旅游景观的同时丰富了游客采摘体验特色,景区成功申报为“湖南省农业旅游示范点”、“湖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二是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营造村民宜居,游客舒适的休闲环境,就必须在自然生态建设上下功夫。景区按照居住特点,逐点逐片规划建设,把庭院建设和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形成“在新农村建设中建景点,在景区开发中建新农村”的局面,引导村民对庭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造(围园栅栏、修园种菜、栽花种草),使得民居改造和庭院建设相得益彰;同时加强对景区环境的绿化、美化,开展“万棵茶树进xx”植树活动,全面改善村容村貌,推动景区景观升格。现已获湖南省“省级生态村”的称号,并申报了国家环保专项资金,正在申报“全国生态文化村”。
三是农村建设、国土环保、景区管理等得到进一步夯实。景区管理中心协同上级相关部门完成了xx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完成了对《山乡巨变第一村景区总体规划》的评审工作。制定景区设施维护管理制度,通过全民教育,进一步规范了农村房屋新建、改建行为,严格按照土地使用审批和房屋构建审批程序办理,从严控制景区建设。
四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山乡巨变第一村二期项目建设开发按照湖南省旅游 “251”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有序推进,xx年完成投资490万元,新建旅游观光车专用游道800米、停车场3处,共3000平方、添置电瓶车3台、农耕文化体验园建设初具雏形,新增体验水车18台、民俗艺术广场乐器服装一套,均投入使用。xx源头瀑布建设、售票处建设等正有序推进,为明年xx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村民素质大幅提高。为加强对景区村民的教育培训,增强景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经营管理意识、文明意识,给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xx年我们借助远程教育、乡村清洁工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共组织党员干部、村民群众学习培训20余次,发放资料300多份,建立了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村民服务意识、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引导村民树立健康文明的休闲娱乐方式,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丰富,露天电影、百人舞会、xx村腰鼓队搞得有声有色。景区的建设、开放发展,极大促进了村民素质的提高。
(三)乡村生态旅游构建发展平台
二、xx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成绩可圈可点,但存在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
1、景区缺乏权威性管理条例,景区管理中心人员、编制、保障不稳定,缺少明确的'运营保障和激励机制。机构稳定性亟需解决。
2、景区经济社会发展步子不大。与成熟旅游区相比差距较大,对照成熟旅游区“山有风景,水有灵气,食有佳肴,住有条件,购有特产,玩有体验”的要求,要真正实现 “山乡巨变第一村,乡村体验第一游”的完美结合,景区亟需解决游客体验游乐项目的供需矛盾,凸显“乡村体验第一游”主题形象。
3、景区服务功能、配套设施尚不完善。景区旅游住宿、旅游购物、景点停车场、旅游厕所等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还不完善,景区无法形成旅游产业链,严重影响了景区品牌建设。对旅游经济的增长没有形成有力支撑,游客住不下来、购不起来,制约了招商引资、市场营销工作的开展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增强“大开发、大发展、大区域、大环境、大旅游、新形象”的意识,以“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为要求,按照“交通围绕旅游先行,农业围绕旅游调整,商业围绕旅游搞活,景区围绕旅游建设,管理围绕旅游服务”这“六个围绕”的战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认真落实“五个统筹、五个坚持”,以全面建设小康景区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到“六个结合”:把发展旅游与解决就业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旅游资源保护结合起来,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与促进区域旅游的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与和谐景区的构建结合起来。加快实施xx景区发展战略,按照湖南省旅游建设“251”工程项目计划,加快山乡巨变第一村二期建设进度,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路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到“六新”:“发展有新思路,项目有新突破,管理有新举措,旅游有新格局、形象有新提高”,不断优化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旅游产品开发、不断优化旅游经济发展、不断提升旅游文化档次,不断推进旅游业提质增效,推进xx旅游经济高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xx年,积(本工作总结来源于)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努力实现区工委、管委会安排的招商引资任务,全力建设“乡村欢乐世界”项目,加强宣传促销,拓展市场客源,力争景区门票年收入突破50万元,游客突破50万人次,开展xx景区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活动,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景区服务质量,做好“国家AAAA级景区、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国家级生态村”的申报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是旅游工作要有“新突破”。开创旅游发展新局面,要切实做到“七个进一步突破”。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在改善旅游发展条件上实现新突破。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抢抓机遇,加大投入,使交通、通讯、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更加突出xx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在精品建设和多层次产品开发上实现新突破。发展旅游要在特色上下功夫。对旅游者最富有吸引力的是特色,真正有竞争力的也是特色,只有突出特色,旅游业才有长盛不衰的生命力,才能获得最大发展。尽快建设“乡村欢乐世界”,满足游客需求,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看点和亮点;坚持不懈地抓旅游环境建设,进一步在推进依法治旅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不懈地抓景区旅游环境的整治和改善,要制定权威性管理条例,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大旅游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搭建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整体提升xx景区旅游服务质量和对外形象;进一步理顺体制、加快机制创新,进一步在培育旅游市场主体上实现新突破。要进一步完善旅游行业管理体制,创新旅游开发经营机制,解决现在景区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的局面,成立旅游行业协会,不断为xx景区旅游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为周边企业搞好服务;合作开发旅游商品,一心一意优化旅游经济结构,进一步在提升旅游经济效益上实现新突破。充分利用xx村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面对市场需求,突出地方特色,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更好地发挥企业在旅游商品开发、生产、加工、流通中的带动作用;加强旅游区域合作,实现区域大整合,进一步在旅游对外开放上实现新突破。旅游区域合作是旅游产品的特性所决定的,加强景区和旅行社的合作,主动融入“长沙-张家界”旅游黄金线,全力构建“长沙——益阳(山乡巨变第一村)——桃江——安化”旅游线路;实实在在地处理好景区旅游利益主体的关系,找准衔接点,创造性地整合资源,在构建和谐景区上取得新突破。既要为周边企业服好务,共同构建合理的功能分区。xx景区旅游开发必须要激发当地群众的创业热情和主体地位,通过发展旅游业来破除“三农”“瓶劲”,解决就业问题,促进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景区、发展和谐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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